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純愛耽美 > 地下秘藏

《》章 節目錄 第三十章 角麒麟 文 / 夜任

    越往外面走,水位線越低。

    當我們倆拖著滿腿的淤泥從水裡露出鞋子的時候,怪人所說的灘涂地就到了。

    這兒是一大片潮濕的土地,四面八方都被一層淺水包圍著,地面上有很多圓形的小氣孔,偶爾還向外面冒出一枚小氣泡,我知道那裡面肯定是住著小螃蟹的吧!

    怪人放下我們的行囊和可憐的小鱷魚,標誌性的摸了摸肚子,示意又該吃東西了。

    他靈敏的爬到了不遠處的一顆杉樹上,開始收集下方的一些枝葉,我閒著無聊,便用手指捅開了地上的一個小氣孔。

    果然有一隻特別玲瓏可愛的小東西爬了出來,我必須趴在地上才能看清楚它的樣貌:說它是螃蟹,還不如說它是昆蟲來的貼切,它雖然只有一個拇指大小,但幾條腿的比例要較螃蟹長一些,而且它不是橫行而是很搞笑的直行前進的。它兩隻前螯合抱在一起,一步一叩首,搖搖擺擺,彬彬有禮,就像一個古人在向我行禮作揖似的!

    我讓它逗弄的哈哈大笑起來,也想起了這種小螃蟹的名字:禮雲。

    禮雲其實是蟛蜞這種小螃蟹的雅稱,因為它兩隻螯很像一個古人在作揖,所以有人巧取當時流行的《四書》裡面的一段話:「禮雲禮雲,玉帛雲乎哉」,給小螃蟹取了這個雅名。

    小禮雲應該很矛盾,它明明是在舉著小螯以示抗議,卻把我給逗笑了!

    但是這麼一想,我心裡又突然激動了下,連這個小螃蟹都有古書的記載,那麼這蓬萊仙島上的一切動植物是不是都屬於古代生物的範疇呢?

    我坐起身來環顧四周:小螃蟹至少是在《四書》成書之前就存在於世的;鱷魚是活化石不用多說,它和恐龍是一個時代的;而杉樹的歷史似乎比銀杏也晚不了幾百年吧!

    如果這樣看來,這兒的一切都是老古董!花草樹木、飛禽走獸,全是千百年前的物種啊!

    這裡的生物連我都能認出個大概,和現世的品種相比,差別並不是特別大。比如現世的紅豆杉,樹葉除了不會反射寶藍色的光芒以外,還真是和這裡沒有區別。但這也應該屬於正常現象,像鱷魚這種古老的生物,它從恐龍時代就是這副模樣,一代一代不停繁衍著,到了21世紀還是沒有什麼變化。

    也許達爾文的進化論只能涵括一部分的生物吧!

    但是,這裡是什麼時候起脫離了現世的?想想記載過蓬萊島的古籍:《十洲記》是漢代的,《山海經》早於先秦,《列子》成書在戰國,那麼在那些個時期,這裡的地貌就已經成形了。

    而九州鼎上有這兒的地圖,則向前推到夏朝,當時的人們還可以往來於此。到了秦末的徐福這裡,此處就已經成為閒人免進的仙境了。但到了現代,人們只有通過海難或者鯊魚號這樣絕世式的嘗試才能九死一生的摸到地方。

    也就是說在四千多年前到兩千多年前的這段時間,蓬萊島從一座華夏大地上的海中山變得越來越神秘,兩千多年前到現代,這裡的路線就不為人知了!

    如果外面再過去兩千年歲月,到了4008年,還有人能夠找到這兒嗎?

    我的腦子裡出現了一個人被撕裂的傷口,隨著時間的推移,這個深及骨肉的傷口逐漸癒合、結痂,越來越小。再過些時日,就只剩下一個疤痕了,等到疤痕褪去,別人只能在病歷上知道有這麼一個傷口存在過,卻再也找不到那個位置了。

    這種想法還挺奇異的,這裡是時空的傷口嗎?我不禁有點顫慄。

    怪人收集好了樹枝,用銀色長條狀的鎂棒打了火,點燃起一片耀眼的篝火。他擰開運動水壺,把鱷魚屍體拎起來,拔掉匕首任由血液噴濺了一會兒,然後將剩下的一點鱷魚血灌滿了一大水壺。

    接著,他開始用很暴力的把小鱷魚肢解成小肉塊,然後將它們包在鱷魚皮裡,直接丟進了火堆烤炙。

    我想這是一種最自然最原始的吃法,有火有肉就可以維持生存。如果把我自己扔在這裡,我是肯定活不下去的,而一個未進化完全的猿人就可以。

    如果這兒真的居住著一個古代的人,那麼無論外面是工業革命還是機器人大戰,就算世界被毀滅了,他依然能在蓬萊這個原始環境中活下去。

    不管外面的世界怎麼變化,這裡遵循的是獨立的時間系統,

    肉香味夾雜著果香鑽進了我的鼻孔,怪人取出兩包焦黑的鱷魚皮,一邊被燙的倒吹氣,一邊雙眼放光的把其中一包切成了便於食用的小肉丁。

    他把切好的這一包推到我面前,就直接托著另一包中的一整塊鱷魚肉狼吞虎嚥起來了。

    我捏了一片丟進嘴裡,心情真是很複雜,本來我還以為自己要被它吃掉呢,結果人家沒招惹我,倒被我給吃了!

    鱷魚肉的確比豬肉雞肉什麼的粗糙多了,但那股肉質的香氣卻是普通肉類無法比擬的。

    「你還蠻有兩下子的嘛,以前經常去野外?」我好奇的問怪人道。

    「什麼叫經常啊,我從小就是在野外長大的!」

    「在哪裡?非洲大草原?還是亞馬遜叢林?」

    「屁啊,我哪有本事出國,在湖南的深山老林裡長大的。」

    我一聽興趣更濃了:「怎麼長大的?你家人都是獵戶?」

    「不不不,我自己生活在林子裡,我師父經常來看我或者帶我出去!」

    我心想原來朝聞道不應該叫怪人,應該叫野人啊!

    「那你怎麼從林子裡跑出來了?」

    「長大了唄!」

    「哈哈……」我忍不住笑了起來,「不甘心過人猿泰山的生活嗎?」

    他沒回答,而是瞪大了眼睛看向我的後方。

    「怎麼了?」我正要回頭,卻感到頭髮上傳來一陣溫暖的鼻息。

    「你先別動……」他吞了口口水,看的目不轉睛。

    我的耳朵讓那股氣息噴的濕濕的,脖子上還感覺到了什麼毛毛的瘙癢!

    一個看不清全貌的大動物把頭從我的肩膀上伸了過來,張開嘴巴咬住了我手裡剩下幾塊鱷魚肉丁!

    它粗糙的舌頭舔得我的手心又熱又癢,幾口就把肉渣吃的一乾二淨!

    怪人伸出他剩下的半個肉塊引誘了一下,這個食肉動物便悠哉悠哉走了過去,俯身到了他的面前。

    我這才得以看清它的樣貌,它竟然就是之前逃跑的那只白色的「獨角獸」!

    它的腦袋中間的確豎起了一根象牙似的長角,但它的模樣和我想像中的獨角獸還是有很大的不同的:

    獨角獸經常出現在西方的神話傳說中,它的形象應該是一隻獨角的白馬,而且還有天使似的白色羽翅。

    眼前的這只動物雖然通體雪白,脖頸上有著和白馬一樣的鬃毛,但它的身體實在是過於閃亮了,這不是普通的皮膚能發散出的光澤,而是一層細密的鱗片!

    它的臉也非常奇特,馬臉長嘴巴、鼻孔上還有兩根細長的鬚子!

    整體看上去,這分明是一隻麒麟啊!

    我目瞪口呆的看著這個傳說中的神獸,不斷提醒著自己這不是在夢裡。

    原來麒麟是一種愛吃烤肉的動物,不是人們憑空捏造出來的啊!

    「你啊,想吃肉早告訴我唄,害的我抓你抓了好久!」

    怪人終於滿足了「摸摸它」的心願,又從火中取出另一包鱷魚肉,你一口我一口的黏糊在了一起。

    既然麒麟吃鱷魚肉,那就怪不得小鱷魚當時並沒有襲擊我了,原來它是聽到了麒麟的動靜,才趕緊放過我跑路去了啊!

    這也算是我的救命恩人了,我忍不住挪過去,深處顫抖的手指,撫了撫它美麗的身體——

    麒麟的鱗片和魚鱗還是有所區別的,它們並不是一片一片的甲殼,而是密集生長的一層又短又硬的剛毛。濃密的剛毛呈鱗狀分佈,不僅光滑透亮,還不沾水珠。它從水森林裡出來,身上卻一點都不潮濕!

    「小矮子,你可以給他抓癢,這是和動物親近最好的辦法了。」怪人喂完了鱷魚肉,又開始向我傳授與自然相處的技巧,「動物的四肢不靈活,很多地方從來都沒被抓過癢,所以你這樣幫它爽一會兒,它就愛上你了!」

    他的雙手放在麒麟的鹿耳後方,輕柔的磨蹭著,麒麟很快就進入狀態咪起了眼睛。

    我也學著,在它下腹上抓了幾下,沒想到它居然就直接翻了個身,四蹄朝天的枕在怪人大腿上了!

    這神獸除了外貌,和一般的動物也沒什麼區別啊!

    我把手張開,一遍又一遍的撫摸著麒麟雪白的肚皮。給這種美麗的生靈抓癢,我自己也感到很受用。

    可是在它的肋骨兩側,我卻摸到了對稱的一雙小圓環!

    這兩枚東西頂多就像耳環大小,緊緊的貼著鱗片,突兀的生長著。我仔仔細細的摸索了一把,發現那東西居然是金屬質地的!

    也就是說這肯定是人為鍛造、又人為安置在麒麟身上的小物件了!

    我心裡有點慌張:既然有人造的東西出現了,那麼蓬萊島上一定是居住著人類的!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