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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目錄 第八十六章 萬事皆備(五) 文 / 荊洚曉

    如同木偶一般被擺佈的丁一騎在馬上極為無奈,臉上掛著僵硬的笑意,他真的不知道怎麼辦,對於這大明的婚禮丁一全無所知,不聽這些婆子的安排,那又怎麼弄?所以在苦悶之餘他也只能接受了。

    只有去到姚府看著頭蒙紅布的新娘子入轎時,丁某人才有了些活氣。

    回去金魚胡同的路上,丁一倒有些笑容,因為回得去便是拜了天地,然後就入得洞房了……

    只是回得金魚胡同的宅院,丁一才發現,原來鬧劇仍舊沒有結束。

    而這次的主角不是士林的讀書人與廠衛鷹犬。

    王振和英國公便在宅院裡對峙著,包括他們的隨從護衛,無不橫眉豎眼,手按刀柄。

    為了何事?無他,誰坐主位來接受丁一和新娘子的叩拜。

    也就是說,誰是丁一的長輩。

    爭的就是這個。

    英國公自然是不服的,說起來丁父是他弟子,他坐主位是理所當然;

    王振更是不服的,他和丁父換的蘭譜至今保存完好,他是丁一的叔父,不是他坐主位還能是誰?至於英國公,王振一句話就把他嗆死了:「你口口聲聲說咱家丁大哥是你什麼勞什子的記名弟子,拜師帖呢?你若拿得出來,咱家看在這大喜的日子份上,便讓你一步又如何?」

    英國公又沒有老到癡呆,別說丁父當年只是記名弟子,有沒有給他投帖拜師還不清楚,便算是有,王振也知道張輔絕對不敢拿出來的。

    曾縱橫江湖為俠,這很光彩麼?

    現時是正統十四年,又不是千百年後。

    所謂俠之大者為國為民這樣能把郭解和宋江笑死的話,還沒被發明出來。

    《三國演義》裡面徐庶行俠殺人之後,就改名單福。為啥改名?逃竄,殺人逃竄犯能不改名?

    所以這時節。俠是什麼?

    俠就是以武犯禁,也就是千百年後的通緝犯、連環殺人狂、恐怖分子……

    誰能想像一下,某位部長級以上的大佬,在公眾場合笑道:「那個連環殺人狂啊,當年我也當國際通緝犯不時殺殺人、搶搶銀行的時候,這連環殺人狂拜過我當師父的,瞧。這是當日他拜師的帖子!」再白癡的小說家,恐怕也編不出這樣的情節?

    所以英國公絕對不可能當眾拿出這玩意,拿出來就差不多承認他曾任俠江湖的事實,哪裡丟得起這個臉面?

    但張輔此時卻也不退讓,因為他在這大庭廣眾之下和王振爭將起來,便已不是主位的問題了。而是勳貴與內官之爭。老頭其實是有點後悔剛才跟王振爭的,只是當時一口氣嚥不下,才開了口,只是這下沒法收場,只能嘴硬回道:「你找小忠過來,這便是人證!丁一知道個屁,那時他還沒出世呢!」

    丁一真的愣在那裡。不知道怎麼辦了。

    王振和張輔就這麼峙然對立著,這還真是宅院著實不小,要是放千百年後,這小區管理員該來勸著別塞路了。

    丁一扯了扯邊上的商輅,低聲道:「二哥,別端著了,快說,怎麼辦?」

    商輅側頭望著丁一有些驚訝。他不知道為什麼丁一會來問自己,因為李賢也站在邊上啊,這事為何不問李賢卻來問他?再說前面一個勳貴大佬、一個權傾朝野的大太監,他一個展書官連人家牙縫都不夠塞?啥叫「快說,怎麼辦?」似乎他天生就該揣著主意,隨時掏出來一樣的。

    他卻不知道丁一便真的這麼認為,對於丁一來說:一個連中三元的狀元。絕對是屬於怪胎中的怪胎,感覺跟《天才理論傳》裡謝爾頓.庫珀同一級別的人物,只是選科不同罷了。這也是他為什麼不問李賢而問商輅的原因了。

    不過饒得商輅這狀元郎還真有些急智,立時倒便想出了主意。附在丁一耳說了一句,丁一倒就拚命點起頭來。

    「世叔,公爺,還請聽晚輩說一句。」丁一笑嘻嘻走上前去,卻對兩位一揖手道,「世叔雖是先父的換帖兄弟,但畢竟是叔父不是父親……」張輔得意地拈著鬍子,一副「怎麼樣?丁某人不見得就買你賬?」的模樣,卻不知道丁一接著的話,便讓張輔拈斷了幾根鬍子,「至於公爺這節,無憑無據的,學生實在不敢高攀。」這回輪到王振臉上浮出笑意,至少丁一還是管他叫世叔的,張老頭兒這邊,丁一直接喊公爺。

    能看這兩位吃癟,尤其是英國公張輔,丁一不知道為什麼心情就特別地舒暢:「故之兩位都不合適。所以丁某想請義母李老太太來坐這主位,兩位覺得如何?」

    不出商輅和丁一的意料,不論王振或是英國公張輔,都痛快表態:「善!」反正只要不是讓對方坐主位,自己就能下得了台,多大個事?說句不好聽,多少人結婚想請他們這兩位去坐主位還請不到呢!這多新鮮?只不過對頭見面,不爭也得爭,一爭開之後,其中意義就已不是這個位子的本身,而牽涉到太多東西,誰也不能允許自己退讓罷了。

    只是李賢一臉苦澀:你們爭就爭,把我李某人的老娘搬上檯面算哪般?

    他剛才是看到商輅對丁一耳語的,突然感覺自己跟這兩個傢伙結拜,到底是不是一件正確的事呢?他突然很質疑起當初自己把商輅拖下水的快意是不是一種假象?是否自己當時被他們灌醉才會同意那個決定?

    只不過現時他也不能當眾說什麼了,只好強擠著笑臉說道:「三弟……」

    丁一長揖到地:「大兄,小弟吉服在身,卻就只有勞煩大兄去接母親大人過來了。」總不能叫新郎倌出去跑腿?商輅猶在邊上敲邊鼓,「大兄快去,這事可遣不得下人,母親大人有年紀了……」

    李賢恨不得當場給商輅來上一拳,這廝不是性子寬厚麼?怎麼合著丁一來給自己下套?恨恨出了丁宅,李賢卻就瞭然:商輅這廝聰明,怕是覺得等丁一自己想到此處,自個就有危險了——李母與商母,不都是義母麼?所以他便給丁一出了主意……李賢搖了搖頭,這事怎麼一沾到丁一,就讓人哭笑不得,連商輅也跟著學壞了呢?

    話說這三弟也是正人啊,想想他要娶的那個醜女?守信這一點,李賢自問若是長輩都不在,未婚妻又長得柳依依那樣,自己恐怕是無法做到和丁一這樣的。算了,畢竟是結拜兄弟,再說英國公和王振也都同意,自己總不能攪黃了丁一的婚事?再說也不是什麼大事,李賢只是極為不爽丁一跟商輅不和自己商量,就這麼把自己母親擺上檯面。

    不過有一點出乎李賢意料的,就是李老太太聽著這事,卻便熱衷起來,呼喚女僕入內幫她更衣,又教人準備紅包,說是新媳婦叩拜高堂時,好打賞……老人家就愛個熱鬧,再說丁一每回來,都把老太太哄得特別開心,聽得丁一要自己坐主位,她哪能不高興啊。

    這倒也讓李賢臉上舒展開來,想開了倒也沒什麼事。

    李老太太來到金魚胡同的丁宅之後,那鬧劇倒就算結束,一切依禮而行,倒沒再鬧出什麼離奇事兒。只是新娘子的義兄姚夔喝了酒,卻扯著丁一硬要他作詩。

    「漢人後裔丁如晉,聞名久哉!今日迎娶我妹,姚某懇請口占一首,妹婿切莫推辭!」姚夔雖有酒意,條理卻是清楚的,不管明裡暗裡都說得通,明面上,作為舅子,要妹婿在這喜慶日子賦詩一首,不為過喲?人把妹子都嫁給你了。

    暗地裡,卻點出「我妹」——丁一之托,李賢之請;又點出了「妹婿」——自今便與丁一有了干係,若是丁一犯事,他姚某人總歸也要沾染上麻煩的,那麼他可以在沒見過丁一之前,就應下這等事,可見對丁一是如何信重的?就憑這信重,要丁一作首詩,絕對說得過去啊。

    丁一回頭去看身後幫他攔酒和招呼客人的兩位義兄,李賢衝他點了點頭,示意他應該來上一首;倒是商輅似乎知他心思,便笑著擠了過來,誰知姚夔伸手一攔卻是笑道:「連中三元的狀元郎,今日卻非你的婚期!」

    這是看來避無可避,丁一有些尷尬持著酒杯,卻又聽廠衛不知哪個走狗喝高了,一點眼色也沒有,居然開口道:「新郎倌要吟詩,諸位大人不如一起聽聽?」本來王振和英國公在場,大家都不太放得開,聲音卻也不大,被這左右如此一嚷,幾乎大伙都停了下來,鴉雀無聲。

    丁一一時真的不知道如何是好。

    要湊七個字、七個字一句,湊足四句八句,那不難;五個字、五個字湊起也不難。

    作為一個軍事愛好者,研究古代戰例,文言文並不陌生。

    哪怕要把丁一和柳依依的名字弄成嵌字詩——以前有朋友同事結婚,還有幾個人找丁一這麼搞過,丁一也會。這年代的嵌字詩就是千百年後習慣被稱為藏頭詩的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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