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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城監獄“6813”號犯人

作者:穆欣

  1968年1月13日上午,穿著空軍制服的軍人把我送到秦城監獄。經過例行的姓名、籍貫一類的問訊,就是一場侮辱性的檢查,然后里里外外全部換上黑色的“囚服”,外面是一套臃腫不合身的棉衣。監管員把我引向牢房的路上,冷冰冰地說:“這里不用名字,你的代號是‘6813’。”很快走進里院一座三層的樓房,“犯人”正在開飯。
  走過漫長的走廊,監管員把我引進走廊盡頭靠邊的一間牢房,是這幢樓房的第1號。這間房大約是專門給新進來的“犯人”住的,同別的牢房相比較,它有兩層很厚的木板門(以后移住的牢房多是單層的鐵門,有的外頭加一層木門)。門的頂端嵌著玻璃的圓洞瞭望孔),是供衛兵和監管員窺視室內動靜用的;下面靠近地面有一個6寸見方的、可以打開的小洞,是“喂”囚犯的地方,這里傳遞飯碗、菜碗、茶缸和遞送發放的生活用品,或向外邊遞送所寫的交代材料。鋼筋水泥的牆壁足有一米厚,厚牆上安的是不透明的玻璃窗,室內光線陰暗,使人感到陰冷憋悶。室內面積約有3米來長、2米多寬。靠近左面的牆壁,橫放著一張用粗糙的木板草率釘起來的木板床,只有1尺來高、3尺來寬,長度5尺多點,上面舖著一條有許多污漬的薄褥子,一條破舊的軍用棉被。里牆窗下的鐵絲网里面是暖气片。雖然正在隆冬(這天是農歷腊月14日),伸手摸摸,只感到一點點低微的溫度。靠近右手最里面的角落,是一個鐵鑄的簡陋的蹲式馬桶,大部分埋在地下(在其他牢房里邊,近門處另辟一小室,里邊有抽水馬桶和帶水龍頭的小磚盆)。這些就是“新居”的印象。
  過一會儿送來了午飯:一個大點的搪瓷碗里放兩個窩頭,一個小搪瓷碗里是菜,還有一個搪瓷茶缸里是開水,再就是一把小鐵勺。這里的伙食特點是常年吃不好、吃不飽。麥面和大米是极難見到的稀罕物,很長時間都是一天三餐5個窩頭,隨飯給3次開水。早餐一個窩頭、一碗玉米粥、一點咸菜,午、晚的菜,不是“開水煮白菜”,就是“白菜炖開水”,少油缺鹽,淡而無味,有時根本就沒放鹽。過了不久就是春節,這天“改善”了一次伙食,午飯給4個皮厚餡少個頭小的包子,還不如平時兩個窩頭耐饑(偶而發過苹果,個頭比核桃大一點),故意吊人的胃口。伙食如此糟糕,主要是監管員不把在這里受審的人當人看待。据說監管員中有一句流行的話:“大黑不吃小黑吃”。“大黑”是對受審人員的蔑稱,“小黑”指豬。蔬菜不洗不摘,三刀下鍋。飲食衛生极差,經常發生食物中毒的事。(耐人尋味的是:獲釋以后報社補發工資的時候,還被扣除在這里的“生活費”1298.32元。)
  監獄的气氛是靜謐的。安在房頂、用鐵絲网罩著的電燈,通夜亮著。到達這里的第一夜,心潮澎湃,是無法入睡的。自己的事情倒不忙想了,一個人被打入監牢就什么都不怕了,在恐懼与無畏的搏斗中,后者已經占了上風。最思念的是親人的命運,受了重傷的妻子是否脫了險境?子女們如何生活?年過古稀的老父如何生活?弟、妹的遭遇又會怎樣?監獄故意与人作對,從1967年9月6日凌晨被綁架离家,直到1972年6月30日,將近5年根本不讓家人探望。既不許見面,也不許寫信,音訊杳然,生死未卜,格外懸念。
  監獄的夜里反倒不那么平靜,不時有一些聲響沖破漆黑的夜空傳來。“犯人”中有些人還是孩子,病痛的呻吟,絕望的呼叫,令人心悸。在我們這座樓房的頂層,有一個操廣東口音的姑娘,日夜不停地大聲“廣播”,就像廣播電台的廣播員一樣,連續講些听不懂、或者雖然听懂了對其所講內容卻未留下任何記憶的話。在近旁相鄰的一座樓上,有一個年輕的姑娘連續不停地唱歌,不分晝夜地唱著,而且總是重复著那几句歌詞。常識告訴人,她們不堪這里給予的侮辱和損害,被迫害得神經失常了。這個時候,監獄正處在軍管時期(1967年11月實行軍事接管,1973年春季才結束軍管,由軍隊重又交回公安部接管),林彪、江青、康生、謝富治一伙,把這里變成了殘酷迫害革命干部的場所,大搞法西斯式的審查。來到這里接管的軍人,只會做一件事,不擇手段地折磨人、侮辱人、搞點叫人哭笑不得的小動作,丟盡了人民解放軍的臉。當然這都是“長官意志”造成的,“長官”的謊言扭曲了他們的靈魂,把所有的受審人員都當成十惡不赦的敵人。當然也与他們自己的素質有關,遇事不懂得想一個“這是為什么?”
  這次冤獄來得突然,彎子轉得太陡,一時難以适應,有過許多遐想。這座監獄原是建國后修建,專門囚禁國民党戰犯和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的反革命分子的。自己加入共產党已逾30年,經過漫長的革命生涯之后,忽然被當作敵人關在這种地方,囚禁在共產党的監牢里,思想上無法接受,心情是异常憤慨的。面對群魔亂舞的現實,內心里也感到無窮的憂慮。可是回顧自己親身的体驗,雖然眼下江青一伙權傾天下,但不相信她們能夠“成功”。不論江青自己如何天馬行空,狂妄自大,但她根本不具備辦大事的素質,成不了气候,“兔子的尾巴,長不了的。”只要党有希望,個人的坎坷又算得了什么呢?這樣一想,激蕩的心情就平靜下來。
  在這里,朝朝暮暮,盡是空閒時間,思潮滾滾,常將自己引向往昔的回憶。想得最多的,是在青年時代一起走向革命而已逝去的戰友們的身影,是那炮聲隆隆的戰斗的年代。在嚴峻的戰爭歲月里,不少一同戰斗過的同志倒了下去,他們或者犧牲在戰場,或者歿逝于病床,都為人民創造美好的生活流盡最后一滴血,都是党和人民的英豪。同他們比起來,我們能在党的哺育下健康成長,能夠親眼看見新中國的誕生和興盛繁榮,是莫大的幸福。
  回顧自己成長的歷程,對党的培養教育,始終怀著感激的心情。而今雖然被人潑了一身污水,但是歷史的事實是最過硬的,任何謊言和誣陷都抹不掉。那些躲在陰暗角落里的陰謀家終會被揭穿,強加在一個革命者頭上的冤情總會得到昭雪,是非的顛倒只是暫時的現象。因此,不論到了什么時候,出現任何險惡的情況,都要堅定不移,經得住考驗。在思考的過程中,醞釀了一首激勵自己的小詩:“君既來之則安之,‘在劫難逃’應識時;私、疑、偏、忍除未盡,毀、貶、誣、陷總有辭。撞鬼怕鬼鬼益狂,見怪不怪怪自逝;‘塞翁失馬’福抑禍,笑問鐵窗恢可知?”這樣的意境成了自己的精神支柱,激勵自己比較平靜地坦然度過2807個孤寂而嚴峻的日日夜夜。
  曾見一份調查秦城監獄當局肆意破坏社會主義法制,采取法西斯手段殘酷迫害革命老干部情況的材料,揭發這里打罵、体罰成風的事實:“拳打腳踢、‘噴气式’、扭胳膊、揪耳朵、撕頭發、撞牆、棍子打、大鐵鑰匙捅、罰站、脖子里塞雪球、冬天夜里拉出去冷凍,等等,形式多种多樣。楊奇清同志1968年遭到毒打,肺部受了嚴重內傷,以致過早逝世。1972年10月整頓中,參加學習的59名監管員,自己檢查從1971年底以來,打人或變相打人的就有38人。受審人員張卉中(女),1972年1月因向監管人員要報紙學元旦社論,發生爭執,當即遭到痛毆,鎖骨被打折。監管員以下流語言辱罵受審人員,更是司空見慣。女監13名監管員,自己檢查罵過人的就有12人。”這里面所講被打骨折的張卉中,就是我的妻子。張卉中在獄中還遭到各种殘酷的迫害,身心受到嚴重摧殘,九死一生,出獄后不久就含冤逝世。
  這份材料還揭露了這里濫用鐐銬等戒具的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改造條例》中有明确規定:‘犯人可能有逃跑、暴行和其他危險性行為的時候’,經批准可以使用戒具。‘但在上述情形消除的時候,應當立即消除。’在這里,對并無上述情況的受審人員濫用戒具,有的几年也不解除。康生還曾直接插手。1968年1月3日,他在一個報告上批:‘劉仁、崔月犁、馮基平、徐子榮等這伙反革命敵特分子,出賣党、政、軍核心机密,叛党、叛國,罪該万死。對他們不能用一般對犯人的方法對待,要防止他們自殺,打擊敵人的頑固態度,將他們銬起來,進行嚴厲地、突擊地審問工作,使敵人徹底的繳械。對這些人應向他們宣布逮捕,送進監獄。’根据已查到的材料,劉仁、崔月犁同志自入獄即帶手銬,直到1972年1月22日才去掉,長達4年之久”。
  就我個人說,整個被關押的日子里,還未遭受過鐐銬和皮肉上的痛苦,卻受到嚴重的精神摧殘和藥物的毒害。
  表面上看,監獄當局似乎對受審人員很“愛護”,說是要防止自殺,入獄后先沒收了皮帶和一切繩帶性質的用物,免得用來勒脖子上吊;把木、竹制的筷子都換成勺子免得扎喉嚨尋死;金屬的餐具換成搪瓷、塑料的,免得發生意外;等等。可是實際上,這幫心狠手毒的偽善人,卻在暗中故意使用“啟發”、“暗示”、“刺激”諸种卑劣手段誘導某些人自殺。
  1969年2月16日是農歷除夕。關在這里的人,絕大多數屬于無辜,都是冤屈的。有些人百思難解,想不開。逢到節日,思念親人,更易走上絕路。這時我住3樓83號牢房。這天午夜,監管員發現關在隔壁牢房里的人自殺。他們不是悄悄地把死者運走,故意大喊大叫,叮叮當當,把整幢樓上已經熟睡的人全都吵醒。這不是故意“啟發”人們的邪思,刺激人們的感情么?
  這年4月2日,我從3樓搬到1樓27號牢房。一進門,便見已經蒙上塵埃的白牆上,印著几個血手印。顯然,這里前面的“房客”出了事。他們原應及時消除牆上的血跡,卻故意保留下來讓人“觀賞”,當然是別有用心的。在這里住下來,又在床頭牆壁上發現有人在自殺前用指甲划刻的“遺言”。具体的詞句忘記了,只記得那意思是講自己受了冤屈,以死向党表示自己的清白。因覺察他們不怀好意,便分几次在衛兵腳步聲走遠了時仔細看完,此后再也不望一眼。衛兵沒有見到我觀看過,又不見有任何哀傷表現,以為我未“發現”牆上的“秘密”,監管人員故意對我設下一個小小的圈套。有一天上午放風回來,剛到門口,就貝室內有几個專以害人為能事的監管員,正朝床頭牆壁指手划腳地議論。見我進來,其中一個故意指著床頭責問:“你在這里亂寫些什么,故意違犯監規!”我明白了這班奴才的用意,連往那里望都不望一眼,冷峻地搖搖頭說:“我沒在任何地方寫字,也不想知道那里寫了什么!”不論他們再說什么,我都輕蔑地望著他們默不作聲。這班披著人皮的豺狼,卑鄙、墮落,竟然如此的無聊、無恥,他們褻瀆了人的尊嚴。他們感到無趣,一起退走。我怒目望著他們离去的背影,不禁在內心里詛咒起來:“老子為什么死?我要勇敢地活著,比你們活得更長久、更快活,好看到你們的下場!”
  監獄里設有醫療所,也有醫護人員。醫生的職責本是救死扶傷。在革命戰爭年代,即使對于放下武器的敵人,也要發揚人道主義,給予傷病人員以充分的治療。但在這所監獄里,某些醫生不論是自覺自愿或者被迫,卻在執行林彪、江青一伙“醫療要為專案服務”的方針,傷天害理,不僅不為人治病消災,反而給“無病者‘种’病”、使有病者早亡。
  自己身体素來比較健康,秦城冤獄開始時未滿48歲。此前參加革命工作30年間,很少同醫藥打交道,僅因割治砂眼于1949年在廣州住過兩周醫院,以往就連感冒之類的小病都很少見。自從進了秦城監獄,竟被他們在飯菜、開水中暗用藥品“种”了許多病。
  他們最先折騰我的牙齒,后來又對胸骨制造病痛,而給我服得最多的是興奮劑。有些藥吃下去使人暴躁,有的服后產生幻覺,最討厭的是經他們“种”下的長期不愈的皮膚病。
  從進秦城不久直到林彪垮台,前后將近4年,他們經常連續給我服興奮劑。每月總有10至15天,什么時候都很興奮,晝夜都不眨眼,毫無睡意,也無特殊疲困的感覺。他們這樣做,意在毀坏我的頭腦,不但影響記憶力,還可能導致不能再寫文章。1972年底傳達了毛澤東、周恩來不許對受審查人員實行法西斯手段管制命令下達后停下來,可是臨出獄時他們暗中又在飯菜中下了藥,害得到家后連續几天一直處于興奮狀態中。因被連續毒害數年,頭腦受到了极大傷害。押進秦城之前,關在衛戍區的時候,光明日報報社全部職工200多人,還曾默寫出所有人員的姓名,也能記得各人的面貌;及至從秦城出來回到報社,連編輯部的人名也記不全了。自己從事讀、寫几十年,這時有許多字都忘記了,以后連續抄錄了几本書才恢复記憶。開頭看電視只能觀看新聞節目,形象化的東西難以容受,電視劇和電影故事片看了心煩。延請中醫治療、調理了1年多,方始恢复正常。
  過去胸骨從無异常感覺。1969年后,几乎每天午飯后都覺得胸骨疼痛,時輕時重,每次疼痛一陣自行消失。自己說不來是什么毛病,般還能挺得住,便不理會。有一天午后,胸骨痛得特別厲害,坐在那里強忍著,臉上汗水直流。衛兵不停地從瞭望孔里張望,意在等我喊“報告”求醫。我卻強力忍著,默不作聲,睬也不睬。最后他倒忍不住了,伏在門上問道:“你病啦?給你找醫生吧!”我才點頭示意。須臾有人來把牢門打開,領我到醫務所,醫生決定透視。監獄里看病,只給發藥,從不告訴是什么病。透視完了,醫務人員故意低聲嘀咕,卻又讓你听見“癌”一類的字眼,叫你惶惑不安。因為每次疼痛發作都在飯后固定時間,我已怀疑是惡作劇,是因服藥造成的。有兩天午飯時把菜全部倒掉,屆時疼痛便未再現。知道疼痛确由飯菜中來,癌的疑慮不攻自破。如今出獄已近20年,其間胸骨從無异感。
  入獄時牙齒是齊全的,過去曾經修補過一顆牙齒,已經穩定多年。入獄后不久,他們便用藥物折騰牙齒,左邊3顆臼齒,周期性的疼痛發作,時間長了逐漸動搖。1972年底傳達毛澤東、周恩來的指示后,飲食方面有所改進。例如飲水,本來按慣例應當供應充足的開水,可是直到1972年12月,還是隨飯給3次飲水。此后又在飯外增加3次開水,每天6次。可是每次給水,又搞名堂:這次喝了或許就會引起牙痛;下次給水喝了也許立即止痛,也可能牙痛愈烈。這既是肉体上的摧殘,給水時的戲弄又是精神上的折磨。折騰几年之后,終于把3顆牙拔掉。但又一直不給補,兩邊相鄰的牙齒受其影響,也漸動搖。而從拔掉那天開始,又以“病號飯”為名,強給喝了几天名為“湯面”而卻有“湯”無“面”(只几根面條)的“面湯”,讓人連續多天挨餓。
  他們擅自規定受審人員“一側睡”,就是夜里只准面向牢房的觀察孔睡覺,不准仰臥,不准翻身,更不准背向觀察孔坐、臥。直到1972年7月28日才宣布廢除。從1968年4月2日到宣布廢除時,我一直右側睡了1578天,養成不易改掉的痼習,若加改變,就難以入睡。至今已經過了20多個年頭,依舊未能矯正過來。
  他們還強制受審人員遇事必須高聲喊“報告”。不管要同他們談什么事,不喊“報告”就都置之不理。自己生性倔強,不愿自甘卑賤,拒絕服從這种帶侮辱性的規定。從1968年1月13日進去,到1975年5月14日出來,始終沒有喊過“報告”一次。他們為了將人制服,就在一切事情上刁難。我的一把牙刷,1967年9月8日在北京衛戍區用起,整整用了1267天。早就用得沒有毛了,多次要他們換,但如不喊“報告”就不給換。我就用這把牙刷繼續刷牙,直到1971年2月間,他們看到上邊一根毛也沒有了,才給換了一把新的。

  關在這里的,有不少党政軍的高級干部和各界知名人士,也有不少同樣無辜的年輕人。他們中間有些原是曾受江青一伙重用過的紅衛兵,當被他們使用完了,為著滅口;或者在給江青一伙辦事中出了差錯,就被作為犧牲品投進監牢。1969年4月下旬,“九大”開會后期,距我住的一層27號房間左側不遠,拘押進來一個男青年。在放風時听他自言自語地叫喊,自稱上了陳伯達的當,說陳叫他做了一件什么害人事情,然后把他送到獄中來。他進來就整天高聲喊叫冤枉,因為反抗衛兵的干預又常發生爭吵,監管員用盡一切手段,沒有把他壓服。過了兩天,大約由于從他身上沒有逼出口供,在還相當寒冷的初春(暖气早已停掉),拿走他的棉被,也不給他飯吃或者總不給他吃飽。就在窗外高音喇叭傳出廣播電台歡慶“‘九大’成功”“圓滿”閉幕的時刻,他卻晝夜不停地大聲在室內哀叫:“毛主席!林副主席!我餓呀,我冷呀!”形成极大的諷刺。獄卒怕被別人听見“影響不好”,關掉他的窗戶。他那些凄厲的喊叫聲,仍然穿過牢房門窗的縫隙,沖破寒夜的宁靜,在漫長的走廊里回蕩。不論這個人的情況如何,不管他作了什么樣的坏事,從牢獄當權者對他的態度來看,他定是一個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受害者。他所發出的凄厲的哀叫,引起所有“犯人”的同情,也引起人們的遐想。
  自己本來無罪,他們以莫須有的罪名將我投入牢獄,不過為的滅口(用興奮劑毒害頭腦也是為了滅口)。因此關進監牢以后,很少問訊。將近8年間,只在1969、1971和1972年有過3次“審訊”。
  進秦城1年多,1969年4月中旬,“九大”開會期間,中央專案組和報社造反派各3人首次“提審”。一見就要我“向毛主席請罪”。說“現在外面每天向毛主席‘早請示、晚匯報’,你應向毛主席請罪!”我說:“有錯無罪。祝毛主席万壽無疆!”他們提出要我寫一篇自傳,還有50份各地向我“外調”的問題要我答复。這次并未談到什么實質性的問題,“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之類的套話也沒有講。不大工夫就結束了這場戲。
  又過兩年,1971年5月下旬,開始一次延續106天的馬拉松式的“提審”。來的人中有中央專案組中一個叫張宏學的人(張卉中稱他“審判員”),報社的楊羅王3人,還有駐報社軍宣隊隊員。他們一上來就提出兩大問題,是逼我“交代”在《光明日報》工作期間,在報紙上放過什么毒;一個是逼我“交代”報社“五一六分子”名單。
  關于前者,我說前后在報社工作10年,其間報紙上發表的新聞、文章約計1.2億多字,不記得都是什么內容,也無法對每個字、每句話負責。
  關于后者,我說,不知道“五一六”為何物,說不上誰是誰不是。只能把所知道的干部情況說一說,由你們判定誰是誰不是。我就按照報社人員花名冊,自上而下,從副總編、編委、部主任起,照實歷述他們的簡況、优缺點,逐個“介紹”。他們非常不樂意地皺著眉頭、耐著性子听了一天。第2天,我仍繼續往下講,他們再也忍不住了,楊羅王們拍桌子大喊:“是叫你交代‘五一六’,不是叫你給干部作鑒定!”我就閉起嘴巴,不再說話。這時,那位姓王的拿起姚文元的《評陶鑄的兩本書》,念其中有關“五一六兵團”的一大段話。念完了,他們說,“要你交代的就是這個五一六兵團的名單。”這种無中生有的事,怎么回答?任憑楊羅王們大聲叫、拍桌子,我都不再說什么。結果,又僵持下來。
  本來,我被綁架前,天安門觀禮台出現的“炮轟周恩來”大標語,署名就是“五一六兵團”。其后听說,所謂“五一六兵團”就是江青一伙唆使的一些人。在我被投入監獄后,他們卻又利用“五一六”來誣陷干部、殘害异己。1967年9月10日,謝富治接見中學生代表時曾說:“五一六兵團非常反動,又非常渺小,他們人數不超過50人,其中相當多是受蒙蔽的年輕人,真正的坏人不超過10几人,可能有點后台老板、走資派。”可是以后他們在全國范圍大抓“五一六”,它像“叛徒”、“特務”、這些字眼一樣,成了陷害無辜的一頂大帽子。杜保同被他們非法綁架押回內蒙之前,就被吳法憲扣上“五一六骨干分子”的帽子。他們在《光明日報》職工中就打了108個“五一六”分子(也有人說將近100個),這些無端被加上罪名的人都沒有“根”,如今過了几年之后,他們又來秦城找“黑后台”,抓我這只“黑手”,豈不好笑?
  他們蠻不講理,連續追逼。當時也被囚禁在秦城監獄里的師哲同志,以后回顧在這里所受折磨時說:“有真理的卻無起碼的生存權利,無真理的卻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在10年浩劫中,一切事情都是這樣是非顛倒的。每逢這幫人前來“提審”,望著那几個一本正經地坐在那里喋喋不休、信口開河時,心里都浮現出這樣的想法:“我和他們的位置坐錯了,應當顛倒過來!”
  逼交名單的事卡了殼,他們又回到報紙內容的問題上,指責我在報上“放毒”,宣傳“揪軍內一小撮”,“反軍”、“亂軍”。以后翻來覆去就在這個問題上糾纏。如前所述,1967年7、8月間的中央告武漢軍民書、《紅旗》八一社論提出這個口號,毛澤東有批評,王力、關鋒被追究。但是這個口號原是林彪本人先提出的,怎么能要報紙負責?所以我只說報上發表了含有這個口號的文章,自己有責任,有錯誤;他們硬要說是“罪行”,就又頂起牛來。其實,他們表面整我“反軍”,實際上是要逼我承認“反林彪”,但是他們又不便明講轉遞杜保同揭發葉群“黑材料”的事。這樣扯來扯去,延續了106大,已到9月初。最后一天臨完的時候,他們還提出一些問題要我繼續“交代”。可是,隔不几天,他們极力衛護的“林副統帥”折戟沉沙,這次以追查反林彪為主題的“提審”只得告吹,這伙“審判官”再也不見來了。
  “提審”停下來,又過了一年多,直到1972年底,他們又到監獄里來逼供,改在歷史問題上糾纏。這時我已陷入冤獄5年多,他們派出許多人員,耗費巨量財力,并沒找到任何證据,只好偽造“證据”栽誣。這次“提審”斷斷續續又延續了很長時間,他們偽造兩個“證据”、提出兩個問題。給我看的“證据”是兩張照片。因為是無中生有的捏造,照片上有破綻,不堪一駁駁。參与“提審”的楊羅王中有兩人以照相為職業,但這兩張照片偽造得并不高明。要求看原件,他們不敢拿給我看,仍舊反复糾纏,直到作結論的時候。
  張卉中原是《光明日報》文藝部編輯,被打傷后于1967年9月离京南下治病。因恐報社造反派追捕,不能回九江老家,先到武漢親戚家暫避,以后在湖北、江西沿長江兩岸輾轉躲藏過17個地方,于12月底移到南昌。她离京后,光明日報社造反派造謠說她“帶走兩箱整葉群的‘黑材料’”,聯絡公安部門對她印發大量“通輯令”;隨后又派一個姓金的原籍九江資本家子弟前去追捕(此人過去一度參加共產党而在預備期間被取消了党籍,曾進党校一個訓練班學習而在未結業前被調离党校)。他伙同一些人跟蹤尋找,沒有找到張卉中,卻和各地造反派沆瀣一气,把張卉中躲藏過的人家整得家破人亡。我手上有許多控訴這伙人殘酷施暴的信函,在無意間得到的這位姓金的專記迫害我們一家事項的一本筆記本中也有詳細記載。1968年2月23日,吳法憲派“聯合艦隊”核心分子于新野在南昌找到張卉中,26日用專机押送北京,即被拘留在北京衛戍區,4月29日起關押到秦城監獄。她在獄中備受折磨,獄中傳達了毛澤東、周恩來不准采取法西斯式的審查方式迫害受審人員的指示,她在1973年12月20日向周恩來總理寫了一封申訴信,控訴“審判員”壓制申訴、大搞逼供信的犯法行為。她說:“1973年8月14日,審判員同另一位解放軍2人來,出了4個題目,叫我寫一份交代檢查材料。我8月20日寫成,23日監獄管理員取走,共36頁。9月26日他2人又來,一見面,審判員大發雷霆,說我不該寫這么多頁紙,不該寫得像文藝論文,……他說,哼!還想給你把材料轉党中央!我沒有負這個幫你轉材料的責任!”
  這位“審判員”接著說:“好了!先不跟你說這些。你這份材料不行,得重寫!就在這里(指審訊室)我看著你寫。于是他拿出材料紙(是黑色線紙,与監獄的紅橫線不同),抽出他自己的自來水筆給我。他一邊口述,我一邊筆錄。9月26日未寫完,他把草稿帶走。第2天2人又來,草稿刪去了一半,還改了許多地方。他繼續口述,又令我筆錄,隨后令我謄寫一遍。于是完成了1973年9月27日的所謂交代材料(共3頁半紙)。然后,他把我8月20日的36頁材料交我,勒令我撕毀(撕后,他帶走了)。”(這位審判員和楊羅王們在逼我“交代”所謂“反軍”‘“罪行”時,也曾采取過類似的辦法:“越俎代庖”,炮制假“交代”,強加于人,羅織誣陷。他們口口聲聲“擁護偉大領袖毛主席”,在自己的行動中卻處處違背毛澤東思想,把毛主席一貫嚴禁使用的“逼、供、信”手段發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
  結果,張卉中只好另外又寫了《對9月27日材料的申訴》,逐條批駁“審判員”強制口授的“交代材料”。“審判員”收了她的申訴,但絕不給她轉送(我是從她自獄中帶出的寫在草紙上的《申訴》底稿中摘錄的這些話)。同時又拿出一些偽證和國民党反動分子寫的誣陷她的材料,逼迫她承認。張卉中對自己的遭遇百思不解,以致絕望,曾經偷偷咬破手指,從襯衣上撕下一塊布,給儿女寫血書說:“這是要把我也搞成特務,故留此血書,讓你們知道我們被政治陷害的概況。”在姓金的這本專記迫害我們夫婦事項的筆記本上,寫了331個人的名字(還不包括有姓無名或有職務無姓名的几十個)。其中許多我們自己早已遺忘、已經死去或者從來也沒有听說過的人,都要“尋找下落以擴大特(務)證(据)的線索”。他的著眼點是專找對共產党怀有刻骨仇恨的人,提供誣陷革命干部的“證明材料”。不達目的,誓不罷休。他去找的,几乎全是一些社會渣滓,如像:“日偽政務警長”、“偽警察局長”、“日本憲兵隊突擊隊情報員”、在日本憲兵隊作過密探的“勞改釋放犯”、“天津勞改犯”,國民党政府“高二分院首席檢查官”、“江西省党部書記長”、“党證特字一八三六二號”國民党特務以及“日偽縣長”、“偽保長”、“甲長”,准備找的還有罪大惡极、人民政府“已鎮壓”、“已槍斃”的朱某、曾某。他從他們那里究竟收羅到了一些什么樣的、用來誣陷我們的“罪證”呢?可以舉一個例。他在九江看守所找到作過“軍統少尉譯電員”的國民党特務黃某,筆記本里如獲至寶似地錄下這個人的口供:“穆、張運了一部電台到九江。他們有個女儿,文化大革命期間發了几次報。電台先在東門外,后轉廬山。欣紅梅,在北京一無線電學校。”我們有個女儿叫穆小玫,1967年我被江青關起來時,她才剛滿10歲,在北京第二聾啞學校讀書。這些情況筆記本的主人自然全都知道,卻還要拿這些被他逼出來的“口供”羅織罪名,豈非蓄意誣陷?
  張卉中原是南昌女子師范學校學生,歷史清白,思想進步,南昌解放第7天就參加了人民解放軍。南昌解放前她曾与反動校長張矯作過斗爭,引起她的仇恨。張矯是什么人?筆記本上記述她是“南昌女師校長、國民党員、國民党江西省書記長”。張卉中根本沒有參加過張矯遵照偽教育廳指示組織的“應變會”,專案組硬說她參加過。張卉中提出5個人可以證明此事,有的就在北京。姓金的一個也不找,偏到南昌去找張矯捏造偽證,一口咬定張卉中參加過“應變會”。張卉中在申訴信中揭發光明日報社造反派進行外調,“不是為了弄清問題,不是對党負責和對干部負責,而是先有了結論,下去找假證為他們一貫陷害我的結論服務。”他們的行為,完全違背毛澤東所主張的實事求是、不准搞逼供信的原則。在姓金的本子上詳細記有張宏學1969年3月25日對他們的“訓話”:“外調重點是特務問題。”還說要他們“用主席思想指導我們的行動”,“堅持活學活用”,“天天讀一小時不能少”、“每周一個學習日雷打不動”。看來這位“學生”連同他的“老師”的言行,都是完全違背了毛澤東思想的,完全是他們所效忠的“林副統帥”“万歲不离口,語錄不离手,當面說好話,背后下毒手”那一套手法,堪稱“打著紅旗反紅旗”的典型。
  8年冤獄,張卉中精神上身体上都受到了嚴重摧殘,身患多种重病:高血壓(血壓常在200以上)、心肌梗塞、嚴重的神經官能症、甲狀腺腫大,1974年10月26日患腦血栓差點死掉,腎出血至死未愈,終被折磨死了。在“十年浩劫”中,我和張卉中兩個家庭,先后共有12人被關押過,3人致死(張卉中和她的母親被關生病致死,我的父親因受惊嚇,病死)2人逼瘋、1人致殘。

  自從“文化大革命”開始,就決定由光明日報社和紅旗雜志社代為收轉各方寄給中央文化革命小組的信件和材料。1967年7月,筆者在第七机械工業部設于內蒙呼和浩特市的第四研究院工作的弟弟(杜保同),參加群眾組織“新紅聯”外調組從武漢回來,寫了一份《關于蔣匪軍委第六部青年戰地服務訓練班情況調查》材料,通過我帶到釣魚台,交給收發室轉送給毛澤東、周恩來以及林彪、陳伯達等。這份材料中列舉曾在那里受過訓練、目前在我党、政、軍領導机關工作的10多人的名單,其中就有葉群。葉群在外面用的名字叫葉宜敬,筆者和所有參加調查的人都不知道。他們照寫,我也照轉。葉群是林彪的老婆、秘書,又是林彪辦公室主任,送給林彪的一份她會首先看到。原在這個訓練班擔任教官的歐陽敏納向“新紅聯”外調組提供這些材料之后,也給林彪寫信,說有人調查葉群在“青訓班”的歷史,希望林彪“注意”。林彪對葉群說:“搞倒你,目的是要搞倒我。”隨即親筆寫信給被人稱作“草包司令”但是死心塌地效忠“副統帥”的吳法憲,要他對此事詳細追查。林彪的信大意說:葉群同志的歷史情況,從延安整風起已多次查明,作過結論,無問題。現在有人整她的黑材料,目的在反對我,現請你派人找寫信的人,設法抓住這只黑手,很可能從中發現重大的政治線索,也許可以破獲一系列的重大問題。具体辦法,請酌定。在追查中發現杜保同經過筆者轉送這份材料,認為我是“黑手”。以后就正式下令將我和杜保同、張卉中拘留審查,進行迫害。
  杜保同于1967年12月2日夜被吳法憲派宋城等綁架后,關押到東城西揚威胡同他們私設的牢房里八九天。他們私設公堂,逐日由林立果“聯合艦隊”的宋城、宋煥閣、何汝珍、張舜甫采取車輪戰術,晝夜審訊。他們反复逼問整“中央首長”葉群“黑材料”的問題:“穆欣怎么向你們布置的?你們通過穆欣送過几次整‘中央首長’的‘黑材料’,穆欣都送給了誰?”逼他承認“穆欣是整葉群材料的后台”,還造謠說:“穆欣都交代了,你還頑固。”杜保同拒絕回答,逼供沒有結果。他們決定把他押回內蒙長期專政,繼續審問。吳法憲“指示”:“杜保同不是好人,是危險人物,押回去后要長期關押,要看管好,不許跑掉,不許打死,留著這個人有用。”
  杜保同被押送回內蒙的情形,在他向党組織寫的控訴信中說:“在押送我上北京站那天,真是戒備森嚴,如臨大敵。宋城、宋煥閣、何汝珍指揮,在押送我的汽車到火車站前,他們已早派人站好了崗,監視和押送我下汽車、上火車。在呼市和四院‘迎接’我的是滿市、滿院的大標語。大標語寫的是‘北京專政机關依法逮捕現行反革命五·一六骨干分子杜保同,經內蒙專政机關押送我公司革命群眾批斗!’并將這一內容每天廣播3次,連續廣播了3天。把我押回來不几天,大概12月20日左右,宋城、宋煥閣、何汝珍又親自來呼市看了我和邢鑒等十几個同志的檔案材料,又進一步策划,布置對我們進行迫害的反革命陰謀活動。不久就發生了抄查整葉群‘黑材料’的‘1·20’事件。那天晚上把邢鑒等5位同志毒打后,送進了監獄,打傷了許多同志,有的打傷致殘,又抄了150多個同志的家。以后又繼續對邢鑒同志專政11個月,抄了5次家。”
  他們把杜保同押回呼和浩特市后,繼續對他逼供,殘酷迫害。“九大”以后,有一次追問杜保同有關葉群的材料送給了誰的時候,竟然誘供說:“他們現在還是中央常委嘛,穆欣把材料送給他,你講了也不要緊嘛!”九屆中央政治局5個常委是毛、林、陳、康和周恩來,十分明顯,他們明目張膽地將矛頭指向周恩來總理。
  林彪給吳法憲的信中說:“現在有人整她(指葉群)的黑材料,目的在反對我。”“設法抓住這只黑手,很可能從中發現重大的政治線索,也許可以破獲一系列的重大問題。”而在吳法憲給宋城等人的“指示”中,最耐人尋味的,就是“留著這個人有用”這句話。杜保同只是一般干部,他們從北京押送他回內蒙,竟然如此“戒備森嚴”,聯系林彪一伙指示于新野這樣的“大人物”親自跑南昌追捕張卉中這樣的一般干部,還破格用專机并配備醫生(因張有重病、怕死掉了)押送她回北京的情景,以及當時于新野等不斷地在光明日報社對面北京勞動保護館,同報社某些造反派頭頭頻繁開會密謀的情形,固然顯示他們對于葉群反對歷史曝光的恐懼,同時也可看出他們准備借題發揮,正在暗中醞釀、策划著某种重大陰謀。只因突然發生“九·一三”事件,致使這一陰謀歸于破產。
  杜保同于1973年11月20日給党組織的信中,控訴了所遭受的殘酷迫害:“從1967年12月把我押回來,直到1968年5月份,6個多月不准我出門,不許我亂說亂動。6個月不准我換衣服,不准我洗澡,不准我理發。我滿身是虱子,頭發可以梳成辮子。我在1968年5月底,經過极大的努力,說了不知多少好話、多次請求,才准我在有人看押下,從南地(當時在四院車間關押)到東門來拿換洗的衣服和上市里理發。當我在路上走時,有不少大人、小孩跟在后面看,以為我是一個瘋子。在理發前,利用押送我的人一時不在,我就跑到照相館先照一張長頭發像。后來托人取出后,我就寫信并附上像片,向中央首長控訴對我的迫害情況。信到北京后被葉群、吳法憲等死党分子扣留了。后來吳法憲又把信和像片轉到四院來,并“指示’對我要嚴懲,加強對我的管制。從此我被禁止一切通信,家信也不准我寫(原來准我寫信,但信寫好后必須經過他們檢查,才能送出),并多次遭到毒打,把我留下的兩張長頭發照片也抄走了。”
  杜保同在1973年12月間寫的另一份申訴中說,當時他給中央首長和公安部、北京市公安局都寫了信,并且附上所拍的長頭發照片,控告吳法憲一伙的迫害。“可是給中央首長的多次去信,都被林彪、葉群、吳法憲全部扣留了。只有北京市公安局軍管會接到了我的信。并回信說:‘逮捕你我們不知道,望你來信把詳情告訴我們,我們好追查處理。’不几天,這封信被抄走了。長頭發照片和底片全被抄走,并由四院革委會把這封蓋有北京市公安局軍管會公章的信与我的長頭發照片轉給了吳法憲。吳法憲一看大怒,認為我‘太不老實’了。因此,吳法憲就來電話和信指示,要對我嚴懲,叫狠狠地整我。結果有半個來月的時間(這時我在東門14單元3樓5號關押),每天晚上10點以后把我拉到辦公樓,推到一個小房間里,搞去我的眼鏡,先是審問,然后就是七八個人上來拳打腳踢,一打就是兩三個小時,有時打得我滿臉是血(走時還要逼我去廁所把血洗掉才准走)。腰被打坏了,直到現在還經常腰痛。頭被打得腦震蕩,搞得我頭痛腦脹,精神時常錯亂。當時搞得我實在受不了啦,曾想到過自殺。但在關押我這個房子里找不到机會,因薛偉民同志、梁貴全同志每天都在屋里不出去,外屋還有看押我們的人。有一次讓我替薛偉民同志去打掃大樓,打掃大樓的用具都放在辦公樓一樓西頭樓梯底下那個小屋里。我進去以后,看到這個小屋很背,沒有人來,多少天產生的自殺念頭又來了。仔細看了一遍,就決定電死。我把燈打開,把燈泡摘下。在我就要伸手去触電了,思想上复雜极了,斗爭非常激烈。我想要是就這樣死了,不就是叛党、成了反革命了嗎?我家里還有一個多病年邁的老父親,還有4個孩子,我這樣死了,他們不就成了反革命家屬了嗎?同時我想到我又沒有干什么坏事,有我們的偉大領袖毛主席健在,問題再大也會搞清楚的,死了反而复雜了。我還想,一個共產党員死要重如泰山,不能輕如鴻毛,我這樣自殺不是比鴻毛還輕嗎?結果我在那里哭了一個來小時,下定決心不死了。不能死,再大的痛苦再大的折磨也要咬牙頂過去。……”
  杜保同還控訴了家庭所受到的迫害。當時留在河南省扶溝縣農村家鄉的,還有年近80歲的老父、弟媳以及4個侄儿侄女。吳法憲處和杜保同所在單位以及光明日報社的造反派,都曾連續不斷地派人前去“調查”、抄家,對家屬殘酷迫害。他們以吳法憲盜用中央軍委的名義,向公社、大隊、小隊和社員宣布我們是“現行反革命”,專找那些因犯錯誤受過處分、對党不滿的干部和歷史上有嚴重問題的人(如原國民党副警長、勞改釋放犯等)寫假材料。又用高壓手段把我家打成“反革命家屬”,并向家屬逼索杜保同送回家里的“整葉群的黑材料”。還給家屬在經濟上制造种种困難。留在老家的老小6口,沒勞動力,過去基本上靠我們寄錢回家買糧生活。這時我們夫婦和杜保同都被非法關押,不准寫信、不准寄錢,他們“只好向親戚借點糧,挖點野菜維持生活”。父親因在舊社會勞動過度,得下多种疾病,因得不到任何治療,病情日益加重。又因兩個儿子都是早年參加革命,忽然都被扣上“反革命”的帽子,關在牢里,生死不明;那些前去“調查”的人,抄家、逼供,使他深受惊嚇,以致病情一天天加重,及至杜保同獲得平反后赶回家里,已經奄奄一息,陷入昏迷狀態,不久即在惊恐不安中謝世。
  因為杜保同受迫害的“罪名”就是整葉群這個“中央首長”的“黑材料”,是公開由林彪的死党吳法憲挂帥、“聯合艦隊”四員大將逼供。所以“九·一三”事件以后,盡管一直迫害他的那些已經成了“職業殺手”的人還不甘心,但已沒戲唱了。他們在吳法憲已被抓起來后還去北京找吳法憲“調查”,被空軍頂回來。1972年1月就恢复了杜保同党的組織生活。
  我的案情与林彪有關,我和張卉中、杜保同都因林彪的命令而被捕。但專案組和報社楊羅王們只是暗中整我同揭發葉群的事有牽連,表面講的卻是“反軍”“亂軍”。“九·一三”事件后老題目不好再提了,就改在歷史問題上繼續對我誣陷。直到1975年鄧小平同志主持中央工作,批准釋放大批受迫害的干部,才得重見天日。報社負責人本來當眾宣布4月7日我和張卉中同時釋放,決定派一名報社的負責人去接。報社領導小組當眾表態:堅決按照中央指示辦事;每個党員每個群眾按党性、党的政策辦事。當天并讓報社分組討論,絕大多數表示同意。可是過了一夜變了卦,未向公眾說明原因,4月7日只將身患重病的張卉中從“監外就醫”的复興醫院接回報社,而我卻延緩到5月14日才得從監獄里出來。
  在我出獄之前,專案組采取高壓手段,對我進行了极其殘酷的折磨。他們一面突擊審訊,大搞逼供信。不過所問仍是老調重彈,并無新意,只是態度更加蠻橫,列位“審判官”的臉色更加難看。放風的時候,監管員惡言惡語,厲聲恫嚇,或在圍牆外面鳴槍放炮,顯示威懾力量,制造恐怖气氛。同時通過飯菜飲水頻繁地給我服用各种藥品,折騰我的頭腦。有的服后產生幻覺,有的出現恐怖感,有的服后話特別多,自己無法抑制。還有一种藥品,導致一切記憶中的事物性質完全顛倒。連續多日,都是人睡時藥力就開始發作,記億中浮現的所有的人、所有的事,都像有嚴重的政治問題;至起床前藥力失效,思維重歸正常,那些顛倒了的記憶又都顛倒過來。
  他們所以這樣對我百般折磨,其目的顯然是想逼出他們預期的什么口供,以便找到某些把柄,阻擋我出去。為此他們千方百計,煞費心思想出許多怪招,什么离奇的手段都施展出來。
  獄中發給受審人員看的一份《人民日報》,早已成為他們戲弄、折磨受審人員的工具。人們被關進來,經過相當長的時間才給看報。監獄雖在北京市郊,北京出版的報紙總是較遲几天交來,以便他們有時間研究報上哪些內容可以用來折磨“犯人”。他們想要封鎖某些消息,即將某天或几天的報紙“扣發”;有時為了達到某种效應,故意多拖几天再給你看。凡遇比較重要的新聞,留心窺測“犯人”的反應,作為評价“犯人”政治表現的依据。
  1972年初,接連曾有兩個重要人物病逝,一個是全党和全國人民敬重的元帥、詩人陳毅同志,1月6日病逝;一個是靠篡党奪權手段爬上高位,身后被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判決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主犯的謝富治,死于3月26日。1月初旬看到陳毅追悼會的報道,拿起報紙一看,感到异常悲痛,不禁熱淚滾滾,強自抑制才沒哭出聲音。隔沒多久,刊有謝富治死訊的報紙來了,看一眼就扔到床板上去。謝富治這個被人稱作“猶大”的熱衷權欲而摒棄了任何道德准則的人,死訊傳出只能讓人舒口气——人們不止是“無動于衷”。自己對待陳、謝死訊上的這种鮮明的差异,勢必引起監管員的注視,并且會留下深刻印象,作為難得的“罪證”上報。俗話說得好:“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一旦在迫害狂那里挂了號,日后必然難得有好日子過。
  這個時候,1975年4月,報紙上又有類似情況的兩則新聞出現,而且隔得更近。4月2日,我國人民尊敬的董老——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董必武在北京病逝;4月5日,人民公敵蔣介石在台灣死了。監獄當局乘机又以《人民日報》來做手腳。他們送來刊有董老逝世新聞的報紙之前,暗中給我吃上抑制流淚的藥品(女“犯人”在獄中會見前往探視的子女以前,許多人都給吃過這种藥),使人怎么難受也流不出淚水。但到送給刊有蔣介石死訊的報紙之前,故意又給吃下相反作用的藥。縱然如此,對人民公敵蔣介石的死也不會有絲毫的“難受”,更不會流眼淚。他們觀察到這一點,又叫“獄卒”們把濃烈的刺激眼睛、容易流淚的硫酸液傾洒在囚室門口地上,還用扇子往屋里扇,力圖逼出你的眼淚,可以上報你的“反革命感情”。結果,這一招也不靈驗。其實,即使采取這种手段逼出几滴眼淚,不是也和他們偽造的那些“證据”同樣毫無用處嘛!
  机關算盡,終歸徒然。拖到1975年5月14日,早晨忽見張宏學跑來,讓我收拾東西(其實就是四卷《毛選》,一本《語錄》和一件故意留作8年冤獄“紀念品”的破爛襯衣),知道這是要釋放我。因為這里的“犯人”已有許多人出去,每天都有成批的人出獄。當天中午回到家里,見到朝思暮想的家人和一些親友,自然感到無限喜悅、寬慰。
  但是,人從獄中出來了,“案子”卻遠沒有了結。江青那張垂天大网依然罩在頭上,心情依舊感到壓抑。据說在我出獄那天,張宏學們那個中央專案組向報社領導小組成員講了四條:(一)有人講,穆欣是特務,經過審查,他不是特務;(二)中央沒有給我們審查他是不是“五·一六”的任務;(三)他在中央文革小組的工作,中央了解;(四)他犯過執行修正主義的錯誤。在這种情況下,隨處可以看到不少敵視的眼光,報社頭頭每天還得給姚文元送去一份有關我的“動態”的報告。張卉中再也承受不住新的迫害,于1978年4月2日因遭長期折磨重病而含冤逝世——至死都沒等到一個公正的結論,死后報社的兩個負責人還不允許為她開追悼會。
  經過孩子們奔走,得到北京市委譚庄同志的幫助,我于6月21日住進友誼醫院檢查、治療,原想可以安靜几天。不料剛到第5天,張宏學們就找到醫院里來,像催命鬼般進行新的折磨,又在結論問題上做手腳,繼續施加壓力,逼令在他們誣陷自己的結論上簽字。在我住院期間,從7月21日到8月8日,先后給我看過5個內容互异的結論稿,每一個都說我是“人民內部矛盾”,可是一直還是把我當敵人來看待。拒絕他們這种強加于人的誣陷,他們就秉承上司的旨意威脅說:“再不簽字,就以拒絕簽字論!”或者同你軟磨:“今日你不簽,我們就不走!”既然8年的監禁都不曾壓服,這時哪個還會屈從他的淫威。拖到翌年10月,江青一伙垮台,張宏學也再未露面。辦結論的專案組又換了兩班,經過許多周折,直到党的第十一屆三中全會后,1979年12月15日,方才有了一個徹底平反的結論:“穆欣同志的歷史是清楚的。”“撤銷中央專案小組辦公室1975年8月6日結論,所謂整葉群‘黑材料’等,均系林彪、‘四人幫’妄加罪名,蓄意迫害。對林彪、‘四人幫’強加給穆欣同志的一切誣蔑不實之詞和莫須有的罪名統統推倒,予以徹底平反,恢复政治名譽;對因穆欣同志問題而受株連的家屬、親友和干部,應予平反,恢复政治名譽。有關材料,按党中央規定處理。”
  《結論》也寫明了這次林彪對我進行迫害的情形:“1967年7月間,穆欣同志的弟弟杜保同,曾通過穆欣同志轉送過七机部四院一派群眾組織‘新紅聯’外調組‘關于蔣匪軍委第六部青年戰地服務訓練班情況調查’材料。10月份,青訓班原教官歐陽敏納給林彪寫信,說有人在調查葉群在青訓班的歷史,林彪要吳法憲派人追查此事。追查中發現杜保同同志轉送過材料、怀疑穆欣是‘黑手’,因而將杜保同、穆欣、張卉中同志拘留審查、進行迫害。穆欣同志在被關押期間,政治上受到迫害、精神上身体上受到殘酷摧殘,家屬、子女及其親友也受到株連。”
  同日,對張卉中也作出了徹底平反的結論:“歷史清楚,所謂特嫌問題純屬誣陷。因此,對林彪、‘四人幫’強加給張卉中同志的一切誣蔑不實之詞應予推倒,徹底平反昭雪,恢复政治名譽。原中央專案審查小組辦公室1975年8月26日的結論應予撤銷。……”1980年2月21日,光明日報社為張卉中舉行了追悼會。
  憶起蒙難8年九族株連,仿佛又墜入蠻煙瘴雨之鄉,受駭浪惊濤之險。然而,寒心冰骨的嚴冬畢竟已成過去,雨過天晴,天空依然是那么蔚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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