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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卷八十六 刺客列傳 第二十六


  曹沫者,魯人也,1以勇力事魯庄公。庄公好力。曹沫為魯將,与齊戰,三敗北。魯庄公懼,乃獻遂邑之地以和。2猶复以為將。

  注1索隱沫音亡葛反。左傳、谷梁并作“曹劌”,然則沫宜音劌,沫劌聲相近而字异耳。此作“曹沫”,事約公羊為說,然彼無其名,直云“曹子”而已。且左傳魯庄十年,戰于長勺,用曹劌謀敗齊,而無劫桓公之事。十三年盟于柯,公羊始論曹子。谷梁此年惟云“曹劌之盟,信齊侯也”,又記不具行事之時。
  注2索隱左傳“齊人滅遂”,杜預云“遂國在濟北蛇丘縣東北也”。正義故城在兗州龔丘縣西北七十六里也。
  齊桓公許与魯會于柯而盟。1桓公与庄公既盟于□上,曹沫執匕首劫齊桓公,2桓公左右莫敢動,而問曰:“子將何欲?”3曹沫曰:“齊強魯弱,而大國侵魯亦甚矣。今魯城坏□壓齊境,4君其圖之。”桓公乃許盡歸魯之侵地。
  既已言,曹沫投其匕首,下□,北面就腢臣之位,顏色不變,辭令如故。桓公怒,欲倍其約。5管仲曰:“不可。夫貪小利以自快,棄信于諸侯,失天下之援,不如与之。”于是桓公乃遂割魯侵地,曹沫三戰所亡地盡复予魯。

  注1索隱杜預云:“濟北東阿,齊之柯邑,猶祝柯今為祝阿也。”
  注2索隱匕音比。劉氏云“短劍也”。鹽鐵論以為長尺八寸,其頭類匕,故云“匕首”也。
  注3索隱公羊傳曰:“管子進曰:‘君何求?’”何休注云:“桓公卒不能應,管仲進為言之也。”
  注4索隱齊魯鄰接,今齊數侵魯,魯之城坏,□壓近齊之境也。
  注5索隱倍音佩也。
  其后百六十有七年而吳有專諸之事。1

  注1索隱“專”字亦作“剸”,音同。左傳作“鱄設諸”。
  專諸者,吳堂邑人也。1伍子胥之亡楚而如吳也,知專諸之能。伍子胥既見吳王僚,說以伐楚之利。吳公子光曰:“彼伍員父兄皆死于楚而員言伐楚,欲自為報私讎也,非能為吳。”吳王乃止。伍子胥知公子光之欲殺吳王僚,乃曰:“彼光將有內志,未可說以外事。”2乃進專諸于公子光。

  注1索隱地理志臨淮有堂邑縣。
  注2索隱言其將有內難弒君之志,且對外事生文。吳世家曰“知光有他志”。
  光之父曰吳王諸樊。諸樊弟三人:次曰余祭,1次曰夷眛,2次曰季子札。
  諸樊知季子札賢而不立太子,以次傳三弟,欲卒致國于季子札。諸樊既死,傳余祭。余祭死,傳夷眛。夷眛死,當傳季子札;季子札逃不肯立,吳人乃立夷眛之子僚為王。公子光曰:“使以兄弟次邪,季子當立;必以子乎,則光真适嗣,當立。”故嘗陰養謀臣以求立。

  注1索隱祭音側界反。
  注2索隱亡葛反。公羊作“余末”。
  光既得專諸,善客待之。九年而楚平王死。1春,吳王僚欲因楚喪,使其二弟公子蓋余、屬庸2將兵圍楚之□;3使延陵季子于晉,以觀諸侯之變。
  楚發兵絕吳將蓋余、屬庸路,吳兵不得還。于是公子光謂專諸曰:“此時不可失,不求何獲!且光真王嗣,當立,季子雖來,不吾廢也。”專諸曰:“王僚可殺也。
  母老子弱,而兩弟將兵伐楚,楚絕其后。方今吳外困于楚,而內空無骨鯁之臣,是無如我何。”4公子光頓首曰:“光之身,子之身也。”

  注1索隱春秋昭二十六年“楚子居卒”是也。吳世家云“十二年”,此云“九年”,并誤。据表乃左傳合在僚之十一年也。
  注2索隱屬音燭。二子,僚之弟也。左傳作掩余、屬庸。掩蓋義同,屬燭字相亂耳。
  注3索隱事在魯昭二十七年。地理志廬江有灊縣,天柱山在南。音潛。杜預左傳注云“灊,楚邑,在廬江六縣西南也”。正義灊故城在壽州霍山縣東二百步。
  注4索隱左傳直云“王可殺也,母老子弱,是無若我何”。則是專設諸度僚可殺,言其少援救,故云“無柰我何”。太史公采其意,且据上文,因复加以兩弟將兵外困之辭。而服虔、杜預見左氏下文云“我爾身也”,“以其子為卿”,遂強解“是無如我何”猶言“我無若是,謂專諸欲以老弱托光”,義非允愜。王肅之說,亦依史記也。
  四月丙子,1光伏甲士2于窟室中,3而具酒請王僚。王僚使兵陳自宮至光之家,門戶階陛左右,皆王僚之親戚也。夾立侍,皆持長鈹。4酒既酣,公子光詳為5足疾,入窟室中,使專諸置匕首魚炙之腹中6而進之。既至王前,專諸擘魚,因以匕首刺7王僚,王僚立死。左右亦殺專諸,王人扰亂。
  公子光出其伏甲以攻王僚之徒,盡滅之,遂自立為王,是為闔閭。闔閭乃封專諸之子以為上卿。

  注1索隱注僚之十二年夏也,吳系家以為十三年,非也。左氏經傳唯言“夏四月”,公羊、谷梁無傳,經更与左氏、吳系家同。此傳稱“丙子”,當有所据,不知出何書。
  注2索隱左傳曰“伏甲”,謂甲士也。下文云“出其伏甲以攻王”。
  注3集解徐廣曰:“窟,一作‘空’。”
  注4集解音披。索隱音披,兵器也。劉逵吳都賦注“鈹,兩刃小刀”。
  注5索隱上音陽,下如字。左傳曰“光偽足疾”,此云“詳”,詳□偽也。或讀此“為”字音偽,非也。豈詳偽重言耶?
  注6集解徐廣曰:“炙,一作‘炮’。”正義炙,者夜反。
  注7索隱刺音七賜反。
  其后七十余年而晉有豫讓之事。1

  注1集解徐廣曰:“闔閭元年至三晉滅智伯六十二年。豫讓一作‘襄’。”
  豫讓者,晉人也,1故嘗事范氏及中行氏,而無所知名。2去而事智伯,3智伯甚尊寵之。及智伯伐趙襄子,趙襄子与韓、魏合謀滅智伯,滅智伯之后而三分其地。趙襄子最怨智伯,4漆其頭以為飲器。5豫讓遁逃山中,曰:“嗟乎!士為知己者死,女為說己者容。今智伯知我,我必為報讎而死,以報智伯,則吾魂魄不愧矣。”乃變名姓為刑人,入宮涂廁,中挾匕首,欲以刺襄子。襄子如廁,心動,執問涂廁之刑人,則豫讓,內持刀兵,曰:“欲為智伯報仇!”
  左右欲誅之。襄子曰:“彼義人也,吾謹避之耳。且智伯亡無后,而其臣欲為報仇,此天下之賢人也。”卒醳去之。6

  注1索隱案:此傳所說,皆約戰國策文。
  注2索隱案:左傳范氏謂昭子吉射也。自士會食邑于范,后因以邑為氏。中行氏,中行文子荀寅也。自荀林父將中行后,因以官為氏。
  注3索隱案:智伯,襄子荀瑤也。襄子,林父弟荀首之后。范、中行、智伯事已具趙系家。
  注4索隱謂初則醉以酒,后又率韓、魏水灌晉陽,城不沒者三板,故怨深也。
  注5索隱案:大宛傳曰“匈奴破月氐王,以其頭為飲器”。裴氏注彼引韋昭云“飲器,椑榼也”。晉灼曰“飲器,虎子也”。皆非。椑榼所以盛酒耳,非用飲者。晉氏以為褻器者,以韓子、呂氏春秋并云襄子漆智伯頭為溲杅,故云。正義劉云:“酒器也,每賓會設之,示恨深也。”按:諸先儒說恐非。
  注6索隱卒,足律反。醳音釋,字亦作“釋”。
  居頃之,豫讓又漆身為厲,1吞炭為啞,2使形狀不可知,行乞于市。其妻不識也。行見其友,其友識之,曰:“汝非豫讓邪?”曰:“我是也。”其友為泣曰:“以子之才,委質而臣事襄子,襄子必近幸子。近幸子,乃為所欲,3顧不易邪?4何乃殘身苦形,欲以求報襄子,不亦難乎!”豫讓曰:“既已委質臣事人,而求殺之,是怀二心以事其君也。且吾所為者5极難耳!然所以為此者,將以愧天下后世之為人臣怀二心以事其君者也。”6

  注1集解音賴。索隱癘音賴。賴,惡瘡病也。凡漆有毒,近之多患瘡腫,若賴病然,故豫讓以漆涂身,令其若癩耳。然厲賴聲相近,古多假“厲”為“賴”,今之“癩”字從“□”,故楚有賴鄉,亦作“厲”字,戰國策說此亦作“厲”字。
  注2索隱啞音烏雅反。謂瘖病。戰國策云:“漆身為厲,滅須去眉,以變其容,為乞食人。其妻曰:‘狀貌不似吾夫,何其音之甚相類也?’讓遂吞炭以變其音也。”
  注3索隱謂因得殺襄子。
  注4索隱顧,反也。耶,不定之辭。反不易耶,言其易也。
  注5索隱劉氏云:“謂今為癘啞也。”
  注6索隱言宁為厲而自刑,不可求事襄子而行殺,則恐傷人臣之義而近賊,非忠也。
  既去,頃之,襄子當出,豫讓伏于所當過之橋下。1襄子至橋,馬惊,襄子曰:“此必是豫讓也。”使人問之,果豫讓也。于是襄子乃數豫讓曰:“子不嘗事范、中行氏乎?智伯盡滅之,而子不為報讎,而反委質臣于智伯。智伯亦已死矣,而子獨何以為之報讎之深也?”豫讓曰:“臣事范、中行氏,范、中行氏皆觿人遇我,我故觿人報之。至于智伯,國士遇我,我故國士報之。”襄子喟然歎息而泣曰:“嗟乎豫子!子之為智伯,名既成矣,而寡人赦子,亦已足矣。
  子其自為計,寡人不复釋子!”使兵圍之。豫讓曰:“臣聞明主不掩人之美,而忠臣有死名之義。前君已寬赦臣,天下莫不稱君之賢。今日之事,臣固伏誅,然愿請君之衣而擊之,焉以致報讎之意,則雖死不恨。非所敢望也,敢布腹心!”
  于是襄子大義之,乃使使持衣与豫讓。豫讓拔劍三躍而擊之,2曰:“吾可以下報智伯矣!”遂伏劍自殺。死之日,趙國志士聞之,皆為涕泣。

  注1正義汾橋下架水,在并州晉陽縣東一里。
  注2索隱戰國策曰:“衣盡出血。襄子回車,車輪未周而亡。”此不言衣出血者,太史公恐涉怪妄,故略之耳。
  其后四十余年而軹有聶政之事。1

  注1集解自三晉滅智伯至殺俠累,五十七年。
  聶政者,軹深井里人也。1殺人避仇,与母、姊如齊,以屠為事。

  注1索隱地理志河內有軹縣。深井,軹縣之里名也。正義在怀州濟源縣南三十里。
  久之,濮陽嚴仲子1事韓哀侯,2与韓相俠累3有卻。4嚴仲子恐誅,亡去,游求人可以報俠累者。至齊,齊人或言聶政勇敢士也,避仇隱于屠者之閒。嚴仲子至門請,數反,然后具酒自暢5聶政母前。酒酣,嚴仲子奉黃金百溢,前為聶政母壽。聶政惊怪其厚,固謝嚴仲子。嚴仲子固進,而聶政謝曰:
  “臣幸有老母,家貧,客游以為狗屠,可以旦夕得甘毳6以養親。親供養備,不敢當仲子之賜。”嚴仲子辟人,因為聶政言曰:“臣有仇,而行游諸侯觿矣;
  然至齊,竊聞足下義甚高,故進百金者,將用為大人麤糲之費,7得以交足下之驩,豈敢以有求望邪!”聶政曰:“臣所以降志辱身8居市井屠者,徒幸以養老母;老母在,政身未敢以許人也。”9嚴仲子固讓,聶政竟不肯受也。
  然嚴仲子卒備賓主之禮而去。

  注1索隱高誘曰:“嚴遂,字仲子。”
  注2索隱案:表聶政殺俠累在列侯三年。列侯生文侯,文侯生哀侯,凡更三代,哀侯六年為韓嚴所殺。今言仲子事哀侯,恐非其實。且太史公聞疑傳疑,事難旳据,欲使兩存,故表、傳各异。
  注3索隱上古夾反,下力追反。案:戰國策俠累名傀也。
  注4索隱戰國策云:“韓傀相韓,嚴遂重于君,二人相害也。嚴遂舉韓傀之過,韓傀叱之于朝,嚴遂拔劍趨之,以救解。”是有卻之由也。
  注5集解徐廣曰:“一作‘賜’。”索隱徐氏云一作“賜”。案:戰國策作“觴”,近為得也。正義數,色吏反。
  注6集解此芮反。索隱鄒氏音□,二義相通也。
  注7正義糲猶麤米也,脫粟也。韋昭云:“古者名男子為丈夫,尊婦嫗為大人。
  漢書宣元六王傳‘王遇大人益解,為大人乞骸去’。按大人,憲王外祖母。古詩云‘三日斷五疋,大人故言遲’是也。”
  注8索隱言其心志与身本應高絜,今乃卑下其志,屈辱其身。論語孔子謂“柳下惠降志辱身”是也。
  注9索隱禮記曰:“父母存,不許友以死。”
  久之,聶政母死。既已葬,除服,聶政曰:“嗟乎!政乃市井之人,1鼓刀以屠;而嚴仲子乃諸侯之卿相也,不遠千里,枉車騎而交臣。臣之所以待之,至淺鮮矣,未有大功可以稱者,而嚴仲子奉百金為親壽,我雖不受,然是者徒深知政也。夫賢者以感忿睚□之意而親信窮僻之人,而政獨安得嘿然而已乎!且前日要政,政徒以老母;老母今以天年終,政將為知己者用。”乃遂西至濮陽,見嚴仲子曰:“前日所以不許仲子者,徒以親在;今不幸而母以天年終。仲子所欲報仇者為誰?請得從事焉!”嚴仲子具告曰:“臣之仇韓相俠累,俠累又韓君之季父也,宗族盛多,居處兵□甚設,臣欲使人刺之,*(觿)*終莫能就。今足下幸而不棄,請益其車騎壯士可為足下輔翼者。”聶政曰:“韓之与□,相去中閒不甚遠,2今殺人之相,相又國君之親,此其勢不可以多人,多人不能無生得失,3生得失則語泄,語泄是韓舉國而与仲子為讎,4豈不殆哉!”遂謝車騎人徒,聶政乃辭獨行。

  注1正義古者相聚汲水,有物便賣,因成市,故云“市井”。
  注2索隱高誘曰:“韓都穎川陽翟,□都東郡濮陽,故曰‘閒不遠’也。”
  注3索隱無生得。戰國策作“無生情”,言所將人多,或生异情,故語泄。此云“生得”,言將多人往殺俠累后,又被生擒而事泄,亦兩俱通也。
  注4集解徐廣曰:“一作‘難’。”索隱徐注云一作“難”。戰國策譙周亦同。
  杖劍至韓,韓相俠累方坐府上,持兵戟而□侍者甚觿。聶政直入,上階刺殺俠累,1左右大亂。聶政大呼,所擊殺者數十人,因自皮面決眼,2自屠出腸,遂以死。

  注1集解徐廣曰:“韓烈侯三年三月,盜殺韓相俠累。俠累名傀。戰國策曰‘有東孟之會’,又云‘聶政刺韓傀,兼中哀侯’。”索隱戰國策曰:“政直入,上階刺韓傀,傀走而抱哀侯,聶政刺之,兼中哀侯。”高誘曰:“東孟,地名也。
  注2索隱皮面謂以刀割其面皮,欲令人不識。決眼謂出其眼睛。戰國策作“抉眼”,此“決”亦通,音烏穴反。
  韓取聶政尸暴于市,1購問莫知誰子。于是韓*(購)*縣*[購]*之,有能言殺相俠累者予千金。久之莫知也。

  注1正義暴,蒲酷反。
  政姊榮1聞人有刺殺韓相者,賊不得,國不知其名姓,暴其尸而縣之千金,乃于邑2曰:“其是吾弟与?嗟乎,嚴仲子知吾弟!”立起,如韓,之市,而死者果政也,伏尸哭极哀,曰:“是軹深井里所謂聶政者也。”市行者諸觿人皆曰:“此人暴虐吾國相,王縣購其名姓千金,夫人不聞与?何敢來識之也?”榮應之曰:“聞之。然政所以蒙□辱自棄于市販之閒者,為老母幸無恙,3妾未嫁也。親既以天年下世,妾已嫁夫,嚴仲子乃察舉吾弟困□之中4而交之,澤厚矣,可柰何!士固為知己者死,今乃以妾尚在之故,重自刑以絕從,5妾其柰何畏歿身之誅,終滅賢弟之名!”大惊韓市人。乃大呼天者三,卒于邑悲哀而死政之旁。

  注1集解一作“嫈”。索隱榮,其姊名也。戰國策無“榮”字。
  注2索隱劉氏云:“煩冤愁苦。”
  注3索隱爾雅云“恙,憂也”。楚詞云“還及君之無恙”。風俗通云“恙,病也。凡人相見及通書,皆云‘無恙’。”又易傳云,上古之時,草居露宿。恙,嚙虫也,善食人心,俗悉患之,故相勞云“無恙”。恙非病也。
  注4索隱案:察謂觀察有志行乃舉之。劉氏云察猶選也。
  注5集解徐廣曰:“恐其姊從坐而死。”索隱重音持用反。重猶复也。為人報讎死,乃以妾故复自刑其身,令人不識也。從音蹤,古字少,假借無旁“足”,而徐氏以為從坐,非也。劉氏亦音足松反。正義重,直龍反。自刑作“刊”。說文云“刊,剟也”。按:重猶愛惜也。本為嚴仲子報仇訖,愛惜其事,不令漏泄,以絕其蹤多。其姊妄云為己隱,誤矣。
  晉、楚、齊、□聞之,皆曰:“非獨政能也,乃其姊亦烈女也。鄉使政誠知其姊無濡忍之志,1不重暴骸之難,2必絕險千里以列其名,姊弟俱僇于韓市者,亦未必敢以身許嚴仲子也。嚴仲子亦可謂知人能得士矣!”

  注1索隱濡,潤也。人性濕潤則能含忍,故云“濡忍”也。若勇躁則必輕死也。
  注2索隱重難并如字。重猶惜也,言不惜暴骸之為難也。
  其后二百二十余年秦有荊軻之事。1

  注1集解徐廣曰:“聶政至荊軻百七十年爾。”索隱徐氏据六國年表,聶政去荊軻一百七十年,則謂此傳率略而言二百余年,亦當時為不能細也。正義按:
  年表從始皇二十三年至韓景侯三百七十年,若至哀侯六年,六百四十三年也。
  荊軻者,□人也。1其先乃齊人,徙于□,□人謂之慶卿。2而之燕,燕人謂之荊卿。

  注1索隱按:贊論稱“公孫季功、董生為余道之”,則此傳雖約戰國策而亦別記异聞。
  注2索隱軻先齊人,齊有慶氏,則或本姓慶。春秋慶封,其后改姓賀。此下亦至□而改姓荊。荊慶聲相近,故隨在國而异其號耳。卿者,時人尊重之號,猶如相尊美亦稱“子”然也。
  荊卿好讀書擊劍,1以術說□元君,□元君不用。其后秦伐魏,置東郡,徙□元君之支屬于野王。2

  注1集解呂氏劍技曰:“持短入長,倏忽從橫。”
  注2正義怀州河內縣。
  荊軻嘗游過榆次,1与蓋聶論劍,2蓋聶怒而目之。荊軻出,人或言复召荊卿。蓋聶曰:“曩者吾与論劍有不稱者,吾目之;試往,是宜去,不敢留。”
  使使往之主人,荊卿則已駕而去榆次矣。使者還報,蓋聶曰:“固去也,吾曩者目攝之!”3

  注1正義并州縣也。
  注2索隱蓋音古腊反。蓋,姓;聶,名。
  注3索隱攝猶整也。謂不稱己意,因怒視以攝整之也。正義攝猶視也。
  荊軻游于邯鄲,魯句踐与荊軻博,爭道,1魯句踐怒而叱之,荊軻嘿而逃去,遂不复會。

  注1索隱魯,姓;句踐,名也。与越王同,或有意義。俗本“踐”作“賤”,非。
  荊軻既至燕,愛燕之狗屠及善擊筑者高漸离。1荊軻嗜酒,日与狗屠及高漸离飲于燕市,酒酣以往,高漸离擊筑,荊軻和而歌于市中,相樂也,已而相泣,旁若無人者。荊軻雖游于酒人乎,2然其為人沉深好書;其所游諸侯,盡与其賢豪長者相結。其之燕,燕之處士田光先生亦善待之,知其非庸人也。

  注1索隱筑似琴,有弦,用竹擊之,取以為名。漸音如字,王義*(之)*音哉廉反。
  注2集解徐廣曰:“飲酒之人。”
  居頃之,會燕太子丹質秦亡歸燕。燕太子丹者,故嘗質于趙,而秦王政生于趙,其少時与丹驩。及政立為秦王,而丹質于秦。秦王之遇燕太子丹不善,故丹怨而亡歸。歸而求為報秦王者,國小,力不能。其后秦日出兵山東以伐齊、楚、三晉,稍蚕食諸侯,且至于燕,燕君臣皆恐禍之至。太子丹患之,問其傅鞠武。
  1武對曰:“秦地□天下,威脅韓、魏、趙氏,北有甘泉、谷口之固,南有涇、渭之沃,擅巴、漢之饒,右隴、蜀之山,左關、殽之險,民觿而士厲,兵革有余。意有所出,則長城之南,易水以北,2未有所定也。柰何以見陵之怨,欲批3其逆鱗哉!”丹曰:“然則何由?”對曰:“請入圖之。”

  注1索隱上音曲,又如字,人姓名也。
  注2正義以北謂燕國也。
  注3集解批音白結反。索隱白結反。批謂触擊之。
  居有閒,秦將樊于期得罪于秦王,亡之燕,太子受而舍之。鞠武諫曰:“不可。
  夫以秦王之暴而積怒于燕,足為寒心,1又況聞樊將軍之所在乎?是謂‘委肉當餓虎之蹊’也,禍必不振矣!2雖有管、晏,不能為之謀也。愿太子疾遣樊將軍入匈奴以滅口。請西約三晉,南連齊、楚,北購于單于,3其后乃可圖也。”太子曰:“太傅之計,曠日彌久,心惛然,4恐不能須臾。且非獨于此也,夫樊將軍窮困于天下,歸身于丹,丹終不以迫于強秦而棄所哀怜之交,置之匈奴,是固丹命卒之時也。愿太傅更慮之。”鞠武曰:“夫行危欲求安,造禍而求福,計淺而怨深,連結一人之后交,不顧國家之大害,此所謂‘資怨而助禍’矣。夫以鴻毛燎于爐炭之上,必無事矣。且以鵰鷙之秦,行怨暴之怒,豈足道哉!燕有田光先生,其為人智深而勇沉,可与謀。”太子曰:“愿因太傅而得交于田先生,可乎?”鞠武曰:“敬諾。”出見田先生,道“太子愿圖國事于先生也”。田光曰:“敬奉教。”乃造焉。

  注1索隱凡人寒甚則心戰,恐懼亦戰。今以懼譬寒,言可為心戰。
  注2索隱振,救也。言禍及天下,不可救之。
  注3索隱戰國策“購”作“講”。講,和也。今讀購与“為燕媾”同,媾亦合也。漢、史媾講兩字常籃,今欲北与連和。陳軫傳亦曰“西購于秦”也。
  注4正義惛音□。
  太子逢迎,卻行為導,跪而蔽席。1田光坐定,左右無人,太子避席而請曰:
  “燕秦不兩立,愿先生留意也。”田光曰:“臣聞騏驥盛壯之時,一日而馳千里;
  至其衰老,駑馬先之。今太子聞光盛壯之時,不知臣精已消亡矣。雖然,光不敢以圖國事,所善荊卿可使也。”2太子曰:“愿因先生得結交于荊卿,可乎?”
  田光曰:“敬諾。”即起,趨出。太子送至門,戒曰:“丹所報,先生所言者,國之大事也,愿先生勿泄也!”田光俛而笑曰:“諾。”3僂行見荊卿,曰:
  “光与子相善,燕國莫不知。今太子聞光壯盛之時,不知吾形已不逮也,幸而教之曰‘燕秦不兩立,愿先生留意也’。光竊不自外,言足下于太子也,愿足下過太子于宮。”荊軻曰:“謹奉教。”田光曰:“吾聞之,長者為行,不使人疑之。今太子告光曰:‘所言者,國之大事也,愿先生勿泄’,是太子疑光也。夫為行而使人疑之,非節俠也。”欲自殺以激荊卿,曰:“愿足下急過太子,言光已死,明不言也。”因遂自刎而死。

  注1集解徐廣曰:“蔽,一作‘撥’,一作‘拔’。”索隱蔽音疋結反。蔽猶拂也。
  注2正義燕丹子云:“田光答曰:‘竊觀太子客無可用者:夏扶血勇之人,怒而面赤;宋意脈勇之人,怒而面青;武陽骨勇之人,怒而面白。光所知荊軻,神勇之人,怒而色不變。’”注3正義挽音俯。
  荊軻遂見太子,言田光已死,致光之言。太子再拜而跪,膝行流涕,有頃而后言曰:“丹所以誡田先生毋言者,欲以成大事之謀也。今田先生以死明不言,豈丹之心哉!”荊軻坐定,太子避席頓首曰:“田先生不知丹之不肖,使得至前,敢有所道,此天之所以哀燕而不棄其孤也。1今秦有貪利之心,而欲不可足也。非盡天下之地,臣海內之王者,其意不厭。今秦已虜韓王,盡納其地。又舉兵南伐楚,北臨趙;王翦將數十万之觿距漳、鄴,而李信出太原、云中。趙不能支秦,必入臣,入臣則禍至燕。燕小弱,數困于兵,今計舉國不足以當秦。
  諸侯服秦,莫敢合從。丹之私計愚,以為誠得天下之勇士使于秦,窺以重利;2秦王貪,3其勢必得所愿矣。誠得劫秦王,使悉反諸侯侵地,若曹沫之与齊桓公,則大善矣;則不可,因而刺殺之。彼秦大將擅兵于外而內有亂,則君臣相疑,以其閒諸侯得合從,其破秦必矣。此丹之上愿,而不知所委命,唯荊卿留意焉。”久之,荊軻曰:“此國之大事也,臣駑下,恐不足任使。”太子前頓首,固請毋讓,然后許諾。于是尊荊卿為上卿,舍上舍。太子日造門下,供太牢具,异物閒進,車騎美女恣荊軻所欲,以順适其意。4

  注1索隱案:無父稱孤。時燕王尚在,而丹稱孤者,或記者失辭,或諸侯嫡子時亦僭稱孤也。又劉向云“丹,燕王喜之太子”。
  注2索隱窺,示也。言以利誘之。
  注3索隱絕句。
  注4索隱燕丹子曰“軻与太子游東宮池,軻拾瓦投□,太子捧金丸進之。又共乘千里馬,軻曰‘千里馬肝美’,即殺馬進肝。太子与樊將軍置酒于華陽台,出美人能鼓琴,軻曰‘好手也’,斷以玉盤盛之。軻曰‘太子遇軻甚厚’”是也。
  久之,荊軻未有行意。秦將王翦破趙,虜趙王,盡收入其地,進兵北略地至燕南界。太子丹恐懼,乃請荊軻曰:“秦兵旦暮渡易水,則雖欲長侍足下,豈可得哉!”荊軻曰:“微太子言,臣愿謁之。今行而毋信,則秦未可親也。夫樊將軍,秦王購之金千斤,邑万家。誠得樊將軍首与燕督亢之地圖,1奉獻秦王,秦王必說見臣,臣乃得有以報。”太子曰:“樊將軍窮困來歸丹,丹不忍以己之私而傷長者之意,愿足下更慮之!”

  注1集解徐廣曰:“方城縣有督亢亭。”駰案:劉向別錄曰“督亢,膏腴之地”。
  索隱地理志廣陽國有薊縣。司馬彪郡國志曰“方城有督亢亭”。正義督亢坡在幽州范陽縣東南十里。今固安縣南有督亢陌,幽州南界。
  荊軻知太子不忍,乃遂私見樊于期曰:“秦之遇將軍可謂深矣,父母宗族皆為戮沒。今聞購將軍首金千斤,邑万家,將柰何?”于期仰天太息流涕曰:“于期每念之,常痛于骨髓,顧計不知所出耳!”荊軻曰:“今有一言可以解燕國之患,報將軍之仇者,何如?”于期乃前曰:“為之柰何?”荊軻曰:“愿得將軍之首以獻秦王,秦王必喜而見臣,臣左手把其袖,右手揕其匈,1然則將軍之仇報而燕見陵之愧除矣。將軍豈有意乎?”
  樊于期偏袒搤捥2而進曰:“此臣之日夜切齒腐心也,3乃今得聞教!”遂自剄。太子聞之,馳往,伏尸而哭,极哀。既已不可柰何,乃遂盛樊于期首函封之。

  注1集解徐廣曰:“揕音張鴆切。一作‘抗’。”索隱徐氏音丁鴆反。揕謂以劍刺其胸也。又云一作“抗”。抗音苦浪反,言抗拒也,其義非。
  注2集解徐廣曰:“一作‘紐’。”索隱搤音烏革反。捥音烏亂反。勇者奮厲,必先以左手扼右捥也。捥,古“腕”字。
  注3索隱切齒,齒相磨切也。爾雅曰:“治骨曰切”。腐音輔,亦爛也。猶今人事不可忍云“腐爛”然,皆奮怒之意也。
  于是太子豫求天下之利匕首,得趙人徐夫人匕首,1取之百金,使工以藥焠之,2以試人,血濡縷,人無不立死者。3乃裝為遣荊卿。燕國有勇士秦舞陽,年十三,殺人,人不敢忤視。4乃令秦舞陽為副。荊軻有所待,欲与俱;其人居遠未來,而為治行。頃之,未發,太子遲之,疑其改悔,乃复請曰:
  “日已盡矣,荊卿豈有意哉?丹請得先遣秦舞陽。”荊軻怒,叱太子曰:“何太子之遣?往而不返者,豎子也!且提一匕首入不測之強秦,仆所以留者,待吾客与俱。今太子遲之,請辭決矣!”遂發。

  注1集解徐廣曰:“徐,一作‘陳’。”索隱徐,姓;夫人,名。謂男子也。
  注2索隱焠,染也,音□潰反。謂以毒藥染劍鍔也。
  注3集解言以匕首試人,人血出,足以沾濡絲縷,便立死也。
  注4索隱忤者,逆也,五故反。不敢逆視,言人畏之甚也。
  太子及賓客知其事者,皆白衣冠以送之。至易水之上,既祖,取道,1高漸离擊筑,荊軻和而歌,為變征之聲,2士皆垂淚涕泣。又前而為歌曰:“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复還!”复為羽聲□慨,士皆瞋目,發盡上指冠。
  于是荊軻就車而去,終已不顧。

  注1正義易州在幽州歸義縣界。
  注2正義征,知雉反。
  遂至秦,持千金之資幣物,厚遺秦王寵臣中庶子蒙嘉。嘉為先言于秦王曰:“燕王誠振怖大王之威,不敢舉兵以逆軍吏,愿舉國為內臣,比諸侯之列,給貢職如郡縣,而得奉守先王之宗廟。恐懼不敢自陳,謹斬樊于期之頭,及獻燕督亢之地圖,函封,燕王拜送于庭,使使以聞大王,唯大王命之。”秦王聞之,大喜,乃朝服,設九賓,1見燕使者咸陽宮。2荊軻奉樊于期頭函,而秦舞陽奉地圖柙,3以次進。至陛,秦舞陽色變振恐,腢臣怪之。荊軻顧笑舞陽,前謝曰:“北蕃蠻夷之鄙人,未嘗見天子,故振懾。愿大王少假借之,使得畢使于前。”秦王謂軻曰:“取舞陽所持地圖。”軻既取圖奏之,秦王發圖,圖窮而匕首見。因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揕之。未至身,秦王惊,自引而起,袖絕。拔劍,劍長,操其室。4時惶急,劍堅,故不可立拔。荊軻逐秦王,秦王環柱而走。腢臣皆愕,卒起不意,盡失其度。而秦法,腢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寸之兵;諸郎中5執兵皆陳殿下,非有詔召不得上。方急時,不及召下兵,以故荊軻乃逐秦王。而卒惶急,無以擊軻,而以手共搏之。是時侍醫夏無且6以其所奉藥囊提荊軻也。7秦王方環柱走,卒惶急,不知所為,左右乃曰:“王負劍!”8負劍,遂拔以擊荊軻,斷其左股。荊軻廢,乃引其匕首以擿秦王,9不中,中桐柱。十秦王复擊軻,軻被八創。軻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罵曰:“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約契以報太子也。”□于是左右既前殺軻,秦王不怡者良久。已而論功,賞腢臣及當坐者各有差,而賜夏無且黃金二百溢,曰:“無且愛我,乃以藥囊提荊軻也。”

  注1正義劉云:“設文物大備,即謂九賓,不得以周禮九賓義為釋。”
  注2正義三輔黃圖云:“秦始兼天下,都咸陽,因北陵營宮殿,則紫宮象帝宮,渭水貫都以象天漢,橫橋南度以法牽牛也。”
  注3索隱戶甲反。柙亦函也。
  注4索隱室謂鞘也。正義燕丹子云:“左手揕其胸。秦王曰:‘今日之事,從子計耳。乞听瑟而死。’召姬人鼓琴,琴聲曰‘羅縠單衣,可裂而絕;八尺屏風,可超而越;鹿盧之劍,可負而拔’。王于是奮袖超屏風走之。”
  注5索隱若今宿□之官。
  注6索隱且音即余反。
  注7正義提,侄帝反。
  注8索隱王劭曰:“古者帶劍上長,拔之不出室,欲王推之于背,令前短易拔,故云‘王負劍’。”又燕丹子稱琴聲曰“鹿盧之劍,可負而拔”是也。
  注9索隱擿与“擲”同,古字耳,音持益反。
  注十正義燕丹子云:“荊軻拔匕首擲秦王,決耳入銅柱,火出。”
  注□集解漢鹽鐵論曰:“荊軻怀數年之謀而事不就者,尺八匕首不足恃也。
  秦王操于不意,列斷賁、育者,介七尺之利也。”
  于是秦王大怒,益發兵詣趙,詔王翦軍以伐燕。十月而拔薊城。燕王喜、太子丹等盡率其精兵東保于遼東。秦將李信追擊燕王急,代王嘉乃遺燕王喜書曰:“秦所以尤追燕急者,以太子丹故也。今王誠殺丹獻之秦王,秦王必解,而社稷幸得血食。”其后李信追丹,丹匿衍水中,1燕王乃使使斬太子丹,欲獻之秦。
  秦复進兵攻之。后五年,秦卒滅燕,虜燕王喜。

  注1索隱水名,在遼東。
  其明年,秦并天下,立號為皇帝。于是秦逐太子丹、荊軻之客,皆亡。高漸离變名姓為人庸保,1匿作于宋子。2久之,作苦,聞其家堂上客擊筑,傍偟不能去。
  每出言曰:“彼有善有不善。”從者3以告其主,曰:“彼庸乃知音,竊言是非。”家丈人召使前擊筑,4一坐稱善,賜酒。而高漸离念久隱畏約無窮時,5乃退,出其裝匣中筑与其善衣,更容貌而前。舉坐客皆惊,下与抗禮,以為上客。使擊筑而歌,客無不流涕而去者。宋子傳客之,6聞于秦始皇。秦始皇召見,人有識者,乃曰:“高漸离也。”秦皇帝惜其善擊筑,重赦之,乃矐其目。7使擊筑,未嘗不稱善。稍益近之,高漸离乃以鉛置筑中,8复進得近,舉筑朴9秦皇帝,不中。于是遂誅高漸离,終身不复近諸侯之人。

  注1索隱欒布傳曰“賣庸于齊,為酒家人”,漢書作“酒家保”。案:謂庸作于酒家,言可保信,故云“庸保”。鶡冠子曰“伊尹保酒”。
  注2集解徐廣曰:“縣名也,今屬鉅鹿。”索隱徐注云“縣名,屬鉅鹿”者,据地理志而知也。正義宋子故城在趙州平棘縣北三十里。
  注3索隱謂主人家之左右也。
  注4索隱劉氏云:“謂主人翁也。”又韋昭云:“古者名男子為丈夫,尊婦嫗為丈人。故漢書宣元六王傳所云丈人,謂淮陽憲王外王母,即張博母也。故古詩曰‘三日斷五疋,丈人故言遲’是也。”
  注5索隱約謂貧賤儉約。既為庸保,常畏人,故云“畏約”。所以論語云“不可以久處約”。
  注6集解徐廣曰:“互以為客。”
  注7集解矐音海各反。索隱海各反,一音角。說者云以馬屎熏令失明。
  注8索隱案:劉氏云“鉛為挺著筑中,令重,以擊人”。
  注9索隱普十反。朴,擊也。
  魯句踐已聞荊軻之刺秦王,私曰:“嗟乎,惜哉其不講于刺劍之術也!1甚矣吾不知人也!曩者吾叱之,彼乃以我為非人也!”

  注1索隱案:不講謂不論習之。
  太史公曰:世言荊軻,其稱太子丹之命,“天雨粟,馬生角”也,1太過。又言荊軻傷秦王,皆非也。始公孫季功、董生与夏無且游,具知其事,為余道之如是。自曹沫至荊軻五人,此其義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較然,2不欺其志,名垂后世,豈妄也哉!

  注1索隱燕丹子曰:“丹求歸,秦王曰‘烏頭白,馬生角,乃許耳’。丹乃仰天歎,烏頭即白,馬亦生角。”風俗通及論衡皆有此說,仍云“□門木烏生肉足”。
  注2索隱較,明也。

  【索隱述贊】曹沫盟柯,返魯侵地。專諸進炙,定吳篡位。彰弟哭市,報主涂廁。刎頸申冤,操袖行事。暴秦奪魄,懦夫增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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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OUTH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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