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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新的划分


  19世紀初,所有的精神病學家,所有的歷史學家都被同一种憤怒情緒所支配。我們到處看到相同的義憤,相同的譴責:“居然沒有人因把精神病人投入監獄而臉紅。”埃斯基羅爾(Esquirol)歷數了波爾多的阿城城堡,圖盧茲和雷恩的教養院,在普瓦捷、康城和亞眠依然存留的“比塞特爾”以及昂熱的“古堡”,然后寫道:“而且,几乎沒有一個監獄里沒有胡言亂語的瘋人;這些不幸的人帶著手銬腳鐐与罪犯關在一起。這种混雜是多么可怕!平靜的病人受到的待遇比罪犯還要糟糕。”
  整個19世紀都對此做出呼應。在美國,圖克一家成為自己先輩工作的歷史學家和辯護士;在德國,繼瓦格尼茨之后,賴爾(Red)為那些不幸者“像政治犯一樣被投入人道主義的目光永遠看不到的地牢中”而發出不平之鳴。實證主義者們在半個多世紀中不斷地宣稱,是他們最早把瘋人從与罪犯相混雜的可悲狀態中解放出來,把無辜的非理性与犯罪區分開。
  然而,證明這种說法的浮夸性是很容易的。多年以來,早就有人發出過同樣的抗議。在賴爾之前,弗蘭克(Franck)就說過:“那些參觀過德國瘋人院的人回想起所見所网都會心有余悸。人們一進入這些苦難之地就會感到毛骨悚然。人們听到的只是絕望的哭喊,但是,在這里居住的是有才智有道德的人。”在埃斯基羅爾之前,在皮內爾之前,羅什富科·利昂庫爾和特農(Tenon)都有所表示;在他們之前,整個18世紀都有持續不斷的抗議聲音,提出抱怨者甚至包括會被人們視為最冷漠的、最愿意維持這种混雜狀態的人。在皮內爾等人大聲疾呼前二十五年,馬爾塞布(Malesherbes)“為了進行改革而參觀國家監獄。凡是他認為精神失常的囚犯…被送到醫院。他說,在那里,社會環境、体育鍛煉和他精心規定的療法定能治愈這些人。”在18世紀更早的時候,一代又一代的總監、財政官和管理員一直在小聲地要求把瘋人与罪犯分開。這种要求有時得到實現。桑利的慈善院長請求警察當局把一些犯人帶走,把他們隨便關在那個城堡里去。不倫瑞克教養院的管理員在1713年就要求不應將瘋人与在工場勞動的犯人混在一起。19世紀利用各种同情心大張旗鼓地提出的要求,不是在18世紀已經被低聲說出并被不懈地重复著嗎?埃斯基羅爾、賴爾和圖克父子所做的不正是大聲疾呼,對多年來收容院里習以為常的事情提出抗議嗎?從1720年到法國大革命,瘋人被逐漸移出監獄的現象可能就是這些抗議的最明顯的成果。
  不過,還是讓我們來听听人們在這种半沉默狀態中究竟說了些什么吧。當桑利的慈善院長要求將瘋人与某些罪犯分開時,他的論据是什么呢?“他(指一個犯人)很可怜,另外兩三個人也很可怜。把他們關在某個要塞里,他們的情況會好些。因為和他們關在一起的另外6個人是瘋子。這些瘋子日夜折磨著他們。”這番話的含義對于警察當局來說應該是一目了然的,即應該釋放這几個犯人。不倫瑞克管理員的要求也包含同樣的意思:工場被精神病人的喊叫和制造的混亂攪得雞犬不宁;這些人的狂亂發作隨時可能制造危險,最好還是把他們送回禁閉室,或者給他們帶上鐵鐐。由此,我們可以知道,兩個世紀的抗議雖然表面相同,但其實質并不相同。19世紀初,人們的義憤在于瘋人受到的待遇并不比刑事犯人或政治犯更好些。而在整個18世紀,人們關注的是犯人應該有比把他們与精神失常者關在一起更好的命運。在埃斯基羅爾看來,義憤出自于這樣一個事實,即瘋人僅僅是瘋人,而在桑利那位院長看來,問題在于犯人畢竟只是犯人。
  這种差別也許并非如此重大。而且這种差別應該很容易被覺察到。但是,有必要強調這种差別、以便理解在18世紀的進程中瘋癲意識是如何轉變的。這种意識不是在人道主義運動的背景下演變的——那种運動使它逐漸地貼近瘋人的人性實際,貼近他最動人、最親見的方面;這种意識也不是在某种科學需要的壓力下演變的——那种壓力使它更關注和更真實地反映瘋癲會為自己說些什么。如果說這种意識是在慢慢地變化,那么這种變化發生在既真實又不自然的禁閉空間中。這种意識經歷了結构上的某些不易察覺的變化以及時而發生的強烈危机,逐漸形成了与法國革命同步的瘋癲意識。瘋人逐漸被分离出來,單一的精神錯亂被划分為几种基本類型,這些与醫學進步和人道主義態度都毫無關系。正是禁閉本身的深層結构產生了這一現象,我們必須從禁閉本身去尋找對這种新的瘋癲意識的說明。
  這种意識与其說是一种慈善意識,不如說是一种政治意識。因為如果說18世紀的人覺察到在被禁閉的人中,即在自由思想者、道德敗坏者和侮罪的浪子中,還有另一种性質的“神志錯亂”,其焦慮是無法消除的,那么這种認識正是這些被禁閉者本人的感受。他們是最先而且以最激烈的方式提出抗議的人。大臣、警察總監、地方行政官不斷地听到內容相同的抱怨:有一個人給莫爾帕寫信,信上怒气沖沖,因為他“被強迫与瘋人混在一起,其中有些瘋人十分狂暴,我每時每刻都有遭到他們凌辱的危險”;另一位蒙特克利夫神甫也向貝里耶總監發出同樣的抱怨:“9個月來,我一直被關在這個可怕的地方,与15個或20個胡言亂語的瘋人、各种癲痛患者擠在一起。”隨著這個世紀的進展,反對禁閉的抗議呼聲愈益強烈。瘋癲漸漸地變成囚徒所恐懼的幽靈,他們蒙受屈辱的象征,他們的理性被消滅、被壓制的形象。終于,米拉波認識到,這將瘋癲混同犯罪的可恥做法既是一种野蠻地對待受懲罰者的巧妙工具,又是專制主義施展淫威的象征。瘋人不是禁閉的第一個和最無辜的犧牲品,卻是禁閉權力的一個最模糊又最明顯最持久的象征。專制暴政一直秘密地以這种非理性的可怕形式存在于被禁閉者中間。就在禁閉的心髒,在理性狂歡之地,反對現行政權、反對家庭、反對教會的斗爭繼續進行著。而瘋癲則充分地体現了這些懲罰權力,它有效地產生一种補充懲罰的作用,在教養院的統一懲罰中,這种補充的折磨有助于維持秩序。羅什富科·利昂庫爾在向乞丐問題委員會提交的報告中證實了這一點:“對癲病病人和教養院其他病人,甚至對游手好閒的窮人所施加的一种懲罰,就是把他們放到瘋人中間。”這种做法的丑惡完全在于這樣一個事實,即瘋人体現了禁閉的殘酷真相,是禁閉中最惡劣的消极工具。在18世紀有關禁閉的全部文獻中隨處可見的一個事實,即住在教養院中的人必然會瘋癲,不也体現了這一點嗎?如果一個人被迫生活在這個譜妄世界中,被橫行無阻的非理性所裹挾,那么在這种環境里他怎能不加入這個世界的活標本的行列中呢?我觀察到,被禁閉在教養院和國家監獄中的精神錯亂者大多都是如此,在國家監獄中因受到极度虐待而精神錯亂,在教養院中因被單獨囚禁、持續不斷地被一种痛苦的幻覺所折磨而精神錯亂。”
  囚徒中存在著瘋人,這一點并不是說明禁閉的丑惡极限,而是体現了禁閉的真相,不是禁閉的濫用,而是反映了禁閉的實質。18世紀發起的反禁閉論戰的确涉及到將瘋人和正常人強制混雜的做法,但是它沒有涉及到被公認為理所當然的瘋癲与禁閉的基本關系。自稱“人類之友”的老米拉波(Mirabeau)激烈地抨擊禁閉也嚴厲地斥責被禁閉者本身;在他看來,被禁閉在“著名的國家監獄”中的人沒有一個是清白無辜的;但是不應把他放在這些昂貴的机构里,因為他在那里只是苟延殘喘,虛度光陰。為什么要禁閉“那些賣笑的姑娘?如果把她們送到外省工場,她們會成為勞動婦女”。為什么要禁閉“那些流氓無賴?他們只是等待著獲得自由,而這种自由只能使他們上絞架。為什么不用這些帶著腳鐐的人去做那些可能對自由勞動者有害的工作?他們將會成為一种做戒的樣板。……”一旦這些人被全部送走,在禁閉所里還留下什么人呢?留下的是無法在其它地方安置的、确應留下的人:“某些不宜公布罪行的政治犯”,以及“那些因放蕩而揮霍了畢生勞動成果的老人——他們奢望能死在醫院里,因而平靜地來到這里”。最后還有瘋人。他們需要有個能撒潑打滾的窩,“這最后一种人在哪儿也一樣地活”。小米拉波的論證則恰恰相反:“無論誰想證明在城堡、教養院和國家監獄中,政治犯、流氓、自由思想者、瘋人和墮落的老人构成大多數,或者构成其成分的三分之一、四分之一或十分之一,我都要鄭重地予以駁斥。”在他看來,禁閉的丑惡不在于將瘋人与罪犯混雜在一起,而在于他們加起來也沒有构成被禁閉者的核心部分。那么什么人能抱怨自已被迫与罪犯混雜在一起了呢?不是那些永遠喪失理智的人,而是那些在年輕時代放蕩不羈的人:“我要問,……為什么要把流氓無賴与自由思想者混雜在一起?……我要問,為什么讓有危險傾向的青年与那些能迅速將他們引入极端墮落的人混在一起少…最后,如果將自由思想者与流氓混雜的現象确實存在,那么我們為什么要用這种臭名昭著的惡劣做法來使我們犯下引導人們犯罪這种最卑鄙無恥的罪行?”至于瘋人,他們能有什么更好的命運呢?他們沒有理性,不得不被禁閉起來,他們不明書理,無法不令人厭惡。“必須將喪失理性的人藏在社會看不到的地方,這是千真万确的真理。”
  我們看到,18世紀對于禁閉的政治批判是如何運作的。它不是沿著解放病人的方向,也不是讓人們對精神錯亂者投入更多的仁愛或醫學關注。相反,它使瘋癲比以前更緊密地与禁閉聯在一起。這是一种雙重聯系:一方面是使瘋癲成為禁閉權力的象征及其在禁閉世界中的荒誕而又使人無法擺脫的代表,另一方面是使瘋癲成為各种禁閉措施的典型對象。于是,瘋癲既是壓迫的主体,又是壓迫的對象,既是壓迫的象征,又是壓迫的目標,既是這种壓迫的不分青紅皂白的盲目性的象征.又是證明這种壓迫中的一切既合理又必要的辯護。通過一种似是而非的循環論證,象征著禁閉的极端非理性的瘋癲卻最終成為禁閉的唯一理由。由于米什萊的觀念依然接近千18世紀的這种觀念,因此他能夠极其准确地對此做出概括;他在論述米拉波和薩德同時被囚于(巴黎郊區)万塞油的情況時,回到米拉波的思路上:
  首先,禁閉引起精神錯亂:“監獄使人發瘋,在巴士底和比塞特爾發現的那些人都已痴呆。”
  其次,18世紀的暴政中最沒道理、最可恥、最傷風敗俗的東西是由禁閉場所和一個瘋人体現的:“我們已經見過薩爾佩特利耶爾醫院中的瘋狂行徑。在万塞油,則有一個可怕的瘋子,即渾身散發毒气的薩德。他寫作的目的是敗坏未來的時代。”
  第三,僅僅為了這一個瘋子,也必須保留禁閉制度,但是事實上正相反:“他很快獲釋,而米拉波則被繼續禁閉。”
  于是,在禁閉的中心部位裂開了一道深淵。這是一個將瘋癲分离出來的真空,它懲治瘋癲,宣布后者是不可救藥的和不可理喻的。瘋癲此時便以不同于其他被禁閉者的形象出現了。瘋人的存在似乎体現了一种不公正。但這是對他者的不公正。非理性的無差別統一被打破了。瘋癲具有了獨特的性質,奇怪地与犯罪成為一對孿生兄弟,至少是通過一种尚未引起爭議的相似性而与犯罪聯系起來。由此.禁閉的一部分內容被抽空了,只留下這兩种形象——瘋癲和犯罪。它們用自身体現了禁閉的必要性。從此,只有它們是應該加以禁閉的。雖然瘋癲拉開了距离,在混淆不清的非理性世界中最終成為一种可以說明的形式,但是它并沒有獲得自由。在瘋癲和禁閉之間建立起一种很深的關系,几乎是一种本質性的聯系。
  然而,就在這時,禁閉遇到了另一個更深刻的危机。這個危机不僅使它的壓迫職能,而且使它的存在本身都成了問題。這個危机不是從內部產生的,也不是政治抗議的派生物。它是在整個社會和經濟領域中逐漸出現的。貧困此時正在逐漸從以往的道德混合体中脫穎而出。人們已經看到在經濟危机時失業与懶惰無關;人們還看到貧困和游手好閒被迫向農村擴散,而人們原以為能夠在那里看到最朴實、最純洁的道德生活。所有這些都表明貧困也許并不僅僅屬于罪惡世界:“行乞是貧困的產物。而貧困本身則是由土地耕作中或工厂生產中的偶然事件造成的,也可能是由商品价格上漲或人口膨脹等等造成的……”貧困變成了一种經濟現氛
  然而,貧困雖非偶然,也不是注定會永遠受到壓制。有某些貧困是人們不可能消滅的。即使所有的閒人都被雇用,有些貧困也注定要伴隨各种社會的,直至世界末日。“在治理有方的國家里,只需要有生于貧困或因事故而陷于貧困的窮人。”這种基本的貧困在某种意義上是不可消除的,因為出身和事故是人生中不可避免的部分。長期以來,人們無法想像會有一個沒有窮人的國家。這种需要似乎已經深深地銘刻在人類命運和社會結构之中:19世紀以前,在哲學家的思想中,財產、勞動和貧困這几個詞一直是聯系在一起的。
  貧困這一角色之所以是必要的,原因在于它不可能被壓制住,還在于它使財富的積累變得可能。如果窮人多勞動而少消費,就能使國家富強,使國家致力于經營土地、殖民地、礦山。生產行銷世界的產品。總之,沒有窮人,國家就會貧窮。貧困成為國家不可或缺的因素。窮人成為國家的基礎,造就了國家的榮耀。因此,他們的貧困不僅不可能被消滅,而且應該受到贊頌和尊敬。“我的目的僅僅是使(政府的)一部分注意力轉到人民中受苦受難的那些人身上。…政府的后盾主要是帝國的榮譽和繁榮,而不論在哪里窮人都是帝國最牢靠的支柱,因為一個君主若不發展人,支持農業、工藝和商業,就不可維護和擴大自己的版圖。而窮人就是這些使民族真正強大有力的重要力量的必不可少的工具。”(側)這是從道德上全面為“窮人”重新正名,也就是在一個更深的層次上對窮人的作用和形象進行一次社會和經濟的重新整合。在重商主義經濟中,窮人既不是生產者也不是消費者,因此毫無立足之地:他懶惰、游蕩、無人雇用,因此唯一的歸宿是禁閉,由此他被逐出社會。現在,新興工業需要勞動力,他在民族中重新有了地位。
  于是,經濟思想在新的基礎上闡釋貧困的概念。過去,在整個基督教傳統中,“窮人”是真實具体的存在,是一种有血有肉的存在,是一种永遠個性化的需要幫助的形象,是以人的形象出現的上帝的象征媒介。在禁閉的抽象作用中,“窮人”被消滅,与其他形象合而為一,隱于一种道德譴責中,但是其特征并沒有消除。18世紀的人發現,“窮人”并不是作為一种具体的最終的現實而存在著;在他們身上,兩种不同的現實長期以來一直被混淆在一起。
  一方面是“貧困”,即商品和金錢匾乏。這是与商業、農業和工業狀況相聯系的一种經濟形勢。另一方面是“人口”。這不是一個受財富波動支配的消极因素,而是一种直接影響經濟形勢和財富生產的力量,因為正是人的勞動創造財富,至少是傳送、改變和增加財富。“窮人”是一個模糊概念。它把兩种因素結合起來,一個是“人”這种財富,另一個是被公認為人類必不可少的“需求”狀況。确實,在“貧困”和“人口”之間有一种明确的逆反關系。
  重農學派和經濟學家在這一點上是一致的。人口本身就是財富的一個因素。它确實是財富的某种用之不竭的源泉。在魁奈及其信徒看來,人是土地和財富之間不可缺少的中介;“按照一條古代諺語,人与土地一樣值錢。如果人沒有价值,土地也就沒有价值了。有了人,就能使所擁有的土地增值一倍,就能開墾它,獲得它。上帝能獨自用泥土造出人來,但是在世界上只有通過人,才能擁有土地,至少擁有土地的產品,其結果都一樣。由此可見,第一要有人,第二要占有土地。”
  在經濟學家看來,人口是一种十分重要的。因為在他們看來,財富不僅出自農業勞動,而且出自工業加工,甚至出自商業流通。財富与實際上由人進行的勞動相聯系。“因為國家所擁有的實際財富僅存在于它的土地每年的產品和它的居民的產業中,所以當每畝土地和每個人的產業的產量提高到最大限度對,國家的財富也將達到最大限度。”然而,人口越多越好,因為它將為工業提供廉价勞動力,從而降低成本,促進生產和商業的發展。在這個無限開放的勞動力市場上,“基本价格”,即杜爾丹(Turgot)所說的工人生活費用,与供求關系所決定的价格最終是相吻合的。一個國家如果擁有可由它任意支配的眾多人口這一最大的潛在財富。它就將在商業競爭中取得优勢。
  因此,禁閉是一個重大錯誤,是一項銘設的經濟措施,因与文明——理性時代的頂回曲為這是通過分离出一部分貧困居民并用慈善事業維持這部分貧困居民來消除貧困。實際上,“貧困”被人為地掩蓋起來,而且一部分“居民”受到實際的壓迫,而財富總量始終不變。這樣做是為了幫助窮人逃避暫時的貧困嗎?他們是無法逃避貧困的,因為勞動力市場是有限的,在危机時期這种有限性更為危險。相反,應該用廉价勞動力來降低產品的高成本,用發展工業和農業來彌補產品的匾乏。唯一合理的解決辦法是,使全部人口都重新進入生產的循環中,將他們分配到勞動力最短缺的地方。充分利用窮人、流浪漢、流放者和各种“移民”,是在國際競爭中使國家富強的一個秘訣。塔克在論述新教徒的移民問題時問道:“對付在實力和工業方面有可能壓倒我們的鄰國,削弱它們的最好手段是什么呢?是拒絕接受它們的臣民,不讓他們成為我們的一部分,迫使他們留在本國,還是用高工資來吸引他們,讓他們享受与我們的公民同樣的好處?”
  禁閉之所以受到批評,是因為它能影響勞動力市場,而且更因為它以及全部傳統的慈善事業是一种有害的財政支出。与中世紀一樣,古典時期一直力求通過慈善基金体系向窮人提供幫助。這就意味著一部分土地資本或收入不能流通。而且這种狀況是永久性的,因為人們為了避免慈善事業商業化,采取了各种法律措施使這些財產不再回到流通領域。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財產的效用逐漸減弱,經濟形勢也發生了變化,貧困也改換了形象:“社會的需求并不是一成”不變的。自然界、財產的分配、人的階層划分、輿論、習俗、國家及其各部分人的基本職業、气候、疾病以及人們生活中的各种意外,都在不斷地變化。于是,新的需求產生了,而舊的需求消逝了。”因此,慈善基金的限定性是与多變的、不确定的各种意外需求相抵触的。而按理說它是用于滿足這些需求的。如果基金會所凍結的這筆財富不返回到流通領域,那么隨著新的需求的出現,就必須創造出新的財富。被擱設的資金和收入的份額不斷增多,就相應地減少了生產資金的份額。其結果必然導致更嚴重的貧困,也就需要更多的慈善基金。這种情況會無限循環下去。總有一天,“与日俱增的慈善基金最后會吞噬一切資金和一切私人財產”。經過仔細研究,人們斷定,古典時期的救濟是導致貧困的一個原因,是對全部生產性財富的逐漸凍結,在某种意義上是慢性自殺。“如果每個人死后都有一座墳墓,那么為了找到可以耕种的土地,就必須推倒這些不能生產的紀念碑,為了養活生青,就必須移動死者的骨灰。”
  在18世紀的進程中,對待病人的非人道的嚴酷態度并沒有消失、但是禁閉的表面理由,可以輕易地囊括瘋人的總体原則以及那些把他們編織成非理性的延伸部分的無數線索消失了。在皮內爾之前,瘋癲早已獲得自由,漢不是擺脫了將它關在地車中的物質任格,而是擺脫了使它受到非理性的模糊力量支配的那种更嚴重的束縛,或許至有決定意義的奴役狀態。甚至在法國大革命之前,瘋癲就已經自由了:人們在感知上將它分离出來,承認它的特殊性,并通過各种運作最終賦予它作為一個對象的地位。
  由于脫离了原有的各种關系,被孤零零地留在令人窒息的禁閉高牆之中,瘋癲便成為一個問題。它以前從未提出的問題現在紛至沓來。
  最重要的是,它使立法者陷于困境。他們不得不用法令來結束禁閉,但是不知道在社會領域內何處可以安置瘋癲:監獄,醫院,還是用家庭救濟?在法國大革命前夕和開始時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就反映了這种猶豫不決的狀況。
  布勒特伊(Breteul)在關于“密札”的通知中要求各行政長官說用各种禁閉所中拘留情況的性質及理由。“那些自甘放蕩的人,如果沒有做任何應該受到法律明文規定的嚴厲懲罰的事情”,最多拘留一至二年就應釋放。另一方面,應該繼續關押在禁閉所的犯人是“那些精神錯亂者。他們智力低下,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他們的狂亂行為會威脅社會中的其他人。鑒于上述情況,需要做的是确定他們的狀況是否依然如舊。不幸的是,只要人們公認他們的自由對社會有害,對他們本人也不利,那么就有必要繼續拘留他們。”這就构成了改革的第一階段,即在對忖道德离軌、家庭沖突、輕微的放蕩等方面盡可能地少采用禁閉措施,但是不触動禁閉的原則,完整地保留了禁閉的一個主要意義:拘留瘋人。這時,瘋癲實際上已經控制了禁閉,禁閉本身已喪失了其它功用。
  第二階段是在《人權宣言》公布后立刻開始的由國民議會和制憲議會進行的大規模調整。《人權宣言》宣布:“除*在法律所規定的情況下并依照法律所規定的方式,不得逮捕或拘留任何人。……法律應該只允許确實需要的和明顯必要的刑罰,任何人都不受在犯罪之后所制定和頒布的法律的懲辦。”禁閉的時代約束了。當時只有已定罪的和即將定罪的罪犯以及瘋人依然遭到禁閉。制憲議會的乞丐問題委員會指定五個人視查巴黎的禁閉所。羅什宮科·利昂庫爾公爵于1789年12月提交了一份報告。報告聲稱,教養院有瘋人這一情況使教養院具有一种惡劣的形象,而且會使被收容者陷入非人道的處境;這种“混雜”受到容忍,表現政府當局和法官是何等輕率:’f這种輕率態度与對不幸者的開明而無微不至的怜憫相去甚遠——不幸者能從后一种態度那里得到各种可能的幫助和安慰……在尋求減輕貧困時,有人會贊成貶損人性嗎?”
  如果瘋人使那些被輕率地与他們禁閉在一起的人受到污辱,那么就應該為瘋人安排專門的拘留處。這种禁閉不是醫療性的,但必須是最有效,最方便的救濟方式:“在人類遭受的一切不幸中,瘋癲狀態依然是人們最應該給予怜憫和關心的不幸之一。我們對它的關注應該是毫不吝嗇的。當毫無治愈的希望時,仍然有許多的手段能使這些不幸者至少維持一种過得去的生活。”在這段話中,瘋癲的地位是十分模糊的;既有必要保護被禁閉的人免受瘋癲的危害,又有必要對瘋癲給予某种特殊的幫助。
  第三階段是1790年3月12日至16日頒布的一系列重要法令。這些法令是對《人權宣言》的具体應用:“自本法令頒布之日起六個星期內,凡是被拘留在城堡、修道院、教養院、警察局或其他任何監獄的人,無論他們是根据‘密札’還是根据行政机构的命令被拘留的,只要他們不是已被判刑者,不是被捕候審者,不是被指控犯有重大罪行者,不是因瘋癲而被禁閉者,應一律釋放。”這樣,禁閉被明确地用于某些服刑的犯人和瘋人了。但是,對于后者,有一种特殊的安排:“因痴呆而被拘留者,將自本法令頒布之日起三個月內,由檢察官提出起訴,由法官按正常方式進行調查,并且視其情況由醫生進行診斷,醫生在當地總監的監督下宣布病人的真正狀況。最后,在做出實事求是的判決后,他們或者被釋放,或者被送到指定的醫院加以照看。”表面上看,似乎問題從此得到了解決。1790年3月29日,巴伊(Bailly)、杜波爾一杜特爾特(Duport-Dutertre)和一名警察長官到薩爾佩特利耶爾考察如何貫徹這項法令。然后,他們又視察了比塞特爾。他們發現,實施該法令困難重重。首先,根本沒有所設想的或者至少能騰出地方收容瘋人的醫院。
  由于這些物質上的困難,再加上某些思想上的疑問,于是開始了一段很長時間的猶豫不決局面。四面八方都要求議會提供一個文件,以便在所允諾的醫院建立之前保護人們不受瘋人的危害。結果出現了一次對未來有重大影響的倒退:瘋人受到各种不受制約的斷然措施的擺布。但是,這些措施甚至不是針對危險的犯罪分子的,而是針對肆無忌憚的野獸的。1790年8月16日至24目的法律“要求市政机构注意并有權……防范和解決由獲釋的瘋人和四處亂竄的凶猛危險的動物引起的不愉快事件。”1791年7月22日的法律對此加以補充,要求病人家庭負起監管精神錯亂者的責任,并允許市政當局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精神錯亂者的親屬必須照看他們,防止他們离家出走,違法亂紀,制造混亂。市政當局必須排除私人在履行這項職責時因疏忽造成的麻煩。”由于在解放瘋人問題上的這种曲折,這一次瘋人在法律范圍內再次獲得了等同于動物的地位。過去,禁閉似乎就是根据這种地位來隔离他們。這時,當醫生開始認為他們具有某种溫和的獸性時,他們又成了野獸。但是,盡管這种合法處置權交到政府當局手中,但是問題并沒有因此而得到解決。為精神病人開設的醫院尚不存在。
  內務部收到的申請書不計其數。德萊薩在對一份申請書的答寞中說:“先生,我和你一樣認為,我們必須為建成精神病院而不懈地努力,以使精神病人這個不幸者階層有安身休養之地。……至于那些因沒有地方安置而送到貴省各監獄的精神病人,除了將他們暫時轉移到比塞特爾外,我目前想不出有其他辦法可以使他們离開那些對他們不适宜的地方。因此,貴省政府可以給比多特爾寫信,以确定接收他們入院的方式”貴省或病人原居住區支付贍養費的方式——如果他們的家屬不能承擔這些費用的話。”這樣,比塞特爾就成為各方面送交精神病人的巨大中心,在圣拉扎爾關閉之后尤其如此。同樣,女病人則被送往薩爾佩特利耶爾;1792年,原來在圣雅克大街嘉布造會修女院住了五年的二百名瘋女人被送到這里。但是,在偏僻省份,則不可能將精神病人送到以前的總醫院。一般來說,他們被拘禁在監獄里,如阿城城堡,昂熱古堡或貝勒沃。這些地方的混亂情況是難以描述的,五一直持續到拿破侖帝國建立。諾迪埃(Antoin。Nodier)描繪了貝勒沃的某些具体情況:“每天,附近的居民從里面傳出的喧鬧聲中知道,被禁閉者們在互相斗毆、互相欺凌。衛兵在向他們沖過去。就像今天一樣,監獄衛兵是這些斗毆者的笑料。市政長官不斷被請去進行干涉,以恢复治安。他們的權威受到蔑視。他們本人遭到污辱。這里已不再是一個執行司法的拘留所。”
  比塞特爾同樣混亂,或許還更為嚴重。這里關押著政治犯,還隱藏著被通緝的嫌疑犯。許多人在這里忍饑挨餓。管理部門不斷提上抗議,要求將犯人隔离關押。此外,使得注意的是,有些人還在建議,主張把瘋人也關進他們的拘留所。在共和3年霧月9日,一比塞特爾的財務官寫信給“行政和司法委員會委員格朗普累公民和奧斯芒公民”。信中說:“我認為,在人道已确定無疑地成為行為准則的今天,沒有人在看到犯罪和貧困竟然并存于這個收容院后會不感到心悸。”難道還有必要再重提九月屠殺和連綿不斷的逃亡情況嗎?還有必要向許多天真無邪的眼睛展示被絞死的犯人和懸挂鐵鐐的場面嗎?在那些窮人和老人的“眼前只有鐵鐐、鐵柵和門栓。此外,犯人的呻吟還不時地傳到他們耳中。……鑒于此种情況,我懇切地要求,要么將犯人遷出比塞特爾,只留下窮人,要么將窮人遷出,只留下犯人”。最后,如果我們記住這封信寫于法國大革命中期,比卡巴尼斯(Georges Cabanis)的報告要早得多,但是比通常所說的皮內爾“解放”比塞特爾的精神病人的時間晚几個月,那么信中下面這段話是非常關鍵的:“在后一种情況下,我們也許能讓瘋人留在那里。他們是另一种不幸者,他們給人類帶來可怕的痛苦。……奉行人道的公民們,為了實現這樣美好的理想,快點行動吧。請相信,你們這樣做會贏得人們的口碑。”那几年的情況是多么混亂!在“人道”受到重新估价的時候,決定瘋癲應在其中所占的位置是多么困難!在一個正在重建的社會領域里安置瘋癲是多么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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