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名著佳作 > 燭光舞會

正文 第十章 文 / 葉兆言

    野狼嚎是一個在深山裡長大的孩子,進城市上大學使他第一次有機會見到火車。他扛著一個鋪蓋,手上拎著一把二胡去學校報到的時候,所有的人都把他當作了流浪的江湖藝人。負責接待報到的同學對了對名單,然後告訴他該去的房間號碼。野狼嚎找到了他所居住的房間,揀角落裡的一張空床,將自己的鋪蓋扔了過去。在這以後的一個月吧,野狼嚎一共沒和別人說過三句話。開學了,上英語課的時候,一位年輕的女教師指著野狼嚎,讓他站起來用英語回答問題。野狼嚎臉上毫無表情地站在那裡,好半天也沒吭一聲,最後全班哄笑起來,他仍然不動聲色。

    野狼嚎最初留給同學們的印象,是一個沒見過任何世面的土包子。他太老實了,老實得大家都懶得捉弄他。成績也始終很一般,他說的話老師不太懂,老師說的話他也不太懂。連續幾個學期過去了,野狼嚎沒有任何引人注目之處。終於在一次慶祝元旦的聯歡會上,野狼嚎被大家推上台去拉了一段二胡。讓人難以置信的,是台下一聲不吭的野狼嚎一旦走上舞台,不僅沒有絲毫的拘謹和慌張,恰恰相反,他的出色表演讓所有的同學大吃一驚。

    同學們正是通過這次元旦的聯歡會,發現野狼嚎除了會拉二胡,而且有一副天生的好嗓子。事實上並沒有人要求他唱,是野狼嚎自己在拉二胡的過程中,情不自禁地唱出了聲。他唱的是山裡人的歌,一會高亢入雲,一會如春雨纏綿,結果聯歡會結束以後,大家想不議論野狼嚎的歌聲也不可能。在幾個月以後的全校歌詠大會上,野狼嚎以絕對優勢獲得了一等獎。他的歌聲征服了一批喜歡唱歌的大學生。歌詠會剛剛結束,喜歡唱歌的大學生們便自發地組織起來,他們為野狼嚎找來了錄音機,找來了各式各樣的流行歌曲磁帶,老得已經破爛不堪的歌本,然後按照自己的口味為野狼嚎籌備演唱會。

    野狼嚎成了明星一樣的人物,他的功課和以往相比變得更糟糕,但是由於他的名聲太大了,那些任課的老師不得不採取權宜之計,活生生的把學分送給他。得罪了一個大家心目中的偶像實在不值得,那個叫野狼嚎的人喜歡唱歌,就讓他去唱好了。

    當又瘦又小的野狼嚎在一個風和日麗的春天裡,挽著那位被大家譽為校花的姑娘從街上走過的時候,一些同學開始感到憤怒。他們喜歡聽野狼嚎表現孤獨和絕望的歌聲,可是他們不能忍受他太得意的樣子。學校小賣店的姑娘曾經讓很多大學生動過心,人們記得在為野狼嚎舉辦的演唱會上,那姑娘混在狂躁的聽眾中,和每一位邀請她的大學生跳著舞。

    野狼嚎臉上的得意之色並沒有持續太久。也許他根本就沒有得意過,得意的感覺只是大學生們嫉妒時的產物。在野狼嚎自殺以後,人們回憶起當年他即使是挽著美麗的姑娘穿過校園時,他的臉上仍然全是憂鬱。憂鬱是野狼嚎神情中最重要的標誌。在那些如癡如醉的演唱會上,野狼嚎發自於身心的孤獨同樣顯而易見。歌聲只能使他忘卻那些能夠忘記的東西,演唱會只是讓他暫時逃避什麼,他像落入陷阱的獵物一樣獨立無援,他的自殺好像在一開始就已經注定。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