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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當代物權法百科全書小辭典初稿4... 文 / 絲園

    當代物權法百科全書小辭典初稿456-1

    所有權型用益物權型天然孳息的歸屬

    一、基本理念

    孳息的歸屬,是由普通物權法或擔保物權法確認與保護的類從物權屬的歸屬。分為天然孳息權屬的歸屬和法定孳息權屬的歸屬兩大類型。也可進一步分為所有權型天然孳息、所有權型法定孳息和用益物權型天然孳息、用益物權型法定孳息、擔保型法定孳息或天然孳息等幾個分類。

    天然孳息是從物的一種形式,很適合「從隨主轉」的轉讓規則。法定孳息類似於從物,也適合「從隨主轉」的轉讓規則。「類從物」與主物的依賴性、粘結度比「從物」與主物的依賴性、粘結度稍微低一些,而經濟效能高一些。

    物權法第116條規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權人取得;既有所有權人又有用益物權人的,由用益物權人取得。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法定孳息,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取得;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交易習慣取得。」

    此項特別規定,均由所有權關係法、用益物權關係法和擔保物權關係法以及習慣法之孳息處分法規範與調整。擔保物權法的應用範圍最為廣泛,普通物權法的應用範圍次之。

    下面試分析一下本條款的法律意義。

    第一,法定孳息由成文法規範與調整,自然孳息由成文法或者習慣法規範與調整。

    所謂成文法,不只是普通物權法系,當然包含擔保物權法系和制度物權法系。其中法定孳息主要是來源於制度物權法系,普通物權法系和擔保物權法系只不過是按照制度物權法系沿用而來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成文法都是可以介入規範與調整的。

    人類社會在長期的生產生活實踐中總結了許多有益的經驗,故絕大部分均可以文字處理的方式來解決現實問題。其所謂習慣法,一般指的是在法無明文規定或者法無明文的強制性措施的前提下,由當地的交易習慣和風俗習慣來確定法定孳息。需要注意的是,當事人無論採用什麼樣的習慣法,必須遵從公序良俗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和公平公正原則,否則這種習慣法是無效的。

    第二,孳息享有權,可以是物權關係與法鎖關係相結合的權利。眾所周知,普通物權法系中是以「所有權中心論」展開的。但所有權人或者用益物權人一旦產生債權債務關係後,如同法律的鎖鏈一般的受到束縛。本條第1款的規定,是指在沒有法鎖關係的前提下,所有權人或者用益物權人自由地行使天然孳息享有權的。倘若天然孳息設定了債權負擔,那麼既可以由原物權人享有,也可以由債權人享有,就改變了普通物權法的格局了。誠然,是否在天然孳息設定債權負擔,應當由原享有權人(所有權人或用益物權人)來決定。

    第三,天然孳息優先取得權,是對於「所有權中心論」有所調整。「既有所有權人又有用益物權人的,由用益物權人取得」就是一種調整的方式。所謂用益物權,本質上是個收益租賃經營權,承租人租賃到所有權人的不動產或動產之後,實際上是合約式階段式地轉移了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給承租人。既然收益權已經轉移給了承租人,承租人也按照約定向所有權人支付了租金,那麼,自然而然地將天然孳息優先取得權讓給承租人。

    天然孳息本來是農業社會的產物。是依種植物、養殖物的天然屬性而產生的新物孳息。如耕作土地獲得糧食和其他出產物,種植果樹產生果實,養殖牲畜獲得各種子畜和奶產品等。很顯然,用益物權人如果不能獲得這些天然孳息,下季連種子、種畜都收不回來,或者他們會餓死,或者他們不能再維持這種惡劣的物權關係而遠走高飛,到頭來仍然是既傷害了用益物權人,又傷害了收益租賃權人。

    「既有所有權人又有用益物權人的」的意義在於兩種物權關係共於一物。不是指所有權人與用益物權人同耕一塊地、同種一棵樹、同飼養一頭牲畜,如果是這樣的話,就形成了僱主與雇農之間的勞動關係,而不是所有權與用益物權關係了。因此上,要區分所有權人的與用益物權人的天然孳息獨享權,首先要區分是所有權與用益物權關係還是僱主與雇農之間的勞動關係。

    第四,天然孳息獨享權和法定孳息確認取得權,可能是套用了外國古典物權法的概念,但有些內容已經顯得過時了些。

    一則,古典物權法中出租土地的人是土地所有權人,承租土地的人是土地用益物權人。當代物權法的情形就有很大的改觀,西方一些工業發達的國家,很多是土地用益物權人出租土地,國家也對租賃經營人不收農業稅,還給予農業補貼費。中國是土地公有制國家,現在是承包制當頭,不是承租制當頭,國家也對租賃承包人不收農業稅,還給予農業補貼費。在這種情勢下,所謂的天然孳息獨享權應當重新定義了。

    二則,將依種植物、養殖物的果實而產生的新物孳息統稱為「天然孳息」有些彆扭。《德國民法典》第99條的規定是「果實」:「(1)物的果實為物的出產物和依物的使用方法由物取得的其他收穫物。(2)權利的果實為權利依其使用方法產生的收益,特別是有取得土地成分的權利的,為所取得的成分。(3)物或權利因法律關係而產生的收益,也為果實。」德國民法為什麼為稱果實為「天然孳息」?可能的情勢是,「果實」是物權法的範疇,「天然孳息」是債權法的範疇。但是,我們不能將種植物、養殖物的果實全部當作「天然孳息」。這種看來,好像每個農民都是債權人似的。

    三則,中國物權法規定的「法定孳息,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取得;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交易習慣取得。」會不會產生負作用也未可知。德國民法典第246條規定:「債務依法律或法律行為應支付利息的,應支付4%%u7684年息,另有規定的除外。」日本民法典第404條規定:「關於應產生的債權,無另外意思表示時,其利率為年利五厘。」第405條規定了。中國物權法對於這種關鍵性的內容沒有具體規定,有些遺憾。德國人、日本人同樣知道法定孳息是由行政法之類的制度物權法規範與調整的,他們可以不拘一格呢。

    天然孳息獨享權:天然孳息,一般由所有權人先占並獨立取得。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天然孳息優先取得權:天然孳息,既有所有權人又有用益物權的,由用益物權人按照實際佔有權優先取得。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法定孳息確認取得權:(1)法定孳息,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取得。(2)法定孳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交易習慣取得。

    二、天然孳息的歸屬

    天然孳息是依種植物、養殖物的天然屬性而產生的新物孳息。天然孳息被原物所孕育,故其原物為母物,天然孳息是派生物。原物與天然孳息物的關係,表面上是主物與從物的關係,實際上是以物為媒介的人與人之間的法律關係,是天然孳息所有權的歸屬關係。

    天然孳息的範圍非常廣泛,主要來源於種植業和養殖業。如耕作土地獲得糧食和其他農作物,種植果樹獲得果實,養殖牲畜獲得各種子畜和奶產品,養殖魚蝦獲得魚苗、蝦苗等。

    天然孳息權屬的歸屬,主要由普通物權法和習慣法規範與調整,與合同法關聯度相當高。

    1.所有權型天然孳息的歸屬

    所有權型天然孳息的歸屬,即設立所有權人法權地位並獨享天然孳息所有權的歸屬。天然孳息,一般由所有權人先占並獨立取得。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是所有權人取得天然孳息的最主要途徑,其他途徑是意定的途徑。其特徵是無需通過產權或者物權交易而自然而然地取得孳息物所有權。孳息物是從物,自然生長於主物之上或之內,兩物的權屬自然而然地聯結在一起。當主物的所有權一定時,從物的所有權也隨著主物的所有權自然而然地聯結在一起。

    所有權型天然孳息歸屬是全過程的歸屬。其關節點是自從從物與主物分離出來以後,由「一物的一個所有權」變成了成「二物的二個所有權」,所有權人仍然是一個權利人。因為主物的所有權歸屬是獨立的,從物所有權歸屬是也肯定是獨立的,其排他性效力幾乎是絕對性的排他性效力。關鍵在於主物的所有權人要排查清楚,不能弄錯。此主物與他主物可能會有相像的性質特徵,主物與從物分離以後,此從物與他從物很可能混淆在一起,所有權人能夠作記號的就不延遲地作記號。

    2.用益物權型天然孳息的歸屬

    用益物權型天然孳息的歸屬,即所有權人與用益物權人同存於一個物權關係圈子時,設立用益物權人優先權地位享有天然孳息所有權的歸屬。天然孳息,既有所有權人又有用益物權的,由用益物權人取得。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是用益物權人取得天然孳息的最主要途徑,其他途徑是意定的途徑。其特徵是需要通過產權或者物權讓與而順利地取得孳息物所有權。孳息物是從物,自然生長於主物之上或之內,兩物的權屬自然而然地聯結在一起。當主物的所有權一定時,從物的所有權也隨著主物的所有權自然而然地聯結在一起。

    本條款所規定的關於用益物權型天然孳息的歸屬,是一種大概的情勢或者基本的物權化方針,是總的物權脈絡。如農民租種國家的土地是用益物權人,果樹及其水果或作物及其糧食、蔬菜的所有權歸收益租賃人所有,這是沒有疑義的。對於這種天然孳息,羅馬法的處理原則是「生根的植物從屬於土地」,土地所有權人自主地從土地上種植作物,收穫果實;土地使用權人也可以從容地從租賃土地上種植作物,收穫果實。倘若土地使用權人不能在所租賃的土地上收穫果實,那就顯然缺乏用益物權型天然孳息的法理基礎,肯定是行不通的。誠然,收益租賃人向出租人收取租金或者收取糧食、果實是另外一回事。

    關於養殖牲畜獲得各種子畜和奶產品可能會另類一些。用益物權型天然孳息的歸屬可能沒有本條款說的那麼簡單。尤其是養殖牲畜獲得各種子畜的情形,所有權人出租母畜給收益租賃人,往往是在合同中保留條款,要求子畜歸所有權人即出租權人所有。出租權人以無償形式或者提成獎勵、優先贖回、條件交換或者物權交換形式等取得子畜所有權的事例確實不少。

    其他的天然孳息的歸屬,如抵押權、質權、留置權等擔保物權中天然孳息的歸屬均不在本命題之內,故從略。

    相關法律:物權法第116條

    相關名詞:

    孳息歸屬的法律適用

    字數:388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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