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烈女怕纏郎

第5頁 文 / 董妮

    但他卻直言自己不是個聰明人,頂多性子比一般人還要固執,只要看中一樣東西,不擇手段也一定要爭取到手。

    他十歲看上沈涵晴,十五歲發現自己喜歡她,二十歲認定了這一生的愛情,從此十七年,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迎合她的喜好,讓她愛上他。

    家裡人告訴他,改變自己去迎合喜歡的人並非長久之計,因為,愛情是一時,婚姻卻是一世,沒有誰可以一生戴著面具做人。

    可他卻認為,能力、氣質、言行……都是可以經由外力改變、培養的,一旦養成習慣,誰能說他不會變成沈涵晴心目中的白馬王子?

    他為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做全身性除毛,因為她說她最怕全身毛茸茸的男人。

    接著,他把自己送進模特兒訓練中心,學習優雅的儀態和舉止,跟粗魯徹底劃清界限。

    他學文、學武,練習哄女人、講笑話……全是為了她。

    而皇天也不負苦心人,終於讓他成為她除了父親、弟弟外,唯一願意接近的男人。

    可這樣還不夠,因為她仍未將他視為托付終身的對象。

    他今年已經三十七了,再蹉跎下去,他都要老了。

    「阿冬,吃飯了。」席媽媽上來叫人。

    「等一下。」他悶著聲音說。

    席媽媽瞥了他的臉一眼。「你又在敷臉了。」兒子干模特兒時愛美成性,她認了,畢竟,為了工作嘛!

    但他都卸任多時了,依然保持每星期敷臉的習慣,日日保養、時時小心呵護,這就令她不得不懷疑兒子的性向了。

    「阿冬,老媽有個問題憋在心裡很久了,一直不敢問,你……是真的喜歡隔壁家的小晴吧?」她說。

    「老媽,我都努力這麼多年了,你還看不出來嗎?」長指取來化妝水,沾濕面紙,一點一點拭著臉上已乾的面膜,他滿意地看著面膜下,一張白皙無瑕的俊臉出現在鏡前。

    不枉他多年來花錢又費力地保養,三十七歲,依然皮光肉滑,不見半絲皺紋;相信假以時日,與沈涵晴結成連理,人家也不會笑他們老夫少妻、不相配。

    「可是……」席媽媽看著他陶醉的面容。「你這麼愛美,每天花在鏡前的時間比你老媽我還多,我擔心你是不是拿小晴作幌子,其實真正喜歡的是……」她只想問兒子是不是同性戀,卻來不及說完。

    鈴……席冬的手機響起。

    「老媽,你等一下。」席冬先接聽電話。「喂,我是席冬。」

    「冬哥,我阿龍啦!今天輪到我站崗,我看到有人送花給大嫂耶!」沈涵晴也許不知道,但席冬對她的「保護」卻是無遠弗屆的。

    她離家上大學,他就買通她的同學、室友,請他們幫忙驅趕無聊的狂蜂浪蝶;她出外工作,他更請了幾位工讀生,日夜班輪流守候在妍美容工作坊和她的宿舍門口,一有點風吹草動,馬上向他報告。

    而他則視情況嚴重度,或親自趕過去處理、或讓手下擺平。

    可以說,這麼多年來,沈涵晴不論讀書、就業……樣樣順利,沒遇過一點麻煩,席冬居功厥偉。

    「把花攔下來,順便查清楚送花者的底細。」席冬對著電話說。

    「但花是花店員工送來的。」阿龍回答。

    「有卡片吧?」

    「有。」

    「那你把卡片留下來,至於花,請花店的人拿回去重新包裝,不要捆成一整束的,請他們一枝一枝包好,最少要二十枝,不夠請他們補到足,錢由我來貼。」

    「可是冬哥,這束玫瑰足足有九百九十九朵耶!」阿龍說。

    一聽那龐大的數目,席冬就知道麻煩上身了,普通追求者不會這麼大手筆,一丟就是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追人。

    看來這位情敵先生是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的類型。

    「那就請他們分裝成二十份,記住,分裝一定要平等,不可獨厚任何一束。一個小時後我會去拿花、並補足不夠的錢。」席冬是打定主意要借花獻佛了。

    他怎麼可能讓一個不知道哪裡跑出來的野男人,追走他苦候十七年的小情人?乾脆A了那束玫瑰,分成二十束,妍美容工作坊的員工人人有份,她們開心,他也同時除掉一名心腹大患,一舉兩得。

    「我知道了。」阿龍把席冬的話對花店員工重複一遍,同時連推帶扯地將人趕走。「冬哥,你交代的事我辦妥了。」

    「很好。」席冬微笑。「連同花一起送來的那張小卡你先收著,待會兒我會過去一趟,你再把那張卡片給我。」

    「冬哥,這卡片只寫了一句『愛戀你的榮』,其他什麼線索也沒有,留著有用嗎?」

    「山人自有妙計。」席冬嘀咕一聲。「總之,你照我吩咐的去做就是了,大概再半個小時我就會過去。你千萬要穩住,別露餡了,知道嗎?」

    「冬哥,我辦事你放心啦!我又不是第一次處理這種麻煩了。」說完,兩邊各自掛了電話。

    席冬轉向母親。「老媽,今天有沒有什麼是可以帶去給小晴吃的?你幫我準備一份好不好?我一會兒要去小晴工作的地方。」

    南媽媽看著兒子。「阿冬,你是真的喜歡小晴,不是拿人家當幌子吧?」

    「我都追了她十七年了,還會有假嗎?」

    南媽馮想了一下,搖頭晃腦地道:「兒子耶,不是老媽損你,不過追一個女孩追了十七年還追不到手,你還真是有點遜。」話落,走人。

    房裡獨留席冬吹鬍子瞪眼睛。「媽的,老虎不發威被當成病貓了。」他高舉右手。「我席冬對天發誓,一定要在一年內追到沈涵晴當老婆,在四十歲前生下第一個孩子。」

    他,等夠了。

    第三章

    當席冬把玫瑰花和飯盒送到妍美容工作坊時,一群女人簡直樂瘋了。

    尤其他嘴巴甜、樣貌又好,幾句拍捧吹哄,讓整間工作室瞬間充滿歡笑,連心姊這種久歷江湖的老將也給捧得幾乎飛上青天,更遑論其他人了。

    「哇,好漂亮的花!阿冬,你真是浪漫,將來哪個女人嫁了你,鐵定幸福。」心姊滿臉陶醉。

    「沒錯。啊!我真想當那個幸運的女人。」俏美輕聲咕噥。

    「如果哪個男人能這樣三不五時給我一個驚喜,我恐怕連心都要掏出來給他了。」又是一隻自願撲火的飛蛾。

    「我也要、我也要。」看來以愛情為生命的女人還真不少。

    「你們把我說得太好啦!」席冬表面高興,心裡卻浮著絲絲苦楚,因為……

    他最想討好的沈涵晴,反而最不受誘惑。

    「可是好端端的,冬哥幹麼送大家花?」

    「感激心姊對敝公司的大力幫忙啊!」席冬隨意撿了個藉口。

    「我?」心姊倒愣住了。「我有做什麼嗎?」

    「你不是答應派人到巴黎出差?這可解了我一個大大的難題呢!」

    「就為這個?」心姊失笑。「生意是互惠的事,還要你這樣破費,真是不好意思。」

    「哪裡,不過一點小小意思,算不了什麼的。」席冬一派大方。

    心姊很高興。

    沈涵晴卻黛眉輕蹙。「但這麼多花,一定不少錢吧?」

    俏美一副快昏倒的樣子。「小晴,男人偶爾花點錢買花哄女孩子開心,是天經地義的事,你千萬別為他們省這種錢。有沒有聽過一個故事,結婚週年的時候,丈夫問妻子,想不想要一束花,妻子說,別浪費錢了。結果終此一生,丈夫再沒有任何浪漫表現。你不覺得那樣的婚姻很可怕?」

    「不會啊!浪漫又不能當飯吃,做人還是實際一點好。」沈涵晴很認真地說。

    「問題是,太實際男人就不喜歡。你就算沒看過,也該聽過,很多男人就是嫌家裡的黃臉婆太斤斤計較,不夠風情萬種,才會捧著大把大把的鈔票往外發展。」心姊跟著開口。

    「可我見過的,比如我媽、或者席媽媽,這輩子都沒跟老公討過一束花,我爸和席爸爸也都沒外遇啊!」

    席冬拍拍她的肩。「小晴,咱們身邊兩位媽媽之所以不討花的原因是,她們愛珠寶勝於鮮花多多。但相信我,兩位爸爸絕對寧可送花,也不願年年辛苦賺錢,就為了給老婆買首飾,哄她們開心。」

    好半晌,沈涵晴瞠目結舌。「我都不知道。」

    這是當然的,因為她從小就對「情」之一字特別遲鈍嘛!

    她永遠都不會知道弟弟們鬧她是因為喜歡她,隔壁桌男生拉她頭髮是想吸引她的注意,男同學欺負她是希望她多放一些目光在他們身上……她其實一直很有人緣。

    不過就因為她夠鈍,加上他保護網超厚,她活到二十七歲,依然沒談過戀愛、沒交過任何男友,只以為是自己男人運特差,人見人嫌。

    「不過……」她遲疑了一下。「花跟珠寶比起來,我還是比較喜歡花耶!」這跟哪個價值高無關,她只是喜歡花的生氣,它們會香、會綻放、也會枯萎,樣貌多變而眩目,比之一逕兒晶光閃爍的珠寶更添了分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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