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幸福第二回合

第20頁 文 / 季葒

    關陽企業如今已穩坐建築業最具市場影響力的指標集團之一。

    今天晚上,關陽企業將在關家位於陽明山的豪華莊園舉行慶祝酒會,慶祝關陽企業正式更名為「關閻集團」。

    今晚受邀共襄盛舉的賓客,都是亞洲區各大集團的龍頭、商業界的要人。

    身為關閻集團的總裁,閻修宸一身昂貴的手工訂製西裝,搭上手工訂製鞋,氣宇昂軒、挺拔出眾。

    當他挽著嬌妻踏出主屋,來到宴會現場的美麗莊園裡,所有賓客都停下動作,視線都投落在英俊瀟灑的閻修宸,和以一襲手工訂製禮服優雅現身的關雁菲身上。

    當年,曾經看輕閻修宸的人、曾經對關陽企業見死不救的人,如今都早已完全改觀,再也不敢輕忽這個出身卑微的男人。

    因為在他的帶領下,關閻集團如今已成為建築界龍頭,關閻集團的總資產不但能夠與黑閻集團相抗衡,甚至有慢慢超越黑閻集團之勢。

    「修宸,我好像看見公公了。」關雁菲親暱的附在丈夫耳邊說話,她的語氣有點擔心。「公公看起來很憔悴……」

    閻修宸靠自己的力量挽救關陽企業,成就了關閻集團,不過最近有個困擾,那就是黑閻集團不斷向他釋出善意,希望他回去重掌總裁大位。

    但閻修宸到目前為止都不為所動,他一再拒絕跟閻家人見面,就連親生父親閻俊放下身段求和,他也依舊冷然以對。

    一直以為閻修宸終歸會返回閻家繼承龐大家產的閻俊,這三年來看著兒子茁壯到比他還強悍數百倍,完全明白兒子是真的對閻家財產不屑一顧,就算閻家要將家產全數捐給慈善機構,閻修宸眉頭也不會皺那麼一下。

    「那又如何?我不會因此而同情他一分一毫。」閻修宸個性冷酷果決,他的好臉色只給妻兒看,至於其他人,他無心虛情假意的奉承。「走吧,今晚有很多重要賓客光臨,你得陪我一起招待這些貴客。」

    他喜歡與妻子一起出席這類場合,他可以驕傲的擁著美麗的她,讓所有人用著欣羨的眼光看著他們倆。

    他要讓所有人都知道,即使出身卑微,他一樣能夠擁有極高的成就,一樣能給心愛的妻子滿滿的幸福,讓妻子以他為傲。

    「你真的不先跟公公談一下嗎?」關雁菲心軟的替閻俊請求。

    三年前,閻修宸一走,黑閻集團頓時群龍無首,陷入一片混亂當中,聽說後來是閻俊緊急接手,但整整花了三個月才稍微擺平混亂。

    之後,黑閻集團的營運好像不是很順利,事業版圖也因為投資失利的關係,而逐漸縮水。

    閻俊和閻家人早就後悔當初做出逼婚的手段,把閻修宸逼走,因此積極要閻修宸返回黑閻集團,開出非常誘人的條件,甚至表明願意接納她成為閻家媳婦。

    但這些籠絡,顯然都太遲了。

    「該說的以前都已經說了。」他摟緊妻子生產後還依然保持纖細的腰肢,手指輕捏著妻子尖美的下巴,將妻子的臉蛋轉過來,不讓妻子再為了閻俊而忽視他。「乖,看著我,別老想著別的男人,我會嫉妒。」

    一雙炙熱的眼直勾勾的望著美麗的她,那雙深邃黑瞳裡透露著明顯的渴望。

    「修宸……別忘了這裡是宴會現場。」她羞澀的張大美目凝望著他,在他眼底看見了閃動的炙熱情感,瞬間口乾舌燥起來。

    「別忘了,你該把注目焦點放在你丈夫的身上。」提醒完畢,他低頭吻住她粉潤的唇,在宴會一開始便製造高chao,讓那些記者瘋狂捕捉兩人擁吻的畫面,謀殺了不少底片。

    —全書完—

    編註:

    ☆關於齊澤烈的愛情故事,敬請期待【點愛成金】系列之二——花蝶近期《真愛無限上綱》。

    後記季葒

    如果有人問我寫作時,最害怕的一件事是什麼?

    沒有靈感嗎?

    才不是!

    我會說——最怕電腦掛點。

    前幾天,就在稿子趕得如火如荼、進入第九章時,陪我將近四年,而最近一年來一直鬧脾氣的舊筆電,突然間就啪的陷入一片漆黑!

    而最最可怕的是,電腦掛點的時機不是我在上網逛拍賣,或是正忙著種菜的時候,偏偏就選在我正埋頭寫稿的時候。

    那一瞬間風雲變色,螢幕像斷電一樣黑抹抹,只剩左上角一個游標在虛弱的閃爍著,當時我寫的幾頁文字,還來不及存檔,就這麼不見了。

    欲哭無淚!我整個人傻掉!簡直快瘋了!

    我瞪著漆黑的螢幕,心裡升起強烈的不好預感,想它鬧脾氣也鬧一年了,每次開機都要開十分鐘,上網速度超龜速,但我不計較啊,我還是很念舊的用它,只要它還能用的一天,我就不會放棄。

    但我知道這一次應該是救不了它,它不想跟我繼續玩下去了。

    因為太熟悉這部舊筆電近一年來不穩定的狀況,所以我的預感告訴我,這回它極有可能沒救了。

    但我不放棄一絲希望,火速拿去送修,結果工程師叫我丟了買新的比較快,就算勉強救回來,裡頭的所有檔案也早就報銷了,我寫的那幾頁文字也確定找不回來。

    好吧,看來我只好移情別戀,去找我的新筆電談戀愛。

    說來好笑,現在用的這部ASUS新筆電,是早在一年前舊筆電開始小小的鬧脾氣時,傑克先生某日下班後去燦坤看電子用品,順便幫我買回來的。

    但新筆電買回來之後,舊筆電突然間又恢復正常(雖然開機和上網度速度依舊維持很酷的龜速,完全不理我們家的光纖網路),但念舊的我就算被傑克先生取笑、被彌和柔唾棄,我還是很愛很愛我的舊筆電,下定決心除非它不要我,否則我永遠對它不離不棄。

    因此,傑克先生花錢買回來的新筆電就這麼被我擱下,將近一年來我還是習慣用舊筆電寫稿。(一直被晾在旁邊的新筆電一定很嘔吧!)

    不過,現在可換它揚眉吐氣了,當我把舊筆電塞進書櫃裡,轉身打開新筆電時,我發現它好好用哦,不僅開機速度有夠快,上網速度顯現光纖網路的水準,讓才使用新筆電不到一小時的我,就深深的愛上了。

    我現在好後悔,我怎麼這麼久才注意到新筆電的好呢?以前自己幹麼那麼堅持用舊筆電呢?

    但我只讓自己後悔一分鐘,接下來立刻很努力的工作,把不見的那幾頁文字慢慢補回來。

    雖然新電腦有些功能我到現在還沒摸熟(其他寫稿閒暇時間,我都拿來種菜、逛拍賣,還有逛逛「泡沫之夏」官網,看看帥氣的歐辰少爺),但是沒關係,反正日後我們相處的時間還很長,我相信總有一天我會徹底的適應它、瞭解它,然後用力的折磨它,生出一本又一本的新書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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