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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當代物權法百科全書小辭典初稿3... 文 / 絲園

    當代物權法百科全書小辭典初稿348-1

    用水排水相鄰關係的處理措施

    用水、排水相鄰關係的的處理措施,是不動產相鄰關係權利人在權利層層分解基礎上的解決方法。涉及公共利益用水、排水時以公共利益優先,涉及應急用水、排水時以應急優先,涉及城市或者企業用水、排水時以該權利主體優先,涉及集體用水、排水時以該權利主體優先……,每個權利人行使權利時必須注意履行相應的義務,以此類推,從前往後的層級為由高到低排列。如果涉及到具體問題,則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對待。

    一、用水相鄰關係的的處理措施

    用水,指不動產權利人之間為了生產、生活需要而發生相鄰的用水活動。主要類型有:(1)從捷徑上分,可分為直接用水、間接用水。(2)從效率上分,可分為天然取水用水、人工取水用水、畜力取水用水、機械取水用水。(3)從手段上分,可分為計劃統籌和非計劃統籌取水用水;用水權人於水流處設立壩、堰、庫、渠、溝、坑、井、管道截水用水;不動產相鄰關係權利人的雙方或者多方共同開發,合同截水、引水、取水、用水。(4)從行業上分,可分為工業用水和農業用水。(5)從地域上分,可分為城市用水和農村用水、水流近鄰地用水和水流遠鄰地用水。

    不動產權利人於用水而產生的權利,稱之為用水權。調整用水權民事權利,適用於民法及其司法解釋和物權法的規定;調整用水權行政權利,適用於行政法的規定;調整用水權國家權利,適用於國際法或者締約國法的規定。

    用水權人的權利與義務,此處指的是調整用水權相鄰關係民事權利與義務。由於篇幅所限,僅列舉某些具體措施。

    1.水源所在地權利人的自由用水權與義務

    河流兩岸、水井所在地等水源地的權利人有自由用水權,但行政法對水源資源有特別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用水權按照用量的大小,分為有償使用和無償使用兩種形式。

    中國水法第48條第1款規定,直接從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資源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取水許可證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的規定,向水行政管理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申請領取取水許可證,並繳納水資源稅,取得取水權。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養、圈養畜禽飲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

    水流所在地權利人,如對岸上的土地地產權屬於他人時,不得變更水流或者寬度。兩岸的土地地產權均屬於一個權利人時,該權利人可以變更水流或者寬度,但應當給下游留下自然水路。當地對此有不同習慣的,從其習慣。任何變更水自然流向的行為,不得造成相鄰關係人的損失。

    權利人有向他人提供用水設施的義務。水流相鄰地不動產權利人,無論是處於水流上游或者下游位置,為疏通其水源至目的地,可以使用高地或者低地權利人的水泵、水渠等引水設施,水流所在地不動產權利人應當提供便利。但應當按其受益的程度,負擔引水設施的抽水電費等費用。

    2.自然水流所在地權利人的自由用水權與義務

    由高地流向低地的自然流水,低地用水權人只取所需之用。高地用水權人在必要限度內實施截水用水,不得堵截全部的水流。低地或者鄰地用水權人因生產、生活需要,向高地用水權人抽取、引取過量的水資源並造成妨害,應當向被妨害用水權人支付一定的補償金。

    民法通則司法解釋規定,一方擅自堵截或者獨佔自然流水,影響他方正常生產生活的,他方有權請求排除妨害;造成他方損失的,受益人應負賠償責任。

    不動產權利人的產地上有雨水、雪水等自然水流橫穿而過,地產所有權人亦可在此地段使用流經之水,在水流一經離開其土地時,即應將其歸復於通常的水道。這是關於下游地產權利人應有的利用雨水、雪水來截水、用水的臨時性權利。相對用水較大、長期利用、應急利用的權利,需經水行政有關部門的規劃批准執行。需要共同遵守的義務,一是對自然流水的利用,應當在不動產權利人之間合理分配;二是對自然流水的取水和排放,包括排漬、排澇、排污,應當尊重自然流向。

    對於自然流水的利用,專門法有規定的,首先應當適用專門法的規定。水法等法律規定,水資源屬於國家所有。中國對於跨行政區的河流實行合理配置制度,力求達到水資源供需協調、綜合平衡、保護生態、厲行節約、合理開源的目標,按照此原則制定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規劃。

    水法第45條規定,調蓄徑流和分配水量,應當依據流域規劃和中長期供求規劃,以流域為單元制定水量分配方案。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緊急情況下的水量調度預案,由流域管理機構商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訂,報***或者其授權的部門批准後執行。其他跨行政區域的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緊急情況下的水量調度預案,由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商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制訂,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在不同行政區域之間的邊界河流上建設資源開發、利用項目,應當符合該流域經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由有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報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批准。

    水法第20條規定,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堅持興利與除害相結合,兼顧上下游、左右岸和有關地區的利益,充分發揮水資源的綜合效益,並服從防洪的總體安排。

    二、排水相鄰關係的的處理措施

    排水,指不動產權利人之間為了生產、生活需要而發生相鄰的排水活動。生產領域的排水是趨利避害的功利性行為,消費領域的排水是用水耗能的非功利性行為。排水權人也要按照水資源供需平衡、保護生態、厲行節約、合理排放的原則來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當代社會的排水問題,集中於水源污染和水患災害二大矛盾焦點之上。有人認為地球上的水資源是取之不盡、用之不遏的,於是就大手大腳地使用水、浪費水。有的單位單純追求經濟效益,隨意地向地表、地下和水源上排放有毒有害的廢水、污水,破壞他人美好的生產、生活。所有這些,都是不文明的行為,成文法和習慣法均予以堅決制止。地球人口驟增,工業化、城市化迅猛發展,導致全球氣候異常,驟冷驟熱,厄爾尼諾氣候施虐全世界,農業的水患災害頻仍,排澇、排漬、抗洪、搶險,不斷地考驗每個地區的政府與人民,同時,雨季的排水權糾紛也不時發生。

    傳統民法將排水權和義務僅僅鎖定在農業社會的狹隘思路上,不能滿足現代社會的客觀需要。排水的權利與義務一直可以延伸到千家萬戶,法律法規的適用也不僅僅限於民法通則、物權法這樣一些民法範疇的規定,而行政法範疇的規定往往容易被人們所忽視。

    (一)民法意義上的排水權與義務

    按照習慣法,高地權利人為使其浸水、漬水之地排除水害或者排泄其他用水至公共通道時,可以使水通過低地。但應選擇於低地損害最小的處所和方法來妥善解決。對低地仍有損害的情況下,應給予補償。水流因事情突變而在低地阻塞時,高地權利人為保障自己的排水,有權以自己的費用在低地建造疏通積水的必要工事。但對費用需要分擔的和另有習慣的,從其習慣法。

    排水權人為引水、排水通暢,有使用鄰地設施的權利,並承擔相關費用的義務。鄰地設施的權利人有為排水權人排憂解難的義務,為公益事業的排水提供便利和物資上的援助。排水權人為疏通其所在地的積水,可以使用高地或者低地的過水場地和工作物。排水權人應按其受益的程度,負擔該設施的設置及保存費用。排水過程完結以後,排水權人應當恢復相鄰土地和設施的原狀,排除對他人的妨害。

    行使排水權應當顧及左鄰右舍,不能濫用權利。房屋的業主應當將雨水排放到下水道裡,不能排放到他人的屋頂上或者他人的宅基地裡。

    (二)專門法意義上的排水權與義務

    專門法意義上的排水權與義務,散見於水法、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法實施條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例之中,強調以行政手段來介入取水、截水、阻水、排水管理,明確權利與義務,對於侵權、失職、瀆職責任的當事人的法律處罰均有相應的規定。

    1.水資源的所有權與權利人的義務

    (1)所有權歸屬

    水法第3條規定,水資源屬於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農業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水塘、水庫中的水,屬於集體所有。

    (2)用水、排水的總規則

    水法第4條至第7條規定,國家鼓勵和支持開發利用水資源和防治水害的各項事業。開發利用水資源和防治水害,應當全面規劃、統籌兼顧、綜合利用、講求效益,發揮水資源的各種效能。國家保護水資源,採取有效措施,保護自然植被,種樹種草,涵養水源,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態環境。各單位應當加強水污染防治工作,保護和改善水質。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加強對水污染防治的管理。國家實行計劃用水,厲行節約用水……

    其他的,還有工程排水、開礦排水、圍墾排水、防汛排水、抗洪排水等應急排水等內容,水法都有專章專門規定。

    (3)用水權人與排水權人行為規範

    水法第76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引水、蓄水、排水,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這是對於第28條相關內容的再次聲明。

    此項規定,將「公共利益」這個中心詞、關鍵詞嵌入其中,並排在前面,比較周全而合理。物權法重視用微觀分析法來規範微觀相鄰的排水權人的行為規範,水法重視用宏觀分析法來規範宏觀相鄰的排水權人的行為規範。兩種相鄰關係的排水權概念是有所區別的。

    2.行政責任法

    水法第75條規定,不同行政區域之間發生水事糾紛,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一)拒不執行水量分配方案和水量調度預案的;(二)拒不服從水量統一調度的;(三)拒不執行上一級人民政府的裁決的;(四)在水事糾紛前,未經各方達成協議或者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單方面違反本法規定改變水的現狀的。

    水污染防治法懲治侵權責任更加嚴厲。除了沿用水法的責任以外,還增加了罰款、刑事責任等項內容。水污染防治法主要針對單位或者個人排水的不良、違法行為而專門設立。應當引起大家格外重視,地方法院應當有所作為。

    相關法律:物權法第86條

    相關名詞:用水排水的相鄰關係

    字數:388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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