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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九章 薩滿教 文 / 戰靈子

    薩滿教(samǎnjiao)

    薩滿教(samǎnjiao)是在原始信仰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一種民間信仰活動。流傳於中國東北到西北邊疆地區操阿爾泰語系滿-通古斯、蒙古、突厥語族的許多民族中,鄂倫春族、鄂溫克族、赫哲族和達斡爾族到20世紀50年代初尚保存該教的信仰。對這些民族的生產、生活和社會習俗等各個領域產生過重大影響。因為通古斯語稱巫師為薩滿,故得此稱謂。薩滿曾被認為有控制天氣、預言、解夢、占星以及旅行到天堂或者地獄的能力。薩滿教傳統始於史前時代並且遍佈世界。最崇拜薩滿教的地方是伏爾加河流域、芬蘭人種居住的地區、東西伯利亞與西西伯利亞。

    中國薩滿教源自東夷-九黎-蚩尤部落,阪泉大戰之後,南遷為蠻,北遷為胡,至今南北少數民族風俗都有有薩滿化遺存。

    在中國東北諸民族薩滿的跳神儀式中,儘管不同民族的薩滿有不同的程式,甚至不同的氏族之間亦不盡相同,但基本程序是完全相同的:請神——向神靈獻祭;降神——用鼓語呼喚神靈的到來;領神——神靈附體後薩滿代神立言;送神——將神靈送走。這樣,請神(獻牲)、降神(脫魂)、領神(憑靈)、送神便構成了阿爾泰語系諸族薩滿儀式的基本架構。

    薩滿教在宗教意識之中確立了各種具體的信仰和崇拜對象,並建立了同這些對像之間或溝通、利用、祈求、崇拜,或防備、驅趕、爭鬥等宗教行為模式薩滿服務其中的社會組織約束並規範了其社會的共同信仰和各種宗教行為,決定了薩滿的社會角色和社會作用,並利用它們服務於現實的社會生活秩序和社會組織體制。因此薩滿教應看作是以信仰觀念和崇拜對像為核心,以薩滿和一般信眾的習俗性的宗教體驗,以規範化的信仰和崇拜行為,以血緣或地域關係為活動形式三方面表現相統一的社會化體系。

    狹義上的薩滿教為阿爾泰語系,如:維吾爾、哈薩克、塔塔爾、蒙古、錫伯等民族所信仰,其信仰主要是萬物有靈論、祖先崇拜和自然崇拜。薩滿教的基本特點是沒有始祖、沒有教義、崇拜多種神靈,沒有組織、沒有固定的廟宇教堂、沒有專門的神職人員。薩滿教的主要活動是跳神。另外薩滿教還有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薩滿教者多為女性。

    薩滿教的定義基本上有兩點特色:

    1、定義特色

    (1)意識轉換

    意識轉換:從薩滿教的脈絡來看,意識轉換即是出神(ecstasy)狀態,mirceaeliade認為,出神同死亡一樣,暗示著轉變(mutation),在這種轉變的狀態中,平常實在(ordinaryreality)和超常實在(non-ordinaryreality)之間出現橋樑。ecstasy一字源於希臘字ekstasis,字面意義為放在外面(tobeplacedoutside)或被放置(tobeplaced),意謂外於或超越自身的狀態,即超越平常實在,能夠與超常實在溝通。在薩滿教中,一般稱這種意識轉換狀態的超常實在過程為薩滿旅程(shamanicjourney);

    (2)療愈能力

    療愈能力:不論薩滿得到的是知識或是力量,作為信息的知識或力量都具有療愈性,可與其它治療方式搭配,療愈的指導通常包括療愈的方式和精靈助手的決定等。薩滿所療愈的對象不祇包括自己或他人,也包括大地或世界;薩滿療愈的範圍則包含了物質、身體、心理和靈性等各個層面。更精簡地來說,薩滿教的意義就在於其療愈功能,不論是治療疾病或是意識轉換,薩滿教的目的都在於維持健康和增進健全,如前所言,所謂健全不僅是指人類、自然以及人類和自然關係的健全,也包括了人類潛能的發掘、自我的完成或大我的實現。

    2、世界觀

    與前述大地之母的常青靈性或萬物有靈論相同,薩滿教的世界觀可以歸結於三點:

    (1)萬物都是活的;

    (2)萬物相系;

    (3)萬物皆神聖。

    3、靈魂觀念

    認為世界上各種物類都有靈魂,自然界的變化給人們帶來的禍福,都是各種精靈、鬼魂和神靈意志的表現。

    薩滿教認為人有數個靈魂。赫哲人相信人有三個靈魂:

    (1)生命之魂(斡仁)

    生命之魂(斡仁)。系生命之神賦予,它同人的生命共始終,人死則永遠離開軀體而消失。

    (2)思想之魂(哈尼)

    思想之魂(哈尼)。為人在清醒時的思想和夢中見聞,它是暫時遠離身體和其他靈魂交遇。人死後它不消失,需請薩滿將它送入陰間,以免在世上作祟,傷害人畜。

    (3)轉生之魂(法加庫)

    轉生之魂(法加庫)。系轉生之神所賜,人死後按其生前品行,或轉世為人,或投生動植物,婦女不育、流產,認為是她們沒有轉生之魂或該魂被攝所致。上述各魂只聞其聲,不見其形。

    4、崇拜自然

    薩滿教常賦予火、崇拜自然。

    (1)拜火

    拜火。認為火來源於天界,最神聖、潔淨,也最親切,能洗滌一切污穢、驅趕魔鬼、卜問休咎等,任何宗教儀禮都離不了火,各種祭品都要先獻一點給火神。庫特人認為只有用燧石取的火才是神聖純潔的。阿爾泰人對火祈禱說:你是太陽和月亮的一部分。鄂溫克人的新娘嫁到夫家第一件事是叩拜夫家的火,把自己主動介紹給夫家的火神。鄂倫春人稱火神為「斡透巴如坎」,傳說是個老太婆,誰得罪了她就點不著火,故禁用鐵器或尖棍捅火,禁止往火裡吐痰、潑水和倒污物;進餐或飲酒時,先往火裡扔點酒肉敬奉火神。

    (2)拜山

    拜山。山曾是氏族部落祖先的居所或起源地,並主宰各類**。古代突厥可汗每年要會同各部落首領到祖先棲息過的山洞殺牲祭祀,稱為祭聖山。鄂倫春、鄂溫克獵人認為**屬山神(白那恰)豢養,日常能獵獲何種野獸和獵獲多寡,全靠山神賜予。傳說山神能變成老虎或老人,幫助措人。它常遊蕩於山林,故入山行獵,禁絕喧嘩,以免觸犯山神;凡經老林、陡崖,要向山神祈求好運。山口大樹常被削去樹皮,繪成一幅形似人臉的山神像,以供過往獵人叩拜,敬煙獻肉,井往其嘴上塗抹獸血和肉脂。

    (3)拜日月星辰、風雨雷電

    拜日月星辰、風雨雷電。鄂溫克人說太陽出來的地方有位白髮老太婆,ru房碩大無比,所有小孩都是她賜給的。鄂倫春人每年春節向太陽神(德勒欽)叩拜,農曆正月十五或二十五日向月神(別亞)磕頭,祈求一年安吉。他們還認為北斗星能賜人長壽,亦應叩拜。鄂溫克人說風是北邊風神老太婆扇動大簸箕所致。鄂倫春人認為橫越過刮旋風的地方會觸犯風神,招致抽瘋和嘴歪眼斜。雨神常被稱為龍王爺,身上有無數鱗甲,每鱗裝有一百多擔水,下雨就是龍王爺灑水。達斡爾人每年開網捕魚,均要祭龍王,祈求豐收。赫哲人認為雷鳴電閃是「雷公」、「閃娘」所為,雷公捶砧擊魔,閃娘一旁配合用鏡照妖。鄂倫春人禁止接近雷擊過的樹木,以免觸犯雷神而患病。每當夏季多雨影響出獵時,獵人們見虹就跪拜,祈求放晴。

    5、崇拜動物

    鄂溫克、鄂倫春人對熊異常敬畏,認為是自己的先人,禁止獵捕。後來槍支傳入,獵熊風氣漸開,但每當獵到熊後,均要舉行儀式,割下熊頭,放在樹架上,大家跪下對它敬煙叩頭祝禱:爺爺!(雌熊則稱奶奶)你睡著啦?不要責怪我們,不是有意傷害你,是誤殺了你(式佯稱其他民族的人殺的)。不要生我們的氣,以後多賜好運。保佑我們多打野物吧!一再磕頭,燃草熏熊頭,認為這樣,熊的靈魂才會遠去。然後馱回熊肉。獵人們進入自己住地,發出「嘎嘎」喊聲,人們遂圍聚一起,架火燒煮熊肉,邊吃邊發出模仿烏鴉的「嘎嘎」、「咕咕」之聲。食畢將熊骨用柳條包裹,由男人抬去風葬,後邊跟隨佯裝哭泣的送葬者。朝鮮族有把喜鵲當祖先的古老傳說。達斡爾人在大型宗教儀式上供祭十二個杜瓦蘭神,它們是盤棲在十二種植物上的十二種動物。

    6、崇拜祖神

    薩滿教崇拜的主體。鄂倫春人每個氏族都有自己的祖神,多是氏族內亡故的曾祖父以上男祖先。鄂倫春、鄂溫克、達斡爾、赫哲和蒙古等民族對祖神的稱呼,都有著語音相近或同源的特點。氏族的薩滿常稱「斡嬌如」薩滿,意即祖先傳下來的。他們是被祖神看中而當薩滿的人,宗領氏族的主體祖神,舉行宗教儀式時,要恭請祖神降臨附體;同鬼神交戰時,須憑借祖神的力量。這是近存各族薩滿教的共同特徵。

    在祖神崇拜觀念的支配下,對於人畜患病多加進祖神作祟的解釋。同時,特別重視夢境和日常現象的徵兆,認為這是祖神預兆吉凶,因此規定了許多祭祀、禁忌和禳解之法。

    山川、樹木、日月星辰、雷電、雲霧、冰雪、風雨、彩虹和某些動物以人格化的想像和神秘化的靈性,視為主宰自然和人間的神靈。特別是由祖先亡靈所形成的鬼神觀念以及人間的各種疾病與死亡造成的恐懼,是薩滿教神靈觀念的核心。認為各種神靈同人類一樣有意志、願望和**,更有善惡之分,不能違拗、觸犯。各類神靈具有不同的屬性和功能,各主其事,各行一方,地位大體平等,極少統屬,絕大多數尚無等級差別,也沒有主宰一切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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