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我的半糖愛人

第4頁 文 / 簡瓔

    幸好水不熱,但也不至於冷,天微迅速洗了頭也沖了澡,水龍頭的省水裝置讓她洗得並不痛快,不過沐浴後的清爽仍讓她精神一振。她走出浴室,回到他指定的第二間房間,煤油燈已經點著在床頭櫃了。

    那傢伙進來過。

    一向精明的她,為何會讓自己掉進這個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境地?

    她信任秘書安排的旅行社,沒有多加調查米納島的背景,她認為只要合約簽好就行了,其他的都不重要。

    可是現在看看,她讓自己多狼狽,跟一個不知道身份背景的男人一起住在一個莫名其妙的地方,連要找的人都沒見到半面,這跟她的原則完全背道而馳,一點效率都沒有!

    就著油燈的光亮,她打量著不大的方正房間。

    牆壁是竹編製成的,地板鋪著竹子,可能是因為這樣吧,空氣裡充滿著大自然的芬芳,地上的車席上有個墊子,角落裡有個三格櫃,除了一支手電筒,櫃裡沒放其他東西,她的行李靜靜的擱在櫃旁。

    她走到窗前,敞開的窗外是大海。

    柔柔月光在海波上碎碎亮亮地閃耀著,耳畔聽到海浪拍打沙灘的旋律,海風溫柔的拂過她的臉,抬眼一看是無雲的星空,這景致美得叫人歎息,但她卻該死的想起那傢伙的恐嚇!

    她知道拉下窗子他的恐嚇就成功了,然而在她一點安全感都沒有的此時,也只能老大不情願的接受他的恐嚇了。

    她探出身去,動手將撐住窗戶的棍子往裡拉。

    「啊——」

    她發出一聲慘叫。

    砰地一聲,門被推開了,馬上有人衝了進來,她嘴唇泛青、眸帶淚花,控訴的看著他。

    都是他!如果不是他一直嚇她,她也不會想關窗戶去夾到手,這筆帳算在他頭上,一定要算在他頭上……噢!痛!痛死了啦!

    「把手指打開!」他握住她雪白皓腕,強迫她張開扭縮成一團的五指。

    「張不開……」她的淚水一滴一滴的掉到他粗黝的手背上,她真的不想因為這麼可笑的事而哭,可是好痛,真他媽的痛極了!

    「非張開不可!」他動作粗魯,硬是把她的五指扳開。

    「哦!」她呻吟一聲,表情痛徹心扉,因為身體髮膚上的痛,她忽然變成了一朵脆弱的小花。

    他檢查著她的五指。「還能動,沒什麼大礙。」

    他替她揉著指節,居然出乎她意外的溫柔與仔細,拇指與食指搓揉著她指節的力道恰到好處,溫熱的傳進了她的肌膚裡。

    「可……可以了。」她抽回自己的手。

    「妳看起來不像個連窗子都不會關的人。」他把窗子關上。

    天微沒好氣的吸吸鼻子,死都不會告訴他,如果不是因為他嚇唬她,她根本不必關窗子,然後害自己夾到手。

    他走了,她連忙取出常備的曼秀蕾敦藥膏來擦。

    擦完,她整個人放鬆地仰躺在墊子上,深深的朝天吐出一口氣來。

    這個房間沒有電視、沒有影碟,也沒有書報雜誌,除了乖乖睡覺還真不知道能做什麼。

    「對啊,我可以上網!」

    靈光一閃,她連忙跳起來拿出行李袋裡小巧的筆記電腦,可是整個房間找了一圈,就是找不到網路線的插座。

    她蹙起了秀眉,煩躁到了極點。

    「太好了!沒有電,所以沒有電視,手機沒有訊號,連網路都沒有,吼!這裡到底是不是人住的地方啊?!」

    她是個閒不下來的人,就算週末假日也一定會給自己找事做,像這樣無所事事的浪費時間對她而就是浪費生命,她可是個連談戀愛都主張半糖主義的女人。

    大學時代,她的死黨芷伶有個交往一年的土木系男友,每天和男友如膠似漆的黏在一起,最後他們同居了,「蜜糖主義」的可怕之處也漸漸顯露出來。

    芷伶每和男友大吵過後就跑到她的租處訴苦,一住幾天不回去,這種情形不是偶發事件,而是兩、三天就發生一次,看得周圍的人都累死了,也對他們兩個人的相處模式充滿了疑問。

    她曾問過芷伶,他們既然這麼不合,為什麼不乾脆分手算了?

    偏偏他們又不分手,四年來一直反覆上演著吵架、出走、和好,最後還不是因為男方另外結交了一個外縣市的女友而分手。

    讓芷伶最嘔的一點是,她的前男友和那位外縣市的女友交往了三年仍然感情甚篤,遠距離的戀愛讓兩人更珍惜相處的時光,兩個人後來還結婚了,目前有兩個孩子,生活非常美滿。

    於是,天微深刻的體認到半糖戀愛的重要性,她還很公式的分析過,半糖主義的戀愛可以節省約會的支出,兩個人天天膩在一起,就免不了要天天花錢,而且半糖戀愛也會讓彼此都有比較多的時間做自己的事,不會習慣性的要陪對方,反而該做的正事都沒做。

    另外,人往往都不懂得珍惜在身邊的人,像芷伶,同居時,她天天為男友做飯、洗衣,那個男人從來不曾感謝過她,反而視為理所當然,久而久之,芷伶還沒嫁給他就變成黃臉婆了,對男人而言,一點新鮮感都沒有.所以她發誓,她絕對不要變成像芷伶那樣可悲的女人。

    她一直是個很實際的魔羯座,身為家裡的長女,人生的每一個階段她都按部就班的來,要她談起戀愛就天天跟男朋友黏在一起,她覺得真的很浪費時間。

    她認為在半糖主義的戀愛下,偶爾約個會不是很好嗎?可以好好的計劃當天要做什麼、要去哪裡玩,這可比芷伶和她男友到最後都只窩在家裡看電視強多了。

    所以大三那年,她交了男朋友之後,就堅持每週約會一次,最多兩次,而且不強迫對方的假日專屬於自己。

    因為見面的時間不多,而且都很有計劃的出遊,所以他們從來沒有吵過架,直到對方大學畢業之後赴美留學,兩人這段情才理性的劃下休止符,她因此有了一段記憶很美好的初戀。

    當然,也不是每個男人都肯接受她這種半糖戀愛論調的。

    進入萬邦之後,因為工作的關係,她結識了一位建築師。

    那位傑出的建築師才交往三個月就邀請她同居,她敬謝不敏的推掉了,後來就漸漸疏遠他,因為那個男人的控制欲太強了,雖然她不跟他同居,可是他還是把她當成他的所有物,每天下班時間一到,他的電話就來了,一定要跟她一起吃晚飯,假日也一定要她出門約會,她哪受得了?

    第三段情史也毀於她的半糖論調。

    那是一位優秀的會計師,她向他提出半糖主義的交往,剛開始工作同樣很忙的他欣然接受,但時間一久,他就開始懷疑她是否有別的男友,否則熱戀中的人,為什麼不想時時刻刻跟他黏在一起,也從來不查他的勤?

    當然,分手收場是免不了的,她也不會遺憾,反正她就是無法接受蜜糖主義的戀愛,她根深柢固的認為,那絕對會扼殺一段戀情!

    她超級欣賞SHE的那首歌——半糖主義。

    我有自己的生活,愛不是每天相依為命,我要對愛堅持半糖主義,永遠讓你覺得意猶未盡,若有似無的甜,才不會覺得膩……

    聽!寫得多好啊!

    就是這種感覺!她完全相信七年之癢一定會發生在戀人之間,除非一直以半糖主義來相處,全情投入只會加速愛情的死亡……

    哦!她怎麼會想起這個呢?

    一定是因為她太無聊了,她現在又沒有男朋友,半糖還是蜜糖跟她一點關係都沒有。

    早知道島上會落後成這樣,她就該帶幾本書或者隨身聽來,起碼可以用來打發睡前的時間。

    現在扼腕已經太遲了,明天她一定要用最快的方法找出地主,迅速簽完合約,然後飛離這座連熱水都沒有、鳥不生蛋的爛島!

    她一定要!

    第三章

    是長腳海鳥的蒼鳴將天微給喚醒的。

    她睜開眼睛,感覺到清風輕吻著她的臉頰,空氣中有淡淡的木材味和海水味,跟她家裡房間的馨香截然不同。

    不知道已經有多久沒睡到自然醒了,她通常都分秒必爭的設好三個鬧鐘,善用生活中的每一天,絕對不浪費。

    每一個早晨,她都準時五點半起床做半小時的運動,然後淋浴、換裝,出門上班,在路上隨便買個早餐帶到公司邊看文件邊吃,無論天氣再冷、被窩再溫暖都不可能使她睡過頭。

    瞧,她就是個這麼有紀律的人。

    所以嘍,她也要求她的部屬每天不能超過七點半到公司,當然也絕對不可以準時六點下班,她幾乎把萬邦建設看成自己的事業在對待,就算她老爸、老媽常抱怨她很久沒回家了,她也依然以工作為重,並且認為沒有什麼不妥。

    然而,這個早晨打破了她所有的常規,她不是被鬧鐘喚醒的,等一下也沒有晨間會議要開,她更加不必強迫自己起來運動,因為她不知道該去哪裡慢跑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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