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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博覽 第一百四十八章 案件開庭 文 / 林三哥01

    「許文哥哥,怎麼辦啊!」在徒靈家裡,趙炎紫向許文哭訴道。

    「啊!他們真這麼打算?」許文也著急起來,如果小阿紫真的被送到國外去,以後要見一面都是千難萬難,更不用說其他的了。而且對於感情上來說,最好就是大家不分開。什麼小說中那種可歌可泣的,鴻雁傳情那種愛情故事,大多要麼是虛構,要麼是極少數。[搜索最新更新盡在|com|bsp;「是啊!我偷聽到爸爸和媽媽在商量,甚至都在找相應的關係和學校了。照他們看來,過了年我就要被送走了。」小阿紫急的直跺腳。

    「小阿紫你放心,我肯定不會讓你被送走的!到那時候還有好幾個月,我一定可以找到辦法說服他們!」許文安慰道。

    「如果他們死活不答應,把我弄昏迷了,非要把我送走呢?」趙炎紫稍稍放心了一點。

    「如果真是那樣,我就算了跑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你找回來!」許文堅定道。

    這下趙炎紫不擔心了,愁眉舒展笑逐顏開,猶如一朵含苞初放的花朵,就連旁邊一直在默默聽著的徒安兒都感覺到趙炎紫的美艷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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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文和何嬌踏上了去鄭州的列車,隨行的還有葉芝和方麗麗。

    她是知道了何嬌的事情之後,便打算一起去幫忙的。之前便隱隱約約知道,何嬌家裡曾經出過大事,需要打官司,所以何嬌才會加入法律援助社團拚命學習法律。後來因為何嬌和葉芝慢慢熟悉,不可避免的將心中最大的傷痛和這位亦師亦友的姐姐分享。

    葉芝和方麗麗關係極為要好,於是便一起跑來幫忙了。

    「你們起訴李明啟的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父母的死亡賠償費和姐姐的贍養費,總計150萬,我覺得肯定可以得到法院支持的。而刑事訴訟的立案上,按照這個案件的標準也肯定可以判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葉芝信心滿滿道。

    「你們的證人都不會有問題吧!」方麗麗問道。

    「應該是沒問題的!她們都是我姐最好的同學和朋友,而且就在事故現場。所以雖然學校裡將這個消息封鎖,而且警告了目擊的同學,但她們肯定會來作證的!前幾天到我姐那裡看望她的時候,還重申了呢!」何嬌答道。最近她和家人通話不斷,所以情況瞭解的很多。

    「你說原來那幾個法律援助的也真是沒道德,說的好好的來幫助打官司的,結果最後又退縮了!不過好在這個官司自辯我們也肯定可以贏!」葉芝道。

    「人家怕事後報復啊!你說這鐵板釘釘的事情,最後把人家送往監獄了,人家老爸還不恨死那幾個律師?他們以後就不用在鄭州混了。」方麗麗鄙夷道。

    「許文,你覺得呢?」何嬌問道。

    「我覺得應該沒問題的,呵呵!」許文安慰道,但實際上,他心頭始終圍繞著不安的預感。

    開庭了。

    法官和陪審員紅光滿面進來,看來中午伙食不錯。

    「我的當事人,自從出了事故之後便一直身體不適,至今臥病在床。連事關他今後人生的大事,都無法親自來參加!因此委託我全權代理,這裡是警察的事故認定,請法官和陪審員過目!

    根據事故認定書上的認定,李明啟超速,負事故主要責任。而對方當事人未按照道路交通規則行走在人行道上,負次要責任。而本案後果嚴重,造成多人傷亡。所以懇請法官,不能僅因為當事人身故便消除他所犯之過錯!」對方律師振振有詞道。

    「不可能!事故認定書不是應該對方負全責的嗎?而且學校的道路交通,必須是機動車讓行人的!」何嬌道。

    「請對方注意,事故認定書是對事故鑒定的唯一,有效的證據!主觀臆想無法作為事實的證據。至於說學校的道路交通,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一款對於該法中的」道路」進行了定義: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學校中既然允許機動車通行,便在道路的定義範圍之內。而既然是道路,當然便適用道路交通規則,行人必須行走在人行道上。」對方律師道。

    何嬌的二叔之前便和警察做過詳細的溝通,得到的答覆均是對方全責。而此時的事故認定書中竟然會有主次責任之分,完全出乎何嬌他們的意料之外。「為什麼會這樣?為什麼會這樣?明明是他們全責的事情,怎麼拿到法庭上的證據便是我們有責任了?」何嬌憤恨的想道。

    「但對方肇事逃逸,並且是在出校門的時候被同學們抓住才迫不得已的停下車,這就超越了一般道路行駛違規的責任,而是犯罪!」何嬌一字一頓說道。

    「我的當事人的確是有肇事逃逸的嫌疑,但事實的情況是,他的側邊門碰到了對方,我們看這幾張照片,車輛的受損部位在右邊,而駕駛員在左邊。我和我的當事人詳細溝通過,當時他的確是有感到物體撞擊的質感,感覺像是垃圾桶。但因為接女友心切,所以也沒有注意到有人倒地受傷。所以說,我的當事人即便有逃逸的事實,但他的主觀意願並非如此!」對方辯護律師道。

    「我們需要請證人上來陳述事實!」何嬌道。

    法官允許了何嬌的請求,傳證人。

    「報告法官,原有兩位證人,因其中一位感覺身體不適無法出庭作證,另一位在庭下等候,可以傳喚!」法警匯報道。

    「請證人上台,陳述!」

    「那天晚上,我看到一輛轎車拐彎,然後砰的一聲響,好像撞到了什麼東西。但轎車沒有停下來,繼續往前面開!我跑過去一看,發現是何儀和她的父母被車撞了。」何儀的好友秦婷婷道。

    「好,那我請問你!那天晚上你有沒有看清楚車裡的人的表情?」對方的律師問道。

    「我」

    「你只需要回答,看清還是沒看清!」對方律師逼問道。

    「沒有!」秦婷婷道。

    「那你之前有沒有看到,何儀和她的父母在路上行走?那天路上的人多不多?」對方律師又問道。

    「我」

    「請問,到底是多,還是不多?你有沒有看到她們在路上行走?」對方律師逼問道。

    「我沒看清!」秦婷婷低下了頭。

    律師、陪審團、法官好似都送了一口氣。

    「法官大人,我認為對方證人只能證明那天路上很黑,視線不太好。而證人沒有看清楚開車之人的表情,根本無法證明我的當事人是撞人後主觀逃逸的行為!當然,我的當事人的確事實上造成了肇事逃逸的事實,並造成了慘重的後果。出於這樣的情況,我的當事人應當並且願意支付相應的賠償金額來表達自己的歉意!並對於何儀及她的家屬,報以深深的歉意和誠摯的慰問。懇請法官大人和陪審員在量刑時,能夠從輕發落!」對方律師總結道。

    何嬌雙目幾乎要噴出火焰,燒死這個顛倒是非黑白的律師。可她現在又是萬般無奈,證人的證詞,並沒有起到太大的作用,幾個關鍵性的地方,都沒有講清楚。另一個證人乾脆根本沒來。

    「根據辯護雙方的律師陳述,證人的證詞以及陪審員的一致通過,本席宣判,李明啟交通肇事逃逸罪罪名成立!」法官此言一出,技驚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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