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熱情香草慕斯

第12頁 文 / 樓采凝

    「當然可以。」

    「那好。」接過筆,他便在卡上寫下自己的資料,其實其他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年齡。

    江思俞趕緊探頭一瞧,「先生,你三十歲!」

    凌羚立刻衝了過來望了眼,心在狂跳著,「你也三十歲?」

    「怎麼了?是太老還是太年輕?或是三十是你們的幸運數字?」

    「你!」凌羚看著他,半晌說不出話來,「為什麼你也說著與他相同的話?」

    「什麼?」他不懂。

    「沒……沒什麼,你的卡。」江思俞趕進將貴賓卡遞給他,順便將蛋糕包好,「先生,四十元。」

    「四十?!」他眉一挑,這才從口袋掏出一個五十元硬幣,「你們的蛋糕滿便宜的。」

    「謝謝你,那以後常來。」江思俞找了他十元,對他笑了笑。

    約翰望著直瞪著他瞧的凌羚,對她笑說:「那我走了,刺猥小姐。」

    眼看他離開後,凌羚才問:「明明五十元,你為什麼賣他四十?」

    「我是在試探他,他好像很多地方和陶斯相像。」江思俞聳聳肩,「可能我多慮了。」

    「對,他們有太多雷同處。」就連眼瞳也一樣,這世上有這麼巧的事嗎?

    「難道你不懷疑他和陶斯……」

    「不可能,他們給我的感覺差很多,你別跟我說他們是同一人,打死我我都不信。」凌羚鼓著腮。

    「也是,總之我希望你別再為陶斯傷心,你們也才認識不久,你呀就是太重感情了。」江思俞搖搖頭。

    「或許吧!可是有件事我還是非查不可。」凌羚瞇起眸,就衝著陶斯曾說過她是他唯一的朋友的份上,她一定要為他討回公道。

    第六章

    「為什麼是屍骨無存?!」達叔來到江四洋的住處,「難道他真變成鬼魂飄走了?」

    「阿豹說可能他火藥的份量沒拿捏好,才會引起這麼強大的爆炸,不過找到衣服碎片不就好了。」江四洋現在可得意了,因為他可以名正言順的成為陶氏的接班人了。

    「你可不要得意忘形,這其中有太多可疑的地方,你該派人調查清楚,不能讓警方先查到線索。」

    「是是是,我有空就查行吧!」這老傢伙太過小心,讓人心煩。

    「有空?請問表少爺何時有空了?」達叔不得不提醒他,「如果一直找不到屍首,警方可能不會結案。」

    「那你要我怎麼做?」江四洋煩躁的坐直身軀。

    「屍首一直不被發現的話,你說該怎麼做?」他的暗示已經很明白了。

    江四洋凝起眉,「你是要我找個人——」

    「ㄟ……我可沒說,只是提醒你而已。還有,不要忘了我那一份,什麼時候才準備好?」

    「安啦!我都還沒接手,等正式進了公司掌理一切,你的那份我自然會依約匯給你。」江四洋伸了個懶腰,「我等會兒還有事,你可以先離開了。」

    達叔瞇起眸,拳頭一握便離開了,直到樓下,他意外看見已好一陣子沒見的凌羚!

    「嗨,達叔,你沒忘了我吧?」凌羚可是一路從陶家跟蹤他到這裡。

    「凌小姐,我怎麼可能忘了你。」達叔很意外,因此特別謹慎。

    「哇……沒想到你還認得我,真讓我受寵若驚呢!」凌羚走上前,指指他出來的房子,「這裡是誰住的?」

    「你!」達叔眉頭一皺。

    「你不知道?」凌羚笑說:「我剛剛問過這附近的鄰居,他們說這屋子的主人是陶家的表親,也是陶氏第二順位的繼承人。」

    「那又如何?」他不禁板起臉。

    「能如何呢?有人就是會見風轉舵,看誰是未來的主人就來奉承阿諛,是吧?」她勾起紅唇笑得嫵媚,再配上她身上火紅的露肩洋裝,整個人就像一團火。

    「我懶得理你。」達叔坐進停在路邊的車裡。

    凌羚追了過去,對著他說:「我知道陶斯的死和你脫離不了關係,你可以再裝,遲早我會把你的狐狸尾巴給揪出來。」

    「你不要太過分。」他發狠地走出車外。

    「怎麼?也想殺我?」凌羚冷笑。

    「如果你不想活的話,我可以——」

    「嗨!凌羚,你怎麼在這裡呢?」無巧不巧的,約翰出其不意地出現在她身旁。他又看向達叔,「這位是?」

    「他是隻老狐狸。」

    「凌小姐,我看你還年輕,所以不跟你計較,希望以後我們別再見面。」達叔不想將事情鬧大,於是又坐回車裡開車離開。

    眼看車子揚長而去,她氣得直瞪著車子離去的方向,「就只會逃,心裡一定有鬼!」

    「喂,眼珠子都瞪出來了。」約翰搖頭。

    「你管我,我想你會出現在這兒,原因不單純吧?」

    他笑著反問:「什麼不單純?別當我在跟蹤你,我剛剛去那家店吃麵,出來正好看見你。」

    凌羚沒說話,只是問:「你有開車嗎?」

    「當然有。」

    「載我一程吧!」她累了,已不想再走路了,剛才為了跟蹤達叔,她一路上緊繃著神經,到現在人已快虛脫了。

    「OK。」他帶她走向他的車,進入車內後,他忍不住調侃她,「這次不是我強迫你,而是你要求的喔!」

    「斤斤計較。」她當然知道他是指她在店裡對他說的那番話。

    「呵!別以為男人就特別大方。」約翰揉揉下巴,一路上很平穩的開著車,這種感覺就跟陶斯給她的一樣……是一種安全感。

    「那今天就大方一點,請我去你家坐坐?」她好想找個人說說話。

    「什麼?」他很意外她會這麼要求。

    「不願意?那算了。」她抿抿唇。

    「當然願意了。」約翰笑著點頭,開了一段路後便說:「你剛剛那樣子非常危險,你知道嗎?」

    她眉一蹙,「你我真的只是巧遇?」

    「你還在懷疑?拜託,我才沒這麼閒,只是正好看見你才上前與你打招呼。」他聳聳肩。

    「危險也不關你的事。」她咬著下唇,說她去找達叔不緊張其實是騙人的,可她就是恨極了這種忘恩負義的小人。

    「但做任何事不能像你這樣莽撞行事,我想即便那位叫陶斯的地下知情也不希望你這麼做。」

    「你到底知道什麼?」這下她更疑惑了。

    「前兩天報紙登得這麼大,你當我是瞎子呀!」他一句話倒是將她的懷疑給敲得粉碎。

    「我看這樣吧!我剛好回國旅遊,閒著也是閒著,看你要做什麼以後都可以找我陪你。」說著,他便解下手中的鏈子遞給她,「送你。」

    「這是什麼?」她望著它。

    「現在最流行的數字鏈,上頭就是我的聯絡電話,戴在手上就不會搞丟了。」他撇嘴一笑。

    或許對他有著說不出的好奇,以及他身上有太多陶斯的影子,況且他又買了她的香草慕斯,凌羚便將手鏈掛上。她定睛一看,才發現它是純白金打造的!「喂,你錢多呀!這麼貴的東西。」

    「白金哪算貴,只不過不會像銀這麼容易變色。」他一副無所謂的語氣。

    「原來你也是大亨。」

    「不不,你搞錯了,我只是個淨會花錢的敗家子,家裡也只能算小康,絕不是什麼大亨。」約翰解釋。

    瞧他那緊張的神情,她忍不住笑了出來,「我又不會搶你,你還真敏感耶!」

    「沒辦法,認識我的女人都很重視金錢。」過去真是這樣。

    「真的,那我呢?」她開著玩笑。

    「你不會。」他想都沒想的說。

    「哇!沒想到你還真瞭解我。」她很意外地望著他。

    「因為……因為我很會看人。」約翰回頭對她眨眨眼。

    「哦!」凌羚抿唇一笑,心底突然漾起一絲暖意,不知為什麼,她竟覺得今天的約翰特別不一樣。

    不一會兒到了約翰的「住處」,說是住處還真是客氣了,這兒明明就是飯店嘛!「你住這裡?」

    「對呀!我只是回來旅遊一趟,你說我可能在這兒置產嗎?」

    「這倒也是。」她撇唇一笑,「怕不怕被人說閒話,不怕就請我進去坐吧!」

    「當然可以。」帶著她一塊兒進入他的房間,凌羚更感意外,因為這間房間真大,足以媲美總統套房!「還說你小康咧!我也小康呀!可見你我的小康定義不太一樣。」

    「哈……你的形容真有意思。」他將車鑰匙往桌上一扔,接著打開冰箱,「想喝什麼?」

    「我要喝那個。」她指著放在角落架上的紅酒。

    「不行,你酒量太差。」約翰這話一出口,凌羚立刻愣住,他自己也一窒,恨不得打自己一巴掌。

    「你怎麼知道我酒量不好?」她懷疑的問。

    「你忘了嗎?我說過我很會看人。」轉過身,他手裡多了罐西打,接著朝她一扔,「接住。」

    凌羚接過手,仍不放棄地問:「你在胡說。告訴我,你到底是誰?」

    「我就叫約翰。」

    「是嗎?那你為什麼……為什麼給我的感覺和陶斯有些相似,你和他是什麼關係?」她瞇起眸。

    「我根本不認識他呀!」他攤攤手,一副很無辜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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