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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目錄 110章 :漁村驚屍 文 / 江南孟郎

    經^典^小!棺材蓋已面無全非,一具女屍就躺在棺材裡。我在泡泡的驚呼中跳進棺材裡,隨後用木棍剝開那一層血肉粘連的衣物,在屍體的腋下發現一部紅色翻蓋手機。我的心臟撲通撲通地亂跳著,情緒惶恐不安。我回到棺材上面,掏出褲兜裡的手機,故意撥通昨晚的號碼。

    結果。

    棺材裡面的手機響了。

    你鈴聲的旋律柔美動聽,可卻因眼前的荒誕血腥的畫面,而變得異常怪異。尤其是那聲音在林子裡,在凹凸不平的墳墓中間迴盪時,我的情緒頓時緊張起來,而泡泡顯得更加害怕。我掛斷電話,鈴聲隨即戛然而止。

    多麼匪夷所思的怪事。

    一具死屍可以通過電話,和陽間的人取得聯繫。

    女屍手指突然動了起來,泡泡被嚇了一跳,問我是怎麼回事。我離開墓坑,舉目看天。天色已經暗下來,因而墓中女屍起了反應。我快速地掏出背包裡的汽油瓶子,全部都倒在棺材和女屍上,隨後火焰將女屍完全點燃。

    半晌。

    那女屍在我和泡泡的注視下,猛地坐起,發出劇烈而淒慘的吼聲。泡泡嚇得一屁股坐在地上,緊張地看著棺材裡的女屍,就好像她能自棺材裡蹦出來似的。但最後琴琴的屍體,還是在我的注視下化為烏有。

    天完全黑了。

    泡泡壓制不住內心的恐懼,打著退堂鼓。

    「我們回去吧?」

    「嗯。」我向山下行去,「先離開這裡。」

    周圍仍舊是平靜的,只有風掠過草地時窸窸窣窣的怪聲。但頸項上的吊墜卻亂抖,於是我知道那些埋葬在地下的屍體開始蠢蠢欲動。我帶著泡泡快速地離開這裡,剛剛離開那座山丘時,林子裡面的鳥全部飛離林子,伴隨著驚慌失措的哀叫。

    是個不祥的訊號。

    那晚。琴琴沒有出現在漁村,說明燒燬屍體是阻止屍變的最好辦法。但是,和呆萌妹通過短信,冒充我約她見面的男人,出現在了漁村,確切地說是呆萌妹的房間裡。那時我和泡泡已經回到漁村,聽見來自於呆萌妹房間裡的叫聲時,我們同時出現在她家房門口。

    門是開的。

    呆萌妹驚慌失措地抱著哭泣的妹妹,坐在角落裡驚恐不已。這裡的每間房都有窗,而且都對著海洋。呆萌妹房間裡的那扇窗是開的,窗門卻是破損的。呆萌妹說剛剛有個東西跑進來,把她嚇了一跳。但在她驚叫的時候,那東西卻從窗戶那裡跳出去,消失不見。

    我走到窗口,隱約看見海裡留下一絲血跡。

    「我能去你哪嗎?」呆萌妹很怕,我沒有理由拒絕,於是答應。

    「我呢?」泡泡問。

    我知道泡泡也很害怕,但我那裡空間很窄,最多就只能容下呆萌妹和她的妹妹。聞言,泡泡顯得很失落。但這是沒有辦法的事情。我相信只要他關好門窗,就應該不會遇到問題。

    帶著呆萌妹回到房間,她抱著妹妹睡在吊床上。

    我用錘子將窗封死,有木桌頂住木門,而我就睡在木桌旁邊的空地上。未來的時間裡都是平靜的,直到第二日的清早。我和呆萌妹被警鳴聲和一陣陣叩門聲擾醒,搬開桌子,打開門的時候,刺眼的陽光灌進屋子裡。我走出房間看見有警車停在漁村,法醫在漁村裡忙忙碌碌著。

    我看見他們抬出幾具屍體,就知道事態到了很嚴重的地步。

    我面前是兩名警察,他們向我出示證件,隨後要我到公安局協助調查。

    「原因是什麼?」我問。

    「有漁民報案說親人的屍骨被人惡意燒燬,而期間有漁民舉報說見過你帶著汽油去過墓地,所以我們懷疑你與這起惡意燒屍案件有關,請您現在隨我們回去協助調查。」他們說。

    我蹙眉。

    昨天我和泡泡去墓地的時候,是很謹慎的,根本就沒有被任何人發現。也就是說這件事情就只有我和泡泡知道,怎麼有人向公安機關進行舉報呢?

    「肯定是泡泡。」呆萌妹說。

    她跑到泡泡的房門前,將裡面的泡泡揪了出來,狠狠地問泡泡是不是他做的事情。泡泡唯唯諾諾地垂著臉,一口咬定說自己沒有做那樣的事情。其實到底是誰做的都已無關緊要,我這次怕是難逃此劫,那就只好隨同當地公安回去進行調查。

    「你們不許帶他走。」呆萌妹擋在那兩名警察面前,「你們根本不知道我們漁村到底發生了什麼,他做那樣的事情是在幫助我們。」

    「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們必須帶走他,事情我們會調查清楚。如果他是被冤枉的,我們會親自把他送回來。如果不是,那麼我們會依照相關法律對他進行刑事追究。」他們說。

    「我昨晚親眼看見是他們一起去的,就算真的要捉,你們幹嘛不把他一起捉走?」呆萌妹憤憤不平地指著泡泡。而我企業告訴面前的公安民警,燒燬屍體的事情是我自己做的,和別人沒有任何的關係。

    「為什麼?」呆萌妹蹙眉問我。

    我沒有回答呆萌妹的問題。

    我不是在偏袒泡泡,而是在維護呆萌妹。

    泡泡用那樣的方式對待我是有原因的。泡泡喜歡呆萌妹,呆萌妹卻只對我情有獨鍾,因而我是泡泡的情敵。說過分一點就是眼中釘,肉中刺。他有意要讓我消失掉,就是想呆萌妹不要因為我的出現而對他若即若離。泡泡雖說有點唯唯諾諾,但卻能為喜歡的女生放棄一切。

    因而他留在呆萌妹身邊,對於任何人來講都不是一件壞事。

    我被扣在警車上,透過車窗能看見漁村中抬出的那兩具屍體。公安機關將對漁村事件進行立案調查,我知道是不會有任何結果的。上午十點鐘的時候,我被關進了審訊室裡。在兩個小時的漫長等待後,有兩名當地民警對我進行臨時審訊。

    他們問我,為何要燒燬屍體。

    我就算說出真相,也不會被他們認同。於是我沒有回答出原因,只說是屍體是被自己燒燬的,我會負上全部的責任。但案件需要調查清楚,所以他們有必要問出真正的原因。因而他們還是喋喋不休地問我,到底是什麼原因讓我如此喪心病狂,燒燬一具女性的屍體。

    喪心病狂?

    他們的意思我是一個****嗎?

    「我們知道你,藍寧對嗎?」他們目視著手裡面的檔案資料,「****鎮上的事情你也有參與過,但是最後的調查結果證明你也是那起案件中的受害者。可想不到在漁村案件中又遇見你,我真搞不明白你的生活怎麼會那麼豐富多彩?」

    他的話像是有意譏誚。

    「你燒燬屍體肯定另有目的,別以為能逃得過我們的眼睛。你既然已經供認不諱,為什麼不說出原因呢?說不定我們還會對你量刑處理。」說什麼量刑處理不過是想在我嘴裡套出真相。但我真不是有意要隱瞞什麼,因為他們壓根就不會相信那些事情,因而說與不說有何不同?

    我默不吭聲。

    「我們在你的手機裡發現了死者和你的短信記錄,還有那兩張相片。」那兩名民警相視一眼,隨後很鄭重地問了我句,「這個世界是不是真的有鬼?」

    「你們不是已經看到了麼?」他們既然看過我的手機短信,就應該明白事情並非表面那麼簡單。

    「就算真的是另有原因,但你隨意燒燬他人屍體的事情證據確鑿,我們還是會對你進行懲處。」他們也是遺照法律辦事。

    我被扣留的時間超過三十小時。在第三日的早晨,事者家屬和呆萌妹來到公安局。家屬撤銷了對我的控告,決定和我進行私下調解。介於情況的特殊性質,公安機關答應家屬的要求,於是我很幸運地在嫡中午獲得自由。

    離開公安局,我回到漁村。

    在這三十小時時間裡,漁村又連續發生多起命案。公安民警每日來到這裡,只是拉走屍體,案件卻沒有任何進展。漁民們知道事態的嚴重性,並不是公安機關進入就能解決的問題。於是在呆萌妹的說服下,死者家屬取消對我的控告,說是要和我進行私下調解,實際上是想我幫漁村度過危機。

    我還是那句話。

    凡是有手機隨同下葬的死者屍骨,全部燒燬,事情就會迎刃而解。

    因而嫡全部村民聚集在山丘墓地,在烈日昏沉的下午,將挖出的屍體丟進土坑裡進行焚燒。

    я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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