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脫線小紅娘

第9頁 文 / 唐席

    「你做什麼?不要動手動腳。」娜娜撥開他的手,卻反而被他另一手捉住。

    「在畫你的樣子。」他用指尖描繪她的唇型,惹得她大口一張,差點咬斷他的手指,「幸好我逃得快。」他乾笑,心中懷疑她是專吃手指頭的虎姑婆。

    「鄭重警告你,我是食人族轉世,小命丟了恕不負責。」娜娜橫眉豎眼。

    「要比吃人,你肯定比不過我。」宋傑調皮的咬住她揮過來的手腕。

    「放開我呀。」他真的打算咬著她的手不放嗎?無計可施之際,只好用百試百靈的那招。「哎呀,警察先生,你來得剛好……」

    宋傑料不到會有第三者靠近,連忙放開她,身體也挪開,誰知居然壓到臭氣熏天的狗屎。

    「到底是誰家的狗這麼沒公德心,隨地大小便!?」他暴躁的詛咒連連,邊脫掉又髒又臭的襯衫。

    「你就快回家去把這身臭味洗乾淨吧。」娜娜趁這機會,連忙起身跑進傍晚散步的人群,溜得無影無蹤。

    「可惡,又被她溜掉了!」宋傑望著娜娜消失在人群中,捶胸頓足。

    溜掉的娜娜則頻頻跺腳,「可惡,只會偷吃人家豆腐,這死皮賴臉的大痞子!」

    他最好別再讓她碰見,否則,一定要他好看!

    第四章

    宋傑拎著臭衣回到公司,把衣服丟進垃圾桶,才發現事態超級嚴重。

    他剛剛意亂情迷,對那女魔頭說了什麼?說只有他能吻她?說她是他的?老天爺,他怎麼昏庸到去對那女魔頭說這種話?她是個女魔頭耶,他一碰到她,就會倒大霉、被追殺、壓到狗屎,他閃都來不及,怎麼還說出這種自尋死路的話?莫非是因為她太會惹禍,怕沒人能保護她?問題是,她惹她的禍,關他屁事?他何苦搬塊大石放在頭上,讓自己隨時有被砸的危險?難道是因為她是到目前為止,唯一能勾起他「性趣」的人?她是能勾起他的性趣沒錯,可是那愛惹閒事的個性,恐怕在得到滿足前,就被整死在她手中了,哪還有性趣可言?還是因為她替他惹了那麼多禍,他下意識的想掙一點天理,想把她當僕人使喚?當僕人?在他看來,到時恐怕只有她使喚他的份!天理在那種女魔頭面前,也會乖乖舉白旗任她宰割!

    那麼,他到底為什麼會對她說那些?他們才認識不到二十四小時啊!

    瘋了?暈了?傻了?笨了?還是秀逗了?唉,怪只怪那男人見異思遷得太快,追求的舉動太突然,才會搞得他脫口說出那些自找麻煩的話。人有失手、馬有失蹄,他偶爾失失口,應該沒關係吧?天上眾神保佑那女魔頭不會把他的活當真!他想點三炷香跪下來虔誠祈求。

    「老闆,回來了不去開會,在那邊發什麼呆?」特助王和彥走過來,把才纔開會的資料放在他桌上。「那只只會罵人的九官呢?」那隻鳥還真鮮,什麼人不罵,偏偏罵宋傑罵得那麼溜。

    「還人了。」宋傑支著頭,懶懶的回答。

    「我看你去把那只九官買來比較好,閒來沒事鬥鬥嘴也不錯,千萬別讓它被什麼八卦雜誌發現,到時,你的一世英名,因一隻鳥的胡言亂語變成一世臭名,那就太無辜了。」王和彥很有良心的建議,「那到底是誰的鳥,怎麼把它教成這樣?你曾經得罪過它的主人嗎?」

    「誰敢去得罪那女魔頭?」她不去得罪別人就該偷笑了。咦,對了,那女魔頭叫什麼來著?她惹他在這裡傷透腦筋,卻沒報上名號來,這像話嗎?

    「是女人?」王和彥不知打哪來的聯想,「那麼,她不是特別愛你,就是特別恨你,你自己想想看是不是曾弄大人家的肚子。」

    「啥,在你眼中,我是那麼隨便的人嗎?女人要為我懷孕,還要祖宗八代保佑。」在他想來,那魔頭八成非常恨他,否則不會整他整得這麼徹底。看來,他得努力翻日記,看看自己何年何月何日招惹過何人,趕快去負荊請罪。

    「好啦,你自己想想,我要出去辦事了。」王和彥揮揮手,走出辦公室,只是門還沒關,又回過頭來,「我倒蠻想念那隻鳥的,它把我們平常不敢罵的,都罵光了。」

    「快出去啦,還在那裡饒舌!」宋傑把一本卷宗丟向他。

    結果王和彥閃了,朱美莎進來了。

    她彎下身去撿起那本卷宗。

    「發生什麼事了?你怎麼在咖啡店門口,突然和黎娜跑掉?」朱美莎輕輕將卷宗擺在桌上,軟著音調問道,想留給宋傑溫柔的印象,其實心中正氣得冒煙。

    她一路追了三條街,把高跟鞋的鞋跟追斷了,弄得汗流浹背,衣服濕得像掉入水池,妝糊得像鬼,她這麼盡心盡力,最後還是追丟了,想回咖啡店等,誰知距離居然那麼遠,只好坐在路旁休息,誰知竟然被狗當電線桿,讓那視力不佳的笨狗撒了一泡尿,差點把自己熏死。

    而這一切全是黎娜害的,如果她沒有撞上宋傑,兩人手牽手跑掉,她現在該是和宋傑坐在羅曼蒂克的餐廳準備共進晚餐,才不會沾上這些倒霉事。

    「遇見衰神。」宋傑撇著嘴回答,耳邊頓時飛過兩個字,「你說她叫什麼名字?」該不會連聽個名字也會惹上倒霉事吧?

    「黎娜。」朱美莎重複一次,「『娜娜戀愛中心』的老闆。」

    「噗!咳咳咳……」宋傑剛喝進去的水霎時猛噴出來不說,連自己也被嗆到,連胃囊都差點咳出來。

    「要不要緊?」朱美莎連忙順著他的背,他咳得好可憐,她剛好可以表現表現。

    「你說她叫什麼名字?」宋傑力圖振作,又問了一次,這次很用力的吞了吞口水,絕對不會再被嗆到第二次。

    「黎娜。」朱美莎不明白他為什麼要一問再問,礙於不想給他壞印象,只好裝出溫柔的樣子,耐心的再說一次。

    誰知此時突然發生小規模地震,天花板上年久失修的吊燈,就那樣硬生生掉下來,砸在宋傑的辦公桌上,宋傑機伶的閃開,才沒被砸到,誰知身旁的衣架也倒下來,不偏不倚的打在他身上。

    哇咧……她還真是個超級大衰神耶!宋傑欲哭無淚。

    「我知道了,她叫作……」宋傑戰戰兢兢的將辦公室上上下下掃視一遍,確定不會再發生什麼天災人禍,才敢講出這個名字,「黎娜。」

    這個名字他怎麼可能忘掉?就是那個多年前,害他頭上頂著一個大膿包參加國中畢業典禮,被同學取笑的人,他怎麼可能會忘!?她砸的那顆石頭,害他的頭腫了半個月,頭髮被剃掉一半不說,整個頭還腫得歪七扭八!連出國留學的計劃都因此而延緩,留在國內報高中,還被同學笑了好久。

    去檢查,醫生說不只是外傷,可能是石頭上附著某種細菌……哇咧,她隨便撿起一顆石頭就有細菌,要是她撿起一顆水果,那顆水果豈不變成生化武器?可是,她明明是個鼻子太扁、眼睛太小、嘴巴又嫌太大、熊貓眼、滿臉豆花,說長相沒長相、說身材沒身材的醜小鴨,怎麼長大後,搖身變成清麗美女?難道真是女大十八變?

    「怎麼,你認識黎娜?」朱美莎心中有很壞的預感,感覺到黎娜可能是最足以威脅到她幸福的人,「對呀,你們該是認識的嘛,不然怎麼會一起走?你們一定很久沒見了吧?」

    她只想試探出自己要的答案而已,根本不以為那是好事。

    「我寧可不要認識那女煞星!」倒了八輩子的霉才去認識她!他氣憤的一拍桌子,掉在桌上的吊燈和杯子彈起一尺高,吊燈碎得更爛,杯子也打碎,杯內的水濺得他滿身,他慌亂的去擦拭,「可惡!」

    他氣得要命,只要碰到她,就沒好事,多年前砸破他的頭,多年後害他被迫殺……她可不可以從這地球上消失呀!?

    「啊?」朱美莎心中竊喜,原來他討厭黎娜,那她就沒必要把她列為頭號情敵嘍?「我還以為你們是好朋友。」

    「是『好想一手掐死的朋友』!」宋傑咬牙切齒的悶哼。

    不行,當年她害他害得這麼慘,現在又冒出來惡整他,這些新仇舊恨他愈想愈不甘心,不找她把這筆帳算清楚,他就跟她同姓!

    「她曾經惹過你嗎?怎麼你氣成這樣?」朱美莎邊替他擦掉衣服上的水漬,邊安撫他的怒氣,「聽說她剛從國外回來,你就當她還沒適應國內的生活又不懂事,別跟她計較吧。」

    說是擦水漬,還不如說是挑逗,瞧她正趁擦拭之便,來回的撫摸宋傑的胸膛,看他沒有嚴厲拒絕,便順勢坐上他的大腿。

    「別再想她了,你今天還要跟我約會呢。」朱美莎嬌媚的膩在他身上,咬他的耳垂,「別再想這些令人生氣的事了,我們上床做快樂的事吧?」據說從來沒有女人上過宋傑的床,她今天可要首開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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