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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目錄 第八十二章 萬事皆備(一)(求收推!) 文 / 荊洚曉

    去報備的人並非不知道這一點,不單如此,而且他們是軍戶,軍戶是什麼意思?

    一句話就說得明白了:入軍戶後世代為兵,父死子繼,兄終弟替。

    象陳小旗這樣的正軍每戶出一應役倒也罷了,一旦正軍病故呢?例如陳小旗註銷了陳三的戶口之後就只有一個兒子,如果這兒子出了什麼事,戰死或者病故,那麼貼戶丁就要補役,除非貼戶丁是獨子。所以軍戶偽報死亡,不單違反法典,也損害了貼戶丁的利益。

    翻讀史書,「令軍戶不許將弟男子侄過房與人,脫免軍伍。」過繼給別人都不准許的;「軍戶子孫畏懼軍役,另開戶籍或於別府州縣入贅寄籍……正犯發煙瘴地面,裡書人等發附近衛所俱充軍,官吏參究治罪」另開戶籍就是分家,分家或當贅婿都不行的。

    正常想要脫去軍籍只有一條路,那就是李東陽、張居正他們走的那條路,讀書中舉進士!可是軍戶是要耕田養自己和交稅的啊,又有多少人能讓自己孩子了,又有多少人能走上科舉路?便是秀才這一關,都不好過?

    是,秀才就差不多一小學畢業生,要給丁一備考一年時間背誦那些經書、做做往年的試題,料想正常應該也能考上的。但這年代的教育資源和環境,四鄉八里是個秀才的話,就算個人物頭了,哪有那麼好考的?除非丁一這穿越客,或是李東陽、張居正那種天才,要不然的話,科舉路想走就能走麼?

    似乎這樣還是不太好懂,這麼說,陳三,被千戶大人驚歎為李元霸再世的漢子,從小便在他爹陳小旗名下的軍屯田地耕種,軍田在三頃以內者可免雜役。聽上去不錯,民戶還要交稅呢,軍戶三頃以內都可以免雜役了啊,享受軍人的福利,擔任軍人責職,很合理。

    但事實,總旗家的地要不要幫忙種?百戶家的田呢?千戶大人的馬屁,倒是輪不到陳小旗這一級別去拍了。於是這位再世李元霸的陳三,耕完自己田,還得自帶乾糧去幫總旗和百戶再接著耕?事實上耕不完上司的田,這再世李元霸是不要想耕自己的田!

    這樣一年下來,要能吃個半飽就算有本事了,別說什麼發家的盼頭。

    若是如此倒也罷了,就是苦、累、窮,華夏百姓只要能活,承受力絕對是驚人的。問題是律法上定下的免雜役,但實際中這律法是空頭的勾當,誰去管這玩意?

    不用什麼官,就丁一這樣的秀才身份,完全不計王振這層關係,有個什麼事跟千戶所打個招呼,軍戶還敢不應役?換個名目叫操練,不來按逃兵處置你行不行?

    衛所的千戶百戶家裡都是下面軍戶的兵卒來充當僕役的,這就是現實。

    不行就當到衙門當小吏,當個差役也得,能上街胡亂拿菜販子幾把菜回家,別提什麼良心了,至少能讓家人活下去……這樣的話,除非這位軍戶的老爹戰鬥力極強,家裡有五兄弟以上,要不然這個想頭也是白瞎的——民戶家裡有二丁就可以當吏,軍戶要五丁,明確規定的「四丁不許」,這裡的丁是指成年丁壯,不是指幼丁,按這年代可怕的夭折率,窮困的軍戶要養到五個兒子成年,談何容易?

    好,接著忍,不是可以走李東陽和張居正的路子麼?

    忍,一代又一代,只求有個讀書種子,也好脫了這苦海……問題是小孩出生呱呱下地,誰知道那個是讀書種子?民戶的還可鑿壁偷光啥的,軍戶?一戶只能一丁為生員,其他的就算全是商輅、張居正、李東陽的資質,也老實去給百戶大人種田去。

    所以註銷戶籍,穿上錦衣衛服飾跟著東廠的顆管事走,這些人家裡是絕對沒意見的,完全沒有任何一絲牴觸心理,這於他們來說,是自己孩子得了一個重生的機遇——別說錦衣衛也是軍戶,哪能一樣麼?這世上個個和胡山那樣有道德潔癖?多少沒有五丁的軍戶父母,感覺孩子能和差役一樣上街收點陋規就算出人頭地而不得呢!別說還是看上去極有權勢的錦衣衛。實則上錦衣衛相比之於尋常人家或是衛所,也真的是有權有勢了。

    所以,這事是極好明白的。

    而那胖胖壯壯的顆管事感覺到不明白的,是這一路上不論千戶或是指揮,丁一是一律不見的,倒是這五十個軍卒,丁一倒似乎是極為上心,一路上又叫他們排著隊走,晚上休息了居然還跑去跟那些赤佬——這罵人的話原本便是對明朝軍隊中士兵的貶稱,明屬火德,軍衣是紅的,由此又可見軍戶地位低落——住在一塊,甚至還給他們挑腳上水,全無半點讀書人的儀態。

    「朱動,刑大合趕緊帶人再去煮點水!」眼看天亮再走一程便到京師了,這晚憩下顆管事又尋不著丁一,往那五十個軍卒的宿營地走去,果然丁一又在給一個軍卒挑著水,還一邊指揮著兩個總旗。

    胖管事無奈搖頭走上去,陪著笑臉說道:「侄少爺,這等樣事,還是咱家來做……」

    丁一其實有點潔癖的,胖管事這些天的相處是發現了,每當丁一弄完這一攤,皂角粉洗了四五次的,恨不得將手搓下一層皮來。若說丁一有怪癖喜歡玩弄男人的臭腳倒也罷了,明明不是,而且還是很厭惡的,所以他才想不通丁一為何這麼做。

    但丁一便是這麼做了,一路上宿營之時,不管是開始的幾人還是現在的五十人,丁一都堅持著這麼做。一個有潔癖的人,一路這麼做下來,胖管事覺得,若這算是沽名釣譽,只願世上多一些這般沽名釣譽的人出來才好。

    「有心了。」丁一衝他點了點頭,自來到大明朝以後,這個胖管事是丁一為數不多遇到的正常人。什麼叫正常人?跟首輔曹公那樣後世一出場絕對就能引發腦殘粉絲尖叫的帥大叔,絕對不是正常人?商輅這種連中三會的狀元,也絕對不是正常人?英國公是七十多歲小孩才九歲,絕對不是正常人!正常人早就微軟鬆下了?

    再說胖管事說話也不會繞很多彎,這一點讓丁一感覺蠻好,而且這人說話不會硬勸,該講的他講,丁一不聽他也是笑笑不再說了,沒跟英國公一副硬要給人當人生導師的腔調。所以他對於這胖管事倒是很和氣:「老文啊,你自個沒事去睡,不用陪我了……明兒到京師了,到家裡喝兩杯去!」

    「好啊侄少爺,我就好喝上那麼兩口。」姓文的顆管事樂呵呵的回著,黑夜遮去他的褐衫、皂靴,又脫了圓帽,單看火光下那微笑的圓臉,全然無法使人聯想起這是一個手下管著許多能止小兒夜啼的東廠番子的顆管事。

    丁一衝他點了點頭對那個挑好了水的軍卒說道:「好了,快睡。」便起了身衝著另一個軍卒走去。

    跟在他,文胖子看見了那軍卒眼裡閃動的淚光,這讓平時對這些赤佬們極看不起的顆管事心頭一動,走過那軍卒身邊低聲說了一句:「不提丁大人是四夷館的通譯、宛平縣縣丞;呤出『絕域輕騎催戰雲』這般佳句,已然名滿京師的才子,如此待你,知足!」這胖子真真是個妙人,邊鼓敲得極是到位。不顯得哆嗦,又正是恰到好處。

    看著丁一半跪在地上給另一個軍卒挑水的背影,被千戶大人歎為再世李元霸的陳三,死死咬著自己的衣襟,淚水禁不住地淌了下,他不懂什麼感動,也不知道什麼大道理,陳三隻覺得如同他爺爺死了出殯那天一樣,根本便是無法自控的流淚。

    沒有人為他這麼做過,哪怕是父母。

    軍戶,窮困的軍戶哪有這麼仔細的看顧?所謂窮人的孩子早當家,不是窮人有憂患意識,早早培養孩子的性格上的duli,而是窮人的孩子根本沒有條件享受他的童年,因為窮,而不得不過早地幫助父母去擔負生活的重擔。指望陳小旗給陳三挑水?陳三記得有回自己砍柴摔了一跌,腿上的血不住的流,他父親也不過剝了塊樹皮給他敷上,叫他自己先回家去罷了,連背他回去都沒有——因為柴總歸還是得砍,不砍沒得燒,一家人會凍死。

    通譯是什麼陳三不懂,方纔那胖子說這丁大人不單是縣丞,這個陳三知道,那可是八品的官,還是文官!要知道縣裡的捕快就能上街收陋規了;捕快上面是捕頭,捕頭似乎也就是跟六房書吏差不多一樣的高低,陳三分不太明白,但管著捕頭的典吏在陳三眼裡就是高不可及的人物啊!別說比典吏還有大的縣丞!何況還是才子,名動京師的才子……陳三淌著淚,只覺得不管丁大人要自己去幹什麼事,這一百多斤就算賣給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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