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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我沒有珍妮的地址,只有一個郵局信箱號碼,但是,我有她的樂團演出場所的名字。那地方叫做“何爹俱樂部”。我試著從火車站走到那儿,但是一再迷路,最后,我叫了輛計程車。當時是下午,俱樂部里空蕩蕩的,只有兩個醉漢和昨晚留在地板上的半瓶啤酒。但是,吧台后面那個家伙說,珍妮他們九點左右會到。我問可不可以等她,那家伙說,“行,”于是我就坐了五、六個小時,讓兩只腳好好休息了一下。
  言歸正傳,那地方漸漸客滿。客人多半是大學生模樣的年輕人,但打扮像雜耍中的畸形人。人人都穿著肮髒的藍色牛仔褲和T恤,所有男生都留胡子戴眼鏡,所有女孩的頭發都好像隨時會有只鳥飛出去。一會儿樂團上台,布置樂器。總共有三、四個家伙,他們拿著那种巨大的電玩意,到處插電。這跟我們在大學學生會玩的那一套大不相同。而且,我沒看見珍妮的影子。
  他們安裝好那些電玩意之后,開始演奏。我跟你說,朋友:那玩意可真吵!各种彩燈開始閃爍,而他們演出的音樂像噴射机起飛的聲音。但是觀眾愛它,等他們表演完了,所有人歡呼吶喊。繼而一束燈光落在舞台例台,她就在那儿——珍妮!
  她跟我認識的她不一樣了。其一,她的頭發留到屁股,而且在室內戴太陽跟鏡,還是在晚上!她穿著牛仔褲,襯衫上挂著許多金屬片,活像電話接線盤。樂團又開始演奏,珍妮開口唱歌。她抓著麥克風,一面繞著舞台跳舞,又蹦又跳,揮動著胳膊,還甩頭發。我极力了解歌詞內容,但是樂團奏的音樂太響,捶著鼓,敲著鋼琴,狠撥電吉他,轟隆隆的,天花板都快陷落似的。我心想,這是什么鬼玩意?
  唱了好一會儿,他們休息片刻,于是,我起身想走進通往后台的那扇門。但是,門口站著一個家伙,他說我不能進去。我回座位時,注意到大家都盯著我的陸軍制服。“你那身服裝可真不一樣啊!”有人說,另一個人說:“滾出去!”又有個人說;“他是真人嗎?”
  我又開始覺得自己活像個自痴了,于是,我直接走到外面,心想或許可以散散步,理出個頭緒。我大概走了有半小時左右,等我回到那儿,外面有一大排長龍等著進去。我走到前頭,試圖跟那家伙解釋我的東西都在里面,但是,他要我排到尾巴等著。我想,我在外面大概站了一個小時左右,听著里面傳出的音樂。老實說,從外面听那音樂實在悅耳些。
  總之,等了一陣子之后,我感到無聊,于是沿一條巷子繞到俱樂部后面。那儿有几級小階梯,我就坐下來看著老鼠在垃圾堆中相互追逐。我的口琴在口袋里,于是;為了打發時間,我就拿出來吹了一下。我仍舊听得見珍妮的樂團奏出的音樂,過了一陣子,我發現自己可以配合他們;好比用變化音栓降半音,就可以配上他們的調子。我不知道花了多少時間,但是,沒過多久我就能夠自己發揮,可以飄到C大調,而且出乎意料,自己吹奏起來那曲子并不那么難听——只要不必同時去听它。
  突然間,我身后的門“砰”的打開,珍妮站在那儿。我猜想他們又休息了,但是我沒在意,繼續吹我的。
  “外面是誰?”她問。
  “是我。”我說,但是巷于漆黑,她把頭探出后門,又說:“是誰在吹口琴?”
  我的起來,有點尷尬,因為我穿的是陸軍制服,但是,我說:“是我。阿甘。”
  “是誰?”她說。
  “阿甘。”
  “阿甘?福雷斯特·甘!”突然間她沖出門,扑入我的怀中。
  珍妮和我,我倆坐在后台敘舊,直到她必須再上台演出。她并不完全是輟學,她是被退學的,因為,有天晚上他們發現她在一個男生房間里。當年這种違反校規的行為是要退學的。五弦琴手不愿當兵,逃到加拿大去了,樂團因此瓦解。珍妮去加州住了一陣子,還在頭發上插朵花,但是,她說那些人是一群怪物,整天喝藥喝得昏沉沉,后來她遇見這個家伙,就跟他來到波士頓.他們做過一些和平示威游行等等,但是,原來他竟是個同性戀,因此她跟他分手,后來跟上一個玩真的示威者,那人制造炸彈等等,炸毀建筑物。那段關系也不成功,之后,她遇上一個在哈佛大學教書的家伙,但結果他是有婦之夫。過后,她交上一個看起來真的很善良的家伙,只是有一天他偷東西害得他倆被捕,她這才決定該振作自己了。
  她加入“裂蛋”樂團,他們演奏一种新的音樂,漸漸在波士頓附近相當受歡迎,下個星期他們甚至要去紐約錄音准備灌唱片了。她說目前她跟一個哈佛的家伙交往,他是個哲學系學生,不過,今晚演出完畢,我可以去跟他們一起住。我非常失望她有了男朋友,但是我無處可去,因此就這么辦了。
  她男友名叫魯道夫。他個子瘦小,体重大概一百磅左右,頭發橡拖把,頸子上接著許多珠子,我們到達公寓時,他正坐在地板上,像個印度宗師似的靜坐冥思。
  “魯道夫,”珍妮說,“這是阿甘。他是我的同鄉老友,會跟我們住一陣子。”
  魯道夫沒吭一聲,只是揮揮手,就好像教主在賜福什么似的。
  珍妮只有一張床,但是,她給我打了個小地舖,我就睡那儿。它并不比我在軍中睡過的許多地方差,而且比某些地方強多了。
  第二天早上我起身,魯道夫仍坐在房間中央冥思。珍妮給我弄了些早餐,然后,我們讓魯道夫坐在那儿,她帶我去參觀劍橋。她劈頭就說我得弄套新衣服,因為,此地的人不明究竟,會以為我想唬弄他們。于是我們去到一家舊貨店,我買了一套連身褲裝和一件夾克,就在店里換了衣服,把軍服裝在紙袋里。
  我們在哈佛大學閒逛,珍妮居然遇上她以前約會的那個已婚教授。她仍然對他態度友好,即使私下她管他叫“卑鄙的雜碎”。他的名字是奎肯布希博士。
  總之,他十分興奮,原因是下星期他要新開一門課,是他獨個儿想出來的一門課。這門課叫做“世界文學中的白痴角色”。
  我開口說听起來這門課很有意思,他就說:“呃,阿甘,你何不來旁听?也許會喜歡。”
  珍妮神情有點滑稽地看看我們兩個,但是她沒說話。我們回到公寓,魯道夫還一個人坐在地板上。我們進了廚房,我非常小聲問她,魯道夫會不會說話,她說,會,遲早。
  那天下午珍妮帶我去認識樂團其他成員,她告訴他們我吹口琴有如天籟,今晚何不讓我參加他們的表演。其中一個家伙問我最喜歡吹什么音樂,我說“狄克西”(即美國南方音樂,或爵士樂),他說他好像沒听見我說什么,珍妮立刻插口說:“那不重要,等他听慣我們的東西就會跟得上了。”
  于是,那天晚上我跟樂團合作演出,大家都說我很有貢獻。能夠坐在那儿看珍妮唱歌,在舞台上滿場飛,我很快樂。
  星期一,我決定去旁听奎肯布希博士的課,“世界文學中的白痴角色”。這個名稱就足以讓我自覺有點儿了不起。
  “今天,”奎肯布希博士對班上說,“我們有一位客人,他會不時來旁听這門課。請歡迎福雷斯特·甘先生。”所有人轉向我,我略微揮個手。開始上課了。
  “白痴,”奎肯布希博士說,“多年來在歷史和文學上一直扮演重要的角色。我想各位都已听說過從前的鄉下自痴,他們通常是住在鄉村的某种低能儿。他經常是被嘲弄輕視的對象。后來,皇親貴胄間形成了一种習俗,養個弄臣在跟前,做些動作取悅皇親貴胄。在許多例子里,這個其實就是個白痴或是低能儿,在其他的例子里,他只是個小丑或是滑稽人物。”
  他這樣說了半天,我漸漸覺得白痴顯然不只是無用之人,他生到世上是有目的的,有點像丹恩所說的,而這個目的是惹人發笑。起碼這是個功勞。
  “作家在書中安排一個傻瓜,目的是,”奎肯布希博士說;“運用雙關語這种策略,使他們能讓傻子出洋相,同時讓讀者明白愚蠢的較深層意義。偶爾,像莎土比亞這樣的偉大作家,會讓傻子使他的主角之一出洋相,從而提供一种轉折,以啟發讀者。”
  听到這儿,我有點儿迷糊了。不過,這是正常現象。總之,奎肯布希先生說,為了闡釋他的意思,我們要演“李爾王”中的一幕戲,戲中有個傻子,一個喬裝的瘋漢,還有個真正瘋了的國王。他要一個名叫艾默.哈靈頓三世的家伙飾演瘋漢湯姆·歐貝蘭,要一個名叫露西儿的女孩飾演傻子。另一個叫何利斯的家伙則飾演發瘋的李爾主。接著他說,“阿甘,你何不扮演格洛斯特伯爵這個角色?”
  奎肯布希先生說他會向戲劇系借几樣舞台道具,但是,他要我們准備自己的戲服,這樣演起來會比較“真實”。我在想,我是怎么趟進這碼事的?我實在不知道。
  在這同時,我們的樂團“裂蛋”有了些發展。一個家伙從紐約搭机飛來,听了我們的演出之后說,他要安排我們進錄音間錄一卷帶子,表現我們的音樂。大家都很興奮,包括珍妮;還有我,當然。紐約來的那個家伙名叫費波斯坦先生。他說如果一切順利,我們將是自發明夜間棒球以來最轟動搶手的東西。費波斯坦先生說,我們只要在一張紙上簽個宇,就可以開始賺錢了。
  我們的鍵盤手,喬治,一直多多少少教我一點怎么彈琴,鼓手摩西,也讓我偶爾打打他的鼓。學習演奏這些樂器是滿好玩的,還有我的口琴也一樣。我每天都做些練習,而樂團每晚都在“何爹俱樂部”演出。
  有一天我下課回家,珍妮一個人坐在沙發上。我問她魯道夫去哪儿了,她說“滾了”。我問她為什么,她說:“因為他跟其他人一樣,不是好東西,”于是,我說:“咱們何不出去吃頓晚飯,談談這件事?”
  自然,話多半是她在說,其實都是針對男人的一堆怨言。她說我們男人“懶惰、不負責、自私、卑劣,都是騙子。”她這樣怨了半天之后,哭了起來。我說;“歐,珍妮,別這樣。這沒什么。那個魯道夫看來就不像适合你的家伙,一天到晚坐在那儿什么的。”她說:“是啊,阿甘,也許你說得對。我現在想回家了。”我們就回去了。
  回到家,珍妮就開始脫衣服。她脫得只剩下內褲,我就坐在沙發上极力不去注意,但是她走過來站在我面前,她說:“阿甘,我要你跟我好。”
  這下子用根羽毛也可以把我打昏!我就那么坐著,瞠目結舌望著她。于是她站到我旁邊,動手摸弄我的褲子,接下來我只知道她已脫下我的襯衫,正在摟我吻我什么的。起初那感覺只是有點怪怪的,因為都是她主動。當然我手就夢想這—刻,但是這跟我期望中不太一樣。不過后來,呃,我猜想是什么沖昏了我的頭,我的期望也就不重要了,因為我們正在沙發上翻滾,衣服也差不多脫光了,然后珍妮脫下我的內褲,頓時她的服睛睜得好大,她說:“哇——瞧瞧你那玩意!”說著她抓住我,就跟那天法蘭琪小姐—樣,不過珍妮始終沒叫我閉著眼睛,所以我也就沒有閉眼。
  呃,那天下午我們做了各种事,都是我做夢也想不到的事。珍妮教我的那些鬼玩意憑我自己的腦子是絕對想不出來的。我們滾遍了客廳,又滾進廚房——鑽破了家具,撞翻了東西,扯下窗帘,弄亂了地毯,甚至還不小心打開了電視。結果是在水槽里辦事,可是別問我怎么會這樣。完事之后,珍妮就那么躺著,半天才望著我,說:“該死,阿甘,我這輩子中你都到哪儿去了?”
  “我在旁邊,”我說。
  自然.那以后珍妮和我之間的情況稍微不同了。我們開始睡在一起,這件事一開始我也覺得怪怪的,但是我肯定慢慢習慣了。在“何爹”演出時,珍妮不時會經過我身邊,揉揉我的頭發,或用指頭划我的頸背。我的世界突然間改變了——就好像我的生命才剛開始,而我是世上最快樂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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