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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華夏曾游》 第二十六回加註:《聖訓經》摘錄 文 / 文衍

    (感歎一下,河蟹對《聖訓經》管教甚嚴,本文違禁加星的地方真多)

    本回所引的《聖訓經》,都是來自中國伊斯蘭教協會官方網站,摘取的條文都是《塔志聖訓》原文。

    《聖訓經》並不像佛經一樣枯燥艱深,真想要多摘一些給讀者看看,但怕放進正文的話,讀者要抱怨作者尋章摘句敷衍文章,只得作罷。那麼,不妨再摘一些放在這裡作為贈品吧!

    《塔志聖訓》的行文很有趣,不但可以讓大家對伊斯蘭教多一點瞭解,而且這《塔志聖訓》第二十章是關於婚姻、性★事的,也可以起到性教育的作用呢!

    自古以來,伊斯蘭教徒就是學著經文普及婚姻和性★事知識的,倒是比儒家的門生們開化多了。這一章的內容裡面,竟然連「要防性病」、「要剃陰★毛」、「不要搞同性戀」等事情都有講述,符合現代衛生保健的道理。真的是事無鉅細,經文皆有指導。

    透過《聖訓經》,可以看到中世紀時伊斯蘭教徒的生活。以那個時代來講,相比之下是很先進的。當時的基督教反而閉塞得多。至於佛教、儒家……大家清楚。佛教的大和尚也好,儒家的大宗師也好,絕不會跟你談及下面這些事情!

    以下都摘自《塔志聖訓》第二十章——

    (第三節卷首語)真主說:「真主禁止你們娶你們的母親、女兒、姊妹、姑母,姨母、侄女、外甥女、乳母、同乳妹妹、岳母,你們所撫養的繼女,即你們曾與她們的母親同居的,如你們無與她們的母親同居,則無妨娶她們。真主又禁止你們娶親生兒子的媳婦,和同時娶兩姊妹,但已往的不受懲罰。真主是多恕的,特慈的。」

    (第二十三條)有人給穆聖說媒.女方是穆聖的堂妹罕姆則。穆聖說:「使不得,她是我乳母的女兒,乳親與血親有同樣的禁忌。」

    (第二十五條)聖後溫姆哈比拜說:「聖人呀!你可娶我的妹妹。」穆聖說:「你樂意嗎?」我說:「是的,我絕不吃醋,我願同妹妹共事一個丈夫。」穆聖說:「這對我可非法。」我說:「聖人呀!謠傳你想娶艾布賽勒默的女兒杜萊。」「她是艾布賽勒默與前夫的女兒嗎?」我說:「不錯。」他說:「即如她母親不是我的妻室,我亦不該娶她,因為她是我乳兄的女兒,我同她父親就乳於乳媽蘇外拜。你們千萬不能以自己的女兒和姊妹,向我提媒。」

    (第四十九條)一個大閨女,來見穆聖,告她父親專權,把她適於所不愛的人。穆聖便許其自由,婚姻自主。

    (第五十七條)艾布賽勒默的傳述:我問俄依捨,穆聖給你多少聘金?她說:「十二個『伍基耶』和一個『南士』,你知道這是多少錢?」我說:「不知道。」她說:「一個『伍基耶』等於四十個銀幣,一個『南士』是半個『伍基耶』,所以共合五百個銀幣。」

    (第五十九條)溫姆哈比白的傳述:我的原夫是歐伯頓拉,他死在埃賽俄比亞。一個當地人主婚,把我嫁給穆聖,替付聘儀四千銀幣。派舒勒罕、比倆理送我去適穆聖。

    (第六十一條)一個法札勒族的女人,所得她丈夫的聘儀是一對鞋。穆聖說:「終生大事。給一雙鞋你滿意嗎?」她說:「滿意。」穆聖就通過之。

    (第九十四條)伊本歐瑪的傳述:穆聖說:「性★交時,應避免赤身露體。因有天使,常在身側。惟大便和性★交時,天使才暫躲開。故你們應對他們知恥,而尊敬他們。」

    (第九十五條)札比爾的傳述:猶太人常說:「性★交時從後面而入者,生下的孩子都是斜眼。真主因此降這節經文:「婦女如田地,可自由地耕耘之。」(《古蘭經》二:223)

    (第九十七條)特裡格之子阿力的傳述:一個遊牧人,來見穆聖說:「有一人住在曠野,水很缺少,肛門常下氣,怎麼辦?」穆聖說:「當作小淨。你們勿搞妻室之後竅,真主不以真理為丑。」

    (第九十八條)伊本阿巴斯的傳述:穆聖說:「真主痛恨同男性雞★奸的人,同妻室雞式性★交的人。」

    (第一百條)穆聖又說:「交★媾時,應用準備工作:『親吻、擁抱、相摸★乳★房。』這能增加快感。」

    (第一零一條)艾布賽義德的傳述:在穆素特裡格之役,我們隨穆聖作戰,虜了不少姑娘,我們離家很久,欲同她們性★交,又怕懷孕,不好出售,於是性★交時,盡量把精★液排泄在陰★戶外面,以求避孕。後來穆聖聽說了,就對我們講:「不要避孕。生育有定,乃人生長事,避之無益。」

    (第一零五條)朱達美的傳述:穆聖說:「我欲禁止同孕婦性★交,後來想到,羅馬人和波斯人,都這樣做,對嬰兒並無害處。」

    (第一零六條)一個人見穆聖說:「我為疼愛胎兒,不同我懷孕的妻子性★交。」穆聖說:「假設這樣做有害的話,波斯人和羅馬人早受其害了。」

    (第一零七條)艾布賽義德的傳述:侯奈尼之役,穆聖派軍隊到奧塔斯,戰而勝之,虜獲無數。有的兵士,欲同女俘性★交,但又怕其已經有孕。於是真主降示:「除婢女外,一般有夫之婦,分娩期滿,對你們即為合法。」(《古蘭經》四:23)

    (第一零八條)一次戰役,穆聖在軍帳門前遇見一個將產的婦女,穆聖說:「可能有人同她性★交。」有人答是。穆聖說:「我願此人受墳墓罪刑。生下的孩子算什麼呢?算兒子吧,又怕是別人的種;作奴僕吧,又怕是自己的兒子。」

    (第一零九條)穆聖又說:有孕的女俘,分娩後才可性★交。一般女俘,月經過後,才能性★交。

    (第一二一條)札比爾的傳述:穆聖說:「常出門在外者,不可冒然闖進妻子的閨閣,應等其理發整容、刮去陰★毛,然後再與之同居。」

    (第十節卷首語)真主說:「你們對各個妻室一律看待,縱有偏心,也不能把別的棄之不顧。你們應和睦,敬畏,真主多恕特慈。」「你們對不守婦德的妻室,應規勸之,與之分居,輕打之。她們如聽從,你們就不得欺負她們。」

    (第一二七條)艾布胡勒的傳述:穆聖說:「有兩個妻子而偏待者,後世復活起來時,必是畸形怪狀。」

    (第一二九條)俄依捨說:「穆聖對我們的夜宿權,完全平等,他幾乎每天臨幸每個聖後,與之玩樂,但到有夜宿權的某後時,才執行性★生★活。」

    (第一三零條)俄依捨又說:「穆聖外出時,讓聖後們抽籤,誰中同誰去,同出同歸,不扣在家之夜宿權。他對大家平均分配,每人一晝夜,輪流來往。掃德把其夜宿權,贈給我,穆聖便在我處連住二日。」

    (第一三一條)艾斯瑪的傳述:一個女人對穆聖說:「聖人呀!我是正妻,我可否哄騙偏室,說丈夫對我有私情?」穆聖說:「賣好之人,猶如借穿衣服,打腫臉充胖子。」

    (第一三四條)俄依捨的傳述:有個丈夫,不常與妻子同居,欲休之,另有所歡。妻子說:「你嫌棄我,可以另娶,但別同我離異,我的夜宿權可以不要。」於是真主降示:「妻怕丈夫絕情,二人無妨商談,和好為上策。」(《古蘭經》四:127)

    (第一三七條)歐瑪的傳述:穆聖說:「夫打妻,別人不得過問。」

    (第一三八條)義雅斯的傳述:穆聖說:「不可打真主的女僕。」歐瑪來見穆聖說:「可是婦女們都和丈夫鬧對立。」穆聖方准許打之。於是成群結隊的婦女,都來找穆聖,哭訴丈夫的虐待。穆聖說:「有七十多位太太來控訴,簡直連一個好丈夫都沒有。」

    (第一四零條)克俄卜的傳述:穆聖娶了一個義德爾族的女子,穆聖欲與她同居,放下衣裳,坐在床上,見她的肋部有斑癩,穆聖下床說:「穿起衣服走吧!」所給那女子之聘金,絲毫未退。

    (第一四一條)歐瑪說:「誰娶了瘋癲的,或癩瘡的或梅★毒的婦女,既與之交★合,便應給全份聘金,交給女方之主婚人。」

    (第一四三條)賽爾德的傳述:娶神經病或殘疾的女人者,或留或離,可以自由。誰娶了無法性★交的女人,可期待一年,能性★交可留住,否則離之。同妻子執行一次性★交而後喪失性★交能力者,不予展期,亦不分離,展期時間,從向官庭上訴之日算起。

    (第一四九條)阿布頓拉傳述:穆聖說:「女與女不得光身同被。不得給自己的丈夫講述別家女人的事情。」

    (第一五零條)阿力的傳述:穆聖說:「阿力啊!不可貪看美女,乍看無罪,再看有傷。」

    (第一五二條)穆聖偶見一女,心內有所動,速見聖妻則奈白,同她行了房事。因此對門人說:「女人前後都有魔力,誰見愛一個女人,速回去同妻室性★交,這能轉變他的念頭。」

    (第一五三條)艾布胡勒的傳述:穆聖說:「人生來受著奸★『淫』的包圍,很少不罹其險者。非禮而視是眼奸,非禮而言是舌奸,非禮而摸是手奸、非禮而行是足奸,非禮而聽是耳奸,非禮接吻是口奸,胡思單戀是心奸,陰陽之奸,在於交感,否則不能算奸。」

    (第一五五條)歐巴德之子賽爾德說:「假設我看到我的妻子跟外面男人在一起,我定拔劍而殺之。」穆聖說:「大家對賽爾德的嫉妒別少見多怪,我比他還嫉妒,真主比我更嫉妒。」

    (第一五八條)札比爾和賽勒默說:我們在軍營裡,穆聖來見我們說:「真主允許你們以女人為玩樂,故大家可以自由享受。」

    (第一八二條)俄依捨的傳述:古勒則族人力法阿的前妻來見穆聖說:「聖人啊!我前夫同我離婚,我後來嫁給阿布頓賴罕曼,但他是個陽★萎不舉的人。」穆聖說:「你是想同力法阿破境重圓,但你必需同後夫交★合,互相嘗到甜蜜,然後離婚,重歸前夫。」

    (第一八六條)艾奈斯的傳述:穆聖發誓一個月不近聖妻,獨居二十九日回來了。門人說:「你不是盟誓一個月嗎?」他說:「月有大建小建之別,小建二十九日。」

    (第一八七條)俄依捨的傳述:穆聖起誓不近妻室,後來開了禁,出罰金以補毀誓之罪。

    (第一九四條)艾爾革默之子宰德的傳述:阿力在也門執政時,遇了一個公案:三男在一次月經裡同『淫』一婦,後生一子,二人否認,阿力便讓三人抓鬮,誰中鬮,孩子歸誰,給二人賠三分之二的血金。阿力把這事匯報給穆聖,他軒然大笑起來,連大牙都笑露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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