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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令人惶惑的審判



  斯大林為老党員組織的彌天大罪,震懾了整個世界。這些站在莫斯科法庭前的被告,都是名揚四海的人物。他們曾与列宁和托洛茨基一起發動俄國工人群眾進行偉大的社會主義革命,建立了歷史上前所未有的國家。

  是什么原因迫使這些杰出的革命家突然間背叛了自己的信仰、自己的政党以及工人階級?是什么動机致使他們犯下了諸如間諜罪、叛國罪、破坏工業建設罪,直至大規模鎮壓工人等一系列不赦之罪?這一切,難道就是僅僅為了在蘇聯复辟資本主義嗎?

  莫斯科審判使世界面臨這樣一個抉擇:或者列宁的所有同志和親密助手都說變成了叛徒和法西斯匪徒。或者斯大林是前所未有的陰謀家和劊子手。

  各种駭人听聞的罪名使人們惶惑,而當所有被告人都在審判中低頭認罪之后,這种惶惑更是有增無減。人們越來越不相信類似的審判。被告在法庭上的离奇行為,使人們產生了各种各樣的假設和猜測;他們可能是受了催眠術的影響才認罪的;或者,他們的口供是被酷刑逼出來的,或者,他們曾被強迫服食大量摧殘意志的藥品。只有一方面是任何人連想也不愿想的,那就是斯大林是正确的,而列宁的老戰友們的确犯了滔天大罪,所以才供認不諱。

  當然,斯大林也明白,世界不會相信檢察院空口無憑地宣布布爾什維克党的這些奠基人投靠了希特勒或日本帝國主義,不會相信這些人會千方百計地在蘇聯复辟資本主義。所以,人們都期待著他會盡其所能地舉出客觀證据來使罪名成立,哪怕舉出一條這樣的證据也行。然而,在三次莫斯科審判中,國家公訴人每次都沒出示任何一件證明被告有罪的證据:既無密信,也沒間諜性情報,甚至連一份政治宣言或者傳單也沒有。

  可是起訴書卻說。被告被指控犯下的陰謀罪,其規模是很大的。但三次莫斯科審判都拿不出物證,這不顯得离奇嗎?按起訴書說,這些陰謀涉及全蘇聯,而陰謀的參与者,据政府的猜測,還秘密潛往德國、法國、丹麥、挪威,在那些國家里秘密集會,討論殺害蘇聯政府領導人和分裂蘇聯的計划。在蘇聯各地,有几十個恐怖小組和破坏小組在瘋狂活動,企圖謀殺領袖人物、搞爆炸、破坏工礦企業的生產。總而言之,在整整四年時間里,有成百上千的人在蓄意搞垮國家。但是,內務部竟不能發現一片紙或其他什么物證,這又如何解釋呢?

  斯大林在与几個外國作家談話時是這么解釋的:被告都是些富有經驗的秘密活動家,預先就把會給他們招來滅頂之災的罪證統統毀掉了。一貫自認為深諳暗探局和當今內務部偵緝工作的斯大林,私底里大概也免不了要嘲笑自己的解釋太可笑,太經不起一駁。

  沙俄時期党的地下工作者和當今莫斯科法庭上的被告們相比,從事秘密活動的經驗并不比后者少。簡言之,革命前的被告席上和現在斯大林制度的被告席上,坐的都是同樣一批人。然而,沙俄警察局卻常常在他們的秘密活動場所找到大量的材料交給法庭作為物證,證明他們從事了革命活動。二月革命后,在暗探局的檔案里就發現了几百份党的文件,其中還包括列宁本人的書信。

  內務部与革命前的暗探局一樣,擁有各种各樣的情報渠道,并能依靠奸細獲得确鑿證据。順便指出,內務部比暗探局更能籠絡“耳目”——即告密者。暗探局雖能千方百計地強迫革命者變節當好細,但卻不能在遭到拒絕時用死亡來威脅他。而內務部不僅威脅,而且确實可以殺害拒絕者,因為內務部這樣做并不需要法庭宣判。革命前的警察局可以把革命者本人送去流放,但卻沒有權力流放或加害其家屬,而內務部則擁有這樣的權力。

  當蘇聯政府發布了第一次開庭公審的總結報告后,從一開始就怀疑斯大林此舉純粹是在清算原反對派首領的西方新聞界,馬上就強調指出了這樣一個事實,即法庭沒出示任何能證明被告有罪的客觀證据。西方的這种反應,使斯大林极度不安,他要國家公訴人維李斯基在下次開庭時當眾進行解釋。下面就是維辛斯基在一九三七年一月召開的第二次莫斯科審判會上的發言:

  “指控被告的罪行是被告親手造成的……但是,我們要具有什么樣的證据才符合訴訟要求呢?這個問題也可以這樣問:您說這是陰謀案,但您的證据何在呢?……”

  “我敢肯定,對有關陰謀事件的案子,不能提這樣的要求,刑事訴訟學中的基本法則也是這樣講的嘛。”

  國家公訴人就這樣括不知恥地表明,這种指控是無須任何能證明被告有罪的證据。這樣,凡是有頭腦的人就必然會提出這樣一個問題:既然偵訊人員沒向被捕者出示任何罪證,那么,又有什么東西迫使老布爾什維克們供認犯過按蘇聯法律應判死刑的大罪呢?

  如今坐在被告席上的這些人,曾經多次上過沙皇的。法庭,對刑法的基本原理知道得一清二楚。他們明白,他們沒義務證明自己有罪,相反,舉證責任應由國家公訴人承擔。對他們來說,最明智的對策是保持沉默,等待“案件”調查工作徹底失敗。可是如今使全世界吃惊的是,這些被告人沒象以往那樣沉默,而是异口同聲地承認自己犯過一切被強加的罪行。這种無法解釋的怪現象在三次莫斯科審判時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現。這些身陷囹圄的党員,明知偵查机關沒有掌握任何有害于他們的罪證,卻偏偏愿意把唯一的、有損于自己名譽的,同時又是開庭所必不可少的依据提供給起訴人:這依据就是他們自認有罪!

  不僅如此,他們還把這事辦得如此認真,使得全世界的法學家和心理學家們百思不得其解:這究竟是怎么回事?每一次公審時,被告們都毫不猶豫地承認犯過駭人听聞的死罪。他們罵自己是社會主義的叛徒、法西斯的走狗。他們幫檢察長尋找最惡毒、最卑鄙的字眼。讓他用這些詞來評价他們的人格和行為……他們還設法要在這場自我誹謗的競賽中超過同案犯,說自己是最猖狂的陰謀分子,是罪魁禍首。總而言之,他們以不可理喻的心理扮演自我控告的角色。

  就這樣,公訴人說什么,被告人就承認什么,甚至在公訴人大肆歪曲他們的生平事實時,他們也絲毫不予反駁。例如,季諾維也夫經受不住維辛斯基的壓力,就說自己根本不是一個真正的布爾什維克。更典型的是維辛斯基与克里斯蒂安·拉柯夫斯基的對話。拉柯夫斯基于一八九九年就投入了革命運動。革命胜利后,列宁派他擔任了蘇維埃烏克蘭的領導人。

  維李斯基:您在羅馬尼亞時的正式職業是什么?您的生活來源靠什么?
  拉柯夫斯基:我是富人的儿子。我的父親是地主。
  維李斯基:這么說,您是不勞而獲,靠收租過日子?
  拉柯夫斯基:我是農業主。
  維辛斯基:也就是地主,是嗎?
  拉柯夫斯基:是的。
  維辛斯基:這就是說,不僅您父親是地主,而且您也是地主,是剝削者,是嗎?
  拉柯夫斯基。是的,我是剝削者。我收過租,而這些租子,大家都知道。是從剩余价值中獲得的。
  ……
  維辛斯基;行了。對我們來說,最重要的是弄清您的收入來源。
  拉柯夫斯基:而對我來說,最重要的是說明我把收入用到了什么事業上。
  維辛斯基:那是另一回事。您現在還与形形色色的地主組織有聯系嗎?

  公訴人就這樣不讓位柯夫斯基說明他把父親的遺產用來做了什么。公訴人為何這樣呢?不就是因為維辛斯基清楚地知道,而且其他許多党員也知道。拉柯夫斯基把繼承的遺產全部貢獻出來做了革命運動的經費。他創建的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党和他主編的社會主義日報,都是用他的錢維持下去的。除此之外,拉柯夫斯基還贊助過其他几個國家的革命組織,并在物力方面支援過俄國的革命運動。

  然而法庭竟然不准他說明自己把所得的全部遺產都獻給了党:對維辛斯基來說,最重要的是不擇手段地突出一點:拉柯夫斯基有“當地主的歷史”。

  甚至《蘇聯小百科全書》也不得不指出,此人從十六歲起便開始成為一個職業革命充積极投身于國際工人運動,多次被捕。應該說明,這部百科全書還是在拉柯夫斯基因參加反對斯大林的派別而被開除出聯共(布)以后才出版的。這部書還指出,一九一七年五月,俄國士兵把他從羅馬尼亞的雅西監獄中解救出來,因為他參加過俄國的革命斗爭。

  老布爾什維克們絲毫不愿為自己辯護,這固然令人生疑。更令人惊奇的是另一方面的事實;被告們在表示出對自我辯護絲毫無動于衷的古怪態度的同時,亦拼命為斯大林及其統治的英明唱高調。為斯大林炮制出來迫害他們的莫斯科一審判辯護。

  季諾維也夫在最后陳述中說:“党發現我們在墮落,就對我們提出了警告。斯大林在一次發言中強調說,反對派的思想傾向會使我們頭腦發熱,把自己的意志強加于党……可我們沒有听取這一警告。”

  被告人加米涅夫在最后陳述中說:

  “我是第三次站在無產階級法庭面前……前兩次保住了我的命。但無產階級的寬容是有极限的,我們現在就已到達了這一极限。”

  瞧,這真是曠世罕見的怪事!這些老布爾什維克身臨死亡邊緣、罪責加身,非但不急救。反而盡力幫助斯大林,好象受死刑威脅的并不是他們。要知道,即使是出于一自衛本能,他們也應該在最后陳述中孤注一擲,為自己辯護。拯救自己。可是他們不但沒有這樣做,反而把生命的最后一刻用來吹捧自己的劊子手。他們要讓周圍的人們相信,斯大林以前對他們太有耐心,太寬容,現在,他有權消滅他們……

  在評价他們的行為時,人們可能會認為,他們這些被告都有一個不可遏制的愿望:盡快去死。但事實并非如此。他們實際上是在為生存而斗爭。不過。他們的方法,与那些站在真正無私而公正的法庭面前的被告們的做法不同。他們不去證明自己無罪,而是盡可能准确地信守与斯大樣訂下的協約:污蔑自己,吹棒斯大林。

  斯大林知道。第一次莫斯科審判已引起了西方的怀疑。蘇聯人民不久前的領袖人物突然間變成了叛徒和凶手,這的确難以令人置信。所以,自然出現了一些推測,說這些人是在遭受嚴刑拷打之后才答應站污自己的,說斯大林完全是在借訴訟程序來掩蓋其濫殺無辜的罪行。因此,斯大林認為至關重要的是消除人們的這种印象。但究竟怎么辦呢?如果他們竭力去證明老党員們沒受過刑,那反而會加深怀疑,使那些猜忌的人更加确信動過刑。結果,在后兩次莫斯科審判中出來申辯的不是別人,而正是被告本人。他們親口否定了受過刑的傳言。

  比如,布哈林在第三次莫斯科審判中發言時,就駁斥了那些關于他和其他被告受過刑、被施過催眠術以及被灌服過麻醉劑的說法。他把這些流言蜚語指責為不合實際的神話和實實在在的反動寓言。

  令人奇怪的是,布哈林又是通過什么渠道得知外國新聞界在報導他的情況呢?眾所周知,在蘇聯任何人,即使是有行動自由的人,都不可能得到外國報紙,更別說是在押犯了!

  在第二次莫斯科審判中,素以机智聞名的被告人拉狄克,也极力為斯大林的偵訊机關申辯,甚至好象做得過了頭。他在審判大廳里發言時說:

  “兩個半月來,我一直在折磨審訊員。現在有人問我在審訊過程中是否受過折磨。我必須回答他,我的情況恰恰相反:是我在折磨審訊員,而不是他折磨我。”

  何等少見的奇論:老布爾什維克竟然為世界人民不相信他們有罪而万分惱怒。他們大發脾气,居然是因為其他國家的人民還繼續把他們看作是正派人,是斯大林酷刑下的犧牲品;居然是因為人們根本不把他們視為間諜、叛徒和殺人犯。眼看斯大林就要他們腦袋開花,他們卻還要為這個死敵大鳴不平,唯恐世界各國把他視為無恥的大騙子,說他是強迫他們自我污蔑和相互誹謗的惡棍。

  莫斯科審判有一個特點,就是被告人、公訴人和律師三方面的說法如出一轍。他們都极力證明,蘇聯人民所遭受的一切災難,如饑餓、鐵路線上連續不斷的車禍、工礦里使大量工人死于非命的大事故、農民的暴亂以及大批牲畜的死亡——這一切都是被告的罪過。同時,他們還要證明,只有斯大林才是人民的救星,“世界的希望”。被告的陳述与檢察長的起訴,其內容一模一樣。辯護律師的發言則純屬是對被告的攻評,其尖刻凌厲比諸國家公訴人的發言,還有過之而無不及。

  盡管維辛斯基已經指出偵查机關還沒能找到确鑿證据,而指控僅僅是建立在被告的坦白之上的,可是律師布芬德仍然在法庭上聲稱:

  “審判官同志們,本案中的全部事實都無可爭辯。檢察長同志的講話是完全正确的。他說,無論從本案的證据,或是從證人的證言看來……均已證明這全部屬實,因此,辯護一方不打算再就此問題向公訴一方提出异議。”

  另一辯護律師卡茲納切也夫在第二次莫斯科審判時說;

  “不僅被告的口供,而且我們所掌握的大量證据,都已證明本案完全屬實。被告人的滔天大罪真是馨竹難書!”

  听了這些活,任何人都會這樣想;所謂的辯護人在說出這种話時,一定羞得無地自容,极力躲避其當事人的眼睛,而他們的當事人,也一定會向他們投以憤怒的目光,因為他們對辯護人如此信任,可是到頭來卻發現是受了卑鄙的欺騙。然而實際上根本沒這回事!辯護律師不會受到良心譴責,被告人也根本不會為此而憤怒。參加莫斯科審判的人都知道,他們之中的每一個人,無論律師還是當事人,無論檢察長或是法官。都不能按自己的意志辦事,而只能嚴格按照早已准備好的台詞,扮演自己的角色。他們每個人都面臨著生死攸關的抉擇。對于被告人來說,這個抉擇是,或者扮演刑事犯的角色,或者是不僅給自己;而且給家人招來殺身之禍。而對公訴人和審判長:或者是順利地按斯大林的指令將這場審判鬧劇演完,或者是因一點點會使人們怀疑此案辦得不光彩的失誤而白白斷送性命。至于辯護律師,則必須准确無誤地執行檢察長交給他的秘密指令,否則,將与當事人同罪……

  斯大林的目的之一,是殺雞儆猴,恫嚇那些心怀不滿的工人群眾和仍在同情反對派分子的共產党員。他要他們明白,誰膽敢反對斯大林的專制,誰就要遭厄運。為配合這一目的,他還要被告們親自向全党發出明确無誤的警告。

  被告人博古斯拉夫斯基說。“我是從一件乍看似乎無罪的小事開始的……如果你們有一天走錯了路,犯了錯誤,而且還執迷不悟,那么就正如公訴人昨天所說的那樣,你們就可能而且必定會墮落到法西斯反革命的泥沼中去,就象我們現在這樣。”

  被告羅森霍爾茨的一席話也反映出了斯大林的威脅;“誰若稍微偏离了党的總路線,他的下場就一定是可悲的、不幸的!”

  斯大林在确定審判鬧劇的台詞時,抑制不住自我吹噓的狂熱沖動。正因此。每一個演員自然就會在審判過程中表達出自己的愛与憎、理智和感情。

  為此, 維李斯基把自己的起訴詞裝點上大量的贊詞, 諸如什么“偉大的”、“天才的”、“英明的”、“最敬愛的”等等。有一次,他是這樣結束發言的:

  “我們和我們的人民,將一如既往地在我們敬愛的領袖和導師——偉大的斯大林率領下,沿著一掃舊時代殘渣余孽的光明道路向前、向前,直到共產主義!”

  布哈林在法庭上感慨無比:“他(自然是指斯大林——作者)是人類的希望!他是偉大的創造者!”另一個被告羅森霍爾茨則高呼。“布爾什維克党和它的不屈不饒、英勇無畏、自我犧牲的光榮傳統万歲!讓我們繼承這獨一無二的光榮傳統。在斯大林領導下走向光輝的未來!”

  辯護律師也不甘落在檢察長和被告們的后面。律師科姆莫多夫慷慨激昂地說道:“談到有人陰謀反對斯大林的領導,那么我要說,一億七千万人民將為保護自己的領袖而筑起愛戴、尊敬和忠誠的銅牆鐵壁,它是任何力量也攻不破的!永遠永遠也攻不破!”

  這些亂七八糟的胡言亂語、宣傳口號和自我吹噓就是斯大林所謂的客觀公正的審判!

  每一個閱讀過或者哪怕是瀏覽過莫斯科審判正式速記記錄的人,大概都已發覺,這些記錄鋒芒所指,主要都是托洛茨基。斯大林特別仇視托洛茨基。這种仇恨,在一九二九年一托洛茨基被驅赶到國外之后,在斯大林感到自己鞭長莫及之后,變得更加瘋狂。

  由于不能把這個參加過一九零五和一九一七年兩次革命的杰出領導人与列宁的其他老戰友同時處死,斯大林只得強迫莫斯科審判的全体參加者——被告人、檢察長和律師,把托洛茨基罵得狗血淋頭,把他定為罪魁禍首、道德敗坏者,以此來暫時滿足自己的复仇欲。

  為了把托洛茨基說成是一切“反革命地下組織”的組織者和領導人,斯大林憑空捏造出一個“陰謀聯系网”,說這張网是從丹麥、法國和挪威伸向蘇聯的。因為托洛茨基曾在這几個國家居住過。

  斯大林胡謅托洛茨基与“反革命地下組織”之間有兩种聯系方式:一、托洛茨基与這個地下組織的蘇聯領導人秘密通信;二、這些領導人离開蘇聯專程前去向他匯報工作和接受新的指令。

  我們已經知道,在三次莫斯科審判中,國家公訴人都無法出示一封所謂的“秘密信件”,盡管他說這种通信持續了好几年。更何況法庭所要證明的是“陰謀家們”的的确确与托洛茨基多次,而不是一次的秘密碰頭。為了使這一說法站住腳,內務部領導授意哥爾茨曼、皮達可夫和羅姆三名被告,要他們在審判廳內坦白罪,說自己曾分別于不同時間与國外的托洛茨基見過面,并從他那里接受了給地下組織的命令。斯大林想,這三名被告的口供出來后就會變成鋼鞭材料,必定收效不小。然而,結果卻完全出乎斯大林的預料,這几次与托洛茨基會面的所有重要細節,統統經受不起任何推敲。這樣一來,三名被告有關与托洛茨基會面的“口供”,就失去了一切法律上的效用。

  斯大林在這件事上慘遭失敗,其原因非常清楚。托洛茨基自從一九二九年被逐出蘇聯后,一直僑居國外。因此,他只有在國外才能与陰謀分子們見面。斯大林被捏造這些會面的念頭迷住了心竅,居然忽視了一個极其重要的情況:內務部的權力還沒擴展到國外,它無法剝奪外國澄清事實、查明真象的權力。要在這种情形下導演一出以“陰謀者”与托洛茨基會面為背景的審判鬧劇少無疑要擔負天大的風險。

  果然,一場揭露斯大林謠言的運動在西方展開了。

  在第一次莫斯科審判中。哥爾茨曼供認說。他于一九三二年十一月因公到柏林出差時,曾秘密地在那里与托洛茨基的儿子列夫·謝多夫會面,并按陰謀組織內一個領導人(伊·尼·斯米爾諾夫)的委托,將一些文件和以后聯系的密碼交給他轉送托洛茨基。第二論會面時,謝多夫建議哥爾茨曼同他一道去見住在哥本哈根的托倫茨基。

  “我當時就同意了”,哥爾茨曼在法庭上供認道,“但我提醒他,為了不招人耳目,我們不能兩人同行。我和謝多夫商定,我過兩三天去哥本哈根,住“布利斯托里”飯店,并在那里与他見面。我离開車站后便直奔飯店,在登記處見到了謝多夫。十時左右,我們就動身去見托洛茨基。”

  哥爾茨曼還承認道,托洛茨基告訴他:“……必須除掉斯大林……必須精心挑選合适的人去執行這一任務。”

  當哥爾茨曼的供訴見報后,托洛茨基馬上聲明那全是謊言,并立即通過外國新聞社向蘇聯法庭和國家公訴人維辛斯基提出要求。讓他們問問哥爾茨曼,他是以什么身份、什么名字進入丹麥的。

  維辛斯基當然不會向哥爾茨曼提這些問題。他知道,丹麥當局對所有入境的外國人都要進行檢查,把名字和身份登記下來,所以,維辛斯基擔心西方記者會在丹麥四處查訊。那樣一來,整個謊言就將昭然若揭。同時,哥爾茨曼的供訴對于整個審判又非常重要。它是對其他被告起訴的依据。起訴書說(后來的判決書又對此予以肯定),這些被告是恐怖活動的實施者,托洛茨基從哥本哈根給他們發出的命今,正是通過哥爾茨曼轉達的。

  法庭判處全部被告人死刑。哥爾茨曼也不例外。一九三六年八年二十五日,即作出判決的第二天,這些被告就被槍決了。這樣一來,事情就變得象常言所說的那樣。“死無對證”。斯大林和維辛斯基以為,他們的審判鬧劇將因此而成為永世不解之謎,可是,他們的算盤打錯了。

  九月一日(槍決“陰謀分子” 之后不到一個星期! ),丹麥政府的官方報紙《社會民主》就發表了一篇惊人的消息:“布利斯托里”飯店早在一九一七年就因大樓拆除而關閉了;可是哥爾茨曼卻說,他在一九三二年在那里与謝多夫碰頭,爾后又一起從那里到托洛茨基的住宅去,這怎么可能呢?

  全世界各大新聞社立即轉載了這一重要消息。各方面的人士,無論是敵人還是疑惑不解的朋友,紛紛向莫斯科質疑: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可是斯大林對此始終保持沉默。

  在美國,一位著名的哲學家約翰·瓊組織了一個專門小組。調查莫斯科強加給托洛茨基的罪名。小組在仔細研究過“哥本哈根事件”的事實材料之后,得出一個這樣的結論;

  “事實證明,在一九三二年,哥本哈根的“布利斯托里”飯店已不复存在。因此,哥爾茨曼顯然不可能与謝多夫在這家飯店里見面。可是他卻聲稱。他与謝多夫約定,他要在這家飯店“住下”并在那里与謝多夫會面,而且說,這次會面确實是在這家飯店的登記處進行的……”

  “我們有權肯定……哥爾茨曼沒有在那里与謝多夫會面,也沒有与他同去見托洛茨基。哥爾茨曼沒在哥本哈根見過托洛茨基。”

  除揭穿了哥爾茨曼的“供訴”之外,該專門小組還絕對淮确地查明,在一九三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到十二月二日這段時間里,即托洛茨基在哥本哈根的那些日子里,謝多夫根本不在,也不可能在哥本哈根。象約翰·瓊組織的這樣一個未經國家授權、不能查閱國家檔案并不能雇佣私人偵探的專門小組,能收集到如此眾多而又不可爭辯的證据,的确十分不容易。這些證据主要是涉及謝多夫与哥爾茨曼會面的。在此,我僅引用兩條證据。

  第一條,是當時在柏林最高技術學校學習的謝多夫的成績冊、有校方簽字蓋章和教師簽名的考卷,注有日期和簽字的考勤簿,——這就證明,托洛茨基在哥本哈根的那些日子里,他的儿子一直在柏林考試。

  第二條。是謝多夫給父母寫的私信。這些信不可置辯地證明,一九三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至十二月三日。他的的确确在柏林。下面就是他父母快离開丹麥時。他寫的一封信。

  “尊敬的父母,你們在距离柏林總共只有几小時路程的地方還能呆一天半了,可我不能前來看望你們!德國人不愿意因我暫离柏林而延長我在德國居住的時間,德方不同意,我就得不到丹麥的入境簽證、即使德方同意給我簽證,也是要我离開后就不再返柏林。”

  還有一個更有說服力的證据,即謝謝多娃·托洛茨卡雅在离開丹麥那天從埃斯堡寄給儿子的明信片。明信片上有郵局的郵戳:“埃斯堡、三二年十二月三日。”謝多娃·托洛獲卡雅傷心地寫道,他們母子不能在离別前再見一面了。結尾時她說:“我仍舊盼望出現奇跡,讓我能同你在此見一面。”

  斯大林得知丹麥報紙報導了哥本哈根“布利斯托里”飯店早已不存在的消息后,簡直气瘋了:“真見鬼。你們怎么想出這么個飯店。應該說他們在車站見的面。車站是拆不掉的!”

  斯大林命令亞果達進行調查、查出是哪些內務部人員如此粗心,使得整個審判威信掃地,并要求亞果達把名單報上去。亞果達怀著一線扭轉敗局的希望,立即將內務部外事局一個頗有經驗的工作人員派到了哥本哈根,要他在現場觀察一下,看看內務部能否在那里做些手腳,洗掉恥辱,或者,哪怕使這件如此丟人的丑事得到一丁點補救也好。但這個工作人員卻空手而歸。許多參与此事的人都大為不解。這究竟是怎么搞的,內務部怎么會為如此重大的案件達擇一個根本不存在的“布利斯托里”飯店?要知道,哥本哈根的飯店多如牛毛,還愁沒法選擇的!斯大林的要求而專門進行的調查,弄清了這一事件的來龍去脈。

  當哥爾茨曼忍受不住酷刑拷問而終于同意在強加于他的一切罪名下簽字時,審判鬧劇的組織者便要求手下人選擇一個供哥爾茨曼与謝多夫會面的地點,而且,這個地點必須便于前往托洛茨基的住所。

  葉若夫認定,最合适的地點是飯店。但究竟選哥本哈根的哪一家飯店,則將由外交人民委員部第一局提供的材料來定,因為所謂的第一局是專門收集外國情報的。然而,負責審判准備工作并為其提供“技術保障”的內務部秘密政工局局長莫爾恰諾夫卻認為,直接向外交部索取哥本哈根的飯店名稱的作法不大穩妥。他知道,飯店名稱很快就將在審判中出現,外交部的工作人員很可能會由此而猜出其中之奧秘。可是莫爾恰諾夫這次是過份聰明了。他命令秘書給外交部第一局打電話,要他們提供几個在奧斯陸和哥本哈根的飯店名稱。他這樣做,是為了給第一局造成一個假象似乎找飯店是為了給派往斯堪的那維亞的內務部重要人員們安排住處。

  莫爾恰諾夫的秘書照辦了。但是.他在為上司打印所獲得的飯店名單時。卻沒分清那些飯店在奧斯陸,那些飯店在哥本哈根、從而鑄下了危及整個審判的致命錯誤。而莫爾恰諾夫又偏偏選中了“布利斯托里”。其實,這個飯店是存在的,不過是在奧斯陸,而不是在哥本哈根。

  這种情況,哥爾茨曼又如何能知道呢,盡管他承認与托洛茨基聯系過并將供訴書上簽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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