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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卷五十 楚元王世家 第二十


  楚元王劉交者,1高祖之同母2少弟也,字游。

  注1正義年表云都彭城。
  注2集解徐廣曰:“一作‘父’。”索隱按:漢書作“同父”。言同父者,以明异母也。
  高祖兄弟四人,長兄伯,伯蚤卒。始高祖微時,嘗辟事,時時与賓客過巨嫂食。
  1嫂厭叔,叔与客來,嫂詳為羹盡,櫟釜,2賓客以故去。已而視釜中尚有羹,高祖由此怨其嫂。及高祖為帝,封昆弟,而伯子獨不得封。太上皇以為言,高祖曰:“某非忘封之也,為其母不長者耳。”于是乃封其子信為羹頡侯。
  3而王次兄仲于代。4

  注1集解徐廣曰:“漢書云丘嫂也。”索隱漢書作“丘”。應劭云“丘,姓也”。
  孟康云“丘,空也。兄亡,空有嫂也”。今此作“巨”,巨,大也,謂長嫂也。
  劉氏云“巨,一作‘丘’。”
  注2索隱櫟音歷。謂以杓歷釜旁,使為聲。漢書作“轑”,音勞。
  注3集解徐廣曰:“羹頡侯以高祖七年封,封十三年,高后元年,有罪,削爵一級,為關內侯。”索隱羹頡,爵號耳,非縣邑名,以其櫟釜故也。正義括地志云:“羹頡山在媯州怀戎縣東南十五里。”按:高祖取其山名為侯號者,怨故也。
  注4集解徐廣曰:“次兄名喜,字仲,以六年立為代王,其年罷。卒謚頃王。
  有子曰濞。”
  高祖六年,已禽楚王韓信于陳,乃以弟交為楚王,都彭城。1□位二十三年卒,子夷王郢立。2夷王四年卒,子王戊立。

  注1索隱漢書云楚王王薛郡、東海、彭城三十六縣也。
  注2索隱漢書名郢客。
  王戊立二十年,冬,坐為薄太后服私奸,1削東海郡。春,戊与吳王合謀反,其相張尚、太傅趙夷吾諫,不听。戊則殺尚、夷吾,起兵与吳西攻梁,破棘壁。
  2至昌邑南,3与漢將周亞夫戰。漢絕吳楚糧道,士卒饑,吳王走,楚王戊自殺,軍遂降漢。

  注1索隱漢書云“私奸服舍中”。姚察云“奸于服舍,非必宮中”。又按:集注服虔云“私奸中人”。蓋以罪重,故至削郡也。
  注2正義括地志云:“大棘故城在宋州宁陵縣西七十里,□梁棘壁。”
  注3正義括地志云:“有梁丘故城在曹州成武縣東北三十二里”也。
  漢已平吳楚,孝景帝欲以德侯子續吳,1以元王子禮續楚。竇太后曰:“吳王,老人也,宜為宗室順善。今乃首率七國,紛亂天下,柰何續其后!”不許吳,許立楚后。是時禮為漢宗正。乃拜禮為楚王,奉元王宗廟,是為楚文王。

  注1集解徐廣曰:“德侯名廣,吳王濞之弟也。其父曰仲。”
  文王立三年卒,子安王道立。安王二十二年卒,子襄王注立。襄王立十四年卒,子王純代立。王純立,地節二年,中人上書告楚王謀反,王自殺,國除,入漢為彭城郡。1

  注1集解徐廣曰:“純立十七年卒,謚節王。子延壽立,十九年死。”索隱按:
  太史公唯記王純為國人告反,國除。蓋延壽后更封,至十九年又謀反誅死,故不同也。正義漢書云王純嗣十六年,子延壽嗣,与趙何齊謀反,延壽自殺,立三十二年國除。与此不同。地節是宣帝年號,去天漢四年二十九年,仍隔昭帝世。言到地節二年以下者,蓋褚先生誤也。
  趙王劉遂者,1其父高祖中子,名友,謚曰“幽”。幽王以憂死,故為“幽”。
  高后王呂祿于趙,一歲而高后崩。大臣誅諸呂呂祿等,乃立幽王子遂為趙王。

  注1正義年表云都邯鄲。
  孝文帝□位二年,立遂弟辟強,1取趙之河閒郡為河閒王,2*(以)**[是]*為文王。立十三年卒,子哀王福立。一年卒,無子,絕后,國除,入于漢。

  注1索隱音壁強二音,又音辟疆。
  注2正義河閒,今瀛州也。
  遂既王趙二十六年,孝景帝時坐□錯以适削趙王常山之郡。吳楚反,趙王遂与合謀起兵。其相建德、1內史王悍諫,不听。遂燒殺建德、王悍,發兵屯其西界,欲待吳与俱西。北使匈奴,与連和攻漢。漢使曲周侯酈寄擊之。趙王遂還,城守邯鄲,相距七月。吳楚敗于梁,不能西。匈奴聞之,亦止,不肯入漢邊。欒布自破齊還,乃并兵引水灌趙城。趙城坏,趙王自殺,邯鄲遂降。2趙幽王絕后。

  注1索隱建德,其相名,史先失姓也。
  注2正義邯鄲,洺州縣也。
  太史公曰:國之將興,必有禎祥,君子用而小人退。國之將亡,賢人隱,亂臣貴。使楚王戊毋刑申公,1遵其言,趙任防与先生,2豈有篡殺之謀,為天下僇哉?賢人乎,賢人乎!非質有其內,惡能用之哉?甚矣,“安危在出令,存亡在所任”,誠哉是言也!

  注1索隱漢書申公名培,王戊胥靡之。
  注2集解趙堯傳曰:“趙人防与公也。”索隱此及漢書雖不見趙不用防与公,蓋當時猶知事多,或別有所見,故太史公明引以結其贊。

  【索隱述贊】漢封同姓,楚有令名。既滅韓信,王于彭城。穆生置醴,韋孟作程。王戊□德,与吳連兵。太后命禮,為楚罪輕。文襄繼立,世挺才英。如何趙遂,代殞厥聲!興亡之兆,所任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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