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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七、死得離奇 文 / 倪匡

    黃堂道:「說得是——我也很想能找出兇手來,數據全在,你可以仔細看,我一時也說不明白。」

    我點了點頭:「我們分工,你去留意何可人,我看她大有古怪——那只走失的三六五號的雞,要是找不回來,看她會怎麼樣。」

    黃堂一直表示極喜歡和我合作,所以聞言,大是興奮,大聲答應。

    我們走出去,看到有幾隻母雞跟在一隻大公雞之後,那大公雞大得異乎尋常,幾乎高到人的腰際。顧盼之間,神氣活現。

    黃堂指著那公雞道:「考一考你,知道這公雞是什麼名堂?」

    經黃堂這一問,我再仔細打量那頭公雞,覺得它確然有不同凡響之處。當我向它走近去的時候,它非但不避開,反而額上羽毛起伏,大有戰鬥的格局,看來更加神氣得很,雄駿異常。

    我道:「我對雞的品種沒有研究,這公雞是什麼名堂?」

    黃堂道:「這雞的名稱是『九斤黃』,原產地是中國江蘇省的一個叫浦東的地方,聽說是在上海附近。」

    我笑道:「多承指教。想不到你對雞的品種,如此有研究,只不過你的地理常識差了點,那浦東不是小地方,和上海隔江相對,有好幾道大橋連通,大大有名。」

    黃堂揮了揮手:「我也是三年前調查兇案,才知道這公雞是異種。」

    我大奇:「查兇殺案,和瞭解雞的品種,會有什麼關係?」

    黃堂苦笑:「萬事皆有牽連——你回去看數據,就會明白了。」

    我們一直在談論那公雞,那雞也像是知道我們在談論它一樣,站在原地不動,一群十來只母雞,圍著它咯咯亂叫。

    而且,它還側著頭,用它那亮如點漆的眼睛,看著我們,頂上的雞冠高聳,其紅若血。

    我看得有趣,伸手,想去它的額上摸一下,手才伸出去,黃堂就叫:「小心!」

    一時之間,我還不明白黃堂叫我小心什麼,那雞的頭一側,竟避過了我的手,向我的手背直啄了下來。那雞的雞喙艷黃,看來鋒利無比。我忙一縮手,總算及時避了開去。

    我反應快,順著那一避之勢,五指伸屈,已然向雞頭直抓了過去。

    這一下變勢,乃是中國武術小擒拿手中的一式「翻雲覆雨」,就算對方是一個武林高手,也未必避得過去,何況只是一隻公雞!

    果然,我一出手,五指一緊,便已捏住了雞頸,手臂一振,把雞直提了起來。

    那雞雖然名叫「九斤黃」,但想來其後曾經品種改良,體重又有增加,一提在手中,便知份量,怕有十五六斤重。

    我才一將雞提了起來,準備順手摔出去,又聽得黃堂叫道:「小心!」

    又是隨著他的叫聲,那雞雙翼張開,向我臉上扇來,同時,雙爪齊出,抓向我的臉,不但攻勢快疾,而且,很是有力。

    若不是我一提起它,就想把它摔出去,早就有了發力的準備的話,等到它攻來再發力,只怕已來不及,已給它抓中不可。

    這時,它抓過來,我發力,恰好在千鈞一髮之際,手臂一振,已把它摔了出去,撤下了漫天的雞毛。那公雞咯咯怪叫,自半空之中撲向地,立時站定,略抖了一抖身子,立時引頸高啼,啼聲嘹亮之至。

    它並不逃走,啼了兩聲,仍然凝視著我。

    在那一霎間,我也不禁呆住了。

    我曾和不少高手交過手,也曾和一隻三千年老貓拚過生死,卻再也想不到,有一日會和一隻公雞過招,而且一招之下,不分勝負。

    我也凝立著不動,和那公雞對峙著,黃堂這才氣咻咻道:「這雞大是古怪,是年老成了精的,別再惹它。」

    我盯著那公雞:「要是連一隻雞都不敢惹,那還有什麼可幹的?」

    黃堂道:「我不是這個意思,只是說根本沒有必要去惹它。」

    黃堂一早就大喝要我「小心」,這時又如此說,我心中一動,問:「是不是你曾惹過它,吃過苦頭?」

    我雖然在和黃堂說話,但是仍然盯著那隻雞,絕不放鬆。因為我感到這只公雞在和我過了一招之後,並不肯就此干休,隨時可以撲起來向我進攻,以報我剛才「一抓之仇」!

    黃堂喘了幾口氣:「我倒沒有,但是有幾個警員,見它神高馬大,想抓住它看看;又有的看中了它的尾翎,非但沒能抓到它,還被抓得……受了傷,其中一個,且眇了一目!」

    我聽了黃堂的話,不禁有心驚肉跳之感,失聲道:「那還容它活著?」

    黃堂道:「警員老想去抓它,此是侵犯私人財物,是警員的不對。當時,何可人護著它,說是誰要是殺了它的雞,非把事情鬧大不可,所以只好吃了個啞巴虧。當時,我就覺得這雞場充滿了妖氣。」

    我再吸了一口氣,此時,那雞離我約有三公尺遠近,看來神定氣閒,大有高手風範。我心念電轉,心想,它有雙爪一喙,我只有雙手。除非是想把它打死,不然,想活捉它,頗有困難。因為我很難在同時,用雙手抓住它的一喙雙爪,只要它有一喙一爪可以活動,即使我抓住了它,在近距離,它就可以向我攻擊。

    自然,若要殺死它,那就容易得多了。

    我吸了一口氣,沉聲道:「且看我活捉它!」

    黃堂道:「你跟一隻雞嘔什麼氣,我們有事在身,別節外生枝了。」

    我道:「你不是說它積年成精了嗎?我倒要看看它有如何厲害!」

    我一面說,一面已抽出了腰間的皮帶來。

    為了對付一隻雞,我衛斯理居然要出動武器,真是勝之不武之極了。可是這雞一直盯著我的目光,極其妖異,使我覺得它凶心甚盛,非給它吃點苦頭不可。

    黃堂道:「你要小心,這雞不但傷人,還可能殺過人。」

    我一怔:「此言何意?」

    黃堂道:「何正漢老人死於喉間受傷,氣管斷裂,可是法醫一直不能肯定兇手是用什麼凶器成凶的,我看了傷口之後——」

    他說到這裡,略頓了一頓。我只感到了一股寒意冒上來,失聲道:「你以為是給雞啄死的?」

    黃堂道:「是,可是我連提都不敢提。」

    這一點,我倒可以瞭解。黃堂是赫赫的特別工作室主任,要是追查命案,說死者是被雞啄死的,只怕立刻會被人說他是神經病!

    我沉聲道:「你也不來和我商量一下。」

    黃堂苦笑:「這等小事,怎敢來勞你的大駕。」

    我怒視他一眼:「那你既然有懷疑,至少也應該抓住它,看看是不是和傷口吻合,以證明自己的設想!」

    黃堂也有點惱怒:「這種想法,想過就算了,如何能來真的!」

    我冷笑:「別推搪了,你根本抓不住它。」

    黃堂也有了怒意:「好,看你的了,古人說殺雞焉用牛刀,現在是『抓雞要看衛斯理』!」

    我一聲斷喝:「就看我的!」

    說著,我以皮帶作鞭,直上直下,一下就向那公雞揮擊了過去。

    「唰」地一聲過處,那公雞一躍而起,閃避了過去。

    畜生畢竟是畜生,我要的就是它這一避!

    這一來,它雙腳離地,我就可以下手了。當下,我手腕一轉,皮帶已向它雙足纏去——只要一纏中,一抖一拉,再伸手抓住它的脖子,它再凶,也難以逞惡了。

    我出手極快,可是忽略了一點。

    我忽略了雞本來是飛禽,雖然被蓄養年久,飛行本領已經退化了許多,但是它畢竟是會飛的!

    就在我皮帶揮出之時,只聽得那公雞「喔喔喔」一聲長啼,雙翅展開,騰空而起,飛起了五公尺高下的空中。只見它在半空之中,益見巨大,彩尾飄飄,頸毛抖動,好看之極。就算是傳說中的鳳凰,飛在空中,也至多不過如此而已。

    它一騰空,我這一擊,自然落空。

    像這樣的公雞,騰空飛翔的景象,並不多見,所以一時之間,我也不再出手,只是盯著它看。

    它在半空中一個盤旋,又騰高了五六公尺左右,這才斜斜落下地,卻不再向我攻擊,而是遠遠地落了開去,落地之後,又是一聲長啼。

    我只感到,它一定在這一聲長啼之中,想表達些什麼,但我當然無法瞭解它的意思。

    它既然有那麼高強的飛翔能力,我再要抓它,自然不是易事,除非令它受傷,但我又不想如此做。

    正當我在躊躇間,黃堂道:「你不感到,它不想和你再打下去!」

    我奇道:「何以見得?」

    黃堂道:「它剛才在半空之中,並未向你凌空下擊,只是飛了開去。」

    這時,那一群母雞又已向它圍了過去,它昂首闊步,帶著母雞們離去,竟不再理會我。

    我呆了片刻,在-那之間,我體會到了黃堂剛才所說,「感到了一股強烈的妖氣」是什麼意思,確然真有這樣的感覺!

    我和黃堂看著那群雞進去,這才離開了雞場。一上了車,黃堂又把那一夾子數據給了我。

    我手按在夾子上,遲疑道:「你會懷疑到那雞啄死人,也真是匪夷所思之至了。」

    黃堂道:「現在看來,不單那只公雞有問題,連別的雞也有問題。」

    我駭然:「有何根據?」

    黃堂道:「何可人堅持要把所有的雞全找回來,一隻也不能少,就大有古怪。」

    我點頭:「是,何可人知道一切。」

    黃堂也道:「是,可是她不肯說。」

    我伸手在夾子上敲了一下:「她不說,我們自己查!」

    黃堂大是高興:「有你參加,說不定三年前的疑案也能破了。」

    我苦笑:「別期望太多,別忘記,我連一隻雞都對付不了。」

    黃堂忽然大生感慨:「人本來只有在對付自己同類的時候,最有辦法;對付其它生物,即使小如蚊子也束手無策,比起歷史上的人類大屠殺來,遜色多矣。

    我也不禁默然半晌,才道:「你去密切留意何可人的動態——我估計,那只三六五號的雞,多半找不到了,且看她有什麼劇烈反應。我去看數據,同時也和白素商量一下。」

    黃堂沒有異議,在醫院門口我們分手,我駕自己的車回家,白素卻不在。

    我到雞場去,全是由於白素的堅持,這時她卻又不知去忙什麼了。

    我定了定神,就開始看三年前,在何氏雞場發生的那件命案。

    花了約莫兩小時左右,才把所有數據看完,當然也明白了何以一樁命案,會到了黃堂這個特別工作室主任手中的原因。

    命案確然有特異之處。

    首先,是死者陳屍的地點。

    死者被發現時,是在雞場附近的一個排水渠的建築工地上。

    那工地上堆著大量巨大的水泥躉柱,每一個都有兩公尺高,一公尺見方,自然其重無比。

    每五個或六個水泥柱堆在一起,每堆之間,留有十分狹窄的空隙,人要側著身才能擠進去,身子稍胖一點,只怕也難以通過。

    在那工地上,總共有數十堆這樣的水泥柱,所以,也形成了一個極窄的「迷宮」。平時,工人都是在水泥柱的頂上走來走去,從來沒有人擠進柱堆中的信道過。

    何正漢的屍體,就在這一大堆水泥柱的中心部分被發現。

    由於屍體被發現的地點如此特別,所以可以肯定的是,死者何正漢一定是自己擠進去的。

    數據中有水泥堆的照片,也有自上而下拍攝的,可以清楚看到那些水泥柱堆中窄窄的「信道」,只有三十公分闊左右。

    不論從哪一邊進去,要到達陳屍之所,至少要側著身子,擠著行進五十公尺左右。何正漢行動不便,看來至少要四十分鐘的時間。

    於是有了疑問之一,他費那麼大的勁,擠到水泥柱堆的中心部分去,是幹什麼去了?

    警方肯定發現屍體之處,正是兇殺現場,是由於若是他死在他處,根本沒有可能把他的屍體搬進那麼狹窄的信道,到達陳屍地點。

    人死了之後,身子變得僵硬,還會有些微發脹,所以屍體被發現之後,要大費周章把水泥柱移開,足足兩天之後,才能把屍體弄了出來。

    起初,在屍體還未搬出來之前,派了一個身形瘦削的警方人員,擠進去看過,肯定人已死了,但是卻未曾發現死因。所以,最早的猜測是,何正漢不知是由於什麼原因,擠進了窄縫,卻由於行動不便,擠在裡面,出不來了。所以,是餓死在裡面,或是焦急之下,心臟病發死在裡面的。因為事先,警方曾接獲過何正漢的失蹤報告。

    報告何王漢失蹤的人,是雞場的經理,和何正漢一起經營雞場的何可人。

    何可人是在一次出市區到市場送雞之後回來,發現何正漢不在雞場之中,由於何正漢久已行動不便,根本不可能離開,所以何可人立即報警,警方也立即受理,作了調查。

    調查並沒有結果,雞場之中,絕無劫掠過的跡象,就是老人不見了。

    在調查失蹤的過程中,警方已深入地瞭解了何正漢和何可人之間的關係,數據上全記錄了下來。

    我在看這部分數據的時候,心中一直有一團寒意在打著轉。

    因為那何姓老人,跟在床上一面吃著我為他煮的面,一面嘮嘮叨叨跟我說話的,一模一樣。

    由此可知,我見到的那何姓老人,正是三年前離奇死去的何正漢!

    (活見鬼!)

    也有一些數據,是我所不知道的,重要的一點是,在何正漢死前一年,他已立了遺囑:在他死後,他的一切全歸何可人所有。

    處於偏僻郊區的一個雞場,本來也值不了多少錢,但是對於一個無家可歸的少女來說,卻是可以安身立命之所,重要之至。

    所以,即使是在調查失蹤期間,警方也對何可人有所懷疑。

    由於雞場只有他們兩人,何可人的話,也就是唯一的數據了。

    屍體是失蹤五天之後被工地的工人發現的。

    好不容易,把屍體移出來之後,立時發現何正漢老人不是餓死的——死因一看就明,在他的咽喉處和太陽穴處,有兩個明顯的傷口。

    咽喉處的那個傷口,穿透了氣管;太陽穴上的那個,更不必說了,那是致命的所在。

    法醫檢驗的結果是,傷口由一個尖利的錐形物體所造成,兩處傷口的深度,都是三公分。咽喉處的那個傷口較深些,太陽穴的那個穿了頭骨,簡直是匪夷所思。

    大家都知道,人的頭骨堅硬無比,醫學上,為了要解開人的頭骨,不知經歷過多少的研究。

    當然,若是用利器硬要在頭骨上穿一個洞,也可以做得到,但必須要有很大的力道,譬如說,一根鑿子,再加上一柄錘,用力在頭骨上敲進去就可以達成。

    但是,在陳屍地點的那個空間之中,根本沒有供兇手發力的空間,人擠在裡面,連轉個身都難,如何揚起手來發力傷人。

    當然,若有一柄手槍,要在人的頭骨上開一個孔,也是輕而易舉之事,可是檢查的結果,那個小孔是利器所形成的,絕非子彈孔。

    就是因為這一點,所以案子才轉到了黃堂主持的特別工作室來。

    黃堂的調查堪稱全面。他又找來了法醫,重新檢驗,仍然確定傷口是由「某種利器」所造成。而且估計,要在人的頭骨上,造成這樣深度的一個傷口,至少要有一百公斤左右的撞擊力,才能達成。

    就算是一個壯漢,揮動大鐵錘要發出一百公斤力道,也不是容易的事,何況是在一個根本無法發力的狹窄空間之中。

    於是,黃堂又設想,何正漢是在他處被謀命,再移屍到水泥柱去的。

    可是經過了嚴密的環境調查,發覺無此可能,因為堆放水泥柱的空地上,並沒有任何搬運屍體的痕跡留下來。相反地,找到的幾個腳印都是何正漢的,可知何正漢是自己走進去的。

    死人當然不會走路,也由此可以證明,何正漢是在水泥柱的窄縫被殺的。

    除了腳印之外,還有何正漢使用的手杖,點在地上留下來的痕跡。

    從那些痕跡看來,何正漢當時並不是以正常的步伐向前走。

    他是相當急促地在趕路——一個行動不便的老人,有什麼必要急急地趕著,擠進水泥柱中的窄縫中去呢?

    那根手杖一直握在何正漢的手中,握得很緊,屍體移出來之後,要費一番工夫,才能從他的手中取下來。

    所謂手杖,是自己用樹枝製造的,很是普通,可是在手杖前半端,卻有好幾處新近才砸傷的痕跡,像是用手杖敲擊在什麼硬物上造成的。

    這一點,也很快地查明,因為在那堆水泥柱的外緣,有一堆水泥柱上,沾有手杖的木屑——由此可知,黃堂的工作,做得如何仔細。

    這個發現,可以知道,何正漢在來到水泥堆前時,曾舉起手杖來,猛烈地敲擊著水泥柱。以一個行動不便的老人來說,能令手杖的木質受損,那一定是傾了他的全力。

    他為什麼要那麼做呢?

    黃堂提出了問題,但是沒有答案。

    然後,數據之中,就提到了何可人。

    由於有何王漢的這份遺囑,所以何可人有了嫌疑,但何可人有充分不在現場的證據——何正漢失蹤那天,她一整天都在市區,而且,現場也根本沒有她的腳印。對於何可人,黃堂有一點私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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