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歷史軍事 > 重啟大明

章 節目錄 第三十章 或言堯幽囚(三) 文 / 荊洚曉

    丁一卻笑了起來:「我知道啊。」

    「噢?」

    「你知道不知道,在這個距離上,就算不用刀,我在死之前也至少可以讓你重傷?」

    也先突然大笑起來,揮了揮手,示意伯顏帖木兒把英宗和丁一帶走。

    只因這太幼稚了,也先感覺自己如同一頭狼王在威脅一隻螞蟻,而那只強壯的螞蟻居然還張牙舞爪。再計較下去,就不是狼王的威武,而是可笑了。

    丁一護了英宗,隨著伯顏帖木兒出了大帳,卻見他先前插在帳外的那桿明字戰旗,不知被誰斬斷了旗桿,那癱在地上的旗幟上,一角還泡在一灘散發著尿騷味的黃色液體之中。丁一將那面殘破明字戰旗從半截旗桿上解了下來,取出水袋那一角沖洗了,折疊起來卻問道:「誰做的?」邊上只有哄笑,卻沒有人回答他。

    於是丁一又用蒙古語再問了一回:「誰做的?有膽子做,沒有膽子站出來麼?」

    這下便立時有人站了起來,卻是一個滿臉橫肉的瓦剌男子,拍著胸膛傲然說道:「便是我做的,你要如何?明狗!」又有一個瘦高個子,臉上帶著一道長長刀疤的瓦刺男子站了出來,抬著下巴沖丁一說道,「尿便是我吉達撒的,你又怎樣?」

    英宗又扯了扯丁一的袍袖,他真的不願和這些粗俗軍漢糾纏,有什麼意思?若是讓人打了,也不過是自己丟臉;若是丁一把人打了,到時也先尋將過來,他保不住丁一,還不是也一樣的丟臉麼?

    伯顏帖木兒和他的護衛卻就在邊上看著,臉上露著笑,卻不來勸阻。不論是伯顏帖木兒還是他的護衛,都看丁一極不順眼,這回讓丁一出個醜,大家是喜見樂聞的事情,只恐事不大,誰會去勸?

    「請教。」丁一疊好那戰旗,將它放在邊上乾淨的地方,卻向伯顏帖木兒抬手作揖道,「此人問我要如何,我要與他決鬥,失敗者……」

    伯顏帖木兒揮手打斷了丁一的話:「失敗者就是勝利者的奴隸!他的女人、崽子、牛羊都是勝利者所有!我伯顏帖木兒在這裡給你們作個見證!」這時他邊上有個護衛湊過來耳語了幾句,伯顏帖木兒卻又對丁一說,「你要把甲去了,他也不許騎馬,你們就在地上決鬥!」卻是那護衛對伯顏帖木兒說起丁一那身文官袍服之下披著鐵甲的事。

    丁一點頭道:「好。」

    於是丁一解下那破破爛爛的袍服,又解開甲帶,將那衣袍甲冑背包,一一整齊擺放在邊,握著連鞘長刀沖那滿臉橫肉的瓦剌男子招了招手,那瓦剌人也是剝去了衣甲,**著上身,極為發達的肌肉上,有著各式的傷疤,有刀傷也有箭傷,從左肩到右肋那道舊刀疤,雖已好了,但這年代並沒有縫合傷口的手段,那極淒離的刀口似乎是燒紅了的鐵,烙上去止血的,叫人此時看了,仍舊禁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氣。

    但這時卻又聽伯顏帖木兒說道:「你們都不許用刀,他是草原的好男兒,你是大明皇帝的朋友,若是用刀,砍死了誰都不好的。」不用問,自然是有人告訴他,方才丁一才把那極為悍勇的十夫長干倒,大約是說丁一的刀極快。

    要決鬥,自然就是要折丁一的面子,必定就是不能讓丁一發揮所長的了。

    那滿臉橫肉的瓦剌人聽著,極不爽利地扔下了彎刀,卻在叫囂著,說是用拳頭也能打丁一打死,說這樣會比用刀砍死丁一,更讓他開心一點之類的話。邊上的瓦剌人,自然也在一旁起哄。

    英宗長歎了一聲,看著都是赤了上身的兩人,一身乾肉腱子的丁一,和他那如同耗牛一般雄壯強健的對手,單這賣相就差了許多,再說人家說了不要用刀,必定就是手腳上的功夫了得的,丁一哪裡有什麼勝算?

    雖說沒有真刀真槍廝殺過,但身為皇帝,英宗看過的搏擊也不在少數的,多少一點門道還是知道的,當下低聲對丁一說道:「算了。」他怕丁一鬧性子,又說道,「赤手是可以弄死人的,我都看過擅長摔跤的,把對手勒死、活活摔死,你應也知道,犯不著。」

    這倒讓丁一覺得頗為開心,這才是朋友的腔調,丁一衝他笑了笑,跟他說:「放心。」

    英宗這個人對自己人還是很不錯的,所以丁一才會這麼把寶押在他這邊,用朋友之義來跟他結交。至於一開始,英宗瞧不上丁一,那是正常的事。也就是李賢那種倔脾氣的人,政見又跟丁一很一致,才會被丁一厚著臉皮粘上。英宗性子再好也是個皇帝,加上人家本身就是忽悠界的高手,哪會被丁一那麼幾句話就扯上關係?沒問他罪算仁厚了。

    但所謂生死之間見真情,丁一在戰場上,一而再,再而三地站出來,在自己完全可以逃生的情況,三番四次和他站在一起,給他撐面子,這就不由得英宗不動容了,千古艱難唯一死嘛。當然,更為打動英宗的,是丁一提出的國家安全局的說辭。

    其實當時只要是個人,都明白英宗準備許官給丁一。

    但丁一併沒有想著扯住這進身之階,而是提出一個局的衙門,這年頭,局的品級是很低的,有一些,大使甚至是末入流,也就是沒品級的官兒。英宗便覺得,丁一接近他,真不是為官了。

    其實是丁一當時沒有想到這一節罷了,沒想到局的編制在大明,通常來說都是低品級。並且丁一就算知道這關節,也絕對不會在當時提出讓自己陞官的話。因為英宗這皇帝很快就當到頭了,馬上大明掌門人就換景帝來坐了,袁彬回了大明,也不過是弄個試百戶小官,發達那得等英宗復辟以後的事,這時候要官,對自己一丁點好處都沒有,反而會讓景帝覺得自己是英宗一系的。

    若知道英宗會讓他去負責那個安全局的衙門,丁一連那都不會提。

    不為官。不為榮華富貴,而面對丁一,英宗也感覺到了許多的默契,在對於生長於深宮的他來說,是極為少見的事。朋友,也許只有丁一說的這個原因,才能解釋為什麼想想可以逃生,卻折返回來與他同赴困局的行為。

    不過到現在為止,或者英宗心裡不見得就真把丁一當朋友,因為他這種大忽悠,本身防備心理是極強的。

    但至少,讓英宗願意試著,表現出一副自己有把丁一當朋友的模樣。

    朋友不在於說什麼,而在於他考慮事情的立場和角度,是否站在你這一邊。

    「明狗,受死來!」那個滿臉橫肉的瓦剌男子,已然等得不耐煩了,在他身邊一眾瓦剌士兵也無不起哄。伯顏帖木兒也對丁一說道,「怎麼?怕死就認輸吧,塔拉是草原上的雄鷹,有名的勇士,給他當奴隸也不算辱沒了你。」

    丁一便沒再說話,只是向那滿臉橫肉的塔拉走了過去。

    那廝看著粗壯,卻一點也不笨拙,攤開雙手,邁著羅圈腿跳來跳去,有著某種節奏和韻律的感覺,若是覺得他的動作可笑或是滑稽,那麼也許離死亡就很近了。丁一併沒有輕視對方,相反對於古典摔跤頗有瞭解的丁一,倒是看出了對方絕對是個高手。

    若是被他搭上手,恐怕就麻煩了。

    於是丁一就衝了過去。

    塔拉看著,橫肉叢生的臉上就露了冷笑,腳下步子一定,重心一側伸手就抓過來,只要捉中了,他有絕對的信心,把丁一的脊柱拗斷……不,他又改變了主意,也許拗丁一雙腿就好了,讓這囂張的明狗象條癩皮狗一樣,一輩上癱在地上。

    對,他不打算殺掉丁一。

    殺人並沒有什麼好玩,特別對於塔拉這種百經沙場的勇士來說,他更願意讓丁一活著,像狗一樣活著,以後沒事逗個樂子,到時讓自己的狗去搶奪丁一的食物,看著丁一絕望,看著丁一痛哭涕流,那才叫快意。

    於是他便搭上了丁一的手臂。

    然後就結束了。

    因為就在塔拉搭上丁一大臂時,丁一騰空而起,單腿繞過對手肩部,別住頸部,雙手控制住塔拉一條手臂,雙腿夾住他的肩關節,順勢後仰挺身展腹,同時雙手下拗塔拉的手臂。

    單純的力量和速度,丁一現在這軀體必然不是塔拉的對手。

    不可能一個秀才,通過大半年的訓練,馬上肌肉暴發力、速度就跟人家從小就在馬背上長大、十幾歲開始揮刀征戰、現在正值壯年的草原漢子相比。那就太不科學了,那樣就算丁一來到大明朝之後,弄到一本修真秘訣,然後開始練氣接著築基,時間上也來不及;恐怕得隨身帶著時間流速不同的空間法空,或是古典式的灌頂傳功、打通任督兩脈接著三花聚頂等等才行。

    丁一所能憑仗的,是現代搏擊的技巧,以及現代搏擊對於人體結構的研究。

    十字固的鎖技,就是關節技,能夠出奇制勝,是因為不論力氣再大都好,你不可能違反人體結構。除非是成年人對嬰孩,否則只要是姿勢正確,動作標準,就算力量和速度要高上對手許多,也不可能掙脫。

    地面技為什麼會在籠斗之類的無限制格鬥風行?

    就是因為在倒地之後,踢、拳擊,這些能很好發揮出力量和速度優勢的攻擊手段,被很大的削弱,只要關節技的姿勢正確,意志堅定能維持動作的不變形,往往就能取得勝利——當然如果是大半年前的丁一肯定不行,四兩拔千斤都得有四兩啊,別說關節技。

    草原的男子性子剛硬這一點,倒是在塔拉身上得到很好的體現,他被丁一整個扯倒在地,並且用十字固的方式鎖住關節之後,塔拉並沒有認輸,當發覺右手無法掙開丁一,左手也扳不丁一的腿時,他依然如野獸般咆哮嘶叫著,掙扎著。

    但意志並不能解決所有問題,正如先前那伙被丁一和胡山的小隊,煽起血勇的明軍面對千騎箭雨時,儘管他們不屈,他們不怯,但終於還是壯烈殉國了。這不是說意志堅定如鐵,就能無視現實。

    塔拉也一樣。

    不論他求饒與不求饒。

    他的臂骨「卡嚓」一聲,白色骨頭茬子倒插而出,刺破了肌肉與皮膚,生生把他痛得幾乎快要昏死過去,但他畢竟是廝殺場上常客,在這劇痛之際揮拳向丁一亂砸過去,倒是丁一腿上被捶中了好幾下。

    塔拉只覺身上一輕,他知道丁一終於扛不住自己的拳鬆開了,他要殺了丁一!現在他斷了一支只手,可就沒有貓戲老鼠的興致了,一心只想弄死對手!只要爬起來,無論從力量還是速度上,就算一隻手,他也有把握弄死對方。

    這一點,不僅僅是塔拉自己的想法,也是周圍瓦剌士兵和伯顏帖木兒一致的想法。

    根本就沒有人叫停,大家只是對於丁一居然暫時能取得上風,感覺到有點不可思議而已。

    但塔拉終於沒有爬起來。

    丁一不是因為扛不下他的拳頭而放棄了對他的鎖絞,儘管他的拳頭的確很重。

    之所以放開對他的斷手的鎖絞,是因為丁一撲向了塔拉的左腿,然後雙腿盤住塔拉左腿,腳跟抵住這個瓦剌勇士胸腹部,腋下夾住他的腳面,肘腕別住腳跟,雙手相扣死死鎖往對方腳踝,不論塔拉的左手和右腿如何蹬踢砸打,丁一毫不猶豫地挺胸,扭轉肘部。

    施展這個腳踝鎖的關節技,丁一並不是為了撕裂塔拉的腳踝韌帶為目的,而是要扳斷他的小腿。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