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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一章 日久見人心(八) 文 / 荊洚曉

    一千五百人,按一個年級六個班,一個班級四十餘人來算,差不多就相當於擁有高中部、初中部的一所中學。當一所中學的全部學生分三路,湧向一個小小院子時,無論如何,在視覺效果上,都有一種下一刻便將這個小院子踏平之勢。

    何況這不是一千五百中學生,而是六個新編師裡的精銳,其中一千人還披著三層甲,前頭的持刀盾,後面的一手持著刀,一手持著火繩式手榴彈;另外五百人,胸中掛著冒火花的火繩,手裡持著統一制式火繩槍。

    而他們的目標,不過是個二三百平方小院子。

    在這一千五百人後面,還有二三千人的軍隊,隨時做預備隊準備著投入!

    就連石亨聽著王的話,也是微笑著點頭。

    可是所謂世事不如人意些,十之**。

    就當那一千五百精銳離小院子七十米的時候,「叭!」清脆的一聲槍響。

    石亨下意識地抹了一把臉,拿到眼前一看,卻是滿手的鮮血,他轉頭一看,卻見少了半邊臉的王,還坐在馬上。

    一下子石亨說不出話來,這麼遠,離那院子近乎四百米!就這麼死了?用槍打死的!要用迫擊炮炸死倒也罷,那聲清脆的槍聲,很明顯是用槍打死的啊,這怎麼可能!石亨真的是完全接受不了這個事實。

    不是王死了的問題,對他來說,反正幹掉或拿下丁一。官之中再找一個合作的人,並不會太難。至少在於石亨看來,於大司馬就是一個比王更好的合作對象。他接受不了的是在四百米外。怎麼就這樣一槍斃命了?

    「莫非丁容城真是神佛轉世?」被身邊聽著槍響的親衛,用好幾層盾牌護在裡面的石亨,一點也不覺得有安全感,他看著徐徐倒下的王,仍在喃喃道,「古書裡說劍仙吞吐劍丸,千里之外取人首級,不外如是……」然後他如同觸動了什麼,突然高叫道。「切莫傷了……」後面「丁容城」三個字還沒說來,他就閉嘴了。

    因為比王的死,更加不可接受的事情,就在他們面前發生。

    石虎很勇敢,他對丁一是有著刻骨仇恨的,認為正是丁一殺死了他的哥哥石彪。

    他提刀躍馬在後頭押陣,身邊帶著近百親衛,身前還有數百手持手榴彈的重甲刀盾兵。

    只要再向前十步,進入三十米的距離內。一輪一輪的火繩式手榴彈,將投擲過去,把丁某人炸成粉末!

    但在五十米左右的距離,從小院裡就飛出一顆顆由擲彈筒發射的手榴彈。

    迫擊炮彈用完了。丁一還有擲彈筒。

    石虎聽著身前劇烈的爆炸聲,看著桔黃的火光讓一個個重甲刀盾刀倒下,他並沒有慌亂。他用膝蓋夾住胯下的戰馬,讓它安定下來。提刀大吼:「加速!向前衝!」那些精銳不是說說而已,他們很快就讓開了道路。石虎帶著他近百親衛,揚馬策馬向那小院撲去。

    「嗒嗒嗒嗒嗒嗒嗒!」沒有節奏感的槍聲,連綿不斷,似乎永遠也不會停憩的槍聲,撕裂了所在擋在它前面的東西,這是機槍,收割性命的彎鐮,儘管它沉重,儘管它只能手搖,儘管它打不出節奏,但畢竟它是機槍。

    火舌噴射,如鏈一般的彈雨,切過了石虎和他那近百忠勇的親衛,石虎使了個蹬底藏身,當他再次翻身上馬時,身邊還有三十多個親衛,他們縱在向前,五十米,對於戰馬來說,神駿的戰馬,精銳的騎兵,只不過是幾秒鐘!

    石虎沒有說話,他在馬上低伏身體,跟隨著他的親衛,也沒有什麼驚惶,生死不過尋常事,他們都是沙場常客,他們很清楚,只要衝過去,衝過去,才能殺死丁一,那個把他們以前追隨的石彪石將軍殺死的丁一,那個丁一!

    據說丁一的槍很快,比任何人的刀更快。

    但他們相信,刀借馬力,不見得就比丁一的槍慢,而且,他們還有三十多人,丁一能扛得了多少刀?

    只可惜,馬快,子彈更快,尤其是機槍的子彈。

    衝在最前面的人,小院和對面小院的圍牆,都因為機槍手要得到更好視野而弄塌,所以,這位最勇敢也是最幸運的騎士,他看見了丁一。

    坐在椅子的丁一沒有握著那把傳聞中,天下至快的槍,而是把持著一個黑色的茶杯,安安穩穩地微笑著看著他,然後他看見噴著長長火舌的手搖加特林式機槍的槍口,他的上半身便被如鏈的子彈硬生生切斷,從馬上摔下去,失去了半截頭顱的戰馬猶在向前,奔出了四五步,才連著騎士的下半截軀體,轟然倒地。

    他和它的半截屍身,是這一千五百精銳之中,離丁一最近的人和馬。

    三十五米左右。

    手榴彈投擲的範圍之內。

    但他的上半身和它的頭顱,卻留在了四十米以外。

    而所有的重甲刀盾兵、火銃兵,沒有一個人,可以越過五十米的死亡線。

    當劉吉發射了信號彈之後,警衛團的士兵就將負於馬背上,折疊的三腳架打開之後,架上了機槍。

    八挺機槍甚至只有六挺在射擊,還有兩挺在候命。

    三個方向的精銳,在形成交叉火力的機槍面前,根本無法向前。

    而當他們堵在巷道裡、胡同裡,擲彈筒不會錯失最佳的擴大戰果的機會。

    他們無比的英勇,一千五百人沒有一個人後退。

    直到機槍聲停歇下來。

    屍體充滿了史家胡同、下角頭、乾麵胡同的西邊巷道。

    這三條胡同的東邊,那些軍馬悄悄地退開了。

    不單單是害怕,而是下意識地退開,因為血腥味太重了,暗紅色的血,一千多屍體淌出來的血,就在這三條巷道上橫流著,便連硝煙的味道,都辟不去這濃隨的血腥味。石虎在哪裡?沒有人知道,但密密麻麻的屍體裡,若是沒有找到他的屍體,那就是機槍已把他撕成碎片。

    「先生有令,著石亨、孫鏜入內問話。」丁君玥站在屋簷上,持著鐵皮喇叭放聲高喊。

    她的語氣不太好,剛才王的那一槍,她深以為憾。她打偏了,那一槍本來是瞄準石亨的。四百米的距離,沒有刻度劃分的低度瞄準鏡,沒有歸零校正的步槍,事實上,丁一對她所說的:「作為一個狙擊手,你已足夠優秀,也足夠幸運。」並沒有任何安慰的意思。

    但她仍然覺得,自己沒有做好,她把這次的遇襲損失的人手,也歸結到了自己的頭上。

    而聽著這話的石亨,推開了勸說他再戰或是撤走的親衛,淒然笑道:「汝等還不明白麼?大明第二師必定已接管了我等所有在京師的營盤了!退到哪裡去?戰,餘下這千來人,與前面死掉的一千五百相較,這千來人的戰力,只怕還不如前面死去精銳的二百人!上去也不過送死罷了;退,退無可退!等到丁容城騰出手來,某連見他一面,只怕都是不能!」

    此人是梟雄,他輸得起。

    他甚至比孫鏜更快地出現在丁一的視野裡,孤身一人,卸甲袒身,縛荊條於背。

    孫鏜從東邊街口過來,本來帶了十餘親衛,遠遠看著石亨袒身負荊,想了想,解下刀劍交給親衛,示意他們退下,自己長歎一聲,取下盔甲抱在懷裡,行入小院,跪在石亨邊上,不敢抬頭。

    「東邊巷口,是孫都督的第六師麼?來的是哪個團?」丁一也沒叫他們起來,只是面帶微笑地向他們問道,「訓練情況很差,孫都督是怎麼捉訓練的?亂糟糟的,連個隊列都走不好啊。你看石總鎮這邊,兵就練得還算有點精神氣。」

    「末將有罪!」孫鏜衝著丁一磕頭說道,「但先生明見萬里,末將未發一矢啊!」

    他的兵馬儘管圍著東邊的胡同出頭,但的確沒有人開火,也沒有人踏入胡同。

    「若先生從東邊出,末將不敢虛言相欺,說是必奉先生為首,而戰石帥。但末將已吩咐下去,若先生向東,則讓道教先生東去,然後堵礙巷道,怎麼也教石帥兵馬耽擱個片刻的。先生,王總憲與石帥之勢,非末將能相抗啊!」

    丁一搖了搖頭道:「孫都督說這等話做什麼?這是另外的事,後面再議。現時說的,卻是第六師的訓練問題,也幾年過去了,兵練成這樣,如何是個道理?隊列不整,全無半分肅殺之氣,這叫兵?這和先前的軍戶,有什麼區別?」

    孫鏜以為丁一是要謀奪軍權,磕頭道:「是,末將無能,願乞歸!」

    「乞歸?那你薦個人來領第六師,他要做得不好,到時辦他的時候,你也要連坐。」

    孫鏜傻眼了,這算什麼事?丁一到底要他怎麼樣?聽著似乎不打算殺他?

    但丁一已經不和他說話了,向著跪在跟前的石亨說道:「石總鎮。」

    石亨心中無盡的悲淒,原以為是算盡了機關,教得丁一無路可走,退無可退,戰無可戰。

    誰知道,竟留得這樣下場!

    「罪人石某,不敢當先生稱呼!」石亨說著,給丁一磕了頭,卻是這麼應道。(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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