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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卷六十五 孫子吳起列傳 第五


  孫子武者,齊人也。1以兵法見于吳王闔廬。闔廬曰:“子之十三篇,2吾盡觀之矣,可以小試勒兵乎?”對曰:“可。”闔廬曰:“可試以婦人乎?”曰:
  “可。”于是許之,出宮中美女,得百八十人。孫子分為二隊,以王之寵姬二人各為隊長,3皆令持戟。令之曰:“汝知而心与左右手背乎?”婦人曰:“知之。”孫子曰:“前,則視心;左,視左手;右,視右手;后,□視背。”婦人曰:“諾。”約束既布,乃設鈇鉞,□三令五申之。于是鼓之右,婦人大笑。孫子曰:“約束不明,申令不熟,將之罪也。”复三令五申而鼓之左,婦人复大笑。
  孫子曰:“約束不明,申令不熟,將之罪也;既已明而不如法者,吏士之罪也。”
  乃欲斬左古隊長。吳王從台上觀,見且斬愛姬,大駭。趣使使4下令曰:“寡人已知將軍能用兵矣。寡人非此二姬,食不甘味,愿勿斬也。”孫子曰:“臣既已受命為將,將在軍,君命有所不受。”遂斬隊長二人以徇。用其次為隊長,于是复鼓之。婦人左右前后跪起皆中規矩繩墨,無敢出聲。于是孫子使使報王曰:“兵既整齊,王可試下觀之,唯王所欲用之,雖赴水火猶可也。”吳王曰:“將軍罷休就舍,寡人不愿下觀。”孫子曰:“王徒好其言,不能用其實。”于是闔廬知孫子能用兵,卒以為將。西破強楚,入郢,北威齊晉,顯名諸侯,孫子与有力焉。

  注1正義魏武帝云:“孫子者,齊人。事于吳王闔閭,為吳將,作兵法十三篇。”
  注2正義七錄云孫子兵法三卷。案:十三篇為上卷,又有中下二卷。
  注3索隱上音徒對反。下音竹兩反。
  注4索隱趣音促,謂急也。下“使”音色吏反。
  孫武既死,1后百余歲有孫臏。臏生阿鄄之閒,臏亦孫武之后世子孫也。孫臏嘗与龐涓2俱學兵法。龐涓既事魏,得為惠王將軍,而自以為能不及孫臏,乃陰使召孫臏。臏至,龐涓恐其賢于己,疾之,則以法刑斷其兩足而黥之,欲隱勿見。

  注1集解越絕書曰:“吳縣巫門外大頤,孫武頤也,去縣十里。”索隱按:越絕書云是子貢所著,恐非也。其書多記吳越亡后土地,或后人所錄。正義七錄云越絕十六卷,或云伍子胥撰。
  注2索隱臏,頻忍反。龐,皮江反。涓,古玄反。
  齊使者如梁,1孫臏以刑徒陰見,說齊使。齊使以為奇,竊載与之齊。齊將田忌善而客待之。忌數与齊諸公子馳逐重射。孫子見其馬足不甚相遠,馬有上、中、下、輩。于是孫子謂田忌曰:“君弟重射,2臣能令君胜。”田忌信然之,与王及諸公子逐射千金。3及臨質,4孫子曰:“今以君之下駟与彼上駟,取君上駟与彼中駟,取君中駟与彼下駟。”既馳三輩畢,而田忌一不胜而再胜,卒得王千金。于是忌進孫子于威王。威王問兵法,遂以為師。

  注1正義今汴州。
  注2索隱弟,但也。重射謂好射也。
  注3正義射音石。隨逐而射賭千金。
  注4索隱按:質猶對也。將欲對射之時也。一云質謂堋,非也。
  其后魏伐趙,趙急,請救于齊。齊威王欲將孫臏,臏辭謝曰:“刑余之人不可。”
  于是乃以田忌為將,而孫子為師,居輜車中,坐為計謀。田忌欲引兵之趙,孫子曰:“夫解雜亂紛糾者1不控卷,2救□者不搏□,3批亢搗虛,4形格勢禁,則自為解耳。5今梁趙相攻,輕兵銳卒必竭于外,老弱罷于內。
  君不若引兵疾走大梁,据其街路,磨其方虛,彼必釋趙而自救。是我一舉解趙之圍而收獘于魏也。”6田忌從之,魏果去邯鄲,与齊戰于桂陵,大破梁軍。

  注1索隱按:謂事之雜亂紛糾擊挐也。
  注2索隱按:謂解雜亂紛糾者,當善以手解之,不可控卷而擊之。卷□拳也。
  劉氏云“控,綜;卷,縮”,非也。
  注3索隱博戟二音。按:謂救□者當善撝解之,無以手助相搏□,則其怒益熾矣。按:□,以手□刺人。
  注4索隱批音白結反。亢音苦浪反。按:批者,相排批也。音白滅反。亢者,敵人相亢拒也。搗者,擊也,磨也。虛者,空也。按:謂前人相亢,必須批之。
  彼兵若虛,則磨搗之。欲令擊梁之虛也。此當是古語,故孫子以言之也。
  注5索隱謂若批其相亢,擊搗彼虛,則是事形相格而其勢自禁止,則彼自為解兵也。
  注6索隱謂齊今引兵据大梁之磨,是磨其方虛之時,梁必釋趙而自救,是一舉釋趙而斃魏。
  后十三歲,1魏与趙攻韓,韓告急于齊。齊使田忌將而往,直走大梁。魏將龐涓聞之,去韓而歸,齊軍既已過而西矣。孫子謂田忌曰:“彼三晉之兵素悍勇而輕齊,齊號為怯,善戰者因其勢而利導之。兵法,百里而趣利者蹶上將,2五十里而趣利者軍半至。使齊軍入魏地為十万醋,明日為五万醋,又明日為三万醋。”龐涓行三日,大喜,曰:“我固知齊軍怯,入吾地三日,士卒亡者過半矣。”乃□其步軍,与其輕銳倍日并行逐之。孫子度其行,暮當至馬陵。馬陵道陝,而旁多阻隘,可伏兵,乃斫大樹白而書之曰“龐涓死于此樹之下”。于是令齊軍善射者万弩,夾道而伏,期曰“暮見火舉而俱發”。龐涓果夜至斫木下,見白書,乃鑽火燭之。讀其書未畢,齊軍万弩俱發,魏軍大亂相失。龐涓自知智窮兵敗,乃自剄,曰:“遂成豎子之名!”3齊因乘胜盡破其軍,虜魏太子申以歸。孫臏以此名顯天下,世傳其兵法。

  注1索隱王劭*[按]*:紀年云“梁惠王十七年,齊田忌敗梁于桂陵,至二十七年十二月,齊田□敗梁于馬陵”,計相去無十三歲。
  注2集解魏武帝曰:“蹶猶挫也。”索隱蹶音巨月反。劉氏云:“蹶猶斃也。”
  注3索隱豎子謂孫臏。
  吳起者,□人也,好用兵。嘗學于曾子,事魯君。齊人攻魯,魯欲將吳起,吳起取齊女為妻,而魯疑之。吳起于是欲就名,遂殺其妻,以明不与齊也。魯卒以為將。將而攻齊,大破之。
  魯人或惡吳起曰:“起之為人,猜忍人也。其少時,家累千金,游仕不遂,遂破其家,鄉党笑之,吳起殺其謗己者三十余人,而東出□郭門。与其母訣,嚙臂而盟曰:‘起不為卿相,不复入□。’遂事曾子。居頃之,其母死,起終不歸。
  曾子薄之,而与起絕。起乃之魯,學兵法以事魯君。魯君疑之,起殺妻以求將。
  夫魯小國,而有戰胜之名,則諸侯圖魯矣。且魯□兄弟之國也,而君用起,則是□□。”魯君疑之,謝吳起。
  吳起于是聞魏文侯賢,欲事之。文侯問李克曰:“吳起何如人哉?”李克曰:“起貪而好色,1然用兵司馬穰苴不能過也。”于是魏文候以為將,擊秦,拔五城。

  注1索隱按:王劭云:“此李克言吳起貪。下文云‘魏文侯知起廉,盡能得士心’,又公叔之仆稱起‘為人節廉’,豈前貪而后廉,何言之相反也?”今按:
  李克言起貪者,起本家累千金,破產求仕,非實貪也;蓋言貪者,是貪榮名耳,故母死不赴,殺妻將魯是也。或者起未委質于魏,猶有貪多,及其見用,則盡廉能,亦何异乎陳平之為人也。
  起之為將,与士卒最下者同衣食。臥不設席,行不騎乘,親裹贏糧,与士卒分勞苦。卒有病疽者,起為吮之。1卒母聞而哭之。人曰:“子卒也,而將,軍自吮其疽,何哭為?”母曰:“非然也。往年吳公吮其父,其父戰不旋踵,遂死于敵。吳公今又吮其子,妾不知其死所矣。是以哭之。”

  注1索隱吮,鄒氏音弋軟反,又才軟反。
  文侯以吳起善用兵,廉平,盡能得士心,乃以為西河守,以拒秦、韓。
  魏文侯既卒,起事其子武侯。武侯浮西河而下,中流,顧而謂吳起曰:“美哉乎山河之固,此魏國之寶也!”起對曰:“在德不在險。昔三苗氏左洞庭,右彭蠡,德義不修,禹滅之。夏桀之居,左河濟,右泰華,伊闕在其南,羊腸在其北,1修政不仁,湯放之。殷紂之國,左孟門,2右太行,常山在其北,大河經其南,修政不德,武王殺之。
  由此觀之,在德不在險。若君不修德,舟中之人盡為敵國也。”3武侯曰:“善。”

  注1集解瓚曰:“今河南城為直之。”皇甫謐曰:“壺關有羊腸阪,在太原晉陽西北九十里。”
  注2索隱劉氏按:紂都朝歌,今孟山在其西。今言左,則東邊別有孟門也。
  注3集解楊子法言曰:“美哉言乎!使起之用兵每若斯,則太公何以加諸!”
  *(即封)*吳起為西河守,甚有聲名。魏置相,相田文。1吳起不悅,謂田文曰:“請与子論功,可乎?”田文曰:“可。”起曰:“將三軍,使士卒樂死,敵國不敢謀,子孰与起?”文曰:“不如子。”起曰:“治百官,親万民,實府庫,子孰与起?”文曰:“不如子。”起曰:“守西河而秦兵不敢東鄉,韓趙賓從,子孰与起?”文曰:“不如子。”起曰:“此三者,子皆出吾下,而位加吾上,何也?”文曰:“主少國疑,大臣未附,百姓不信,方是之時,屬之于子乎?屬之于我乎?”起默然良久,曰:“屬之子矣。”文曰:“此乃吾所以居子之上也。”
  吳起乃自知弗如田文。

  注1索隱按:呂氏春秋作“商文”。
  田文既死,公叔為相,1尚魏公主,而害吳起。公叔之仆曰:“起易去也。”
  公叔曰:“柰何?”其仆曰:“吳起為人節廉而自喜名也。君因先与武侯言曰:‘夫吳起賢人也,而侯之國小,又与強秦壤界,臣竊恐起之無留心也。’武侯□曰:‘柰何?’君因謂武侯曰:‘試延以公主,起有留心則必受之。無留心則必辭矣。以此卜之。’君因召吳起而与歸,□令公主怒而輕君。吳起見公主之賤君也,則必辭。”于是吳起見公主之賤魏相,果辭魏武侯。武侯疑之而弗信也。吳起懼得罪,遂去,□之楚。

  注1索隱韓之公族。
  楚悼王素聞起賢,至則相楚。明法審令,捐不急之官,廢公族疏遠者,以撫養戰□之士。要在強兵,破馳說之言從橫者。于是南平百越;北并陳蔡,卻三晉;
  西伐秦。諸侯患楚之強。故楚之貴戚盡欲害吳起。及悼王死,宗室大臣作亂而攻吳起,吳起走之王尸而伏之。擊起之徒因射刺吳起,并中悼王。1悼王既葬,太子立,2乃使令尹盡誅射吳起而并中王尸者。坐射起而夷宗死者七十余家。

  注1索隱楚系家悼王名疑也。
  注2索隱肅王臧也。
  太史公曰:世俗所稱師旅,皆道孫子十三篇,吳起兵法,世多有,故弗論,論其行事所施設者。語曰:“能行之者未必能言,能言之者未必能行。”孫子籌策龐涓明矣,然不能蚤救患于被刑。吳起說武侯以形勢不如德,然行之于楚,以刻暴少恩亡其軀。悲夫!

  【索隱述贊】孫子兵法,一十三篇。美人既斬,良將得焉。其孫臏恭,籌策龐涓。吳起相魏,西河稱賢;慘礉事楚,死后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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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OUTH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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