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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節


  老孫妮走了以后,我在椅子上坐了一會儿,抽了兩支煙。外面天已慢慢亮了。嘿,我心里很難過,我那時心里有多沮喪,你簡直沒法想象。我當時干了些什么呢,我開始大聲跟艾里講起話來。有時候我心情實在沮喪得厲害,就會這么辦,我口口聲聲叫他回家取自行車去,到鮑比.法隆家門口來找我。我們在緬因的時候,就住在鮑比.法隆家附近——那是几年前的事了。嗯,那次是這么回事,有一天鮑比和我想騎自行車到塞德比哥湖去。我們自帶午飯,還帶著支汽槍——我們還都很小,以為用我們的汽槍可以打獵。嗯,艾里听見我們談論這事,也要跟著去,我不肯答應。我告訴他說他還太小。此后每逢我心里十分沮喪,就會口口聲聲跟他說:“好吧。回家取你的自行車去,我在鮑比家門口等你。快去。”那倒不是我出去的時候總不帶他一起去。我是帶的。可是那一天我沒帶他去。他倒沒生气——他從來不為什么事生气——可我只要心里十分沮喪,就老會想起這件事。
  最后,我脫掉衣服上床了。上床以后,我倒是想禱告什么的,可我禱告不出來。我真想禱告的時候,卻往往禱告不出來。主要原因是我不信教。我喜歡耶酥什么的,可我對《圣經》里其他那些玩藝儿多半不感興趣。就拿十二門徒來說吧,他們都叫我膩煩得要命,我老實告訴你說。耶穌死后,他們倒是挺不錯,可耶穌活著的時候,他們起的作用,簡直等于是在他的腦袋里打了個窟窿眼儿。他們只會泄他的气。在我看來《圣經》里的任何人物都要比十二門徒強。你如果要我說老實話,《圣經》里除了耶穌以外,我最最喜歡的要數那個瘋子,就是住在墳墓里不斷地拿石頭砍自己的那個。這個可怜的雜种,我喜歡他要胜過那些門徒十倍。我在胡敦中學的時候,常常為這事跟住在走廊盡頭那個叫作亞瑟.查爾茲的家伙爭論個沒完。老查爾茲是個教友會信徒,一天到晚在讀《圣經》。他是個很不錯的孩子,我很喜歡他,不過關于《圣經》里的許多事物,我始終沒法跟他取得一致看法,尤其是那些門徒。他口口聲聲跟我說,我要是不喜歡那些門徒,也就是不喜歡耶穌本人。他說,既然是耶穌選擇了那些門徒,你就應該喜歡他們。我說,我也知道是他選擇了他們,不過他只是隨便挑選的。我說,他沒時間對每個人作仔細分析。我說,我毫無責備耶穌的意思。他之所以沒時間,那也不能怪他。我記得我還問過老查爾茲,那個出賣耶酥的猶大自殺以后是不是進了地獄。查爾茲說當然啦。我就是在這一點上不能同意他的意見。我說,我可以跟他賭一千塊錢,耶穌并沒有將猶大打入地獄。我現在依舊愿意跟人打這個賭,只要我有一千塊錢。我覺得任何一個門徒都會把猶大打入地獄——而且打得极快——不過我可以拿隨便什么東西打賭,耶穌決不會這樣做。老查爾茲說,我的問題在于從來不上教堂。他這話說的倒是有些對。我的确從來不上教堂。主要是,我父母信不同的教,家里的孩子也就什么教也不信了。你如果要我說實話,我可以老實告訴你說我甚至受不了那些牧師。就拿我念書的那些學校里的牧師來說吧,他們布道的時候,總裝出那么一副神圣的嗓音。天哪,我真討厭這個。我真他媽的看不出他們為什么不能用原來的嗓音講道。
  她們一講起道來,听去總是那么假。
  嗯,我上床以后,卻怎么也禱告不出來。我只要一開始禱告,就會想起老孫妮怎樣管我叫癟三。
  最后,我在床上坐起來,又抽了支煙。那煙抽在嘴里一點味道都沒有。我自從离開潘西以后,差不多抽掉兩包煙了。
  我正躺在床上抽煙,忽听得外面有人敲門。我很希望敲的不是我的房門,可我心里清清楚楚地知道敲的正是我的房門。我不知道自己怎么會知道,可我的确知道得很清楚。我也知道是誰在敲門。我末卜先知。
  “誰敲門?”我說。我心里很害怕。我對這類事情一向很膽小。
  他們光是一個勁儿地敲門。越敲越響。
  最后我從床上起來,穿著睡衣褲去開門。我甚至都用不著開房間里的燈,因為天已經亮了。老孫妮和開電梯的王八毛里斯就站在門外。
  “怎么啦?有什么事?”我說。嘿,我的聲音怎么抖得這樣厲害。
  “沒什么事,”老毛里斯說。“只要五塊錢。”
  兩個人里面只他一個人講話。老孫妮只是張大了嘴站在他旁邊。
  “我已經給她了。我給了她五塊錢。你問她,”我說。嘿,我的聲音直發抖。
  “要十塊,先生。我跟你說好的。十塊一次,十五塊到中午。我跟你說好的。”
  “你不是跟我這么說的。你說五塊一次。你說十五塊到中午,不錯,我清清楚楚地听你說——”“把門開大點儿,先生。”
  “干嗎?”我說。天哪,我的那顆心差點儿從我嗓子眼里跳出來了。我真希望自己至少穿好了衣服,遇到這樣的事,光穿著睡衣褲真是可怕。
  “咱們進去說,先生,”老毛里斯說著,用他的那只髒手狠狠地推了我一把,我他媽的差點儿倒栽了個跟斗——他是個魁偉的婊子養的。一轉眼,他跟老孫妮兩個都在房里了。瞧他們模樣,就象這混帳地方是屬于他們的。老孫妮坐在窗台上。老毛里斯就坐在那把大椅子上,解開了衣服領子——他還穿著那套開電梯的制服。嘿,我當時緊張极了。
  “好吧,先生,拿錢來吧。我還得回去干活儿呢。”
  “我已經跟你說過十遍啦,我不欠你一個子儿。我已經給了她五——”“別說廢話啦,噯。拿錢來吧。”
  “我嘛,干嗎還要給她五塊錢?”我說。我的聲音響徹整個房間。“你這不是在向我勒索!”
  老毛里斯把制服鈕扣全都解開了。里面只有個襯衫假領,沒穿襯衫什么的。他有個毛茸茸的又大又肥的肚子。“誰也不向誰勒索,”他說。“拿錢來吧,先生。”
  “沒有。”
  他听了這話,就從椅子上起身向我走來。看他的樣子,好象十分、十分疲倦或是十分、十分膩煩。天哪,我心里真是害怕。我好象把兩臂交叉在胸前,我記得。我想,我當時要不是光穿著混帳的睡衣褲,情況怕不至于那么糟。
  “拿錢來吧,先生。”他一直走到我站著的地方。他只會說這么句話。“拿錢來吧,先生。”他真是個窩囊廢。
  “沒有。”
  “先生,你是不是一定要我給你點儿厲害看呢。我不愿那樣做,不道看樣子非那樣做不成了。”
  他說。“你欠我們五塊錢。”
  “我并不欠你們五塊錢。”我說。“你要是動我一根汗毛,我就會大聲叫喊。我會把旅館里的人全都喊醒。我要叫警察。”我聲音抖得象個雜种。
  “嚷吧。把你的混帳喉嚨喊破吧。好极了,”老毛里斯說。“要你的父母知道你跟一個妓女在外面過夜嗎?象你這樣上等人?”他說話雖然下流,卻很鋒利。一點不假。
  “別搗亂啦。你要是當時說十塊,情況就不同了。可你清清楚楚地——”“你到底給錢不給?”他把我直頂在那扇混帳門上。他簡直是站在我上面,挺著他那個毛茸茸的髒肚子。
  “別搗亂啦。快給我滾出去,”我說。我依舊交叉著兩臂。天哪,我真是個傻瓜蛋。
  這時孫妮頭一次開口說話了。“嗨,毛里斯.要不要把他的皮夾子拿來?”她說。“就在那地方。”
  “好的,拿來吧。”
  “別動我的皮夾子!”
  “我已拿到了,”孫妮說著,拿了五塊錢在我面前一揚。“瞧?我只拿你欠我的五塊。我不是小偷。”
  我突然哭了起來。我真希望自己當時沒哭,可我的确哭了起來。“不,你不是小偷,”我說。
  “你只是偷走了五塊——”“住嘴,”老毛里斯說著,推了我一把。
  “別理他,隨,”孫妮說。“走吧,□。咱們拿到了他欠我的錢。咱們走吧,嗨。”
  “我來啦,”老毛里斯說,可他沒動窩儿。
  “我要你來,毛里斯,嗨。別理他。”
  “是誰在出口傷人?”他說,裝出极天真的樣子,接著他用手指重重地在我的睡褲上彈了一下,疼得我要命。我對他說他是個混帳下流的窩囊廢。
  “你說什么?”他說。他把手圈在耳后,象是個聾子似的。“你說什么?我是什么?”
  我還在哭。我是他媽的那么生气,那么緊張。
  “你是個下流的窩囊廢,”我說。“你是個向人勒索的混帳窩囊廢,再過兩年,你就會成一個叫花子,在街上向人討一毛錢喝咖啡。你那件肮髒破爛的大衣上面全是鼻涕,你還要——”我話沒說完,他就揍了我一拳。我甚至都沒想躲避。我只覺得自己的肚皮上重重挨了一下。
  我并沒給打昏過去,因為我還記得自己怎樣從地板上目送他們兩個一起走出房間,還隨手把門帶上。我在地板上躺了好一會儿,就象我跟斯特拉德萊塔打架時那樣。只是,這一次我以為自己快要死了。我真的這樣以為。我覺得自己好象掉在水里快要淹死似的。問題是,我的呼吸十分困難。最后我好容易站起來,得彎著腰捧著肚子向浴室走去。
  可我真是瘋了。我可以對天發誓我是瘋了。在去浴室的半路上,我開始幻想自己心窩里中了一顆子彈。老毛里斯開槍打了我。我現在是到浴室去喝一大口威士忌什么的,定一定神,好讓自己真正下毒手。我幻想著自己從混帳的浴室里出來,已穿好了衣服,袋里放著一支自動手槍,走起路來還晃晃悠悠的。我并不乘電梯,而是步行下樓。我用手扶住欄杆,嘴角里斷斷續續淌出一點血來。我就這樣走下几層樓——用手捂著心窩,流得到處是血——隨后我就按鈴叫電梯。老毛里斯一打開電梯的門,看見我手里握著一支自動手槍,就會害怕得朝著我高聲尖叫起來,叫我別拿槍打他。可我還是開了槍。一連六槍打在他那毛茸茸的肚皮上。然后我把那支手槍扔下電梯道——當然先把指印什么的全部擦干淨了。隨后我爬回自己房里,打電話叫琴來給我包扎心窩上的傷口。我想象自己怎樣渾身淌著血,由琴拿著一支煙讓我抽。
  那些混帳電影。它們真能害人。我不說瞎話。
  我在浴室里呆了約莫一個小時,洗了一個澡。
  隨后我回到床上。我過了好一會儿才睡著——我甚至不覺得困——可我終于睡著了。我當時倒是真想自殺。我很想從窗口跳出去。我可能也真會那樣做,要是我确實知道我一律到地上馬上就會有人拿布把我蓋起來。我不希望自己渾身是血的時候有一嘟嚕傻瓜蛋伸長脖子看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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