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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Part92 再見小時候之飛兒篇 文 / 墨妍清影

    六歲的洛飛兒也是很有個性,說是個性,但是本質非常很惡劣的。

    她從小沒有媽媽,爸爸又是當爹又當媽,一把屎一把尿地把她拉扯大的。

    其實這樣說,是有點誇張的。雖說她很惡劣,其實她比同齡人還有懂事的。

    沒有媽媽,爸爸從來不解釋為什麼,她也從來不吵著要媽媽,似乎她一開始就知道,所有的一切。

    她確實早就知道,很小的她無意中聽到大人們說起她的媽媽,說起媽媽是因為難產而死的。那時候的她只知道,媽媽是不在了,這個世界,她永遠都不會找到她了。隨著時間的推移,她慢慢地知道了「難產」這個詞的含義,那一刻她哭得稀里嘩啦,人生第一次,哭得如此淒慘。

    爸爸被她嚇壞了,焦急地問她到底怎麼了,到底是誰欺負她。她什麼都沒說,只是一直哭著要媽媽,那也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她當著爸爸的面說著,她不要活了,她要媽媽,她只要媽媽。

    後來想想,自己當時多麼不懂事。

    沒有了媽媽,爸爸遠比她傷心一千倍一萬倍。

    妻子,女兒,當兩者只能活其一的時候,這一定是生命中最艱難的抉擇。但他是幸運的,因為這個選擇權並不在他手上。妻子在命懸一線的時刻,選擇了女兒。當妻子閉上眼睛的那一刻,他還在趕回的途中,因為女兒是提前來到這個世界的。如果他知道會出現這種狀況,他是說什麼也不會去參加好同學的婚禮。

    而這一切都是不可預見的。

    當他終於回到她身邊時,她已經不在了,只留下了沉沉入睡的女兒。這個一輩子與土地打交道的老實男人,此時此刻,突然覺得老天太不公平了,心中的悲痛更是無法言喻的。

    他有無數次想過,如果當初他在身邊的話,一定不會讓妻子做出這樣的選擇。但是他對女兒的疼愛,是隨著時間一點點地累加,一直到無以復加的地步,他已經不會再去想當初的如果了。如果妻子,女兒注定只有一個人能活下來,他還是會選擇妻子,但是,現在在他身邊的是女兒,人生也不會有,如果當初。

    當她知道她的出生是以媽媽的生命為代價的時候,她痛苦,自責,想不通,不明白。但是,一直到很久以後,等到她也要變成媽媽的那一刻,她知道了,世間最偉大的感情,叫做母愛。也許她不是母愛的關懷下長大的,但是,她還在媽媽肚子裡的時候,一定是在媽媽的愛中成長的,再加上人的天性以及母親的遺傳,母愛在她心裡是光明的,溫暖的。只有到了那時候,她也才正正理解到媽媽的選擇,是痛苦掙扎,也是心甘情願。

    而現在,她只是懂事而已。

    爸爸要到田里工作,一開始他會把她背到背上一起工作。這樣他會很累,也不方便。後來他又把她放在田邊,就讓她這樣一個在邊上玩著,這樣自己也能更加賣力地工作。但是也總是擔心著她會發生什麼事,是不是就得回頭看她一眼。有一天她突然自己提出,她要留在家裡和大李一起玩,反正大李也是一個人,在一起玩多好啊!

    大李是五月生的,比她小三個月。那時候他們還不是鄰居,也是一直到後來,李家才搬到她家旁。爸爸每天工作前,都會把她送到大李家,然後叮囑了很多事後,才放心離開。

    大李看到有人陪他玩,心裡高興,嘴裡也一直叫著「飛姐姐」,然後把他所有的玩具都搬出來,和她一起玩。

    既然叫了一聲「飛姐姐」,那麼這姐姐也不是白當的。年齡漸漸變大,大李要是被人欺負了,她一定把那個打他的人打得落花流水。因此大李更是對這個「飛姐姐」敬愛有加!

    也許安安靜靜的呆在家裡玩玩具,總是會感到有一點點無聊啊。天性好動的洛飛兒更是感到無比無聊!無聊的人,總是會找一下刺激的遊戲玩玩!

    所以洛飛兒喜歡上爬別人家的樹,偷別人家的果。別人雙手奉上的她很有骨氣不要!因為她更喜歡自己動手豐衣足食。

    與其說是喜歡果,還不如說,她喜歡這種過程。

    而她和大李的分工很是合理。大李負責放哨,而而她則負責行動。

    一開始那些大人們只是覺得孩子貪玩點沒什麼,但漸漸地他們就發現,洛家的飛兒,簡直就是腦子有病。喜歡吃果子,那就給她好了,爬上樹上也挺危險的。但她偏偏不要,有時候還得寸進尺,不知悔改。所以那些有果的人家,有些人放棄了,她想拿就拿吧。有些人就把她當著過節老鼠,捉到一次,就打一次。當然有些誇張啦,能打到她的人,還沒生出來!因為她的逃跑技術實在是太高超了,與之相媲美的追蹤技術,還沒問世呢!

    不過即使追不到她,總會有些人因為太覺得自己的尊嚴被辱,對她窮追不捨。並且還很狠毒地發下毒誓,捉不到她,就跟她姓。這樣的奇人,幸好只有一個,那就是隔壁的n次方的隔壁家的李小二,他是死都不會放過她的。

    因為這個喜歡吃桃子的小二,每到成熟的季節,都盼望著能吃到自己樹上的桃子,每年亦是如此。可是去年就是不一樣了,當他滿懷希望地要摘桃子時,卻發現,今年的樹上,連個桃核都沒有!這讓他怎麼接受得了!

    不用想到知道,是誰拿的!

    當他找到洛飛兒對質的時候,那丫頭卻無辜地喊道:「小二哥啊,你那隻眼睛看見我摘你家桃子了!我雖然喜歡摘果子吃,但是你也不能這樣沒有證據就懷疑我!也許是你們家做的壞事太多,上天要懲罰你們,所以你們樹上都不長果!

    這話把小二氣得,直接想把她暴打一頓!偷了果子,不說,居然還狡辯!狡辯就不說了,居然還說他們家壞話!!說壞話就算了,居然還說得那麼理直氣壯!這一切的因素加起來,直接讓他暴跳如雷。

    但礙於她爸爸在場,他實在不能對她怎麼樣!

    但是,這份仇恨,怎麼都不能就此放下!

    今天,為了抓到她偷果的證據,他早早就埋伏在桃樹旁!

    哈哈,果然不出他所料,今年她又帶著李盛那臭小子一起來偷他們家的桃子。

    今天他他還捉不到她,那他就姓洛!

    他興奮地衝出來,當場就指著她,破口大罵!

    怎麼說呢,這小二哥腦子實在是不好用。發現她偷桃子,不是直接就抓住她,而是對大聲地罵著她。這不明擺著給她時間逃跑嘛!

    好吧,他給時間,不逃的人是笨蛋!

    果然,他的一句還沒罵完,她就已經拉著李盛逃之夭夭!

    這不把他氣瘋了才怪!

    看著那猖獗逃竄的背影,心中的怒火,噌噌的往上冒,頓時化作了腳下的動力,他死也要把她捉住!

    為了保證大家的存活率,她和李盛分別逃跑!

    既幸運又不幸的是,那小二僅僅只追她一個人!

    從村頭到村尾,他不放棄!從村尾到村頭,他不放棄!整整繞著村子三圈半,他還是不放棄!洛飛兒第一次遇到這麼難纏的人,最後直接把她「逼上梁山」!一邊爬山一邊逃跑,絕對是她出生以來最痛苦的事,也是她第一次以最快的速度登上天寶山。如果當初她知道有吉尼斯這玩意,她一定會很自豪地說,當初我爬天寶山,一定是破了吉尼斯紀錄的!

    破不破紀錄不重要,保住小命最重要!

    她拚死拚活地爬到寺廟門口,恰巧今天又是迎香大會,那場面,那人群,簡直是相當的壯觀!她已經沒有力氣去參加什麼迎香大會,也沒有力氣去欣賞各式各樣的有人,她只想找個既安靜又不被發現的地方好好的休息。她繞著天寶寺小跑了一圈,在一個小山坡上發現了一課大樹,她條件反射地就爬上去了。

    爬到上面,她才慢慢覺得,這是個好地方。

    小二哥一定以為,她只能在下面跑跑,絕對想不到,她到了空中,和他已經不在一個平面上面了。而且,這邊風景多好啊,坐得高,望得遠啊。遠處的人群,熱鬧的大會,早已經被隔絕在塵世之中,與她無關。

    她閉著眼睛,靠著樹幹,想要緩緩自己極度混亂的氣息!

    漸漸的,她就意識就開始飄了。

    一陣窸窸窣窣的聲音把她從朦朧中喚醒,她慢慢地睜開自己沉重的眼皮。

    樹下居然來了一個小男孩,一看就知道他是城裡來的。

    城裡人她沒少見,只是大多數都是來玩的,沒有人像他一樣,正拿著畫筆,畫著樹幹邊的一朵小紅花。

    這樣的畫筆,這樣的畫本,她沒見過,便一直好奇地盯著看。

    他的小紅花畫的真好!

    因為她畫畫一直都是慘不忍睹,而且,她也沒見過,畫的這麼好的人。

    她的注意力由花轉移到了人上。

    從上往下看,只是感覺他和李盛一般年紀,但頭髮比他的漂亮,衣服比他的乾淨,皮膚比他的白皙。雖然看不到他的臉,身上所散發出認真的氣質,是她能真真切切的感受到的。

    她第一次看到這麼認真畫畫,有把畫畫得那麼好的男孩子,不禁看得有些出神。她不想去打擾他,只想安安靜靜地看著他畫畫。

    微風吹來,迎香花的味道,時而濃郁,時而清淡。

    這種靜謐和諧的感覺,來自於這個外部環境,也來自與內心深處。

    雖然一直到很久以後,她才明白這個道理。但此時此刻,她真的覺得,就一直這麼看著他畫畫,也很不錯!

    就在她以為可以一直都這樣靜靜的看著他時候,她終於明白了一句話,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接著又明白了一句話,人不走運時,喝涼水都塞牙縫!

    鄰村的大麻,居然帶著一幫孩子,跑過來欺負他。

    如果說,洛飛兒是他們村最調皮搗蛋的孩子,那麼大麻就是鄰村的洛飛兒。雖說是這樣,飛兒一直都很反感和他「並駕齊驅」,這樣的比喻,實在是太看得起大麻了。即使他比飛兒大兩歲,但是,飛兒從來都不把放在眼裡!

    她以前不把他放眼裡,現在更加不可能!他居然敢當著她的面,在她的地盤上,欺負她罩著的人,而且還蠻不講理地搶過他最喜歡的畫本,而且還嘲笑他,死活都不肯把畫本還給他!

    大麻真是欺人太甚了!所以,擁有俠肝義膽的洛飛兒,是說什麼都不能袖手旁觀的!

    一個又大又硬的桃子,就直接「賞」給了他的腦門!

    他果然氣瘋了,一干人一起爬上樹上,想要報仇。

    看著那些扭曲的嘴臉為了上樹,做著一些狼狽不堪的動作,她不禁哈哈大笑!

    他們真的很努力爬樹,但是他們都忘了一點,洛飛兒怎麼會好好地呆在那裡讓你們乖乖抓到!

    等到他們全都接近樹枝時,她突然壞壞地笑了一下,直接跳了下去,定定地站在那小男生的面前。

    他長得真好看!

    nbsp;這是她跳下來看到她的第一眼時,心裡最真實的感受!

    沒有時間讓她好好地把他打量一番,她一把抓住他的手臂,開始狂奔。

    她突然記起他的畫本,那個他很在乎的畫本!不能就丟這裡,一定得拿回來!

    她站住了,放開他的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衝到大麻面前,給他的兩腿之間來了一腳,搶過畫本,再重新拉著那小男生一起逃跑!

    連她自己都不知道為什麼要逃跑,也許因為逃跑已經成為了她躲避麻煩的一種最直接的手段,也許也因為,她喜歡這種奔跑的感覺,這種帶著他一起跑掉的感覺。

    風從髮絲間呼呼而過,似乎是沒有終點的奔跑,但卻因為體力不濟,不得不停了下來!

    她實在是跑不動了,人都快跑沒了。雖說是呼吸困難,但是目光卻一直停在她手裡的畫本。因為跑得太快,這紙張都給她揉皺了。她心慌了,這麼漂亮的畫,就這麼被她給毀了。她努力地想撫平那張畫紙,但不管多用心,都無法使她變得平整。她無奈地放棄了,滿懷歉意地對他笑了笑。

    他表情很平靜地接過畫本,看著那無法磨滅的皺痕,沒有說一句話。

    她更加不好意思了,只是笑著,不知道要如何道歉。

    就在她抬頭的那一瞬間,她看到了那纏死人不償命的小二哥,正在不遠處,東張西望,努力地要把她找出來。

    她頓時變得慌亂起來。

    她不想就這麼跑了,因為他就在這。但也不能拉著他一起跑,萬一被抓到了,他會被她連累的。

    小二哥已經發現了她,只是一秒鐘,她就已經有了決定!

    她急急忙忙的掏出一個桃子,然後叮囑了幾句,就又開始啟動馬達,飛快地奔逃了。

    又是圍在天寶寺轉圈圈,不知道轉了多少圈,她乾脆直接躲進廟裡的廂房裡。小二哥絕對想不到她會那麼大膽,堂而皇之地跑進廟裡的廂房,所以她很安心地躲在裡面緩解自己緊張慌亂的心情。

    此時此刻,她迫切地想出去,但是又不敢出去。這樣矛盾的心情,彷彿過了好久,她把心一橫,毅然決然地走出去了。

    要是遇到小二哥,大不了同歸於盡,總比在這裡焦急好一千倍!

    她回到了剛才的小樹林裡,那個小男生已經不見了。她站在他們剛剛停下的地方,心裡感到些許失落。雖然她早就想到,他會走掉,但是心裡還是帶著絲絲期待,能夠再次見到他。

    但是,她沒看到他。

    夕陽已經漸漸落下,橘色的光輝,灑遍了漫山遍野。金黃色的迎香菊在落日這些,顯得別具風味。大會早已經結束,只剩下稀稀拉拉的人群,還在散著步。她帶著失落的心情,一點點地走到那個大樹下,這裡早已空無一人。她還是爬上了樹枝上,坐在她剛才坐過的位置上,望著樹下的小紅花,不知道再想些什麼。

    之後的日子,她有事沒事,都往山上跑,因為她總是期待著能夠再見到他一面。但是,卻一面都沒有見到。

    要上小學了,她的學籍冊上的名字,是洛如歌。

    這個來自與媽媽的名字,才是她最真實的名字。

    洛飛兒已經成為了一個過去時。

    但惡劣的本性,一點都沒變。

    臭名昭著的人將會變成洛如歌,而不是,洛飛兒。

    上學的日子,學習,睡覺,逃課,打架,偶爾還路見不平,拔刀相助,而且還可以公然挑戰老師的權威,別提多有趣了。

    漸漸地,她也遺忘了,遺忘了那個只出現在她生命中一小會之後便消失的人。

    也許是偶然,也許是宿命,她又一次地記起了他,記憶中認真的小男孩。

    她努力學習,考到了若水,也見到了他。

    那是一個陽光飛揚的午後,剛來到若水的她,對一切事物都很好奇,滿心歡喜地在這個校園裡轉來轉去。

    在圖書館的大門,她突然看見一個穿著白t恤的男孩從陽光中走來,那白色在陽光中如此的刺眼,她不禁瞇起了自己的雙眼。他飛快地從她身邊經過,直直地走進大門。

    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在她心裡,油然而生。

    腦子裡突然「叮」的一下,沒錯,是他!

    她欣喜若狂地看著那扇他消失的大門,無法抑制住心中的激動,然後一拔腿,就衝過去了。她把圖書館上上下下都走了好幾遍了,都沒有看到他的身影。但是,她一點都沒有失望,只有他是在這個學校的,總有一天,她一定會找到他的。

    這一天快得超出了她的想像。

    這麼出眾的人,只要一天,就會紅遍若水。

    她知道了他的名字,他的班級,他的背景,還有關於他的一切八卦。

    但不管這些東西聽起來有多厲害,她也只是單純地想接近他。

    她努力地想辦法,但一點用都沒有。

    她失望了,真的失望了。

    也許沒有人像她這麼傻,為了見一個十年前只有一面之緣的男生,努力地考到若水。也許他根本就不知道她是誰,也許他早就在十年前把丟到九霄雲外,也許他從來對她都是不屑一顧。只有她一個人,傻傻地記著,傻傻的堅持著。

    失望之後,便開始反思,突然覺得自己更傻了。

    他們的距離如此的懸殊,就算她能夠接近他,那又能怎麼樣,他們依舊是兩個世界的人,是兩條無法相交的平行線,注定只能各自活在自己的世界,沒有交集。

    想到這一點,她的心情豁然開朗。

    她有她自己的生活,而且,她也一定要在好好地在若水活下去。

    在陌生的都市裡,她捨棄了以前的喧囂與胡鬧,選擇了安靜與淡然。

    她以為就這樣安安靜靜地度過高中這三年,但宿命,卻由不得她選擇。

    注定要繼續的緣分,是一定會重新開始的。

    而現在,命運已漸漸拉開了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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