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我愛錢

第4頁 文 / 林如是

    不過,他不是最受歡迎的。「俊美派」的黃大傑才是「女生殺手」。可黃大傑太博愛,沒有酷酷不理人的周英傑來得吊人胃口,所以「性格派男主角」總是歸周英傑莫屬。

    「扯上我幹什麼?」周英傑略微諷刺。「有錢的少爺又不是我。」

    他身上統共只有坐公車回去的錢,連多餘買果汁什麼的零頭都沒有,哪像林佑福那種沒數字概念的有錢大少爺。

    冷眼看林佑福那傻樣,和站在他身旁的張明美臉紅又一副嬌羞似的模樣,他冷哼一聲。

    就是錢吧!讓人不痛快。就因為家裡有錢,林佑福那傻樣,許多同學還是對他客氣三分。大量的錢財面前,總讓人感到自己的卑微、無能為力,甚至自慚形穢。林佑福那楞頭,口袋一掏出來全是仟元大鈔,可他身上只有坐公車回去的銅板––拜託!他是不可能對林佑福那楞頭感到自卑或自慚的,就是相當不痛快!

    他口氣裡的諷刺引得張明美抬頭飛快掠看一眼,但沒敢細瞧。她覺得像在哪裡看過他,有點印象又非常飄忽模糊。可在這般混亂情況下,她沒能仔細深索思考。

    「有些老師就會出那種白癡題目。什麼我最喜愛的東西!根本是給小學生寫的。」黃大傑作態地搖搖頭。「就有那種天才!哪個學校的?」

    「××國中。」黃秀錦搶著說。

    「××國中?真的?」黃大傑挑挑眉,有點意外似,咧嘴笑起來,拍拍周英傑肩膀說:「還這麼巧,英傑也是那學校畢業的。」轉向周英傑,對他擠擠眉,朝張明美抬抬下巴,口氣揶揄。「英傑,學妹哦!」

    又轉向張明美,開玩笑說:「妳可要叫英傑一聲學長。」

    「別……我……」張明美困窘又尷尬,結結巴巴。目光一不小心,碰觸到周英傑的。他的黑眸冷且沒有笑意,帶著鄙夷及輕視。她楞一下。

    「我不認識她。」語氣態度都相當冷淡。

    使得張明美十分難堪,甚至下不了台,垂低著頭,低到塵土裡,再抬不起臉來。

    剩下的時間,她都很沉默。偶爾一兩個人,可憐她似,跟她交談一兩句,她試著努力地笑,表示開朗,但臉皮總是很僵,凝固住似。偶爾目光不小心對上周英傑的身影,她都趕緊低下頭避開,對周英傑的模樣,也就印象模糊,只記得那黑眸裡的冷淡、輕視與鄙夷。

    她就知道,如果人家知道她愛錢就會被輕視。一般人都不喜歡愛錢、把錢看得重的女孩。

    她覺得有點難過,非常羞恥。但她一直希望,有很多很多的錢……

    這一刻,卻羞恥得想哭。

    第二章

    愛情帶給人宗教般抽鴉片似的麻醉與快感;錢,則在這之間的落差帶給人許多的安慰。但這社會還處在不能光明正大愛錢與膜拜錢的混沌與矛盾中,要將錢拚命的死抓著,同時又不斷提倡道德的高調,以種種比如快樂、幸福的抽像性打壓金錢的物質性,並且庸俗化錢的可戀與價值。

    所以,張明美不敢太露骨地流露出她的高興,拿到錢時,那滿足安慰的感覺。

    每個月,她最喜歡發薪水的時候。一早就開始盼望,一直耐心地等到下班,不管多疲累,她馬上就趕到銀行,確定錢進了帳戶,然後把錢領出來。看著一迭的仟元大鈔從提款機吐出來,她總有說不出的歡欣與喜悅,迫不及待又小心翼翼地把錢放進皮包,將皮包緊緊貼壓著身體,然後搭一個多小時的公車回去。

    回到租的地方,她小心地把仟元大鈔一張一張正面朝上攤平放在飯桌上,然後支著下巴,張嘴笑著望著擺了半個桌面的仟元鈔票。

    她在現在這家公司工作五年多了,薪水從二萬塊一直升到二萬四千塊。職校畢業後,她工作了兩年,然後狠下心去考夜二技,半工半讀,中間換了兩個工作,然後找到這家公司,一直工作到現在。

    小貿易公司,從老闆到業務,幾乎都是他們自家人。老闆娘管錢,她當了幾年助理會計,一直很安分,對支配欲強的老闆娘感覺也就沒那麼難相處。

    每個月最大的樂趣,就是像這樣一張一張把錢攤開,放在桌子上,不厭其煩地看著。這種時候,她覺得自己真是有錢人!臉上掛著笑,撐著下巴,嘴裡一邊哼著輕快的歌,覺得很滿足。

    這樣看著攤開滿桌的錢大概十多分鐘後,她拿起了八張鈔票攏齊了放在一邊。這是要給遠房的表表姑的。

    她爸爸多年前已經過世,媽媽身體不好,熬到她夜二技畢業後,無法再做粗重工作,就搬到較偏僻的郊區鄉下去,自己種些青菜、養養雞。房子是那種磚造的,屋頂蓋著瓦片那種。本來是她爸爸遠房關係很遠的一個表了又表的姑姑住在那裡,後來搬到城市跟兒子住,屋子就一直空著,然後租給她們,她媽媽就搬過去。每個月,張明美付給表表姑三仟塊,連帶她自己住的這間一房一廳外加小小廚房、浴室的公寓,她要給表表姑八仟塊。

    家裡只有她一個孩子,她原想跟她媽媽住在一塊,但離市區實在有點遠,每天通勤上班會來不及。她們仔細算過了,如果要租個兩房的公寓,起碼要多出一倍的錢,加上她媽媽喜歡那郊區鄉下,表表姑又正好有這間小公寓租給她,這個決定似乎算理想了。

    跟著,她又取了一萬塊,平分成兩份。每個月她給她媽媽五仟塊的生活費,剩下的是她自己的。她媽媽總是要她把錢留著自己用,或以備不時之需什麼的。她知道她媽媽有點存款,可也不過幾萬塊,那伍仟塊的生活費,無論如何是不能省的。

    她自己的那份,包括水電、電話和伙食及交通費,勉強夠用,不夠時就挪用剩下的錢。剩下那六仟塊,四仟塊還要再存回進銀行,其餘的兩仟算是雜費——偶爾買件衣服、鞋子什麼的,還有生活用品,以及補充生活費用。

    所以,每個月領了薪水後,一張張數著,攤開在桌子上,這樣心靈和感覺得到滿足後,一部分就要繳房租、一部分生活費用,剩下的就存起來。摸著一張張鈔票特有的不同紙感與質感,她總不禁地滿足地吁口氣。

    她每天帶便當,中午可以省下一筆午餐費用;頂多看看電視,幾乎不看電影;偶爾逛逛書店翻翻免費的雜誌,盡量不應酬;逛街的時候也不帶超出三佰塊的現金,甚至沒有信用卡,以免受不了誘惑,買了不必要的東西。最奢侈的,就趁換季時,買點過季打折品。有時嘴饞,她放縱自己買點零食、蛋糕或冰淇淋什麼的,吃得甜滋滋。

    這樣的日子,她覺得很滿足了。下雨天時,聽著滴答的雨聲,她一身溫暖又乾燥舒適地躲在被窩裡,有點小小的安慰與慶幸。

    她畢竟還有自己一個小小的天地啊。

    但不打扮、沒交際,又少外出走動,愛情就懶得來拜訪。她不是恐龍,自然有過純純的少女情懷,對愛情偷偷地盼望。有時走在街上,總是對那手牽著手的情侶非常羨慕,盼望自己也有那樣美麗的愛情。

    而今二十八歲了,她知道愛情不是那麼美麗,希望有一個英俊、高大、溫柔、體貼又有錢的男朋友,也要看看自己有沒有那個條件。

    她漸漸不再作那種灰姑娘、麻雀變鳳凰的美夢,也不再夢想白馬王子。日子就這樣了,至少她還有自己一個小小的天地,還存了十幾萬——雖然她規定自己每個月存四仟塊,但時有東挪西支的情況。不過,至少還存了十幾萬,她很是心滿意足了。

    這樣每個月一次,看著攤滿半桌子的錢,覺得自己好似個有錢人,她心裡也就感到小小的充足,也會覺得好像日子充滿希望,感覺更有力量,生活得更起勁一些。因為已經不再作那種愛情啊白馬王子的美夢,孤獨一個人也就不再覺得那麼難過。雖然偶爾有一點傷感,她就看看包包裡剩下的錢,感到一些小小的安慰,也不會因為男同事偶爾的請客,或佔一點小便宜,而使自己顯得廉價。

    她很小心,不讓別人知道她對錢的喜愛而對她嗤之以鼻或取笑。他們頂多覺得她節省、孤僻、不會打扮、沒有生活情趣,捨不得花錢娛樂、買東西。

    表表姑說,雖然現在房市不景氣,但房子至少還值個一百多萬。因為是自己人,她如果有意思的話,可以算她便宜一點,一百萬就好。房子坪數小,有些部分是超建,舊公寓的關係,所以房屋權狀與實際面積有些差距,銀行貸款無法貸太多的錢。所以,她至少得準備三分之一的自備款,大概要三十萬。她已經存了快二十萬了,再省一點的話,再等個兩年,她就可以跟表表姑把公寓買下了,真正有屬於自己小小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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