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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94章 冥婚 文 / 斬雪千山

    第一百九十四章冥婚

    按照我們這裡的風俗習慣,鄰里鄉親無論是辦喜事還是喪事,不用請人,其他家怎麼都會讓一個人去幫忙操辦,換做其他人的時候,這家人再忙也會抽一個人去幫忙。

    我之前沒有問到底是誰去世了,聽是老吳家的,我問道:「難道是吳大爺去世了?」

    「不是,他還健康著呢,是他的孫子辦喜事。」

    我不由得震驚了,喜事?有哪家辦喜事還放哀樂的?這不是在給自己添堵麼?這老吳家還是挺能出奇創新的哈,這種事情也想得出來,還真是令人意想不到。

    「陰婚。」我爸接腔。

    我瞬間就愣住了,竟然是陰婚?

    陰婚,陰婚,又稱冥婚、配骨、鬼婚、冥配等,是一種民間習俗。訂婚後的男女雙亡,或者訂婚前就已夭折的兒女,父母出於疼愛心情,要為他們完婚,冥婚又分為死人與死人和死人與活人兩種。過去認為祖墳中有一座孤墳會影響後代的昌盛,不吉利,所以要替死者辦冥婚。從前在民間冥婚多出現在富戶,貧寒人家很少有冥婚。近年中國冥婚現象繁盛,加上男多女少,發生多起盜竊女屍案和殺女賣屍案。

    老吳家在我們這個村是數得上的富豪家庭了,因為吳大爺早年的時候經商,他這個人很有奸商的特質,俗話無商不奸,無奸不商,放在他的身上最適合不過了,那年頭,村裡家家戶戶都過著種地過活的日子,他腦筋比較靈光,出去經商,使得吳家成了村裡的第一富商家庭,羨煞旁人。

    我對吳大爺印象不是太好,因為我和他的孫子時候發生過不愉快,因為那子嘲笑我,然後被我給打了,後來家裡黑賠了他家不少的一筆錢,因此,我爸讓我去幫忙時,我不怎麼樂意。沒想到,那子竟然死了?

    對當年的事情我已經不太在意,因此儘管我不是很樂意,但還是答應了我爸,因為幫人這種事其實是很累人的。

    我作為兒子,自然應該分擔一下。

    只是,當聽是陰婚時,我眉頭不由得緊皺起來。

    靈界之人,誰不知道陰婚這種事情?

    陰婚在漢朝以前就有了。由於陰婚耗費社會上的人力、物力,毫無意義,曾予禁止。《周禮》云:「禁遷葬與嫁殤者。」但此風氣,始終沒有杜絕,甚至有的直接表現在統治者身上。

    宋代,陰婚最為盛行。據康譽之《昨夢錄》記載,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托「鬼媒人」親,然後進行占卦,卜中得到允婚後,就各替鬼魂做冥衣,舉行合婚祭,將男、女並骨合葬。

    而在清代,這種婦女殉葬冥合的習俗,隨著貞節觀的加強,仍很盛行。直至晚清封建禮教受到西方精神明的衝擊才逐漸消失。

    死人結婚的儀式混雜了紅、白兩事的禮儀,依當事人的主張不同,形式出入很大。一般來,冥婚要通過媒人介紹,雙方過門戶帖,命關和婚後取得龍鳳帖。男方放定也是要進行的,一半是真的綾羅金銀,一半是紙糊的各種衣飾,最後在女方家門口或墳上焚化。

    清末民初的北京仍有陰婚風俗的殘餘現象,還有個別家庭辦死人與死人結婚的「喜事」,謂之「搭骨屍」,男、女兩家親家,謂之「骨屍親」。早年,這種「婚禮」的迎娶儀式多在夜間舉行,有時,人們正在安睡之際,忽被街巷裡的鼓樂吵醒,原來是「搭骨屍」的。抬著一紙轎子,由單鼓、單號、單嗩吶吹奏前引。有的則不用這種形式,仍用八抬大轎,全份金燈執事,原來只娶一張女人的照片。三十年代以後,還有仿照「明結婚」儀式,用西樂隊前導,後邊四個人抬著一個出殯用的影亭,內掛「新娘」照片。

    其實,冥婚最盛行的當屬民國時期。蔣介石家就做過這樣的事情。

    蔣介石的第三任妻子王采玉對兒子自然疼愛萬分,但不幸的是,蔣瑞青卻沒有福命,未及成年就病死了。蔣介石對這位親弟弟亦很有感情,親自為他寫了祭,手足之情溢於言表。蔣瑞青的死,讓王氏遭受到很大的精神打擊,悲痛異常,不久即病倒了。

    作為一位傳統的中國母親,王氏覺得很對不住兒子,未能把他帶大成人。於是王氏做了她能做的事情,給兒子辦了一場「冥婚」:找了一個同樣早殤的王姓女童,與兒子合葬,給他娶了「媳婦」。後來,王氏又把蔣經國過繼到蔣瑞青的門下當兒子,讓蔣瑞青有了「後代」。女裙帔等畢備,媒者就墓備酒果,祭以合婚。」

    這件事知道的人並不多。

    陰婚儀式舉行陰婚,始終沒有形成定例。陰婚雖然算做喜事,但不免紅、白兩事的禮儀混雜交錯。在很大程度上要看當事人的主張如何。故陰婚禮儀的形式出入很大。一般來,陰婚也要通過媒人介紹,雙方過門戶帖,到命館合婚,取得龍鳳帖。

    我就感覺奇怪呢,剛進村的時候,聽到了哀樂,但那敲鑼打鼓以及嗩吶聲,分明是結婚時演奏的啊,哀樂配著喜樂,這算是哪門子事兒啊!

    最扯的就是放定了,放定多是一次性的,就無所謂大、定之。男方給女方送去的定禮,一半是真綢緞尺頭、金銀財寶;一半卻是紙糊的皮、棉、夾、單衣服各一件,錦匣兩對,內裝耳環、鐲子、戒指及簪子之類的首飾。放定的當天晚上,在女方家門口或墳上焚化。

    通訊時,男方給女方送去的「鵝籠」、「酒海」、龍鳳喜餅以及肘子、喜果都是真的,惟有衣服、首飾是紙糊的冥器。女方陪送的嫁妝,一般都是紙活,送至男方後,只在「新郎」照片或牌位前陳列半天,有的只是抬著環繞男方院內一周,即由鼓樂前導,送至附近廣場焚化。陰婚並不一定都舉行上列儀式,但迎娶儀式是不可少的。

    是日高搭大棚,宴請親友,門前亮轎。喜房裡供奉「百份」全神。對面炕上設矮桌,供「新郎」照片或牌位,前設蘋果、龍鳳喜餅若干盤。並有大紅花一朵,下綴緞帶上書:「新郎」字樣。女方「閨房」中供「新娘」照片或牌位,亦如前所供,並有大紅花一朵,下綴緞帶,上書:「新娘」字樣。

    花轎到達女方後,由送親太太將「新娘」照片或牌位取下,由娶親太太接過來,放人寶轎。這時,「新娘」的父、母不免要大聲嚎哭,而且要追出屋外。完全不是辦喜事的氣氛。喜轎回到男方後,仍由娶親太太將「新婦」照片或牌位取出來,放於喜房炕上的供桌,與「新郎」並列。並用紅頭繩將兩幅照片拴起來,(取月老牽紅線之意),並復上紅、黃兩色的彩綢。

    只有娶親太太給全神「百份」上香叩首,就算夫妻拜了天地。然後由茶房端來「合杯酒」「子孫餃子」、「長壽麵」,供於「新婚夫婦」照片或牌位之前。如「新婚夫婦」有弟弟妹妹或弟妹、妹夫等,即喚出來,給照片或牌位磕頭行禮。兩家親家則互相道喜。

    舉行了以上儀式之後,擇個「黃道吉日」宜破土安葬的好日子,女方就可以起靈了。按陰陽先生指定的時辰,將棺樞起出後,馬上潑在坑內一桶清水,扔下去兩個蘋果。與此同時,高高揚起花紅紙錢。不是陰婚的起靈儀式也是如此。

    男方則在墳側挖一穴,露出「新郎」棺柩的槽幫,將「新娘」埋入此穴,進行「夫妻」並骨合葬。葬罷,即在墳墓前,陳設酒果,焚化花紅紙錢,舉行合婚祭。男、女雙方的父、母等家屬(即兩家親家)邊哭邊道「大喜」。此後,男、女兩方便當做親家來往了。

    光想想就知道這是何等詭異的一幕,一遍埋葬人,一遍還得互道「大喜」,就和兩個仇人見面,一人把刀子送進了另一人的肚子裡,被殺的人哭著對殺人者謝謝一樣。

    反正這一幕,怎麼看都覺得彆扭,冥婚就是兩個極端強行柔和在一起,可是任何人都可以一眼看出其中的不和諧。

    我不由得響起來以前書上看到的一個故事:

    唐人載孚《廣異志》「王乙」條的故事是這樣的,有個叫王乙的人,有一次因趕集從李氏莊門前經過。遠遠看見一個十五六歲的女孩,女孩也看見了他。兩人有意,女孩便讓婢女傳話給王乙,讓他晚上到莊上借宿。兩人半夜相見,一番纏綿之後,女孩忽然覺得病了,有心不在焉。

    王乙問是怎麼了,原來女孩是翻牆來幽會的,翻牆時腳讓牆角的爬齒刺破了,疼痛難忍。女孩臨走時,「看來我活不了了,如果你真對我有情,將來再經過時到我墳上看看,安慰一下我的靈魂。」後王乙當官東歸,經過李氏莊時,聽女孩真的死了。於是私下與當年的婢女去女孩的墓上祭祀,傷心不已。不一會兒,那女孩竟然從墓裡出來了,這時王乙倒地猝死。婢女見到王乙的靈魂已與女孩攜手進入了墳內,於是兩家結為冥婚。

    你情我願的事情,其實大家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得了,反正死的已經死了,活著的也一心要殉情,跟著也死了,真正做到了冥婚,不過,現實生活中,特別是現代社會,有有幾個人願意和一個死去的人結婚?這也不符合人道主義精神,對無辜的生命,誰都不能強行迫害。

    看到我爸臉上不太好看的臉色,看來,吳家搞的這陰婚,有蹊蹺在裡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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