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痞子大俠

第11頁 文 / 董妮

    歷經一日夜的搜尋,兩個寶貝,他找到一個,另一個卻下落不明,或許有幸逃出生天,或許真的死無全屍,連找都找不著了。

    但曲笛寧可相信丁叮還活著,那麼好的一個姑娘,老天爺怎麼忍心讓她年紀輕輕就死去?他從來不信神,但此刻為了丁叮,哪怕是神、是佛、是魔、是妖,只要能護住丁叮平安,他都願意去信。

    「你說,大義之所趨,雖九死其猶未悔。而今,你真的不悔嗎?」

    他彎下身,捧起丁還屍骨,來到丁還生前最喜歡飲酒賞景的小湖邊,徒手挖苦泥地。

    「你為天下人半生奔波,得到什麼?妻子枉死,女兒下落不明。如今你死了,天下又有幾個人會記住你今日所做的一切?」

    他挖得十指迸裂,鮮血淋淋。「你說人性本善,只要善加導引,天下是不會有罪惡的。可是你導引了一輩子,又導引出什麼?白雲莊的機關除了你、我、還有師姊,再無人能破解,那些黑衣人若非得你信任,引之入莊,又怎麼可能在莊裡殺人放火?」

    他指肉模糊,爛成一片。「你信任那些人,那些人拿什麼來回報你的信任?你說我冥頑不靈,可師父啊!你這一生不也是頑固過了頭?」

    曲笛小心翼翼捧起丁還的屍骨,放入泥坑內,以雙手捧土,慢慢地將泥覆在那焦黑的屍體上。

    會賴上丁還,也許真是天意,也或許他打心裡就愛這樣的蠢好人。炎涼世態,這樣的人好少好少……

    他想跟著丁還,想練好功夫,想把白雲莊變成銅牆鐵壁般堅固,好保護這樣的笨好人。

    奈何蒼天無眼,好人總是沒好報,反不如那邊一惡人活得逍遙快樂、享盡榮華富貴。

    「對不起了,師父,曲笛有負你教誨,自此別後,我必當窮搜天下尋找師姊下落,這需要龐大的勢力和金錢,所以今後我行事再不會遵守任何正道規矩,哪怕兩手血腥,只要得到足夠的力量助我尋找師姊,我都會去做。倘若讓我知曉師姊已然命殞,我必讓那些惡徒血債血償,然後……」

    埋好丁還,他在墳前磕了十幾個響頭,直磕得頭破血流,滿面鮮紅。「師父,如果你看到師姊,記得捉緊她,上窮碧落下黃泉,徒弟一定會去找你們,到時,嘿嘿……我可不再喊你師父,要改叫你岳父了。今生今世,無論生死,我曲笛是娶定丁叮為妻了。」

    他雙眼通紅,死瞪著頂上藍天,原就死倔的個性,在這一刻更是發揮到極點。

    「若是娶不到丁叮,我曲笛誓不為人!」

    第六章

    雖然知道在白雲莊附近找到丁叮不太可能,但曲笛仍然不死心地在這廢墟一般的地方又待了一年,山上、山下,一寸土地不漏地又找了一回。

    這一年裡,他除了找人就是練功,沒日沒夜地找、沒日沒夜地練。

    這一年,他滿十八歲了,但看起來卻像三十五歲那樣陰沉。

    這一年,他原本漆黑如夜空的髮色,變成帶著銀光般的灰黑色。

    這一年,他嗄啞的嗓音也因為成長完畢而變得低沉渾厚。

    他過了一整年沒有變化,完全只有黑色的日子。

    終於,他死心了。他確定在這山上是找不到丁叮了。唯一值得慶幸的是,他也沒有找到任何一具女性屍骸,這證明丁叮存活的機會很大。

    滿十八歲的這一天,他走到了還的墓前道了聲再見,決定下山一邊尋思報仇的方法,一邊尋找看看有沒有丁叮的消息。

    雖然天下很大,雖然他只有一個人,哪怕要尋上十年、百年,只要他不死,他就一定會持續不停地找下去。

    他下山的第一站就是蘇州,這裡是昔日江湖風波揚起的中心點,他有預感,可以在這兒找到一些線索。

    當然,正因為蘇州府是吸血大法事隔多年後再度出現的地方,所以他在這裡現身也很危險。

    畢竟,那夜黑衣人血洗白雲莊時他露過面,如果他們認出了他,恐怕第一個小命不保的就是他。

    不過為了更有效率地找到丁叮,哪怕是火坑,他也跳了。他在賭,那夜他泥灰滿面,青春年少,如今,他灰髮童顏,年齡難辨,會有多少人記得他、認得他?但願沒有。

    隔了那麼久,再度回到生養他的地方,空氣依然熟悉、環境照樣眼熟。

    「嘿!」曲笛居然在城門口就遇上一個摸人錢包的扒手,技巧真是……一個字——差。

    「小賊,也不看看本大爺是誰,敢往我身上下手!」他兩指輕拈,對方手中的細薄刀片落入他掌間,竟在那五指上跳起舞來。「告訴你,在蘇州城裡,老子號稱掏包的老祖宗。」

    把那扒手戲耍一遍,順道摸走了對方今日所得,居然只有二兩銀,唉,收穫這麼少,真是丟盡扒手的臉。

    他順手將錢放入口袋裡。「這就當我教你一堂課的費用,下次找肥羊,記得眼光好一點,要知道,不是每個人都像老子這樣有良心,只拿你的錢,而不剁掉你那隻狗爪子。」

    不過他這種行為好像叫做搶劫吧,這樣算有良心嗎?

    可誰教白雲莊裡各式秘笈、寶劍、珍奇物品眾多,獨缺銀兩呢?他要進城,那城門守衛可不收珍珠玉石,他身上一文也沒有,只好向別人「借」嘍!

    順利交了入城費用,他走上大街,就見人潮似水,筆直往同一個方向流去。

    「這是怎麼一回事?元宵迎花燈?都三月了,花燈早撤了吧?」反正他一時也還想不出到哪找丁叮,就跟著人群去湊熱鬧吧!

    他一路走,一路看,直入朱雀街,卻見萬頭攬動,一個偌大的比武擂台立在街心中。

    此時,擂台上正有兩個男人在打鬥,那武功看在曲笛眼裡真是……好爛。

    眼見沒啥兒看頭,曲笛正想離開,但腳步卻被一段話給吸引住了。

    「唉,想當年要不是我家老爹堅持要我十年寒窗苦讀,期待一朝金榜題名天下知,現在上台爭取千兩黃金的就是我了。一千兩啊,哪怕我做五十年縣令也掙不了這麼多的錢啊!」這是一個酸書生的歎息。

    聽了那話,曲笛腦子飛快轉動起來,要找丁叮、要替丁還報仇,單靠他一人要完成可說是極其困難。

    但如果他手中有一筆銀兩,再有一票忠心耿耿的屬下,那麼……大事可成矣。

    當下,他有了決定,他要奪得這擂台主的寶座。

    待上頭兩個年輕人分出勝負,曲笛身若流雲地飄上了擂台。

    「這位兄台有禮了。」他躬身行禮的同時,一記指風點向青石搭就的比武擂台,自他的腳邊開始,青石擂台裂出一道細縫,直接從對手的雙腿間劃過,整座擂台就這麼轉瞬間,被一記指風劃成兩半。

    原本的勝利者見曲笛上台就露出這麼一手,臉色頓白,想他練拳也有二十餘年,從沒見過如此詭異的功夫,如若曲笛將矛頭指向他……一個寒顫讓他飛也似地逃離擂台。

    台下有自知之明的人,見曲笛功力高深若此,自覺難敵,紛紛離去。

    而那沒有自知之明,或心高氣傲非比個高低不可的人,也在曲笛陰狠的手段下傷筋斷骨,不過半個時辰,青石擂台被鮮血浸潤成紅色。

    這會兒,再沒人敢上台挑戰了。

    所謂比武較量,多半點到為止,誰像曲笛,一出手就是最歹毒的招式,與他交戰者,全都是直著上來、被抬著下去。

    台上就見他灰黑色的長髮飄飛,襯著那俊美面容,帶出絲絲寒氣,讓春暖花開的三月天平空添了幾點冷意。

    他站在血紅色的青石擂台上,雙目環視台下諸人,淡淡的笑容恰如方化未化的春冰。「請問諸位,可還有人願意上台給小弟一點指教?」

    那些人看他身上的藍色布衣洗得泛白,乾淨得纖塵不染,相反地,他的腳下卻染了層層鮮血。那模樣說多恐怖就有多恐怖,當下,余留下來看熱鬧的數百民眾尖叫而逃。

    不過片刻,擂台方圓十尺,只留下幾隻被踩掉的鞋子,卻是半個人影也不見了。

    這時,一個老管家歡快走上擂台,向曲笛長長一揖到底。「恭喜姑爺、賀喜姑爺,請進王府,老爺和小姐正候著您呢!」

    曲笛登時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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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敏,號稱蘇州第一美女。十指纖纖,面如桃花,肌膚似玉,不笑的時候,清靈雅致似臨江水仙,一旦勾起唇角,星眸含醉,卻又此牡丹嬌艷三分。

    她可以說是曲笛十八年的人生中看過最美麗的女人,就連他心底唸唸難忘的丁叮,比起王敏也遜了三分。

    當曲笛被老管家引進王府,見過王家老爺子,再見到王敏,他才知道原來今天這場比武不是一般的武功較量,選的是王家的女婿,挑的是將來要繼承王家產業的二把手。

    曲笛年幼時就曾聽聞這王府是蘇州第一名門,王家的長女入宮封貴妃,兄長封國舅,父親因不願為宮,封稱號為逍遙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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