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名著佳作 > 中國通史

21 文 / 中國通史

    遵頊的侵金政策,給西夏造成了嚴重的後果,「國經兵燹,民不聊生,耕織無時,財用並乏」。到處是「敗卒旁流,饑民四散」2。由於戰爭,金關閉了向西夏開放的榷場,中斷了雙方貿易,使西夏在經濟上遭受重大損失。對金戰爭,也激化了西夏統治集團內部的矛盾。在皇室中以太子德任和大臣梁德懿為首的聯金抗蒙古派,反對遵頊的侵金政策。光定十三年,德任即因拒不領兵侵金而被廢囚禁於靈州,御史中丞梁德懿上疏諫阻,也被罷官。這一年,蒙古軍大舉攻夏,遵頊在附蒙古侵金政策徹底失敗後退位。次子德旺繼位後實行聯金抗蒙古以挽救危機,採納右丞相高良惠的建議,於乾定二年(金正大元年,1224)十月,遣使同金朝議和。次年,金、夏又成為「兄弟之國」1,但此時金也已處於滅亡前夕,兵虛財盡,自顧猶不及,更無力量去援西夏抗蒙古了。

    2《宋史》卷486《夏國傳》下。

    1《西夏書事》卷42。

    第五節西夏的滅亡西夏政權仁宗(仁孝)後期,外戚任得敬分裂西夏,後依靠金朝而得以平定,但此後統治集團腐朽沒落,內亂不斷,日漸衰亡。此時蒙古最強盛的克烈部落也因其內部矛盾,一部落長亦剌合桑昆逃入西夏境內避難,引起蒙古與西夏的矛盾。

    西夏北境與漠北蒙古高原上的克烈部與乃蠻部接界,並早有交往。在漠北各部的相互爭戰中,克烈部首領汪罕聯合蒙古部成吉思汗的父親也速該打敗其叔古兒罕,古兒罕曾逃入西夏避難。夏乾佑四年(1193)二月,乃蠻部首領亦難赤進攻克烈部,汪罕逃往河西時曾路經西夏,仁孝饋贈糧餉2。天慶十年(1203)成吉思汗滅克烈部,汪罕之子亦剌合桑昆逃往西夏,後被逐出。西夏一貫支持蒙古部成吉思汗的敵人,成為蒙古決心滅夏的原因之一。後來成吉思汗即以西夏曾經納其仇人亦剌合桑昆為借口,首先發動了對西夏的進攻1。

    成吉思汗統一漠北諸部後,把進行掠奪戰爭的目標對準了金與西夏。西夏在金之西,蒙古之南,成吉思汗想先進攻金,但顧慮金與西夏聯合,所以決定攻金之前先攻西夏,解除側面威脅,採取掃除外圍的戰略。從天慶十二年(1205)至寶義二年(蒙古成吉思汗二十二年,1227)的23年中,成吉思汗對西夏發動了六次大規模的進攻2。

    蒙古軍破力吉裡、取斡羅孩、圍中興府西夏天慶十二年(1205),成吉思汗以「西夏納其仇人桑昆」為借口,第一次征西夏3,破力吉裡寨(今地不詳,當在今甘肅西部),躪瓜(今敦煌西)、沙(安西東南)諸州,以天暑將盛,不敢久留,引兵還,經落思城(一說在河套北)4,大掠西夏人口及牲畜而去。西夏主純佑先是不敢抗拒,後以蒙古兵退,即修復被破壞諸城,大赦境內,改都城興慶府為中興府(今寧夏銀川),以示西夏中興。

    西夏應天二年(蒙古成吉思汗二年,1207)秋,成吉思汗獲悉西夏安全廢主自立,於是第二次出兵侵西夏,攻取斡羅孩城(當在今內蒙古阿拉善右旗西南的龍骨山,與甘肅山丹縣接界處)1,四出攻掠,夏帝安全召集右廂諸路兵準備抵抗。成吉思汗見西夏兵勢尚盛,未敢再進。逾五月,以糧盡自動退兵。

    2《金史》卷134《西夏傳》、卷62《交聘表》下;《西夏書事》卷41。1《元史》卷1《太祖紀》;《西夏書事》卷38。

    2《元史》卷1《太祖紀》;《西夏書事》卷39。

    3《元史》卷1《太祖紀》;《西夏書事》卷41、卷42;韓儒林主編:《元朝史》,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4《元史》卷150《耶律阿海傳》載,成吉思汗首次攻西夏在癸未年(1223),今不取。1落思城:拉施特《史集》(漢譯本第1卷第2分冊第207頁)作克鄰羅失城,《新元史》卷2《太祖紀》上作乞鄰古撒城,均無落思城;馮承鈞譯《多桑蒙古史》上冊第85頁末注1有力吉裡寨及落思城。應天四年春2,因金朝降蒙古叛臣勸蒙古伐金。成吉思汗恐西夏助金,決意先攻西夏,於是第三次侵西夏。成吉思汗率兵由黑水城(當在今內蒙古杭錦後旗境喀喇木倫〔蒙語「黑水」〕河濱)北入侵西夏腹地,夏帝安全遣其子承楨為主將督兵5萬抵抗,夏兵大敗,副元帥高令公(逸)被俘不屈死。四月,蒙古軍攻佔兀剌海城(當在今杭錦後旗境),太傅西壁訛答率兵巷戰被俘3。蒙軍遂進攻西夏都城中興府的外圍克夷門(今寧夏石嘴山北),克夷門兩山對峙,中通一徑,極為險要。夏帝遣嵬名令公再率兵5萬抵禦,相持兩月,蒙軍設伏以遊兵誘嵬名令公,伏發將其擒獲,遂破克夷門,進圍中興府。九月,蒙軍引黃河水灌城,夏帝安全親督將士登城守禦。會大雨,河水暴漲,成吉思汗遣將築防,遏水灌城,居民死者無數。十二月,堤決,河水久灌,城將圮,而水勢四潰,蒙古軍也不能支,將解圍退,乃遣原西夏太傅訛答入城諭降。

    夏帝安全登城,隔水與成吉思汗相見,面約和好,且請納女、稱臣4。蒙古軍始退,西夏從此一蹶不振。

    西夏的滅亡西夏光定七年(蒙古成吉思汗十二年,1217)十二月,蒙古第四次進攻西夏,圍攻西夏首都中興府,夏主遵頊出奔西涼(今甘肅武威,或作逃往西京,即靈州,今寧夏吳忠西南)1。旋即遣使請降,蒙古兵退。

    西夏乾定元年(蒙古成吉思汗十八年,1223),新即位的夏帝德旺改變降蒙政策,當聽說成吉思汗遠征西域未返,乘機遣使聯結漠北諸部,企圖聯合抗蒙古。次年,成吉思汗從西域返還,得知西夏陰懷異圖,遂自將攻沙州(今甘肅敦煌西),逾月未下後退兵。同年九月,蒙古大將孛魯由東面攻下西夏的銀川(今陝西米脂北)。守城主將塔海出戰,兵敗被俘,死傷數萬,被擄掠牲口牛羊數十萬,損失慘重。

    西夏寶義元年(蒙古成吉思汗二十一年,1226)正月,成吉思汗以西夏納其仇人亦剌合桑昆(一作亦臘喝翔昆)及不遣質子為藉口,發動東西兩路夾攻。東路為主力,大軍10萬由成吉思汗親自率領,從蒙古草原南向取沙磧古道直搗河西走廊之背,破黑水城,死者數萬,進攻賀蘭山(今寧夏西北與內蒙古接界處),西夏大將阿沙敢卜戰敗被擒。西路由將領忽都鐵穆兒率領,出兵先破沙州,屠肅州(今甘肅酒泉),東進而下甘州(今張掖)。七月,東西兩路會師,合攻西涼府,西夏守將斡札簀力屈投降。成吉思汗率兵越過沙陀進軍黃河九曲(皆在今寧夏中衛西南)處,破應裡(今中衛)等縣。十一月,攻靈州(西京),逼近首都中興府,新即位的西夏末帝李■遣大將嵬2《西夏書事》卷40。《聖武親征錄》及新舊《元史·太祖紀》的年代及地名同。《元朝秘史》作兀剌孩,拉施特《史集》作額裡哈,《多桑蒙古史》作委剌哈。有的學者將斡羅孩城與兀剌海城釋作一地,本文釋作兩地。

    3此據《元史》卷1《太祖紀》;《新元史》卷3《太祖紀》下則作太祖五年(1210)。4《西夏紀》卷26注;按《元史·太祖紀》稱太傅西壁氏而無其名,而下文有太傅訛答,當即此人名。1沈曾植注《元朝秘史》卷13:「(西夏)主不兒罕降,將女子名察合的(《元史·后妃表》,第三斡耳朵有察兒皇后,當即此察合女子)獻與成吉思汗(中略),遂將本國駝只科斂,直至趕逐不動,送將來了。」名令公領兵10萬赴援2,蒙古軍渡河邀擊,西夏軍英勇抵抗,領軍佐裡等戰死,靈州失守,蒙古軍遂圍中興府。

    次年初,成吉思汗僅留一部分兵力攻西夏,自率大軍南下攻金。六月,中興府被圍已半年,西夏末帝力屈投降,末帝舉族入蒙古軍中,旋即被殺,西夏亡。

    蒙古於1227年滅西夏後,又於1234年滅金,於1276年滅南宋。在繼續清除了南宋的殘餘勢力後,建成了統一的元皇朝。

    附表:西夏世系表(1038—1227)

    2《元史》卷1《太祖紀》:「十三年(1218)伐西夏,圍其王城,夏主遵頊出走西涼。」是將蒙古四次攻西夏事,推遲一年了。清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卷9有一解釋:「陳■《通鑒續編》、薛應旗《宋元通鑒》皆在前一年(1217)。今按《金史·宣宗紀》,興定二年(1218)正月,「陝西行省獲歸國人言,大元兵圍夏王城,李遵頊命其子居守而出走西涼。」夏與金相去遼遠,而金人於是年正月已傳聞知之,則必是前年事,《元紀》誤。

    第十四章周邊的民族及其政權第一節奚族奚族源起奚族,屬阿爾泰語系原始蒙古語族,隋朝以前稱庫莫奚,《魏書》首立其傳。

    早在東漢時,部分南匈奴人遷到以紫蒙川為中心的廣大地區(今遼寧朝陽西北,老哈河上游),與鮮卑人雜居,遂被融合。史稱這部人為鮮卑宇文部。公元345年,該部為慕容部所滅,餘部竄入松漠間(今內蒙古東南部西拉木倫河、老哈河一帶),其後逐漸向東發展,其中一部分始以庫莫奚見稱。北朝時,庫莫奚多次越過長城,南下到靠近今河北省中部的地區。其自然條件和接受中原影響等方面,較東北許多民族優越、直接,因此經濟發展較快。北魏登國三年(388),道武帝從弱洛水(今內蒙古西拉木倫河)南的四部掠奪了牲畜10餘萬頭。北齊天保三年(552),文宣帝討西徙於代郡(今山西大同北)的部分奚人,獲雜畜10餘萬頭。這兩次牲畜數字表明,奚人的剩餘產品是相當可觀的。登國三年戰爭後,奚人進入相對穩定時期,人口隨之增長,明確記載為五個部:辱紇主、莫賀弗、契個、木昆和室得,每部首領稱俟斤。為調節內部糾紛、組織戰爭和抵禦災害等,形成以阿會氏為首的部落聯盟,無疑這是原始社會末期的象徵。

    唐代前期,除畜牧業外,奚人還掌握了種植、加工和儲藏糧食(穄)的技術,製造車輛、武器等手工業也佔有一定地位。大量的剩餘產品為各級酋長佔有,大小酋長成為奴隸主貴族,對廣大部曲進行殘酷的剝削和壓迫。唐末光啟年間(885—887),契丹對奚人的一次戰爭就俘虜部曲7000戶,可見奚族中處在奴隸地位的部曲是相當多的。唐代前期,部落聯盟長就正式以奚王相稱,而且又得到「都督」等唐朝的封號。奚王王位早已世選——世襲化。饒樂府(今內蒙古赤峰)及其所屬各州機構,實際上也是階級壓迫的工具。遼代,奚族社會發展深受遼朝影響,為朝廷控制的奚人部曲、俘虜,與奴隸相同。奚王府所轄奚人,遼前期仍維持奴隸制度。是時,奚族經濟有很大的發展,農業、手工業比重逐漸上升。漢人、渤海人相繼遷入奚人地區,奚貴族將大量土地租佃給漢族農民。那些輸租於地主,又納課於官的奚人「二稅戶」,慢慢成為國家編民,於是封建因素逐漸增加,並佔有重要地位,但奴隸制度並沒有全部退出奚族社會舞台。金代,隨著奚族的分散和漢化加深,封建制便更加鞏固。

    奚族歷史始終與中原皇朝的歷史緊緊聯繫在一起。北魏「開遼海、置戍和龍(今遼寧朝陽)」,奚族歸服,併入塞貿易。同時還不斷南下與安州(今河北隆化)、營州(今遼寧朝陽)民雜居,「並無疑貳」1。6世紀中葉,突厥汗國征服奚族。突厥降隋,奚族與隋朝的往來頻繁,隋朝通過營州總管府經略奚族。唐貞觀四年(630),東突厥汗國瓦解。同年八月,大部分奚人內1波斯史料拉施特《史集》(漢譯本第1卷第2分冊第317頁)作50萬人,《新元史》卷3《太祖紀》下作50營。

    附。二十二年(648),全部奚人內附。唐朝在奚族地區置饒樂都督府,阿會部置弱水州,處和部置祁黎州,奧失部置洛瑰州,度稽部置太魯州,元俟折部置渴野州。各部酋長為該州刺史,大酋長可度者持節五州諸軍事、饒樂都督。鑒於民族和地區的特點,均屬於羈縻性質的州府。治於柳城(今朝陽)的營州都督府,系代表朝廷直接管轄饒樂等地區的最高權力機構。

    武則天時,兩蕃(奚和契丹)親突厥勢力抬頭。萬歲通天元年(696),奚族隨契丹反唐,唐爭取奚、契丹失敗。後東突厥可汗默啜(691—716)趁機控制了饒樂地區,營州都督府南撤至漁陽(今天津薊縣)。開元四年(716),奚清降,饒樂府恢復。唐封其首領李大酺為都督,饒樂郡王。翌年,以固安公主嫁大酺。其後,還有兩位公主嫁奚王。七年(719),賜奚絹3萬匹;二十二年(734),再次賜絹20萬匹。應大酺等人之請,營州都督府重治柳城。都督宋慶禮開墾屯田80餘所,幾年內便「收歲儲」,免除從千里之外挽運糧食的舊例。宋慶禮又「集商胡,立邸市」1。開元四年,奚族土特產品進入當時最大國際市場唐首都長安(今陝西西安)西市。饒樂地區經濟的發展,也帶來了政治穩定,這種局面一直保持到都督李魯蘇任內。

    天寶元年(742),平盧節度使直接管轄饒樂地區。安祿山假造奚人「謀反」,多次進行鎮壓。再以此「戰功」取得平盧(今遼寧朝陽)等三大節鎮的重權。然後又利用民族矛盾,將數萬奚人丁壯編入軍中,並成為其主力。安史之亂不僅荼毒北部中國,而且奚人也遭到了巨大傷亡,此後奚族即一蹶不振。

    安史之亂後,奚族成為回鶻汗國的屬部,但與唐朝仍保持附屬關係。唐以范陽節度使為「押契丹、奚兩蕃使」。奚王及其各級酋長不斷接受唐朝的封官、賜爵、賜姓和賞賚。鑒於奚使往來頻仍,於元和十一年(816)規定,奚使團行至幽州(今北京)時,「選其酋渠三、五十人赴闕」1。開成五年(840),回鶻汗國滅亡,奚族從中解脫出來。

    遼時的奚族唐光啟年間(885—887),契丹打敗奚王吐勒斯,奚人元氣再次挫傷。9至10世紀之交,契丹首領耶律阿保機對奚族交替使用戰爭和誘降手段。後梁開平五年(911),契丹終於征服奚族,奚族五部先後納入契丹統治。

    阿保機建國前後,戰火連年不熄,相當一部分奚人丁壯編入遼軍,從事征戰和守邊,所以傷亡很大。如遼天顯三至四年(928—929),在契丹與後唐的戰鬥中,奚軍萬餘騎全部戰歿。當時契丹初起,尚缺乏管理統治其他民族的經驗,竟出現虐待貴族首領的事件。酋長去諸帶領部分奚人逃奔媯州(今河北懷來)北山,依附幽州(今北京)節度使劉守光父子,陸續來到這裡的有數千帳,史稱他們為西部奚,去諸為西部奚王。這支奚人處於契丹與後唐間,並與後唐關係日益密切,不斷朝貢往來,後唐莊宗賜第二任西部奚王掃剌國姓李氏,名紹威。但嚴重影響契丹與奚關係的還是「逐不魯事件」。逐不魯系契丹舍利,紹威以其姐為妻。逐不魯得罪契丹帝,亡奔奚,紹威納庇。契丹以此為借口,對西部奚發動戰爭,雙方終至決裂。同時西部奚進一步向1《魏書》卷100《庫莫奚傳》。

    1《新唐書》卷130《宋慶禮傳》。

    後唐靠攏,成為其臣屬。後唐清泰三年(939),石敬瑭聯合契丹滅後唐,遼得到包括西部奚駐地在內的燕(今北京)雲(今山西大同)16州。西部奚民最終還是歸屬遼朝,並被強迫遷回本土。

    契丹與奚,習俗語言相同,地區毗鄰,友好關係源遠流長。因此阿保機早就選定奚族作為自己最好的聯盟者。為建立並鞏固這種聯盟,遼將奚族分成兩大部分,採取不同的統治形式。

    一、遼朝直接控制的七部奚族。

    唐天復三年(903),契丹阿保機將所俘奚族7000戶編為迭剌迭達部,亦稱奚迭剌部。遼神冊六年(921),遼太祖阿保機又將另一部分所俘奚族編成乙室奧隗部和楮特奧隗部。這三個部均列入太祖二十部之中。撒裡葛、窈爪和耨碗爪,原為奚族三個營,繫著帳子弟,籍於宮分。聖宗將他們各置為部,又置訛僕括部,這四個部都列入聖宗三十四個部之中。上述七個部皆隸南府,直屬遼朝廷。因其擺脫了奴隸地位,故與遼朝的對立情緒也就越來越少。他們接受契丹影響較多,各有不同程度的契丹化。

    二、奚王府管轄的各部。

    遼太祖阿保機毅然保留奚族最高的軍政領導機構奚王府。該府除奚王外,至太宗時還加設二宰相、二常袞。二宰相匡輔奚王;誥命大常袞,在奚王左右;副常袞,總知五房族事。奚王均由奚人擔任。奚王府管轄遙裡、伯德、奧裡、楚裡和梅只(知)五個部,與唐代的奚五部具有直接對應關係。每部長官為節度使。奚王府與契丹北大王院、南大王院、乙室王府合稱四大王府。後三個大王府下的民眾,在契丹本族中的地位很高。奚王府能夠與三大王府並列,可謂榮寵。奚貴族和朔奴、蕭莆奴、蕭陽阿、蕭韓家奴等入仕遼朝,在朝廷和地方任高官,享厚祿。奚「五王族,世與遼(契丹)人為昏(婚)」1,又多了一層血緣宗親關係。統和十五年(997),遼聖宗免除奚王府所屬各部稅貢。通過這些措施,使得奚貴族與契丹貴族的關係更加密切。以契丹族為主體的遼朝,對奚族畢竟存有戒心,擔心奚王府壯大而無法駕馭,更害怕他們反戈相向,故不斷地採取控制和防範的措施。如遼太祖於天贊二年(923),鎮壓胡損領導的奚人起義後,便改組奚王府,任命忠於朝廷的奚人貴族勃魯恩為奚王。其後,奚王一直由朝廷任命。同時清理各部,裁撤奚王府「給役戶」,查出大量「隱丁」,再加上起義失敗後的「流散」者,由這三部分人組成「墮瑰部」1,於是奚王府統屬的五個部變為六個部。奚王對六部的實際權力僅維持到遼中期,聖宗將奚王府對六部的「單線」領導改成由奚王府和朝廷的「雙線」領導。統和十二年(994),聖宗對奚六部進行大規模調整,將梅只、墮瑰二部合併到奧裡部之中。分奚王府二克為南克部和北克部,從而削減該府常備軍。奚王府所屬六部軍隊,由契丹貴族任監軍。奚六部禿裡太尉,系巡迴地方、監理詞訟的官員,鐵剌之後也一直由契丹人擔任。這些措施削弱了奚王府的力量,使其地位和權力不能超出固有的限度。

    遼對奚族的基本政策即契丹與奚族結成的政治聯盟,從不同的角度發揮作用,既保證奚貴族的特殊地位,使奚變成第二等級的統治民族;又使得奚族能夠就範,更好地為契丹所用。不僅化干戈為玉帛,而且在遼朝的創業、1《舊唐書》卷199下《奚傳》。

    1《金史》卷67《奚王回離保傳》。

    守成和拓疆等過程中,奚族都充當了忠實可靠的助手,在很大程度上彌補了契丹族許多先天性的不足。

    金時的奚族遼金嬗遞之際,奚王回離保率部分奚眾以遷州(今河北秦皇島市北)箭笴山為根據地,金天輔七年正月初三(1123年1月31日),建立奚族歷史上第一個較為完整的政權,即大奚國,回離保被擁戴為皇帝,建元天復。在錯綜複雜的形勢中,他們舉起「抗金」的旗幟。同年五月中、下旬間,回離保為部下所殺,政權瓦解,餘黨金臣阿古者堅持抗金,後也戰敗被俘,奚人先後歸附金朝。

    金朝對奚族採取籠絡上層、分散諸部的政策,具有代表性的奚族上層人物紛紛進入金朝統治集團。如伯德特離補,天德間(1149—1152)任大理卿、同知東京(今遼寧遼陽)留守。蕭恭,天輔間(1117—1122)先後為興中(今朝陽)尹、兵部尚書。海陵王(完顏亮)時(1149—1161),蕭懷忠官至西京(今山西大同)留守、西北部招討使。蕭肄,有寵於海陵,入相。蕭裕,系海陵王心腹,官至中書令。奚人各部多次被拆遷,一部分西徙於數千里之外的雲內州(今內蒙古土默特左旗東南),一部分北上臨潢(今巴林左旗東南)、鹹平(今遼寧彰武西)和泰州(今吉林洮南東北),還有一部分南下中原。留在原地的奚人不多,也就不可能形成統一的抗金力量。奚人被編置在猛安、謀克中,擔負著沉重的兵役。12世紀60年代初,奚人參加了契丹耶律窩斡等人領導的反金大起義。被拆散的奚人,逐漸地與當地民族融合。元代,隨著民族融合的迅速發展,也就很難辨認誰是純粹的奚人。大部分奚人被融合在漢、契丹人之中,女真和蒙古人中也有奚人血統。被契丹、女真人融合的奚人,後來也多半融合在漢人之中。

    奚族雖然消失,但是其後人仍以其他民族的身份生活在祖國大家庭裡,這個民族的歷史作用應當肯定。由於自然條件等因素,在較長的時間裡,奚族保持著畜牧業、農業、狩獵業和手工業相結合的經濟,因此也就突破了單純遊牧民族的文化框框。奚人的馬,善於在山嶺林莽間奔馳,奚人熟練地掌握了培育、馴養這種良馬的技術。遼代,相當一部分奚人由逐水草而居發展到造屋定居,在奚王避暑莊中還建有亭台。奚車早就享有盛名,其特點是不能任重而利於山行。遼代,奚人造車成為專門手工行業,不僅自用而且供應契丹,連造車技術也傳給了契丹,甚至遼朝皇帝也經常乘坐奚車。宋代,奚琴已演變為馬尾琴,使用馬尾弓,成為擦絃樂器。這種樂器,聲音悅耳,音色明亮,廣泛流傳於民間。它是現在二胡、四胡和京胡的前身。由此判定,奚人喜愛歌舞。奚人不僅驍勇善戰,而且還出現一些知識分子和政治家,遼、金朝尤多。這些成就進一步豐富了祖國大家庭的文化遺產。

    第二節韃靼韃靼諸部「韃靼」之名最早見於公元732年突厥文《闕特勤碑》,突厥人把位於其東方的蒙古語族室韋諸部稱為「三十姓韃靼」。

    隋唐時室韋諸部分佈在今內蒙古呼倫貝爾盟及其附近地區,主要從事漁獵業。南部的室韋人由於受靺鞨等鄰族的影響,也兼營粗放農業和養豬,其特點是「無羊少馬」、「多貂」、「多豬」。

    8世紀初,一部分室韋人已西遷。9世紀中葉回鶻汗國崩潰後,室韋人大量西遷或南遷,進入今蒙古國境內和我國內蒙古西部各盟草原。遷到大草原上或草原、森林交界地區的室韋人,改變原來以漁獵為主、兼營粗放農業和養豬等生活方式,成為草原遊牧部落或半遊牧半狩獵部落。這些室韋人在外遷的過程中,不斷吸收大量突厥、回鶻及其他突厥語族人作為自己的部落成員,在語言、習俗、生活、種族成分等方面,經歷了相當程度的突厥化過程;進入漠南的室韋人除吸收突厥、回鶻人外,還吸收了不少黨項、吐谷渾、沙陀、漢人等作為自己的部落成員;在長期過程中逐漸形成為頗不同於原室韋人的新的室韋系蒙古語族諸部落。此外,一部分原室韋人在數世紀中逐漸西遷到今俄羅斯貝加爾湖附近廣大森林地區,與當地居民融合,形成新的室韋系蒙古語族森林狩獵部落。以上這些由原室韋人外遷後形成的新的室韋系蒙古語族諸部落,就是唐末五代遼宋夏金時期的韃靼諸部。

    韃靼即新的室韋系蒙古語族諸部落,包括敵烈、烏古、阻卜、梅裡急、萌古、斡朗改等部。

    一、敵烈,又譯敵烈德、迪烈得、迪列子等名,是由八個分部組成的大部落,分佈於今中蒙境內的克魯倫河中、下游和今中蒙邊界的貝爾湖及今內蒙古呼倫湖之間,即金代塔塔兒部的前身,主要從事遊牧。

    二、烏古,又譯於厥、羽厥、於厥裡、烏古裡、嫗厥律等名。為人數眾多的強大部落集團,分佈於今克魯倫河下游、呼倫湖、今中蒙邊界的哈拉哈河以及今中俄邊界的額爾古納河的東岸,今內蒙古的根河、海拉爾河等地。主要從事遊牧。

    三、阻卜,又譯阻■、術不姑等名,為分佈於北起今克魯倫河、今蒙古國土拉河、鄂爾渾河流域,南至今內蒙古陰山一帶大草原上的,眾多室韋系蒙古語族遊牧部落的泛稱(見《遼史》蕭韓家奴、蕭圖玉、蕭惠等傳)。所謂「阻卜諸部」,意為「草原遊牧民」、「草原遊牧部落」,實為蒙古大草原上室韋系蒙古語族遊牧民之自稱,轉而成為契丹人對蒙古大草原上尚無部落專名的室韋系諸遊牧部落之泛稱2。

    四、萌古,即蒙古,遼時為人數不多的半狩獵、半遊牧小部落,分佈於今俄、蒙境內的鄂嫩河及貝加爾湖東南面,到遼末金初時逐漸強大起來。五、梅裡急,又譯密兒紀、蔑兒乞惕,分佈於今俄、蒙境內色楞格河的下游一帶,為強悍好戰的半狩獵、半遊牧部落。

    六、斡朗改又譯嗢娘改,即拉施特《史集》所載森林兀良合惕諸部,分2《遼史》卷33《營衛志》下。

    佈於今貝加爾湖地區,為遼時該地區森林狩獵部落的總稱。

    遼時的韃靼遼初,神冊三年(918),斡朗改諸部向遼廷進獻挽車人(拉車奴隸),從此開始歸屬遼朝。次年,遼太祖征服烏古諸部。天贊三年(924),敵烈諸部主動歸附遼朝,從此不斷向遼廷進貢。

    遼朝為統治烏古、敵烈,在烏古部和敵烈部各置節度使或詳穩(大部分由契丹人充任),又於其上置烏古敵烈都詳穩(由契丹人擔任)以統轄之。鹹雍四年(1068),設置烏古敵烈都統軍司為統轄兩部的最高機構,其最高長官為統軍使(有時仍稱都詳穩),由契丹人擔任。

    遼初,阿保機征服了分散於大漠南北的阻卜諸部後,尚未建立牢固的統治。保寧三年(971)起,遼廷委派耶律速撒為阻卜九部都詳穩,在漠北招撫諸部,他在任的二十年間對阻卜諸部實施了頗為有效的統治。速撒死後,一些阻卜部落叛遼。統和十二年(994),遼廷派皇太妃(承天太后之姊)統率軍隊進屯克魯倫河,並委派蕭撻凜為阻卜都詳穩協助太妃掌管軍事,討伐阻卜諸部中不服從遼朝統治的部落,加強對阻卜諸部的統治。蕭撻凜奏請遼廷在漠北腹地建立三座城以鎮撫阻卜諸部。統和二十二年(1004),建成了鎮州、防州、維州三城(皆在今蒙古烏蘭巴托西、西南)。此後,遼設置了西北路招討司駐鎮州(今蒙古土拉河支流喀魯哈河南面),最高長官為招討使。西北路招討司是遼西北邊疆地區的最高軍政機構,負責鎮守西北邊疆地區,管轄阻卜等部落。統和二十九年(1011),西北路招討使蕭圖玉奏稱:「阻卜今已服化,宜各分部,治以節度使。」遼廷同意他的建議,從此向阻卜各部委派節度使進行管轄,阻卜各部酋長也多由招討使推薦給遼廷正式任命為節度使1。

    僻處今鄂嫩河及貝加爾湖東南面的萌古部,在遼大康十年(1084)向遼廷遣使進貢,其酋長接受了遼廷封授的部族官稱號令穩、詳穩,成為遼的屬部,例如,成吉思汗的五世族祖察剌孩被遼廷封為令穩,四世族祖必勒格被遼廷封為詳穩。

    斡朗改,這些活動在今貝加爾湖地區的森林狩獵部落,雖從遼初即已歸屬遼朝,成為遼的屬部,但這些森林部落由於居於僻遠地區,並不經常向遼廷遣使進貢,《遼史》僅載三次。

    受遼朝統轄的烏古、敵烈、阻卜等屬部每年必須繳納大量貢賦。例如,阻卜諸部歲貢馬2萬匹。除每歲常貢外,屬部還須服兵役,自備武器馬匹,接受徵調,隨從出征。

    此外,阻卜等屬部必須負擔各種徭役。聖宗統和年間,在漠北遼軍屯駐區,「西北諸部,每當農時,一夫為偵候,一夫治公田,二夫給糾官之役,大率四丁無一室處」1。

    由於遼西北邊疆地區都詳穩、統軍使、招討使等高級官員以及各部節度使,對待阻卜等屬部驕橫暴虐、征斂無度,阻卜、敵烈、烏古等部在遼代各個時期不斷掀起反抗鬥爭。

    1余大鈞:《關於「阻卜」的語源、對音及語義》,《內蒙古大學學報》1982年第1期。1《遼史》卷93《蕭圖玉傳》。

    應歷十四年(964)十二月,烏古部起義,遼詳穩僧隱與起義軍交戰,敗死。次年正月,遼廷派樞密使雅裡斯等統率軍隊鎮壓,經過一年半交戰,未能摧毀起義軍。後遼廷增派蕭乾等征討烏古部起義,又經過半年,蕭乾等人到應歷十七年正月才討平烏古後返回。

    開泰二年(1013)正月,阻卜諸部起義,圍攻西北路招討使蕭圖玉於鎮州(可敦城)。三月,遼北院樞密使耶律化哥率軍來援,蕭圖玉又遣人誘降諸部,才將這次起義平定。

    開泰三年九月,敵烈八部起義,鄰近諸部皆響應,攻佔巨母古城(今內蒙古滿洲裡東南)。這次起義延續了半年多,次年四月,才被北院樞密使耶律世良討平。

    太平六年(1026),西北路招討使蕭惠統率軍隊出征甘州(今甘肅張掖)回鶻,徵兵諸部,「阻卜酋長直剌後期,立斬以徇」2,於是阻卜諸部起義,攻殺遼都監涅魯古、國舅帳太保曷不呂等人。這次起義延續了數年,遼軍征討累年,未能成功。後來改用招撫的辦法,阻卜諸部才逐漸歸順遼廷。

    從遼興宗時起,分散的阻卜諸部逐漸形成了部落聯盟。遼廷為招撫阻卜諸部,封阻卜諸部聯盟長屯禿古斯為大王;其弟撒葛裡為太尉。重熙十四年(1045),屯禿古斯曾率領阻卜諸部酋長至遼廷朝覲。重熙二十二年(1053),屯禿古斯又率領阻卜諸部酋長進貢馬匹、駱駝。

    遼道宗時,磨古斯擔任阻卜諸部聯盟長。大安八年(1092),由於西北路招討使耶律何魯掃古誤擊磨古斯部,磨古斯殺死遼金吾(武官)吐古斯叛遼。何魯掃古戰敗,他所統率的二室韋、六院部、宮分等軍及特滿群牧均陷沒。遼廷改任耶律撻不也為西北路招討使,征討磨古斯。磨古斯假投降,誘殺撻不也。大安十年(1094),遼知北院樞密使事耶律斡特剌等統率大軍討伐磨古斯,打敗磨古斯所率阻卜四部,斬首千餘級。磨古斯儘管戰敗遇挫,但此後六年間繼續堅持抗遼鬥爭,到壽昌六年(1100)才被斡特剌擒獲,押回遼廷處死。磨古斯死後,阻卜、烏古、敵烈等部的起義此起彼伏,不斷發生,以迄遼末,成為對遼朝的嚴重威脅。

    金時的韃靼在遼朝勢力衰落時,尤其是遼亡金興的過程中,形成了若干較強大的韃靼部落集團,如克烈(又譯客列亦惕,即遼時北阻卜諸部)、蔑兒乞惕、斡亦剌惕、汪古、廣吉剌(又譯弘吉剌、翁吉剌惕)、塔塔兒、蒙古等等。這些部落集團在12世紀金代時,互相掠奪、爭戰不休,尚未形成統一的力量。他們大部分對金朝保持某種程度的臣屬關係,向金朝納貢,其首領接受金廷的封號。金朝設置西北、西南、東北三路招討司,管轄各歸屬部落,收受貢賦,頒發賞賜,並統軍征討叛部。

    與遼代相比,金代對漠北地區的統治已大為減弱,由於韃靼諸部的強大,三路招討司的治所均設在內地,未能設到漠北,如東北路招討司治所設在泰州(今吉林洮安東),承安三年(1198),遷治所於泰州長春縣(今大安南),西北路招討司治所在桓州(今內蒙古正藍旗西北),西南路招討司治所在豐州(今呼和浩特東),實際上只能較嚴格地控制接近內地的各部落如塔塔兒、2《遼史》卷104《耶律昭傳》。

    汪古等部。

    韃靼諸部反抗金朝統治、侵擾內地的戰爭不斷發生,形成對金朝愈來愈嚴重的威脅。金朝除採取派遣軍隊征伐以及利用若干韃靼部落之間的矛盾,挑動它們互相仇殺以達到分而治之的目的外,在內地與韃靼諸部分佈地區之間開浚界壕、構築邊牆進行防禦。早在金熙宗天眷(1138—1140)年間,就曾在東北路開浚界壕;金世宗(1161—1189)時,東北、西北、西南三路全面動工,構成了東北從今內蒙古錫林郭勒盟東烏珠穆沁旗起,向西南延伸,經今阿巴嘎旗、蘇尼特左右旗,以迄今烏蘭察布盟四王子旗北部,連綿不斷的界壕邊牆,這也就是著名的「金長城」。但是13世紀初當以成吉思汗為首的蒙古遊牧貴族崛起於漠北時,歷時數十年、耗費巨大人力物力開鑿構築起來的金界壕、邊牆,並未能阻擋住蒙古鐵騎的進攻。13世紀初,成吉思汗統率的蒙古大軍輕而易舉地越過邊牆南下,馳騁在華北平原上,開始嚴重地威脅到金朝的存在。

    第三節回鶻(附喀喇汗王朝)

    以甘州回鶻為中心的河西回鶻公元840年,曾左右中亞和東亞形勢近百年的回鶻汗國(744—840),在內亂迭起、天災頻仍的情況下,又遭黠戛斯的突襲而潰散,其部族分三支西遷。

    早在7世紀末至8世紀20年代(唐武則天時),復興後的東突厥默啜可汗(691—716)方強,向外擴張,攻取鐵勒故地。所以在漠北色楞格河流域時期,回紇汗國中的一部分人,會同其外九部的契苾、思結、渾三部從漠北度磧,首批遷住河西走廊甘(今甘肅張掖)、涼(今武威)二州之間,唐朝常取其壯騎參加當時設在涼州的赤水軍,這是回鶻人遷往河西的先驅者。唐天寶十四載(755),發生安史之亂,西邊空虛,於是吐蕃乘機東向,盡佔隴右、河西。所以到唐開成五年(840),回鶻一支西遷河西時,初依吐蕃。唐會昌二年(842),吐蕃贊普達瑪被刺,貴族內訌,混戰二十餘年,於是河西漢人張議潮(原任唐沙州節度使)的政權崛起。張議潮受唐封為歸義軍(沙州)節度使,節度瓜(今甘肅安西東南)、沙(今敦煌西)、伊(今新疆哈密)、肅(今甘肅酒泉)、鄯(今青海樂都)、甘、河(今甘肅東鄉西南)、西(今新疆吐魯番東)、蘭(今屬甘肅)、岷(今岷縣)、廓(今化隆西)等11州。唐大中五年(851),在甘、涼二州的一支回鶻又西向與張議潮聯合,以共擊東南的吐蕃(時其主要據地在隴右)。五代時吐蕃勢衰,回鶻漸強,牙帳設在甘州。

    唐鹹通八年(867),張議潮入朝長安(今陝西西安),其侄張淮深代行歸義軍節度使事。十三年,張議潮死於長安,張淮深繼任節度使。借唐朝的聲威鎮撫河西,與各族和睦相處,河西遂成富庶之區。唐中和二年(882),黃巢起義佔領長安,唐僖宗出奔,「是後中原多故,朝命不及」1。歸義軍又捲入當地藩鎮(李茂貞)的鬥爭之中,力量削弱。唐大順元年(890),張淮深在內亂中被害。二年後,河西內亂,直至唐光化三年(900),唐昭宗任命張淮深之侄張承奉為節度使,河西內亂始告結束。張承奉建西漢金山國,自號白衣天子,佔據瓜、沙等州。當時甘州回鶻扼河西入唐的孔道,又控制河、蘭兩州,成為金山國的勁敵,雙方戰爭頻仍,最後回鶻打敗張承奉,兩國議和,張承奉尊稱回鶻可汗為父。

    張承奉的後嗣到五代後梁貞明年間(915—920)斷絕,州人推長史曹義金做首長,他於同光二年(924)受後唐冊命任節度使領瓜、沙二州事。曹義金繼張承奉之後,仍尊稱甘州回鶻為「父大王」,目的是希望通過他能同中原後唐相通。所以事實上,這時瓜、沙二州是依附於甘州回鶻的1。

    從五代至北宋,整個河西回鶻的分佈,除以甘州為中心外,還有下列各處:一、沙州。上已述及,瓜、沙二州到五代初已依附於甘州回鶻。而曹義1《遼史》卷93《蕭惠傳》。

    1程溯洛:《河西回鶻》,《維吾爾族史料簡編》上冊,民族出版社1981年版。1《資治通鑒》卷252,唐鹹通十三年八月。

    金後人在瓜、沙二州的勢力還綿延到北宋景佑、皇佑之間(1034—1053)1。宋太平興國五年(980)時,沙州開始為回鶻所控制2。宋慶歷二年(1042)、皇佑二年(1050),到宋朝貢駱駝、名馬、玉等物。遼開泰三年(1014),到遼朝貢方物。

    二、涼州(今甘肅武威)。宋天禧四年(1020)時,涼州回鶻常到北宋貢奉。

    三、賀蘭山(今寧夏西北邊境與內蒙古交界)。宋端拱二年(989)時,這裡的回鶻都督石仁政、麼囉王子、邈拏王子越黜、黃水州巡檢等四族並居賀蘭山下。

    四、秦州(今甘肅天水)。宋大中祥符四年(1011),那裡的回鶻人安密到宋朝獻玉帶賀祀汾陰,禮成,宋朝封其首領翟符、守榮為神武大將軍,安殿民為保順郎將,余皆賜冠帶器幣。宋乾興元年(1022),秦州回鶻趙福獻馬並銀纓鈸,自此每年到宋朝朝貢。

    五、合羅川(今額濟納河,即內蒙古西部額濟納旗境東河、西河)。宋雍熙四年(987),這裡的回鶻族第四次太子遣使到北宋貢瑜石,又回鶻等四族首領也遣使朝貢。

    六、肅州。這裡連同東面的甘州回鶻合稱「黃頭回鶻」(即「撒裡維吾爾」),人數達1萬左右,與蒙古族、漢族雜居,從事遊牧。他們原信薩滿教,後來又信佛教,但沒有受到過伊斯蘭教的影響。因此,在他們的語言裡沒有阿拉伯語和波斯語,但卻夾雜有一小部分漢族政治和佛教語彙。

    河西回鶻的官制與風俗在官制方面,五代時,甘州回鶻的官號仍用突厥名,如史載後唐莊宗「冊仁美為英義可汗」,「仁美卒,其弟狄銀嗣立」3。據沙勤)。又如後唐清泰二年(935)入朝的「密錄都督」,應為Buyruqtutuq,「相溫」,似即突厥語借漢語將軍的音譯1。同時,甘州回鶻這時兼采漢制,有宰相、樞密使的職名,如宋大中祥符三年(1010),甘州回鶻可汗夜落紇遣左溫宰相、何居錄越樞密使、翟符守榮等來貢。

    在風俗上,甘州回鶻可汗常樓居,其國相「見可汗,則去帽被發而入以為禮。婦人總發為髻,高五六寸,以紅絹囊之;既嫁,則加氈帽」2。又甘州回鶻的婦女常著青衣如中國道服的樣子,用薄青紗罩面而露其臉。

    整個河西回鶻為遊牧封建社會,但尚保留有原始氏族社會的殘存。如五代時,甘州為整個河西回鶻遊牧封建大領主牙帳的所在地。至於合羅川的小部落,每一部落又有分封的小領主,領主有管轄他自己部落——「族帳」的1參見《沙州百姓上回鶻天可汗書》、曹義金《上回鶻眾宰相狀》,載〔法〕伯希和《巴黎敦煌經卷》,引自《北平圖書館館刊》第9卷第6號。高自厚:《甘州回鶻世系表》,《西北史地》1983年第1期。2羅振玉:《瓜沙曹氏年表考證》,載《雪堂叢刊》。

    3楊聖敏:《沙州政權與回鶻擴張》,《中央民族學院學報》1985年第2期。1《舊五代史》卷138《回鶻傳》。

    2〔法〕沙畹著,馮承鈞譯:《摩尼教流行中國考》,商務印書館1933年版。權力。其他散居瓜、沙、涼三州間的回鶻也「各立君長,分領族帳」1。在遊牧封建社會中,牧民是固定地依附於其世襲的領主個人。

    北宋天聖六年至景佑三年(1028—1036),甘、涼、瓜、沙、肅等州被西夏趙德明父子攻取,河西回鶻變成西夏之屬。西夏寶義二年(蒙古成吉思汗二十二年,1227),西夏又亡於蒙古。

    高昌回鶻的形成及政制高昌回鶻,高昌為唐代西州,故亦稱西州回鶻2,阿拉伯史家稱為「九姓烏古斯」。據《隋書·鐵勒傳》和《唐會要·結骨國》記載:隋唐時,今新疆哈密(古稱伊吾)以西,焉耆之北,傍天山(白山),已有烏護(Ohur)或烏紇(Oqhur)。烏護或烏紇與回紇(Uyqhur)即一音之轉,實為一族。從此可以證明,從公元6世紀末起,今新疆東部天山附近已有回紇人居住。又《宋史·高昌傳》也有記載,在唐安史之亂(755—763)時,高昌一地「頗有回鶻」。此外,《新唐書·回鶻傳下》還說在唐代,北庭(今吉木薩爾北)和焉耆之北一帶,還有回紇外九部的拔悉密和葛邏祿。到唐開成五年(840),漠北鄂爾渾河流域回鶻汗國政權崩潰,由貴族龐特勤率領,分三支西遷,其中一支先到龜茲(今新疆庫車)定居,不久分出一部分人東去高昌。唐鹹通七年(866),回鶻首領僕固俊從北庭南下,擊敗吐蕃,收復西州(高昌)、輪台(今烏魯木齊北)等要地,使回鶻人以高昌為中心所建立的政權遂安定下來。高昌(廣義的指今整個吐魯番盆地)是當時回鶻人巨大的政治和文化中心。除首府高昌(今吐魯番東南哈喇和卓)外,另在天山北麓唐代北庭的舊址,建設夏都,作為其王室在夏季中避暑及放牧之地。整個高昌回鶻王國的疆域,到9世紀後半期即已形成。東起哈密力(今哈密),西至冰達阪(今阿克蘇北),北抵赤列河(今伊犁河),南距吐蕃。境內實行雙王制,即高昌回鶻和龜茲回鶻分立。

    高昌回鶻,從9世紀50年代建立後,歷五代、北宋、西遼、元,到14世紀60年代末、70年代初,隨元朝及察合台汗國之亡而亡。前後存在500多年(龜茲回鶻大約在12世紀初西遼西遷時即消亡)。其政治史略從其王室即亦都護的譜系3,可分為前後兩大段:從唐末至北宋、西遼為第一段,其政治傾向是和內地唐朝、北宋往來密切,如唐末其首領僕固俊斬吐蕃大將尚恐熱後,傳首於唐首都長安(今陝西西安),即為明顯的例子;又北宋太平興國六年(981),高昌回鶻王阿廝蘭汗遣使臣麥索溫到宋朝贈送禮物,自稱「西州外甥」,追認從前與唐朝的姻親關係。而稍前即從遼天贊三年(924)開始,遼太祖耶律阿保機即西征北庭,其勢力及於今阿爾泰山,威震西域。從元初至元末為第二階段,其總的政治趨勢,因蒙古興起,脫離西遼的統治而歸附於蒙古,且助成吉思汗西征,有助於元朝的建立和統一全國,還曾好幾代娶元朝皇室公主為可敦。從13世紀亦都護紐林的斤(1308—1318)時起,高昌回鶻一直忠於元朝皇室,與蒙古西北諸王篤哇之亂作戰,紐林的斤的長子帖木兒補化曾從其父入元朝備宿衛,後拜中書左丞相,和內地的政治發生極其1《新五代史》卷74《回鶻傳》。

    2《宋史》卷249《回鶻傳》。

    3程溯洛:《高昌回鶻王國政治經濟文化史略》,《西北史地》1984年第4期。密切的關係。

    在政治制度上,高昌回鶻的最高統治者為「亦都護」(突厥語,意為幸福的君主),他自稱為「阿廝蘭汗」(意為獅子王),其政治權力是專制和世襲的。其下有宰相和樞密使,再下有「於爾奇」(大臣)、斷事官(司法首長)以及大小伯克(存在於首府高昌以及各地方)。被統治階級主要為農民,分為:卡朗奇(受雇的農民)、伊得如(即燕齊戶,近似奴隸)、庫瓦克(要向國家和官吏繳納實物和捐稅)、圖圖克(作為農奴被使用,期滿可自由)、卡達籬(在自由民與農奴之間);其次為奴隸;第三種為薩裡,是佛僧的僕人。如果哪一種農民失去土地,那就被迫去租種地主的土地。

    高昌回鶻的經濟、文化與宗教高昌回鶻在吐魯番盆地定居以後,其發展起來的農業、畜牧業以及手工業的生產,都已基本上擺脫了過去在漠北時期以遊牧為主的內容,而具有西域的特點。

    在農業生產上,放棄過去在漠北草原上的遊牧生活而以經營定居的農業為主,地產五穀,產葡萄酒,在種植白■(即棉)並織成布方面有長遠的傳統,梧桐的樹脂稱為梧桐淚,可做藥用及工業上金屬的焊劑。在農業上利用水力,引導天山上的雪水以灌田園,造作水佑磑即水磨,便於糧食加工,因地制宜,用駱駝耕田,也有一部分畜牧業。

    在手工業上,絲織品有兜羅、錦、紵絲、熟綾。棉、毛織品有斜褐、白■布、繡文花蕊布。礦物中有著名的硇砂,是一種氯化鈉,為制皮革不可缺少的原料。鐵製品中,回鶻人已有鑌鐵即鋼,當時回鶻人手工業操作的各種器械,許多得用鋼鐵才能製成。

    在商業上,從其和內地商業的往來頻仍可以看出商業之發達。回鶻人多到遼南京(今北京)做買賣,善於鑒別珍寶。也常到遼上京(今內蒙古巴林左旗南)進行貿易,遼朝特別在上京南城設立」回鶻營「作為居留地。與五代、北宋也進行貿易。向宋的洛陽、開封源源不絕地輸送馬匹,其中最大的一次是元豐八年(1085)將戰馬約24000匹送抵開封。又如棉布(白■布)一項,後周廣順元年(951),一次運到開封的就達1329段,這也說明當時內地植棉業還很不發達。

    高昌人的文化宗教事業也十分發達。

    高昌回鶻人在宗教信仰上,先信最早從波斯傳來的摩尼教,而後信佛教。所以,在今新疆吐魯番西的木頭溝或吐峪溝的牆壁上或廢墟內,已發現大量回鶻人的宗教壁畫,表現出與波斯文化融合的傾向。高昌回鶻人「樂多琵琶、箜篌」,「好游賞,行者必抱樂器」1。高昌壁畫中,經常有天堂中跳舞的畫面。塔里木盆地的戲劇表演,在漢代已產生,這由20世紀在吐魯番、哈密發現的譯成回鶻文的《彌勒會見記》抄本的殘卷、寫本1,以及近代在庫車出土的有關當時戲劇演出的場面和文物可以證明。

    19世紀末,法國人伯希和曾在我國敦煌千佛洞發現幾百個屬於元朝初年回鶻文木刻活字。據研究,這些回鶻文木刻活字很可能是元朝初年因在敦煌、1程溯洛:《高昌回鶻亦都護譜系考》,《西北史地》1983年第4期。1《宋史》卷490《高昌傳》。

    吐魯番一帶大量翻譯佛典,就參考同時代王禎那一套漢文活字印書的辦法,用於畏兀兒地區所留的痕跡2。在唐代,已從內地傳去七曜歷,有十二地支及生肖,這由我國前西北科學考察團在吐魯番得到的回鶻文歷書殘頁(現存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所)可以證明。

    在回鶻文書方面,除零星契約及文書外,主要的有回鶻文的《玄奘傳》,原譯本為10世紀中別失八里回鶻佛僧詳古舍利所譯,1930年在新疆出土,現已整理。《金光明經》(漢文譯者為唐高僧義淨)的回鶻文譯本(譯者同《玄奘傳》),是從漢文譯本轉譯的,另從梵文本添譯了好多處,成為研究古代維吾爾語和宗教(佛教)的基本材料。《烏古斯可汗傳說》,這是未經14世紀波斯史家拉施特·丁摻入伊斯蘭色彩的、維吾爾族最早有關其自己始祖的民間傳說。傳說寫成的時間大約在10世紀,地點在天山南路,為一佚名回鶻人的手稿,現收在拉得洛夫氏的《福樂智慧·導言》之中。

    吐魯番古代各族人民在與疾病作鬥爭中,早有成熟的醫藥(如唐代的《西州續命湯》)。北宋大中祥符六年(1013),高昌回鶻境內龜茲進奉使李延慶等36人到宋朝獻香藥。元代畏兀兒人軍醫月舉連赤海牙曾在合州(今四川合川)釣魚山,「奉命修麴藥以療師疫」3。

    在宗教信仰方面,高昌回鶻人曾先後信奉摩尼教、佛教和景教,所以回鶻文佛典中有些與摩尼教相混合之處,即將佛教諸神披上摩尼教的神名。至於景教,則與摩尼教幾乎同時在高昌流行,但只為少數人所信仰。到元朝時,畏兀兒人景教徒在促使伊利汗國中的蒙古人和歐洲基督教國家的國王相互往來中作出了貢獻。

    2耿世民:《古代維吾爾語佛教原始劇本〈彌勒會見記〉哈密寫本研究》,《文史》第12輯,中華書局1981年版。

    3程溯洛:《論敦煌、吐魯番發現的蒙古國和元時期回鶻文木刻活字和雕版印刷品與我國印刷術西傳的關係》,《中國科學技術發明和科學技術人物論集》,三聯書店1955年版。喀喇汗王朝(黑汗王朝)的興亡公元840(唐開成五年),回鶻從漠北分四支外遷,除一支南下,其他三支西遷,其中最大的一支在汗族成員龐特勤和相馺職的率領下西奔葛邏祿(今阿爾泰山以西地區)。這支西遷回鶻,建牙於巴拉沙袞(今吉爾吉斯斯坦托克馬克東),稱之為喀喇斡爾朵。這個王朝,國外史學家有的稱為阿弗拉西亞勃王朝,有的稱為伊利克汗王朝;中國史學家有的稱為黑汗王朝,有的稱為黑韓王朝;現在史學界通稱之為喀喇汗王朝1。

    喀喇汗王朝在七河地區鞏固住地位以後,迅速把領域擴大到喀什噶爾(今新疆喀什)地區。根據喀喇汗王朝史學家阿布杜·加費爾在公元11世紀寫成的《喀什噶爾史》(此書已佚,只有一些片斷保存在傑馬爾·卡爾希於14世紀寫成的《蘇拉赫詞典補編》中)所記載的傳說,喀喇汗王朝創建者的稱號為「毗伽闕·卡迪爾汗」。

    喀喇汗王朝的政治體制是阿爾泰語系各民族古老的習慣法「雙王制」,即汗國分為兩部分,由汗族中最長者任大可汗,次長者任副可汗,分別統治汗國的一部分。汗位的繼承,是傳長制,不是嫡承製。大可汗稱為阿爾斯蘭(突厥語意為「獅子」)喀喇(意為「偉大」、「最高」)可汗,駐巴拉沙袞,以後隨著王朝統治民族定居農業文化的發展,多駐喀什噶爾。所以喀什噶爾又稱為「斡耳朵坎特」(意為「汗城」)。副可汗稱博格拉(意為「公駝」)喀喇可汗,初駐怛邏斯(今哈薩克斯坦的江布爾),中遷喀什噶爾,後又遷回怛邏斯。

    喀喇汗王朝是歷史上第一個接受伊斯蘭教的突厥語民族的王朝。據史料記載,10世紀前期,駐喀什噶爾的博格拉汗薩圖克正式接受伊斯蘭教。他的兒子阿爾斯蘭汗穆薩·阿布杜·克裡木把伊斯蘭教定為國教,推行到全境。公元960年(宋建隆元年、遼應歷十年),有20萬帳遊牧民皈依了伊斯蘭教。992年(宋淳化三年,遼統和十年),博格拉汗哈桑(哈龍)率軍佔領薩曼王朝的首都蒲華(今烏茲別克斯坦的布哈拉),因染病撤兵,死於返回的途中。999年(宋鹹平二年,遼統和十七年)阿爾斯蘭伊利克(意為「獅子王」)納賽爾再度出兵,幾乎完全沒有遇到什麼抵抗,長驅直入蒲華,滅掉薩曼王朝,河中地區被納入喀喇汗王朝的版圖。11世紀初1,卡迪爾汗玉素甫攻下于闐(今新疆和田南),滅掉于闐李氏王朝,結束了長達30多年的所謂「聖戰」,把喀喇汗王朝的東部疆界擴大到約昌城(今且末南)以東(今若羌境內)。11世紀前期,喀喇汗王朝在政治上和軍事上達到鼎盛時期。1140年(西遼康國七年),喀喇汗王朝在河中地區的統治者布裡特勤伊卜拉欣脫離東部大可汗的統治而獨立,自稱桃花石(意為「中國」)·博格拉汗。從此,統一的汗國分裂為東、西兩個汗國。東部汗國為哈桑支系統治,首府仍是巴拉沙袞和喀什噶爾。西部為阿里支系統治,首府最初是烏茲根(今吉爾吉斯斯坦的烏支根),不久遷往薩末鞬(今烏茲別克斯坦的撒馬爾罕)。後來,西部汗國的汗位也轉到哈桑支繫手中1。

    1《元史》卷135《月舉連赤海牙傳》。

    1參見魏良弢:《關於喀喇汗王朝的起源及其名稱》,《歷史研究》1982年第2期。1喀喇汗王朝征服于闐李氏的年代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諸說不一:992年,1001年,1004年,1006年,1009年。今采1006年說。

    喀喇汗王朝實行分封制(「伊克塔」制),這導致了統治集團內部為爭奪汗位、王位和封地而經常發生內訌和混戰,使國力日趨衰弱。1089年(宋元祐四年、遼大安五年)塞爾柱王朝攻下蒲華,西部喀喇汗王朝從此在政治上成為塞爾柱王朝的附庸;東部喀喇汗王朝在1130年(西遼耶律大石稱帝前一年),也曾一度表示臣服於塞爾柱王朝。1134年(西遼康國元年),東部喀喇汗王朝大可汗伊卜拉欣同葛邏祿首領和康裡首領不和,發生衝突,請求西遼王朝出兵支援。西遼趁機佔領巴拉沙袞,作為自己的都城,把東部喀喇汗王朝降為附庸,從此東部喀喇汗王朝的轄地只有喀什噶爾與和田地區。1137年西遼在和氈(今塔吉克斯坦的霍占)擊潰西部喀喇汗王朝的軍隊。1141年九月九日,塞爾柱王朝與西遼王朝在卡特萬草原(薩末鞬以北)上進行了歷史上著名的會戰。西遼以少勝多,塞爾柱王朝慘敗,結果退出了河中地區,西部喀喇汗王朝改換宗主,仍以附庸形式保存下來。後來乃蠻部酋長屈出律篡奪了西遼王朝的統治權,放還東部喀喇汗王朝統治者穆罕默德。1211年(蒙古成吉思汗六年,西遼天禧三十四年)喀什噶爾的貴族暴動,殺死了這個末代可汗,東部喀喇汗王朝滅亡。次年,即1212年(蒙古成吉思汗七年),花剌子模沙摩訶末出兵佔領薩末鞬,處死西部喀喇汗王朝統治者蘇丹奧斯曼,西部喀喇汗王朝也滅亡,河中地區成為花剌子模的疆域。

    喀喇汗王朝社會經濟與文化喀喇汗王朝時是中亞社會經濟結構發生巨大變化的時期。在這一時期,回鶻以及一些其他的遊牧部落開始並完成了由遊牧生活向定居農業生活的過渡;隨著這一過程的完成,封建制度在中亞農業地區得到普遍確立。喀喇汗王朝採取一些促進措施,使封建經濟制度進一步鞏固和發展,公社制的殘餘受到有力的衝擊,原來氏族貴族的「迪杭」土地所有制為「米爾克」土地所有制(即土地私有制)所代替。這在當時是一種社會進步。喀喇汗王朝的賦稅和徭役較其前其後的王朝都要輕些,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勞動人民的負擔。因此,在喀喇汗王朝時期農業、畜牧業、手工業和商業都得到了相當大的發展,特別是手工業和商業空前的繁榮昌盛。隨著工商業的發展,不僅城市的規模擴大,而且一批新的城市建立起來,尤其在七河地區。建築業有了巨大的進步,在蒲華、薩末鞬、喀什噶爾等城興建了一批宏偉壯麗的建築物,其中一些至今尚完好存在,顯示了喀喇汗王朝當年光輝燦爛的物質文明。在喀喇汗王朝時期,由於大批突厥語的遊牧民轉入定居,加快了中亞土著民族突厥化的進程;同時由於喀喇汗王朝定伊斯蘭教為國教,廣大居民在宗教、習尚上也伊斯蘭化。在社會經濟發展的基礎上,在這種民族相互異化和融合的過程中,科學文化也獲得巨大的發展,一種新的文化,伊斯蘭—突厥文化形成。這種文化的核心是作為王朝統治民族的、具有古老文化傳統的、深受漢族文化影響的回鶻文化。在這一時期出現了一些優秀的回鶻學者和詩人,他們寫下了一些不朽的著作,如馬赫穆德·喀什噶裡和他的百科全書式的語言學巨著《突厥語大詞典》,玉素甫·哈斯—哈吉甫和他的勸誡性長詩《福樂智慧》。它們不僅是重要的語言學著作和哲學—倫理學著作,優秀的文學作品,而且是研究喀喇汗王朝時期社會經濟、政治制度、道德觀念、風俗習慣以及自然科學的珍貴資料。它們是我國的優秀文化遺產,世界文化的瑰寶。它們為今天絢麗多姿的維吾爾文化和突厥語各民族的文化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與宋、遼的政治、貿易關係喀喇汗王朝統治者自稱「桃花石汗」或「東方與中國之王」,喀喇汗王朝同當時中國的其他幾個皇朝都有密切的外交、貿易關係。《宋史·回鶻傳》說:「先是,唐朝繼以公主下嫁,故回鶻世稱中朝為舅,中朝每賜答詔,亦曰外甥。五代之後皆因之。」喀喇汗王朝可汗稱宋朝皇帝為「漢家阿舅大官家」(《宋史·于闐傳》)。根據《宋會要輯稿》記載材料,喀喇汗王朝向宋朝派出的使團前後有50多次,他們受到宋朝的禮遇。這些使團實際上多是商隊,運往宋朝的貨物以乳香為大宗,運回的主要是絲織品、衣服、金銀器皿和茶葉。《福樂智慧》寫道:「要是〔從〕中國來的商隊砍倒自己的旗子,千萬種珍寶從何而來?」喀喇汗王朝與遼朝相互聘問相當頻繁,並結為姻親,一直保持著友好的關係。貿易往來不斷,每當春天,「大地鋪上綠毯,契丹商隊運來了中國的商品」。喀喇汗王朝同高昌回鶻汗國和西夏是近鄰,也應有更多的交往,但史籍所留下的記載較少2。

    2這裡所說的哈桑支系和阿里支系,是前面提到的博格拉汗薩圖克的兩個孫子——哈桑和阿里——的後裔。

    第四節吐蕃分裂割據下的吐蕃諸部強盛的吐蕃王朝末代贊普(王)、反佛教的達磨(也作達瑪,俗稱郎達瑪),於唐會昌二年(842)被佛教僧侶拉隆貝吉多傑刺死後,發生了達磨小妃所生的遺腹子哦松(也作歐松),與冒充為掌權的大妃的親生子實為領養的雲丹(也作永丹,即《新唐書·吐蕃傳》「乞離胡」)爭奪王位,吐蕃王朝迅速分裂。隨後發生了東部多康地區(今西藏昌都地區、四川甘孜地區)的韋·科協列東(闊協列登)起義,一直打到邏些(今拉薩)附近;伍如地區(今拉薩西)的韋·洛波洛瓊(羅泊羅窮)起義;南部的秦浦(今札囊地區)和邏些城東的工布(今工布江達及以東地區)秦木貢米珠、許布達孜聶(許布岱則)等起義,許布達孜聶起義軍,一度攻佔歷代贊普陵墓所在地秦瓦達則(今瓊結),並搗毀了除松贊干布陵以外的所有陵墓。這次從相當於唐末到五代前期,長達半個多世紀,先後爆發在廣大地區的奴隸、平民大起義,藏史稱為「邦金洛」,意為編氓反上。不僅給奴隸制以毀滅性的打擊,促進了封建農奴制經濟的發展,也摧毀了吐蕃王朝,形成了以吐蕃王室後裔為主的,分裂割據的眾多封建領主政權。吐蕃王朝雲丹後裔據有首府邏些城地區,史稱拉薩王系。哦松後裔之一退居納裡(今阿里)地區布讓城(今普蘭),史稱阿里王系;其中一支居於西部麻域(亦作孟域,即拉達克,今印度控制的克什米爾地區)地區,史稱拉達克王系;另一支的後裔居於布讓東的亞澤(今尼泊爾西部)地區,史稱亞澤王系。哦松的另一支後裔在雅隆地區(今地不詳,當在今西藏東南部),史稱雅隆覺阿王系;其中的一支後在青唐(今青海西寧地區)活動,史稱青唐羌,宋代的唃廝囉,就是青唐羌的著名首領。

    除了上述由吐蕃王朝王室後裔建立的各自獨立的割據政權外,其他許多封建領主也分別割據一地,各自為政,史稱:「族種分散,大者數千家,小者百十家,無復統一矣」1,這種狀況一直延續到蒙古國和元朝統治吐蕃地區為止。

    藏傳佛教(喇嘛教)的興起相當於唐代初年,公元7世紀前期的松贊干布(棄宗弄贊)時期,佛教已傳入吐蕃。相當於唐代中葉,公元8世紀後期的赤松德贊(婆悉籠臘贊)時期,佛教成為吐蕃的國教,就在唐武宗會昌五年(845)毀滅佛教之前十多年,吐蕃的達瑪(達磨)贊普即位(唐文宗開成三年,828),不久即開始大規模的毀滅佛教,除邊遠地區外,吐蕃的佛教基本被毀滅。在此之前吐蕃地區的佛教,基本上是印度佛教及其教義、形式的傳播,西藏佛教史稱之為「前弘期」。

    隨著社會秩序的相對穩定,社會經濟的發展,封建農奴制經濟普遍建立,佛教首先在沿邊地區逐步發展,重新興起的佛教,吸收了吐蕃的原始宗教,1參看魏良弢:《喀喇汗王朝與宋、遼及高昌回鶻的關係》,載《中亞學刊》第1輯,1984年。史稱「本教」(「黑教」)的許多特色,因而也緩解了佛教與本教曾經有過的長期鬥爭,更容易為吐蕃的農奴主和農奴所接受。這種帶有吐蕃本教特色的佛教的僧侶,被稱為喇嘛,意為「上人」、「上師」,因而也稱為喇嘛教,這個與其他地區有別的佛教,西藏佛教史上稱之為「後弘期」。

    吐蕃王朝後裔拉薩王系的意希嘉參(意希堅贊),是山南地區的桑耶寺主、農奴主,在相當於宋太平興國三年(978)時派人前往多康(今青海西寧地區)學習佛法、求取佛經1,這一年被佛教徒定為後弘期的開始,也是具有吐蕃本教特色的藏傳佛教(喇嘛教)的開始。此後所譯的佛經(主要是密宗經籍)稱為新譯,所以,史亦稱後弘期為「新經」時代。差不多在同一時期,吐蕃王朝另一支後裔阿里王系的益喜哦(意希沃、松額、智光)是古格地區(今西藏普蘭以西)的農奴主、僧侶,他派人前往天竺(今印度)取經學法,邀請天竺僧侶到吐蕃地區傳播佛法。西藏佛教史上稱為「下路弘法」和「上路弘法」。藏史稱下路指東部地區,這裡是指前往多康取經求法;上路指西部地區,這裡是指古格地區派人前往天竺求取佛法。藏傳佛教不久就發展出多個派系。

    最早的是「噶當派」。「噶」意為佛語,「噹」意為教授,堆龍(今堆龍德慶)地方的農奴主仲敦巴·甲哇迥乃(仲敦巴嘉迥乃)邀請天竺僧侶阿底峽(阿底廈)大師講經傳法,他主張顯教與密教結合,循序漸進,以佛語作為僧侶修行和行為的準則,他死後,仲敦巴作為大弟子繼承並傳佈他的教法,相當於宋嘉祐元年(1056),建造第一座寺院熱振寺(今林周北),作為傳教的基地,逐漸形成為藏傳佛教第一個教派「噶當派」,噶當派發展很快,成為藏傳佛教各派中最大的教派,但政治實力不如後起的薩迦派、噶舉派,噶當派的廟宇為白色。明代噶當派教徒宗喀巴創立的格魯派,因教徒戴黃帽,習稱「黃教」,人們因而亦稱噶當派為「老黃教」。

    相當於宋熙寧六年(1073),自稱吐蕃王朝貴族昆(款)氏後裔的貢卻傑布(袞喬傑布、寶王)在家鄉創建了薩迦寺(在今薩加),薩迦意為灰土,據說其地為灰白色土壤,因而取名。寺主由昆氏家族世襲,其子貢噶寧布(袞噶寧保)繼承後形成薩迦派,主要宣揚密宗的喜金剛,寺主稱「薩勤」,意為薩迦大喇嘛,是為薩迦始祖。廟宇牆上塗有兩小幅紅、白顏色,一大幅灰色,象徵薩迦無上部本尊喜金剛,外觀華麗,漢人稱之為「花教」。薩迦派是政治勢力最強的教派,薩迦四祖貢噶堅贊(袞噶堅贊、功嘉監藏),知識淵博,通曉「五明」(內明、因明、聲明、醫方明、工巧明),因而被稱為薩迦班智達,簡稱薩班(《元史》稱為班彌怛),意為薩迦大博士,是吐蕃地區主要的僧俗代表人物。蒙古乃馬真後三年(宋淳佑四年,1244),他受蒙古皇子闊端之召前往涼州(今甘肅武威)。蒙古貴由汗二年(宋淳佑七年,1247)貢噶堅贊進見闊端表示歸附,隨後向吐蕃地區僧俗宣佈,納裡(今阿里地區)、烏思(今前藏地區)、藏(今後藏地區)皆已降附蒙古。蒙古蒙哥汗元年(宋淳佑十一年,1251)貢噶堅贊死於涼州,其侄羅追堅贊貝爾桑(八思巴)繼任為薩迦五祖,蒙古中統元年(宋景定元年,1260)受封為蒙古國師,並開始在吐蕃地區建立了在蒙古統治下的薩迦政權。

    噶舉派,噶舉意是佛語傳承、口傳,重視師徒口頭傳授,是藏傳佛教中支系最多的教派。噶舉派一開始就分為兩個傳承體系,一個是由瓊布南交(瓊1《宋史》卷492《吐蕃傳》,本節引用本傳不一一出注。

    波南交)創立的「香巴噶舉」,後在香地(今南木林)建寺傳教。後又在山南建桑頂寺(桑定寺、桑丁寺),在今浪卡子南羊卓雍湖南。

    另一派為「塔布噶舉」,創建者塔布拉傑(塔波拉結)原是噶當派僧侶。此前,創始人瑪爾巴(瑪巴)兩赴天竺學習密法回來後傳授,弟子米拉日巴(米拉熱巴)最為著名,塔布拉傑師從米拉日巴,在相當於宋宣和三年(1121)建造崗布(波)寺(今朗縣西北)傳教,創立「塔布噶舉」派。廟宇為白色,教徒衣服也為白色,漢人稱之為「白教」。

    他的四個門徒又分別創立四個支派,其中最大的支派,為都松欽巴在噶瑪建噶瑪丹薩寺(在今類烏齊),因而得名的噶瑪噶舉(噶瑪巴)派。相當於宋淳熙十四年(1187),又在邏些城(今拉薩)西堆龍(今堆龍德慶)建粗樸寺(磋卜寺),成為噶瑪噶舉派主寺。公元13世紀時,首創了「活佛轉世」制度。

    蔡巴噶舉創建者是向蔡巴,後為邏些城東的農奴主噶氏把持,勢力很大,噶氏蔡巴是元初十三萬戶府之一。

    拔戎噶舉曾在拉堆絳(今昂仁境)建立過較小的政教合一的政權,勢力較小。

    帕竹(帕主)噶舉,帕竹(帕主)是帕木竹巴(帕摩主巴)的簡稱,創建者即是帕木竹巴·多吉傑布(意為金剛王),在帕木竹(今桑日縣境)建寺(即後來的丹薩替寺),為山南地區的農奴主朗氏家族(在今乃東澤當)控制,勢力強大,也是元初十三萬戶府之一。帕竹噶舉還有八小支派,其中重要的有止貢巴(在今墨竹工卡東北直孔)、達垅巴(在今林周)、雅桑巴(在今乃東亞桑)、主巴等。

    藏傳佛教還有其他一些小的教派,勢力不大。而吐蕃原始宗教「本教」

    (缽教),俗稱「黑教」,主要崇拜天、地、水、火、雪山、湖泊、守護神、祖先等,也在吸收佛教教義、形式,後繼續流傳在邊遠地區。前弘期所傳的佛教密宗,稱為「寧瑪」派,因僧侶戴紅色僧帽,俗稱紅教,「寧瑪」意為「舊」、「古」,受「本教」影響較多,與後弘期興起的各教派有明顯區別,勢力也較小,建造於8世紀的桑耶寺(在今扎囊雅魯藏布江北岸),後弘期時成為寧瑪派的重要寺院。

    藏傳文化藏傳佛教文化方面,有噶舉派創建人塔布拉傑(達波拉結,1079—1153)著的《喇嘛格言》,薩迦四祖薩班·貢噶堅贊(薩迦班智達,1182—1251)著的《薩迦格言》、《正理藏論》、《三律儀論》等,宣揚教義、教規。還有成書於13世紀,署名為海如嘎所著,著名的傳記文學作品《米拉日巴傳》。米拉日巴(1040—1123)是噶舉派創始人之一,塔布噶舉派創建者塔布拉傑的老師。傳記通過歌頌米拉日巴,反映了當時社會狀況。著名的史詩是《格薩爾王傳》,格薩爾王是吐蕃(藏)族傳說中的英雄人物,相當於宋仁宗時代。從11世紀以來陸續進行創作,以詩歌形式歌頌格薩爾王。《格薩爾王傳》規模之大世所罕見,僅已譯成漢文的已達1500多萬字。此外還有蒙文譯本及英、法、德、俄文節譯本。吐蕃交際禮節所用的「哈達」,傳說也是從這一時期開始的。

    藏醫學方面,藏傳佛教噶舉派的創建者塔布拉傑和薩迦派四祖貢噶堅贊,都是著名的藏醫,貢噶堅贊精通的藏學「五明學」中的「醫方明」,就是專門研究藏醫學的。塔布拉傑在所著《喇嘛格言》的「十應避」中,有「飲食習慣不合衛生者應避」,反映了普及醫學知識的要求。

    藏歷「勝生」曆法也是這個時期建立的,這是吐蕃曆法、數學、天文學發展的綜合標誌,勝生歷是從相當於宋天聖五年(1027)開始計年的。

    繪畫雕塑也有了新的發展,今拉當寺的彌勒佛、哲公寺的智明佛母銅雕佛像,夏魯寺的舞伎和群神供養的壁畫,以及拉當寺的滾噶吉祥、白度母的卷軸畫,也是這時期傳留下的寶貴文化遺產1。

    1關於意希堅贊(意希嘉參)派人前往多康地區學法取經的時間,藏史說法不一,《安多政教史》有後梁乾化三年(913)說、貞明四年(918)說,以及《青史》的宋太平興國三年(978)說,三種說法。《藏族史略》在注中列舉了上述三種說法,採用後梁貞明四年(918)說;《藏族史要》採用宋太平興國三年(978)說,未說明出處,也未提及另兩種說法。撰者按:意希堅贊為永(雲)丹五世孫(《藏族史略》。《藏族史要》作六世孫),永丹為末代贊普達瑪死後,以遣腹子身份出現的抱養兒子,達瑪死於842年,下距913年計71年、918年為76年、978年為136年。即使依意希堅贊為永丹五世孫說,加永丹為六世,每世平均分別為11年多、12年多和22年多,後者較為可信,今採用此說。

    第五節唃廝囉(青唐羌)

    公元842年,吐蕃王朝贊普達磨被弒,建國二百數十年的吐蕃王朝解體,後經貴族、邊將混戰和奴隸平民大起義,王朝在各地的統治機器被徹底摧毀。因此,到9世紀晚期至11世紀,無論在吐蕃本部(今西藏),還是在河隴地區,吐蕃社會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封建農奴制的因素不斷增長,奴隸制逐漸為封建農奴制所代替;政治上則是出現了一些僧俗首領割據的地方勢力集團。在這些割據勢力中,有贊普後人建立的政權,河湟地區的唃廝囉,就是其中之一。

    唃廝囉政權的建立唃廝囉,本名欺南陵溫,「緒出贊普之後」1。藏文史籍《西藏王統記》也說唃廝囉是吐蕃王朝達磨贊普五世孫赤德的後人。當他12歲時,被大賈何郎業賢帶到河州(今甘肅臨夏),安置在■心城;不久,又被大戶聳昌廝均遷到移公城,「欲於河州立文法」(即聯合各部落首領聚眾舉事,建立政權組織)。當時「河州人謂佛為『唃』,謂兒子為『廝囉』,自此名唃廝囉」,故史稱其建立的政權為「唃廝囉」。

    吐蕃人有尊崇貴族的傳統,被奉為佛的化身的唃廝囉在河湟吐蕃人中有巨大的魅力。因此,宗哥(今青海平安)李立遵、邈川(今樂都)溫逋奇等大首領,得知河州有贊普後人這樣一位政治人物後,旋即以武力將唃廝囉劫持到廓州(今化隆境),立文法,尊之為「贊普」。不久,李立遵將王城遷到經濟比較發達的宗哥城,自立為相(論逋),挾「贊普」以令諸部,遂「帳族甚盛,勝兵六七萬」1。大中祥符八年(1015)九月,李立遵派人到宋朝,號稱聚眾數十萬,「請討平夏以自效」,爭取宋室的支持。後又上書秦州宋朝守將曹瑋,請求朝廷冊封其「贊普」號。「朝議以贊普戎王也,立遵居廝囉下,不應妄予」,僅「授立遵保順軍節度使」。對此,李立遵甚為不滿。遂於大中祥符九年(1016)親率3萬餘眾攻打秦(今甘肅天水)、渭(今平涼)二州一帶城寨,與曹瑋戰於三都谷(今甘谷縣境),為宋軍所敗,落荒而走。

    李立遵得勢後驕恣好殺,御下嚴暴。唃廝囉對他的所作所為日漸不滿,相互之間嫌隙日深,遂帶領親信及屬下部族到邈川。以溫逋奇為首的當地首領擁戴唃廝囉為主,自為「論逋」,並派人到宋朝進貢修好,請求封賜。明道元年(1032),宋授唃廝囉為寧遠大將軍、愛州團練使、邈川大首領,溫逋奇為歸化將軍。後來,溫逋奇對唃廝囉的勢力增長甚為不安,欲取而代之,於是發動了「宮廷政變」,囚禁唃廝囉。唃廝囉被守卒放出,以「贊普」的地位和威望集部眾捕殺溫逋奇及其黨羽。平息政變後,唃廝囉舉族遷徙青唐(今青海西寧)。此後的近百年間,唃廝囉政權遂以青唐為首府,成為這一地區吐蕃人的政治、經濟、文化和宗教的中心。

    1本節主要參考書目有:王輔仁、索文清:《藏族史要》,四川民族出版社1981年版;黃奮生(吳均校訂):《藏族史略》,民族出版社1985年版。

    1《宋史》卷492《吐蕃傳》。

    與宋、遼、夏、金的關係正當唃廝囉剛剛立足青唐,專心經營河湟之時,近鄰西夏又繼佔領甘、涼二州後,把矛頭直指唃廝囉。西夏廣運二年(1035),元昊親率大軍進入湟水流域,攻城佔地,擄掠人畜,吐蕃人甚苦之。唃廝囉指揮吐蕃諸部奮起反擊,與之激戰二百餘日,終以奇計破元昊,大獲全勝。唃廝囉抗擊元昊之勝利,不僅保衛了新生的政權,而且極大地提高了在吐蕃人中的威望,許多不甘屈服於元昊統治的涼州(今甘蕭武威)的六谷部吐蕃人和甘州(今張掖)回鶻人都紛紛南下投奔唃廝囉,進一步壯大了與西夏抗衡的實力。後來,宋、遼、西夏為爭奪西北戰略要地而互相角逐,唃廝囉的地位就顯得特別重要了。西夏天授禮法延祚元年(宋寶元元年,1038)十月,西夏元昊稱帝,國號夏,史稱西夏,宋室為之大震。宋朝為了牽制西夏南下,不得不重賞在西北地區能為之效力的唯一「同盟者」。十二月,加封唃廝囉為「保順軍節度使」。次年六月,派左侍禁魯經帶上宋仁宗的詔書和2萬匹絲綢的厚禮出使唃廝囉,「使背擊元昊以披其勢」。宋康定元年(1040)八月,又派屯田員外郎劉渙到青唐,與唃廝囉商議討伐西夏事宜,受到隆重接待。唃廝囉並上「誓書及西州地圖」2。宋加封唃廝囉為「保順、河西等軍節度使」1。唃廝囉與遼國亦有往來,元昊稱帝,遼夏關係惡化。遼為了繼續牽制西夏,曾西聯甘州回鶻、唃廝囉為外援,策劃對西夏用兵。為此,遼於清寧四年(1058)以公主(當為宗室女)下嫁唃廝囉子董氈,共圖夏國。吐蕃與遼貢使之往來,自李立遵時起皆不乏記載。

    宋治平二年(1065)十月唃廝囉卒,次年五月安葬,終年69歲。其第三子董氈繼位,史仍稱唃廝囉後裔的政權為唃廝囉唃廝囉有三房妻子,前二妻為李立遵之女,各生一子,一為瞎氈,一為磨氈角。李立遵死後皆失寵,各攜其子逃出青唐,磨氈角居宗哥;瞎氈居龕谷(今甘肅榆中境),後其子木征遷河州。董氈為喬氏所出,甚為唃廝囉寵愛,從少年時代起就受到良好的教育。唃廝囉在世時,董氈就已參與軍政事務,征戰沙場,屢立戰功。他即位後,仍繼續執行其父的施政措施,與宋朝保持著友好關係。宋熙寧三年(西夏天賜禮盛國慶元年,1070),西夏出兵攻宋環(今環縣)、慶(今慶陽)二州,董氈提兵助宋,乘西夏西線空虛,沿邊抄掠,迫使西夏撤兵,宋軍大部分將士遂得生還。但是,這種友好關係在王安石任相後就蒙上了一層黑色的幕紗。這時有一個「試科不中,客遊陝西,訪采邊事」的王韶,向宋朝廷上《平戎策》,提出「欲取西夏,當先復河湟」的主張2。王安石遂命王韶前往秦州主持邊事。熙寧五年,又命王韶率大軍向唃廝囉政權屬下的熙河地區發動了進攻,到次年九月,相繼佔領熙(今臨洮)、河(今東鄉西南)、洮(今臨潭)、岷(今岷縣)、疊(今迭部)、宕(今宕昌)等地,「招撫大小蕃族三十餘萬帳」1。熙河之役給董氈政權造成了嚴重威脅,加劇了宋朝與河湟吐蕃的民族矛盾,從此這一帶成為戰爭頻2《文獻通考》卷335《吐蕃》。

    1《宋史》卷324《劉渙傳》。

    2《宋大詔令集》卷239《唃廝囉保順、河西等軍節度使制》,康定二年正月乙未。1《宋史》卷328《王韶傳》。

    仍、烽火不滅的地方,給吐蕃人民帶來了莫大的災難。

    宋軍占熙河後,遇到董氈的奮力抵抗。他首先與西夏通好,夏國以公主、秉常妹下嫁董氈子藺逋叱,結為婚媾,共同對付宋朝。同時派出部將鬼章攻打河州,殺宋將景思立於踏白城。董氈侄河州大酋木征也率部助鬼章圍河州宋軍,後因軍力懸殊而敗績。木征降宋,賜名趙思忠,成為宋朝的命官。熙河之役後,由於政治和經濟的原因,董氈和宋朝恢復了中斷七年之久的友好關係。熙寧十年十月,董氈派人到宋進貢,宋依舊例回賜。董氈由保順軍節度使改為西平軍節度使,後又由常樂郡公進封武威郡王,其他首領則依其實力授團練使、刺史、本族軍主、副軍主等職。宋神宗接見董氈使者時也稱讚「其上書情辭忠智,雖中國士大夫存心公家者不過如此」。

    元豐六年(1083)十月,董氈卒,終年51歲。其養子阿里骨繼嗣。

    《宋史·吐蕃傳》記述:「阿里骨本于闐人,少從其母給事董氈,故養為子。元豐蘭州之戰最有功。自肅州團練使進防禦使。」由於阿里骨非唃氏家族,所以遭到唃廝囉族人的竭力反對,在這種形勢下,阿里骨為了鞏固自己的地位,曾一度改變前朝依宋抗夏以自保的政策,欲利用夏國的力量收復被宋佔領的熙河地區,並通過戰爭緩和內部矛盾。遂與西夏相約在對宋的戰爭中如能取勝,熙、河、岷三州歸阿里骨,蘭州、定西歸西夏。元祐二年(西夏天儀治平元年,1087)四月,阿里骨令鬼章攻洮州,西夏也出兵圍河州。後因鬼章被宋軍俘獲而結束戰爭,阿里骨收復失地的希望破滅。

    阿里骨受挫折後,於次年派人攜帶厚禮到宋朝上表謝罪,並要求釋放鬼章,邊界息兵。宋朝同意了阿里骨的請求,亦「依舊許般次往來買賣及上京進奉」,後又加封阿里骨等人官爵2。自此,阿里骨與宋朝的關係重歸於好。紹聖三年(1096)九月,阿里骨卒,終年57歲。其子瞎征繼承青唐主位。瞎征執政後,唃廝囉家族溪巴溫及其後人、各地的部落首領紛紛據地而治,自立為王,整個政權處於分崩離析的狀態。瞎征執政之初,宋朝授其為「河西軍節度使」。後來看到瞎征不能控制政局,屬下各有篡奪之心,窺伺河湟已久的北宋認為進取的時機已經成熟。遂於元符二年(1099)六月命王愍、王贍為正副統軍,由河州北渡黃河進入湟水流域,連下宗哥、邈川諸城,直逼青唐。

    瞎征和其他首領紛紛往宗哥城降宋。

    瞎征出走,青唐無主,大首領心牟欽氈父子迎溪巴溫入青唐,立木征之子隴拶為主,隴拶不能控制早已造成的殘局。遂於同年九月同契丹、西夏、回鶻三公主以及大小首領出城降宋,迎王贍入青唐城1。

    宋軍佔領河湟後,由於遇到吐蕃人的反抗,後方供應不繼,於次年開始撤出河湟,當地首領又立溪巴溫第三子溪賒羅撒為主。河湟一帶「仍舊文法管勾」1。建中靖國元年(1101)十一月,宋朝授溪賒羅撒為「西平軍節度使、邈川首領」2。

    蔡京當國後,復主開邊事宜,於崇寧二年(1103)六月再次出兵河湟,2《續資治通鑒長編》卷247。

    1《宋會要輯稿》蕃夷6之22。

    1《續資治通鑒長編》卷516,元符二年閏九月壬申;《宋史》卷350《王贍傳》,隴拶,《王贍傳》作「溪巴溫之子」。此據《宋史·吐蕃傳》:「隴拶乃木征之子唃廝囉嫡曾孫。」2《續資治通鑒長編》卷519,元符二年十二月癸丑。

    次年四月取青唐。龜茲公主及諸大首領開青唐城出降,溪賒羅撒走投西夏。北宋在瀕臨崩潰前夕兩度佔領河湟。僅維持了20年統治。

    北宋宣和七年(1125)以後,金兵大舉南下,宋朝江山危在旦夕,無暇西顧,由陝西經制使錢蓋尋唃廝囉血統封立,以圖為之守邊。有益麻黨征者,是為隴拶之弟。「素為國人信服」,遂命其為「措置湟鄯事」,賜名趙懷恩,這是北宋在河湟的最後一名命官。南宋紹興元年(1131),金人占河湟。紹興四年,趙懷恩「棄離部族田宅,驅攜老小」來到閬州(今四川閬中)投附南宋。紹興二十三年(1153),趙懷恩由熙州觀察使改授「鼎州觀察使,充成都府路兵馬鈐轄」,至死亦未再回到河湟3。唃廝囉政權及其後人在河湟地區百多年的統治從此結束。

    經濟、文化唃廝囉政權統治河湟期間,特別是在唃廝囉和董氈時期,在內外施政方面制定了一些較為得體的措施,因此,其經濟和文化都有長足的發展。據載,牧業是河湟吐蕃人的傳統經濟部門,牧放牲畜是人們的主要生產活動。李遠《青唐錄》說當地人們善逐水草,「以牧放射獵為主,多不粒食」。又農業比較發達,在湟水、洮河、黃河諸水兩岸,宜五穀種植。李遠筆下的河湟竟是一派江南村色,邈川一帶「川皆活壤,中有流水,羌多依水築屋而居,激流而磑」。宗哥川則「川長百里,宗河行其中,夾岸皆羌人居,間以松篁,宛如荊楚」。

    貿易也是唃廝囉的重要經濟支柱。西夏崛起後,傳統的「絲綢之路」受到嚴重威脅,到景佑三年(西夏大慶元年,1036),西夏完全控制了河西走廊。夏人對過境商人十分苛刻,沿途「夏國將吏率十中取一,擇其上品,商人苦之」1。因此,來往於宋朝和西域的商隊和貢使繞道青唐,改走青海故道。當時,在青唐城東就居住著好幾百家往來做生意的于闐、回鶻商人。所以《宋史·吐蕃傳》說:「廝囉居鄯州,西有臨谷城通青海,高昌諸國商人皆趨鄯州貿易,以故富強。」

    唃廝囉使用傳統的藏文,向宋朝上表皆用「蕃字」,時人稱之為「蕃書」。「無正朔」,「道舊事則數十二辰屬,曰兔年如此,馬年如此」。宗教以藏傳佛教為主,古老的本教在民間仍有極大影響。據藏文史籍記載,河湟地區是藏傳佛教後弘期「下路弘傳」的發源地,對藏傳佛教在西藏再度弘傳起了重要作用。唃廝囉遷青唐後,「尊釋氏」,開始在青唐城西建寺院,「廣五六里,繚以周垣,屋至千餘。為大像,以黃金塗其身,又為浮屠十三級以護之」(《青唐錄》)。此外,在河州有「積慶寺」,在青海湖海心山島上,也有「習禪者贏糧居之」,佛塔則遍及各地。唃廝囉執政者不僅大力提倡佛教,而且自己也信奉佛教,「有大事必集僧決之」。國主處理軍政大事的宮殿旁就供有高數十尺的「金冶佛像」。岷州「廣仁禪院碑」,也說廣仁禪院之建成與當地吐蕃大首領趙醇忠、包順、包誠等施財造像有關1,這些都是河湟地區藏傳佛教得以興盛的重要原因。

    3《皇宋十朝綱要》卷16。

    1《宋會要輯稿》蕃夷6之42,兵17之21;《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65,紹興二十三年九月癸巳。1《西夏書事》卷15。

    第六節大理大理政權的興亡唐天復二年(902),南詔政權崩潰之後,白族中的貴族分子鄭買嗣、趙善政、楊干貞、段思平先後起而進行政權的爭奪,鄭買嗣繼南詔之後建立了長和國(902—928)。趙善政推翻鄭氏政權,建立天興國(928—929)。楊干貞取代趙善政,建立義寧國(929—937),及至後晉天福二年(937),段思平乃奪得政權而建立了大理。

    段思平建立大理之後,對南詔統治時期遺留下來的階級關係和民族關係都進行了調整。首先是肯定新興的白族封建主們的經濟和政治地位,並進一步對他們進行扶持。如封白族封建主高方為岳侯,除承認其家族在洱海地區原有的領地之外,更賜與巨橋(今雲南普寧)地方為其世襲領地;封董伽羅為宰相,亦除承認其家族在洱海地區原有的領地之外,更賜與成紀(今永勝)為其世襲領地;其餘洱海地區的白族封建主如楊氏家族的封建莊園,也都得到擴大。對於洱海地區的白族和彝族中的村社農民,則是在承認他們原來使用的土地前提下,減輕稅糧負擔,寬免徭役三年2。對於「凡有罪無子孫者」的奴隸,則一律「赦免」,即加以釋放。對於被統治的部族和部落,則解除他們南詔時期的集體奴隸地位,免除奴隸性質的徭役1。大理政權終於穩固下來。

    大理和南詔一樣,仍然是一個多民族集合體國家。這個多民族集合體國家,以白族中的封建主為主要統治者。在政權組織方面,則是以段氏封建國王為首,布燮(宰相)等大臣作輔佐來進行統治。白族封建諸侯們各有領地,以作為封建統治的主要基礎。地方行政單位,劃分為府和郡1,分派白族中的封建主們作為各府、郡的長吏來進行管理。府和郡是在南詔統治時期的基礎上加以調整建立起來的。各府、郡分管的區域內都仍然存在許多不同民族的部族和部落。這些不同民族的部族和部落,都保持著自己內部原有的政治、經濟結構不變,由本民族的貴族分子管理自己內部的事務,接受府、郡長吏的統治。

    宋紹聖元年(1094),大理國權臣、白族封建主高昇泰奪取政權,稱「大中國」。兩年之後,高昇泰的兒子高泰明被迫把政權重新歸還段氏,以段正淳為國王,此後或稱大理國為「後理國」。大理國後期,段氏國王失去了實際上的控制權力,以高氏家族為首的白族封建領主們,則在白族的主要聚居區進行封建割據統治;其他被統治民族中的貴族分子,則為發展自己的地方勢力而相互兼併紛爭,造成分裂局面。蒙古蒙哥汗三年(宋寶佑元年,1253),一支蒙古兵南下,打破了大理國境內各民族貴族分子對立紛爭的局面,十二月十二日(1254年1月2日),蒙古軍到達大理首府大理(今屬雲南)城下,蒙古軍入大理城,大理國亡。

    2張維:《隴右金石錄》卷3。

    1《南詔源流紀要》。

    1《南詔野史》。

    大理的民族大理國的主體民族是白族(「白人」、「白蠻」、「僰蠻」),白族主要聚居在今瀾滄江中、上游以東,今紅河以北的城鎮和平壩地區。在這裡,除了主要城鎮中和城鎮附近的平壩地區有白族人口之外,其餘的小城堡和廣大的村落中,則為許多其他不同民族的氏族、部落人口所聚居、雜居和散居。主要城鎮中的白族封建主們,是通過封建的政治、經濟組織與大理國王聯繫起來。並以白族中的封建政治、經濟組織為主要依靠力量,把所統轄的府或郡內的其他民族的氏族、部落統治起來。而在被統治的各民族內部,卻又分別保持著一套與白族不同的政治、經濟結構。白族封建主們對於這些被統治民族中的氏族和部落,是任其內部的生產方式和組織形式保留著,然後通過它們內部的貴族分子來進行貢納的徵收。

    被統治的各民族的分佈狀況,與南詔統治時期相比較,大的範圍基本上未曾發生變動。在今瀾滄江中、上游以東,今紅河以北地帶的山區、半山區和少部分平壩區,主要是「烏蠻」(彝族)系統的村落和氏族;今金沙江上游兩岸是麼些(納西)的分佈區域;今瀾滄江和今怒江上游之間是「盧蠻」(僳僳族);南部和西南部邊境地帶是「金齒百夷」(傣族)、阿昌和孟高棉系統的部落;東南部邊境地帶則是和泥(哈尼)、僚(壯族)、「白衣」(傣族)等的共同雜居區。部分民族中的一些部落,居住區域較之南詔時期有所變動。如南部邊境的「金齒百夷」(傣族)中的部分人口,北遷入威遠(今雲南景谷)、開南(今景東)一帶,與「朴子」(布朗)、和泥(哈尼)等相雜居2。這裡原來就有一部分「金齒百夷」(傣族)人口,至此則「金齒百夷」的人口增多了。又一些民族中的部落組織和部落名稱,較之南詔時期未變。如今大渡河南、金沙江北的「烏蠻」(彝族)中的邛部、兩林、豐琶,仍按原來的部落組織和部落名稱出現在原地1。而一些民族中的一些部落,卻在人口增多、分裂繁衍的情況下,在原來居住的地區或原來居住地區的周圍,出現了一些新的部落。如西南部邊境的「金齒百夷」中,有猛梯(今盈江境)、猛卯(今瑞麗)、猛生谷(今緬甸克欽邦境內)、猛生喜(今緬甸南撣邦一帶)、猛生威(今緬甸北撣邦一帶)2,它們分別聯繫著附近同族的各個小部落,共同結成一個聯盟集體;又如建昌城(今四川西昌)北部「烏蠻」(彝族)中的落蘭部(今冕寧南部的瀘沽一帶),繁衍成為許多小部落;東爨區(今雲南楚雄以東)部落分裂繁衍的情況就更為複雜了,一定時間階段內,在這裡出現了「東爨烏蠻三十七部」。但實際上並不止於三十七部。因為,各個部都不斷繁衍出一些新的氏族、部落來。如羅伽部(今澄江境)即繁衍出強宗部、步雄部、普捨部等,分散到鄰境的其他地方去。三十七部中的各個部,都不斷繁衍,不斷分裂為大大小小的氏族、部落,各有地界,築營壘以閉關自守。

    各民族中的各個氏族、部落,劃定一個區域作為聚居的地方,分別從事各種生產。如邊境的「金齒百夷」(傣族)的各部落,依舊進行他們的農業2《元史》卷61《地理志》四:「元世祖征大理,凡收府八,郡四。」1《元史》卷61《地理志》威楚開南等路。

    2《元史》卷61《地理志》威楚開南等路。

    與小手工業相結合的生產;威楚府(今楚雄)轄境內則為「雜蠻耕牧之地」3,這裡的「烏蠻」(彝族)、朴子(布朗)、和泥(哈尼)等,或耕田,或狩獵、畜牧,或半耕半牧,自按其內部原有的生產方式進行生產。大理國王把各民族的居住區域分別劃歸各府、郡管轄,或分封給白族諸侯。除了一部分仍然從事更為原始的採集和狩獵的氏族、部落之外,在大部分的氏族、部落中,各個家庭在從村社那裡分得一塊土地之後,每個居民耕種自己的田地,女人和女兒從事於家庭紡織。而部分「烏蠻」部落中的男子,則在從事耕種之外,也從事畜牧和狩獵。他們在生產中獲得的各種產品,以其中的一部分交由本民族中的貴族,以貢納的形式提供給當地白族封建主或大理國王。實際供給白族封建主或大理國王的那一份,往往少於本民族中的貴族分子所留下的那一份的數量。所以,本民族中的貴族分子在地方的統治權力,得以世世代代地牢固地承襲下去。這種情況,以「金齒百夷」和「烏蠻」各部中最為突出1。因此,在農業和手工業生產比較發達的「金齒百夷」(傣族)及一部分「烏蠻」(彝族)、「和泥」(哈尼)等的「村社內部有奴隸制和閥閱制」2,他們中的貴族,一直世襲地統治著他們的部落或村社,部分地使用奴隸來進行生產,而且控制著自己的區域,與鄰境的其他氏族、部落相對抗。與宋朝的關係當南詔政權崩潰之後,內地的唐皇朝也在相距僅五年的時間即趨於瓦解,進入五代十國的割據狀態中。當時,內地的任何一個小王朝,皆疲於應付紛爭,無力顧及雲南;雲南的鄭、趙、楊氏政權,也謀求鞏固自己的統治地位不暇,同樣不可能與內地作更多的聯繫交往。

    大理建立之初,內地漢族區仍處於割據紛爭的狀態中,及至宋朝建立,傳統聯繫也就逐漸恢復。宋乾德三年(965),宋滅後蜀,大理便立即由建昌城(今四川西昌)派官吏送公文入宋朝廷,祝賀宋朝平定後蜀3。此後,宋開寶元年至寶元元年(968—1038)間,大理曾九次派遣使臣向宋朝廷「入貢」和要求通好。宋太平興國七年(982),宋太宗曾經命令黎州(今漢原北)官吏在大渡河上造大船,以便大理「入貢」1。這種「入貢」,既表示了政治上的藩屬關係,也是大理與宋朝之間進行官方貿易的一種形式。大理與宋朝之間政治、經濟、文化的聯繫從此展開。宋政和七年(1117),宋朝廷正式冊封大理國王段和譽(即段正嚴)為「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司空、雲南節度使、上柱國、大理國王」2。然而,大理與宋朝之間的政治關係以及經濟文化交流,卻為當時政治形勢和複雜的民族關係所限制。

    遼與西夏先後給宋朝以較大的威脅,因此,對於西南的大理,宋朝的統治者們也就存在戒心。當宋朝廷對大理國王進行冊封而使關係進一步正常化3《宋史》卷496《黎州諸蠻傳》。

    1馬可帛洛:《宋初越南半島諸國考》,載馮承鈞譯《西域南海史地考證譯叢》。2《元史》卷61《地理志》威楚開南等路。

    3西雙版納傣文《泐史》(有李拂一編譯本,雲南大學西南文化研究室1947年版),及《元史》卷61《地理志》敘述大理國時期三十七部的情況。

    1《續資治通鑒長編》卷10,開寶二年六月引《續錦裡耆舊傳》。

    2《續資治通鑒長編》卷23,太平興國七年三月丁未。

    之時,金已興起於東北,並隨即展開與遼的紛爭,進而攻宋,政治形勢愈來愈趨於複雜化。所以,宋朝廷雖對大理國王進行了正式的冊封,而在原來對大理國的戒心並未完全解除的情況下,又隨著形勢的發展而日漸加深,就在對大理國王進行正式冊封的當年,便有一部分人要求在大渡河外置城邑,以便進一步與大理國展開互市。宋朝廷命令黎州知州宇文常瞭解情況之後,再作具體措施,宇文常說:「自孟氏(後蜀孟昶)入朝,藝祖(宋太祖)取輿地圖觀之,劃大渡河為境,歷百五十年而無西南夷患。今若於(大渡)河外建立城邑,虜情攜貳,邊隙寖開,非中國之福。」3其實,宋太祖並不曾「劃大渡河為境」而拒絕與大理國交往。宇文常所說,不過是在當時政治形勢複雜的情況之下,作為拒絕與大理國交往的借口。接著便是建炎元年(1127)宋政權為金所迫而南移,南宋君臣惶惶於自己統治地位的難於鞏固,目光也就更多地注意著近在肘腋的大理國。於是,宇文常之說,便普遍成為南宋君臣拒絕與大理國進行政治上接觸的借口。

    然而,無論是北宋還是南宋,與大理國之間的經濟文化方面的交流始終是頻繁的,而且南宋時期勝於北宋時期。只是在政治方面的接觸,南宋少於北宋。

    3《宋史》卷488《大理國傳》。

    第七節壯族五代和宋時期的壯族五代和宋代時期,壯族分佈在今兩廣及雲南部分地區。壯族古稱越人,五代和北宋時稱俚僚、土僚、儂僚、蠻僚,南宋時一部分始稱僮(亦作撞),大部仍稱土、僚、儂、越、俚。1950年後統一名稱為僮族。1956年改稱壯族。五代時,壯族地區大部為劉隱所建的南漢所統治,部分為馬殷所建的楚國所據。南漢乾和六年(後漢乾佑元年,948),南漢乘楚內亂,攻取賀州(今廣西賀縣)。九年(後周門順元年,951)又乘楚滅亡之際,攻佔桂州(今桂林)、宜州(今宜山)、嚴州(今來賓)、梧州(今屬廣西)、蒙州(今金秀)等地,壯族地區幾乎全部為其所佔領。

    南漢統治嶺南壯族地區,從後梁開平四年(910)封劉隱為南海王算起,到宋開寶四年(971)宋滅南漢,共經60餘年。在此期間,中原擾亂,而南漢王朝僻處嶺南,便於避亂,於是中朝士人多歸之,使壯族地區貨寶增加,漸臻富饒。北宋建立(960)後,南漢仍割據嶺南,與宋朝抗衡,戰事頻繁。南漢劉氏統治集團對嶺南壯、漢等族人民的統治極為殘酷,對所謂「罪人」施以「燒煮、剝剔、刀山、劍樹之刑,或令罪人斗虎抵象。又賦斂煩重,邕民(壯族)入城者,人輸一錢,瓊州(今海南海口)斗米稅四、五錢。置媚州都(今廣西合浦),定其課,令入海五百尺採珠。所居宮殿以珠、玳瑁飾之」1。不過十數年,就把富饒的嶺南變成「芝菌生宮中,野獸觸寢門」1,「狐鳴鬼哭」的悲慘之地,很多壯族人民被迫遷往西部山區。

    宋朝對壯族的統治宋開寶四年(971),南漢被宋將潘美攻滅,宋朝受到嶺南壯、漢等族人民的熱烈歡迎,各地壯族首領紛紛「率土來歸」。如開寶七年(974),南丹州(今廣西南丹)壯族首領莫洪■遣使奉表求內附,宋朝封為南丹州刺史;淳化元年(990),其弟莫洪皓向宋朝進貢銀碗、銅鼓、繡真珠紅羅襦,詔賜襲南丹州刺史,為宋朝統一嶺南作出了貢獻。

    宋朝統一壯族地區後,根據當時當地政治、經濟、文化發展很不平衡的實際情況,把壯族地區劃分為兩種類型來進行統治:一類,在政治、經濟、文化比較發達,交通比較便利的桂、柳(今屬廣西)、賀、梧、容(今容縣)、潯(今桂平)、象(今屬廣西)、貴(今貴港)等州,設置一般州縣,與內地一樣,其民稱「齊民」,不以「蠻僚」稱之,實際上其中許多是壯族。另一類,在比較邊遠、交通閉塞的邕州(今南寧)左、右江流域,宜州龍江流域及欽州(今屬廣西)部分地區,則參照唐朝的「羈縻」制度,「分析其種落,大者為州,小者為縣,又小者為峒,(在邕州轄境)凡五十餘所。推其雄長者為首領,籍其民為壯丁」1。對歸附宋朝的壯族首領授以知州、權州、1《宋史》卷353《宇文常傳》。

    1《宋史》卷481《南漢世家》。

    1《新五代史》卷65《南漢世家》。

    監州、知縣、知峒等官職。當時僅邕州就有50餘所,宜州有16所,欽州有7所。宋朝又於土州、縣、峒之上設寨,作為邕州、宜州和欽州的派出機構,由朝廷委派漢族官員去擔任寨官和提舉,就近對土官進行監督。這就是宋朝在壯族地區推行的「土官」制度,亦稱「羈縻」制度。這種制度,一直沿用到南宋末年。元、明、清時期的「土司」制度,就是在宋代「土官」制度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

    宋朝在壯族地區採用的兩種政治制度(一般州縣和土州縣峒),基本上是同壯族地區當時存在的兩種經濟形態(封建地主經濟和封建領主經濟)相適應的。一般州縣地區的自然條件較好,交通比較便利,受漢族影響較大較早,土地私有、土地買賣、地租剝削占主導地位,宋時已經進入封建地主經濟的社會發展階段。土州、縣、峒地區發展較晚,受漢族影響較少,土地在名義上還是公有,實際上完全掌握在土官手裡。由土官把土地分為兩大份,把其中好的一份留給自己,作為「自營田」,所謂「知州別得養印田,猶圭田也,權州以下無印田者,得蔭免田」。把另一份劃分為若干「份地」,而後「計口給民,不得典賣,惟開荒者由己。謂之祖業、口分田」。領種「份地」的農奴,以村社為單位與土地一起,服屬於一定的土官(主戶)。他們用一半時間耕作「份地」,以其收入來維持一家最低的生活,用另一半時間去服與其「份地」名稱相同的勞役。例如領耕「伙夫田」的農奴要給土官當伙夫,領耕「挑水田」的農奴要給土官挑水,領耕「看水田」的農奴要給土官看水,領取「割稻田」的農奴要給土官割稻打穀,領耕「糧田」的農奴要替土官耕種糧田,領取「兵田」的農奴要「耕其田而為之甲士」,給土官當兵等等。於是,農奴中就有「提陀」(平民百姓)、「田子甲」,「馬前牌」、「家奴」、「家丁」的區別,總謂之「峒民」、「峒丁」或「峒僚」。今壯族地區還有「挑水田」村、「馬草田」村、「鼓手田」村等,就是從前那種領主農奴制度遺留下來的痕跡。

    宋朝在壯族地區推行的兩種政治制度,是由當時壯族地區的實際情況決定的,尚能符合壯族地區生產力發展水平的要求。所以,具有一定積極意義的一面,有利於團結民族上層和聯繫群眾,有利於穩定邊疆局勢,有利於民族間的經濟、文化交流。宋代壯族地區的農業已有相當程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